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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普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思考

2014-02-16周之宏

云南林业 2014年3期
关键词:普洱生物防治检疫

□ 周之宏

创新普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思考

□ 周之宏

普洱市森林面积大,纯林分布面积广,林分自然抵御病虫害能力较低。受气候、寄主和人为活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诱因增多。

面对严峻的防控形势,如何进一步做好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我进行了探索思考。

一、深化认识,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地位

省林检局领导检查指导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不冒烟的森林火灾”。林检工作是有效遏制林业生物灾害严重发生的重要手段,对维护公共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保护国家利益、促进经贸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普洱市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80—100万亩,每年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亿元以上,造成的生态服务价值损失3.8亿元。随着交通日益快捷,对外贸易频繁,人流、物流加快,外来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随时有传入我市风险,防控任务日趋繁重。面对新的防控形势,我们林检部门必须要大力弘扬以“除害、敬业、厚德、求是”的“啄木鸟精神”,保持清醒头脑,广泛动员全市林检人务必坚持讲政治、讲大局,增强干好林检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以“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美丽普洱为目标,创新工作,真抓实干,履行好林检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建设健康森林的重大职责。

二、夯实基础,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能力

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监测预报是林检工作的基础,担负着服务政府、服务森林经营者的重任,但长期以来监测预报是林检工作的薄弱环节。按照国家林业局赵树丛局长对监测预报工作要“最及时的监测,最准确的预报,最主动的预警”的要求,一是要加大对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力度,做到有情必报,及时预警。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督促各县(区)制定各地测报管理考核办法,对国家级测报点、市级测报点进行规范管理,层层开展监测技术培训。针对近年来的持续高温干旱及去冬今春低温霜冻现象,加强对极端气候后期效应造成林业有害生物加重趋势的研判,对松毛虫、小蠹虫、天牛、木蠹蛾、核桃病虫害等进行严密监控,准确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大面积暴发和蔓延危害的潜在危险,及时提出灾害预警,当好政府和林业部门防治减灾的参谋和助手。

全面加强林检执法。检疫执法是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人为传播蔓延的有效手段,经验告诉我们,检疫监管缺失是引起疫情扩散的主要原因。要从明确产地检疫范围、规范产地检疫程序、做好被检单位和个人的登记等入手,切实加强检疫监管。认真落实好《产地检疫合格证》、《植物检疫要求书》、《植物检疫证书》等签发制度和调入复检制度,防止有害生物人为传播蔓延。加大“利剑”专项行动,加强与森林公安的沟通协作,积极建立警检联合行动机制,协同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要开展检疫执法交流、检疫执法现场培训,提高全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案水平。加强检疫执法督导检查,确保检疫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

全面加强林检宣传。广泛宣传林检行业的先进典型事迹,凝聚行业力量,扩大行业影响,形成社会广泛认同的行业精神和行为规范,为繁荣森防文化传递林检正能量。普洱市森防宣传工作存在不平衡、宣传平台辐射面窄、信息质量不高等不足。根据今年全省林检工作会议厅领导提出加大宣传力度的新要求,我市将加大森防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法,紧紧围绕林检中心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和宣传画册、宣传牌(碑)、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基层、向林农、向领导,积极宣传林检方针政策,大力传播林检先进技术,适时提供林检信息服务,为预防和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发挥重要作用。通过组织策划林检系列宣传活动,邀请市电视台、普洱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记者深入林区、深入基层,采访报道基层单位涌现出来的林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采取与县区的广播台、电视台合作,通过讲座、访谈等多种形式,关注和宣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林检舆论氛围。

三、狠抓落实,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效率

抓实各级防治责任。防治责任不落实一直是制约林检工作的瓶颈,必须加以突破。一是要认真落实地方政府的防治责任。防灾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发生严重森林病虫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除治措施,防止蔓延,消除隐患”。《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发生暴发性或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临时机构,负责制定紧急除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地方政府防治责任,首先要从国家、省上层面抓好顶层设计,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放在与森林防火同等重要地位,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用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的问责制度来督促地方政府防治责任的落实。二是要把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林业生物灾害防治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社会各行各业的广泛参与。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抓好部门责任的落实,形成协力,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三是把森林经营者责任落实到位,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林业生物灾害实行“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度的规定,通过加强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与森林经营者建立包括病虫情报告制、防治委托制、“三防”协会联系人制、技术培训咨询制等多种形式的沟通机制,督促好林权所有者履行好防治直接责任人的义务,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群防群控的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新格局。

松毛虫防治

抓实无公害防治。滥用化学农药,致使森林生物多样减弱、生态失去平衡,是林业有害生物增多和危害加剧的重要原因之一。为确保生态安全、生物安全、作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要坚持和不断完善、强化防治设计审批制度,防治必须采取以生物防治为主的无公害措施,否则坚决不予审批。

抓实社会化防治。实践证明,单靠林检部门抓好防治是行不通的,防不了也防不好,所以推进社会化防治是必然选择。普洱市近年来通过建立专业化防治、实行承包防治、《限期除治通知书》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开创了普洱社会化防治的新局面。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化防治的各项措施,比如专业队防治方面要逐步推行防治工程管理、招投标治理,实行防治专业队上岗资格证等制度,开展技术培训,召开现场会,推进我市社会化防治进程;承包防治方面要鼓励和引导防治公司扩大承包防治规模、完善社会化服务方式;限期除治通知书制度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和技术指导服务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以此来有效督促林权所有者履行自己的防治义务。

抓实目标管理考核。目标管理考核要抓住重点,首先要检查考核防治经费是否落实到位,并试行 “一票否决”。要将监测、普查、检疫、防治救灾等经费通过国家、省级层面纳入对地方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争取将森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保证不断稳定增加。要制定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防治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森防目标考核要严格做到工作有部属就有检查,坚持奖罚并举的原则,对成绩突出的坚决表彰鼓励,对发生问题的一定要严肃处理,用严格的制度检查,全面加强各级防治责任的落实和个人工作效率的提高。

(栏目编辑/蔡苍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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