新的跨越
——利津县培育创建农机合作社助推现代农业大发展纪实
2014-02-25雷印宝
本刊记者 雷印宝
新的跨越
——利津县培育创建农机合作社助推现代农业大发展纪实
本刊记者 雷印宝
利津县农机局长薄传民
去年“三夏”,利津县14.5万亩小麦仅用8天就全部收割完毕,全县小麦机收率达99%,比往年缩短10天,从小麦收割到玉米播种仅用了10天,节省开支300余万元,其中65%的作业量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完成。
去年“三秋”,利津县组织调度220余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200余台拖拉机、560台小麦播种机参与作业,机收玉米25万亩,机收率达90%以上,机播小麦27万亩,机播率100%。
今年利津县组织230台小麦、玉米联合收割机、拖拉机跨区作业,毛收入1000余万元。
成绩的取得,与利津县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倾心培育和大力扶持有着直接的关系。截至目前,该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共有29家,拥有社员335人,从业人员519人,服务农户7867户,拥有大中型拖拉机244台,联合收获机114台,采棉机2台,注册资产总额13180余万元。合作社共流转土地4.2万亩,托管土地5.5万亩,订单作业16.8万亩。农机服务总收入4300多万元,社员年人均纯收入达4.1万元。
2014年,利津县农机局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引,抢抓农机化工作新机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扶持和提质并重、指导和引导并重、壮大和增效并重三项措施,加速了农机合作社土地流转进程,推进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可持续、跨越式发展。
与此同时,为使农机合作社快速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生命力,县农机局明确提出了今后应该把握的工作重点。
第一,以政策作引擎,加速农业机械化进程。自2004年国家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利津县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2004年的2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860万元,购机金额由67万元增长到2800多万元,全县机械总动力由28万千瓦增加到45万千瓦。农机数量的大幅增加,为全县培植农机专业合作社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下一步,要继续坚持以政策为引导力、推动力,把更多的农机户组织起来,抱团发展,合作共赢。
第二,以人才为支撑,带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一大批热爱农机、热爱农机化事业的专业人才。盐窝镇赵玉胜创办的永信农机专业合作社,2012年率先建立了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被省农机局列为《省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获奖励资金30万元。2014年春喜农机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金富祥农机专业合作社则达到国家级示范社申报标准。下一步,要更加注重农机人才的培养,让更多的“能人”、“大户”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富裕群众。
第三,广辟资金渠道,解决融资困难。去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首次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大中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依据这一政策,利津县在对全县19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涉及全县的24家农机经销商进行广泛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与金融部门达成意向:由购机户用农机购置补贴惠农“一卡通”作抵押进行贷款,农机经销商为担保方,并按月支付贷款利息,金融部门直接从惠农“一卡通”中扣除资金归还贷款。这一办法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合作社融资难,在全市很快推广。今年,利津县农机局与中国邮政银行利津县支行达成协议,利用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为合作社解决购机贷款120万元。下一步,利津县将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其它社会资金,投资农机专业合作社,鼓励银社对接联合,逐步建立起国家扶持、群众自筹、社内成员资金互助、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解决融资难题。
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完善农机合作社服务机制,加强对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二是明确标准,引导其向“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合作社迈进;三是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星级社创建活动,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四是积极帮助合作社走科技化、产业化发展路子,推动合作社实现由“农机服务创收”向“产业经营创收”转变。
土地流转后不仅收入未减,省出的劳力还可到企业打工,收益倍增。由于农机合作社无门槛收费,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持股入社、到期分红等,这些对群众都是实实在在的好事。
“通过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我们认识到办任何事情,利民是根本,首先要考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把好事办在群众心坎上。凡是群众愿意办的,就会得到拥护和支持,就会一顺百顺,这也是办好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根本所在。”县农机局局长薄传民说道,“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扬‘合作奋进、实干创新、躬身为民’的利津农机精神,努力把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打造成,‘土地集约化、生产专业化、作业组织化、运行社会化’的复合型合作社,使农机合作社真正成为助推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