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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引领盐城农业转型升级

2014-02-24虞华刘琳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

中国农村科技 2014年9期
关键词:盐城农场经营

文|虞华 刘琳 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

陈玉林 盐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张士洲 国家统计局建湖调查队

家庭农场引领盐城农业转型升级

文|虞华 刘琳 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

陈玉林 盐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张士洲 国家统计局建湖调查队

盐城是江苏省农业大市,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4.1%,农村户籍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55.5%,粮食产量占全省的20.1%,是东部沿海地区唯一粮食总产超过百亿斤的地级市,每年贡献全省1/3的粮食增量,是江苏农业的“硬身板”。对盐城市来说,农业是本、是源、是首,农业不旺,盐城则不旺;农民不富,盐城则不富;农村不美,盐城则不美。2013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家庭农场”的概念,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这个基本点,提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盐城作为农业大市,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特色的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对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盐城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提出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要求。盐城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良好发展态势。2013年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达291家,经农办认定的达720家,带动农户182万户。目前盐城家庭农场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基础良好,发展初具规模。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涌现出一批种粮、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已初现雏形。90年代后期,农业结构不断优化,产品覆盖面延伸到蔬菜、瓜果以及多品种的畜禽养殖上,一些大户市场意识、经营理念不断增强,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生产,家庭农场快速发展。2013年3月7日盐城首个家庭农场盐城市亭湖区自然绿家庭农场经盐城工商局亭湖分局认定诞生后,盐城各市县农民纷纷积极申报家庭农场,至7月短短三个月间盐城家庭农场就已突破百家,总量居全省第三,注册资本总额达1.53亿元,涉及流转土地2.96万亩。东台事成粮食种植家庭农场,流转土地3773.01亩;滨海中海水产养殖家庭农场,注册资本1600万,二者分别为全市土地流转面积最大和注册资本最高的家庭农场。现阶段,盐城家庭农场已形成一定规模,装备水平较高,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的生产方法,积极主动适应开拓市场,走出了一条农业生产、科学技术与市场相结合的新路子。

以种养为主,经营品种多样。目前全市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涉及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林业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主要以种养为主。在2013年7月调查的全部家庭农场中,从事种植业的共73户,占总数的69.5%,其中谷物种植业54户最多,占总数的51.4%;蔬菜种植业13户,占总数的12.4%;水果种植业6户,占总数的5.7%;农业服务业8户,占总数的7.6%;内陆养殖业6户,占总数的5.7%。随着家庭农场的不断发展,经营涉及面逐渐扩大,品种多样化,包括粮食、蔬菜、苗木、花卉、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内容。家庭农场品种多样化可以高效的发挥资源的优势,节约中间成本,增加收益空间。部分地域性特征比较明显的地区还可以充分发挥气候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走规模化经营发展之路。

模范带动作用明显。通过科技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市场化经营,家庭农场得到了快速发展,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益,带动了当地农户实现增收。此外,一些家庭农场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建立了生产基地以合作社的形式,动员了周边农户,真正让家庭农场成为地区现代水产业的新亮点。

盐城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模式

纯生产型。以盐城市宇轩家庭农场为典型代表,是种养结合的纯生产型家庭农场,流转经营土地1000亩,专业种植各类蔬菜、瓜果、苗木以及畜产品、水产品的养殖,家庭成员6人以及长期雇佣工5人,从事平日主要的日常农业生产活动,收获季节忙不过来会临时雇佣七八十名短工。宇轩家庭农场与全国1300多户农户订立供销合同,建立了较为成熟完善的网络电子销售平台,辐射带动周边地区100多户农户。

生产及观光休闲体验一体型。此类家庭农场多位于城市近郊,规模不大,主要以果蔬种植和家禽、水产养殖为主,兼营休闲观光与体验,以农家乐的形式提升经营效益。目前发展比较成熟上规模的有盐城杨侍农业生态园等,吸引了大批城市家庭前来采摘体验。

“公司+家庭农场+农户”运作模式。盐城市菜芙蓉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是经工商部门认定的,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公司+家庭农场+农户”运作模式的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载体。目前经营面积达5000亩地,其中直接经营从附近村落流转的土地4000亩地,另与周边农户合作1000亩。农场整体进行规模化、标准化运营,与农户订立合同,统一供种、育苗、病虫害防护及标准化生产,由农场集中收购、深加工,制成成品品牌销售,形成了生产、供应、销售一条龙的成熟完整产业模式。

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不仅需要租赁土地、购买农资,在建立的初期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对资金的需求较大。而农村金融机构不足、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且没有专门针对家庭农场设立的融资方案,农场经营面临融资困难。

制约盐城家庭农场发展的瓶颈因素

家庭农场是发展现代化农业的新型农业主体,是提升农业生产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带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家庭农场的概念在2013年的1号文件才由中央正式提出,认定标准、登记程序尚未出台,农业等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探索中总结经验指导发展,以期家庭农场发展战略日益完善。由于家庭农场刚刚起步,发展壮大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制约全市家庭农场的发展:

家庭农场主体地位不明确。目前专家学者和社会对家庭农场的统一认定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然而这一概念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出入,具体表现在主要经营资质的认定、劳动力的构成、收入来源、经营规模以及与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之间的区分界定上存在差异。对家庭农场的概念界定模糊不清使得其主体地位不明确。目前,对家庭农场的主体地位只涉及“经营主体”,而“法律主体”和“市场主体”均未提及。

家庭农场在法律主体和市场主体地位上的缺失,导致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处于被动的状态:许多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在面临流转而来的土地在合同到期之前被强行要回的侵权行为时,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家庭农场在扩大规模向银行进行贷款时也因主体地位的缺失而导致融资困难。家庭农场法律主体和市场主体地位的明确对其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为其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市场交易、竞争活动打下良好基础。家庭农场能否早日真正做到集“法律主体、市场主体、经营主体为一体”至关重要。

土地流转困难,成本高,程序不规范。当前我国家庭农场面临的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土地流转不尽规范,成为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是土地流转困难。受传统思想的束缚以及农民对日后生活保障的顾虑,惜地意识日益增强,对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宁愿土地搁荒也不愿意流转,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二是流转价格持续上涨。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和高效农业的快速发展,土地流转的价格逐年攀升,提高了家庭农场经营的成本,给经营带来了较大的成本压力。三是流转程序不规范。目前全市土地流转呈现出操作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手续不齐全等等问题。家庭农场在与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往往只有一个简单的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未予以明确说明,亦或者仅以口头约定的形式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土地,这种约定的形式由于合同本身的不健全,随意性较大,在出现矛盾纠纷时很难得到法律保护,直接影响家庭农场的正常发展。

我国家庭平均土地规模是7.5亩、户均地块5.2块,盐城市70%左右的耕地是零星、散杂的小地块。人均耕地少,一家一户经营,难以发展壮大农业,这就急需发展规模农业,走适度集中耕种的道路。目前全市正在积极推行联耕联种的做法,力求解决土地碎片化耕种、土地流转难题,提升农业规模化水平,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土地基础。

家庭农场融资渠道单一,保险不健全。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不仅需要租赁土地、购买农资,在建立的初期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大多数家庭农场由于自身的资金积累不足,难以承担巨额的投资,往往需要向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借贷:向银行借贷,由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效益低、收益慢,且缺乏实体资产作为抵押,而使得借贷行为困难重重;从信用社贷款,额度低,期限短,遇到紧急的需要大批资金投入的项目时往往不能满足;民间借贷需要以实体资产作为抵押,且风险较大,不利于家庭农场的长期发展。目前盐城农村金融发展很不充分,2013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达到250亿元,贷款增量、增速都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农户个人贷款只有75亿元。农村金融机构不足、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且没有专门针对家庭农场设立的融资方案,农场经营面临融资困难。农业作为典型的自然风险行业,还面临着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农业生产威胁,目前的农业保险制度还远不能满足农民对保险的期盼。商业性保险没有介入,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不全,一旦出现较大的自然灾害,农场主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家庭农场经营缺乏保障。

经营管理模式粗放,水平较低。随着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农村青壮年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劳动力纷纷选择外出就业,当前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大多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不高,捕捉技术信息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不强,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任。从调研结果来看,盐城市大部分家庭农场都没有建立基本的财务核算制度,经营过程中不核算、不记账,没有财务收支记录,更没有成本核算、效益分析,管理模式粗放,集约化水平较低。

家庭农场的经营缺乏统一规划。发展家庭农场需要针对当地的气候、地理等自然条件进行布局,同时结合特定地区的社会需求进行局部调整,形成区位优势。如城市周围进行畜肉产品生产基地的布局,列入规划范围的家庭农场应服从整体安排,服从对生产品种、区域以及规模的统一规划,避免盲目的跟风对生产造成的恶性影响,打破市场供求均衡。

家庭农场经营的政策扶持不到位。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提出了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的新农村建设理论。但是目前尚未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基于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以及农业本身的高风险、高投入、低回报的特点,短期内家庭农场的发展受到极大限制。家庭农场经营制度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盐城兴农富农的必由之路,应给予家庭农场发展资金、技术、人才、物资多方面的优惠照顾,推动家庭农场向前发展。

构建具有盐城特色家庭农场的建议

实行家庭农场经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是目前新农村建设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应该积极稳妥的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家庭农场,使其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助力。

统筹规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家庭农场扶持政策

1.明确家庭农场主体地位。由于缺少明确、具有法律有效力、并且被广泛认可的概念界定,家庭农场的长远发展受到限制。政府应尽快赋予家庭农场以完整的主体地位,包括经营主体地位、市场主体地位以及法律主体地位。经营主体地位,指家庭农场作为一个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的个体,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权;市场主体地位,是指家庭农场可以享受进入市场开展生产经营与公平竞争活动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法律主体地位,是指家庭农场在与外界的接触中所持的法律身份,这重身份能够保障家庭农场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所涉及的交易活动中与其他社会主体进行平等对接,能够以同等的身份进行合同的签署等,是其后继发展的基础。

2.统筹协调家庭农场的发展。单个家庭农场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市场前期调研以及中后期资源的整合,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对家庭农场的发展进行宏观的指导调控。

规范土地流转。长期稳定的土地经营权是家庭农场稳步发展的关键,家庭农场流转耕地至少要稳定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对于城镇化过程中农民手中剩余土地的流转,政府可从面上进行统筹规划,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整合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搜集、发布、价格评估和利益协调等工作,促进土地流转信息交流;加强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管理(仲裁)机构建设,培育和发展各种类型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明确土地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纠纷处理及法律责任,真正使土地流转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建立价格信息平台。对于农产品价格,政府可实施统一的地域价格保护措施,建立信息平台,对农产品销售价格进行科学合理的预估,为农场生产提供参考意见,便于农场主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对于农资的品质、价格,政府可进行统一的监管和价格的指导,使得家庭农场对生产成本有较好的把握,合理控制生产成本。

规范经营行为。对于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速度过快化、规模过大化等问题,政府应强调适度规模经营,防止出现二次转包土地的现象,坚持循序渐进,防止一哄而上,既要保量更要保质。严厉制止家庭农场掠夺式经营、破坏农业资源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变土地用途等不法行为。规范土地使用,禁止随意扩大临时建设用地范围,禁止擅自将农用地非农使用,禁止将基本农田开挖鱼池、改种多年生果木等破坏耕作层的作为,禁止以圈地为目的粗放经营、降低土地生产率的行为。规范财务管理,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档案。

3.制定系统完善的扶持政策。促进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政策扶持。一是要建立财政资金引导激励机制,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种苗繁育、加工储运、市场营销等;建立家庭农场土地流转补贴制度,对达到一定标准的家庭农场流转土地给予补贴。二是要建立涉农资金整合支持机制。把家庭农场纳入现行农业政策支持体系,除允许享受承包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的现行优惠政策外,还要整合涉农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完善基础设施,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夯实发展基础。三是要建立健全金融支持机制。创新信贷品种,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利率优惠,扩大授信额度;健全风险保障机制,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提高保额,因地制宜保险险种,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加强保险与涉农信贷协作配合,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四是要建立用地、用电优惠扶持机制。对家庭农场符合条件的用地优先安排、优先审批,并减免各项规费。优先安排家庭农场的生产用电、电网改造,对相关费用给予优惠。五是要建立家庭农场监管、审核和淘汰机制,避免由于监管的缺失而导致的家庭农场空壳化现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从源头抓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优化区域布局,加强科技应用,提高组织化水平,提升家庭农场市场竞争力

1.合理调整种植业结构,发挥农业区域比较优势。家庭农场的长远发展,必须进一步立足资源禀赋,发挥地域优势,根据农产品消费市场的分布,合理调整和优化农产品区域种植结构,减少初级农产品因长距离流通而形成的质量和效益损失,提升市场竞争力。产粮大市是盐城农业的根本特质,要强化粮食生产的基础性地位,调整种植业结构,形成比例协调的粮、经、饲多元结构,结合地方特色,积极发展海洋农业、生物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等多种不同形式的农业。

2.加强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产品的科技水平。加大对优势农产品的科研经费投入,在优势区域建设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的需要,整合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依托重大工程的科研力量,加强对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农田节水、农产品加工储藏等重点领域进行科研攻关,力争在关键环节、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形成现代化的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3.完善农业设施装备,强化家庭农场生产基础支撑。重点抓好优势区域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田水利和节水灌溉,加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大动植物保护与疫病防控体系的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实施沃土工程等农业示范工程,全面改善耕地质量,防止水土流失,增强各类优势农产品的基础产出能力。

4.推行标准化生产,提升优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率先在优势区域实施农业标准国际化战略,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速度。积极扶持家庭农场,推行标准化生产,让管理技术进村入户,大力发展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规模经营,强化品牌意识,健全监管、淘汰机制,时刻注意农业生产资源污染问题,从生活垃圾处理、农药包装回收、农膜回收利用等方面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发展循环农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5.加快家庭农场组织化和产业化经营发展步伐,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突出家庭农场与地域之间的“地缘关系”,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向优势区域内集聚,通过大力发展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与家庭农场形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更多地享受产业化经营的成果。

6.加大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力度,形成产销一条龙的完整产业链。健全农产品市场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农产品市场经营主体,鼓励农场参与到产销过程中。加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创立订单农业、网上销售、直销配送等新型营销模式,建立鲜活农产品绿色运输通道。鼓励各类优势农产品营造良好的品牌意识,通过参展、评选等活动树立品牌价值,形成家庭农场培育品牌、品牌反哺家庭农场的良性循环。推进农村信息化工程建设,扩大农产品信息网络覆盖范围,使得农民能够快速、准确、有效的获得与生产、销售有关的信息,从而科学的指导生产,趋利避害。

强化农场主自身素质的提高,引进技术人才,提升家庭农场软实力

家庭农场综合软实力是整合和使用硬实力的能力,是经营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撑要素,是最终发挥硬实力、实现硬实力最大化的关键能力。

1.强化家庭农场主自身素质。农场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国外家庭农场运行经验表明,现代化的家庭农场主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目前我国许多地方的农村建设都面临着“农无传人”的尴尬处境,年轻、具有较高科学文化水平的农村劳动力纷纷转向非农产业或者城市就业,剩余的农村劳动力普遍素质不高。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得到改变,就不可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现代家庭农场。大力发展农村职教事业,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培养一批能够适应现代化家庭农场发展需求的农场主迫在眉睫。

2.引进技术人才,提升家庭农场管理水平。现阶段的家庭农场大多是种养大户起家,要想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必须打一针“强心针”——引进技术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种养生产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农事记录、生产台账、财务收支记录等,实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的企业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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