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科技型孵化器的三个“核心能力”
2014-02-17朱希铎
文 朱希铎
提升科技型孵化器的三个“核心能力”
文 朱希铎
科技型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都面临科学设计、模式创新的问题。
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是大规模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作为产业化的种子被发现、受培育。从这个意义上说,强化首都科技型孵化器建设必将成为重中之重。如何让首都科技型孵化器的质量和数量再上一个台阶?如何让首都科技型孵化器建设走出一条创新发展之路,成为可以辐射全国并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示范?这是我们必须回答的战略问题,亦是必须着力解决的紧迫任务。
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转移是一个需要高智力投入、高资源配置、高风险消化的培育过程。科技型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从入孵种子的筛选、入孵方式的选择、在孵过程的服务、孵化环境的打造、孵化过程的驱动和监控、孵化全过程的知识产权和智力资产的价值体现、孵化全过程的投入产出机制和各相关方的利益安排机制等,都面临科学设计、模式创新的问题。这里,提出三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体制上解决好“五化”
基于科技型孵化器的目标定位,从体制机制上要解决以下“五化”,即血缘化、市场化、利益化、集成化、过程化。血缘化就是要和科研成果始发端以及未来产业化市场的企业端建立有机的密切的长效的合作关系,越紧密越好。市场化就是把入孵在孵和孵出的全过程坚持按市场化机制运作,让市场去选择、让市场去驱动、让市场去淘汰。利益化就是要公平的公开的安排好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转移过程的所有参与方、参与者有合理的回报也公平的承担转化失败的风险。集成化就是要把实施成功转化所必需的要素最大限度的集成到孵化器来,集成到被孵项目上来。这些要素包括:产业链的上下游要素、资源链的政产学研用金介要素、支撑链的环境、空间、服务、政策等要素。今后的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转移,特别是要转移成重大产业化成果,一定是一个要素高度集成的过程,一定是一个高度协同创新的过程。过程化就是要立足于一个较长的过程,千万不能急功近利。科技型孵化器要有可持续服务的耐力。要有承受失败的消化力。要有系统工程、过程控制、生命周期服务的能力。系统工程、过程管理是现代管理理论的重要内容,科技型孵化器的管理和建设尤为需要。
知识产权“礁石”
其次是科技型孵化器的无形资产管理问题。从实验室的科技成果到大规模的产业化市场,是一个知识产权和智力投资被不断放大增值的过程;是一个相关科技人员不断参与和持续支持的过程;也是一个资金、场地、材料、能源、人工等大量有形资产被消耗的过程;还是一个风险不断转移和消化的过程。在整个过程中如何科学的公平的解决知识产权的估值和回报?如何解决技术参与者个人的作用和回报?如何合理解决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问题?这些问题的处理国外有各种各样的成功经验,我国各个地区也有不少有益的探索。这涉及科技体制改革问题,涉及分配体制创新问题,是一个必须尽快解决的重大问题。否则,科技型孵化器建设将是一个先天不足的缺陷婴儿。如果说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那么科技体制改革的深水区中,知识产权和知识智权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完善和建设,知识产权和知识智权的有效管理有效保护、有效价值化无疑是这一深水区的巨大礁石。
服务模式创新的三点建议
第三是科技型孵化器的服务模式创新问题。科技型孵化器发挥作用的价值取向是什么?是为入孵项目负责还是为入孵企业负责抑或是为入孵团队负责?应当说,入孵项目是目标、入孵企业是载体、入孵团队是抓手。科技型孵化器的核心价值是一个服务平台,是一个专门从事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转移转化的创新型现代服务产业业态。这种现代服务业新业态就是新型科技服务业。这种新型科技服务业的核心能力除去必要的场地物业能力、环境支撑能力、政策保障能力外,更重要的是为在孵项目组织配置资源的能力、为在孵团队和企业提供升级帮助的能力以及为从科技成果到大规模产业化市场不断转移的第三方服务的能力。从上述三个能力方面看,目前是绝大部分孵化器的短板。如何提升这些重要的孵化器能力系统,需要充分发挥三个方面的投入作用和推动作用。包括: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扶植作用、社会组织的科技服务担当作用以及社会上包括金融、物业、中介、信息化等各种资源的整合集聚作用。为此,特别建议进一步加大科技体制改革的力度和对科技型孵化器类现代服务业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
第一,建议强化股权期权式科技型孵化器相关资源投入的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以期权方式促进场地、配套、培训、辅导、天使投资等相关资源投入。实现以少数孵化成功覆盖多数失败,实现以未来成功回报前期投入的可持续发展和可循环发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体制。
第二,建议加大政府对科技产业促进政策与资金支持着力点的前移和下沉。为此,建议政府各口把对重大项目的财政补贴支出的用力点前移,加大比例投入到科技型成果种子期项目的发现、筛选、培育中去;建议政府各口把对具体项目支持扶持的大量投入分出较大比例用到科技型孵化器的服务能力建设。包括:购买第三方科技促进服务、专业导师辅导服务、公共的产品化产业化设计服务、中试服务。也包括以支持孵化基金的方式去分担和消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高风险。
第三,建议重点建设和扶持一批创新型的科技型孵化器示范基地。这些示范基地项目要有科研机构的支持,有产业化市场运作的企业参与,要有专门从事产学研结合促进服务和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转移促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组织担当。
作者系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
责任编辑 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