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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加强林区防控体系建设的思考

2014-02-15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长王同兴

云南林业 2014年2期
关键词:林区公安林业

□ 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王同兴

新形势下加强林区防控体系建设的思考

□ 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王同兴

森林公安是履行生态保护职能的专业警种,森林公安业务与林区防控工作密切相关,特别是在当前我省全面推进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森林云南建设、打造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进程中,森林公安机关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履行的任务越来越多。面对新的形势,如何把加强林区防控体系建设摆在森林公安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加有效地担负起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重大使命,实现森林公安事业创新发展,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林区和谐环境,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认清形势,把准脉搏,全面理解林区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特殊意义

(一)推进林区防控体系建设是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都给社会管理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云南是全国重点林区之一,是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地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变革和林业改革持续深化,林区新旧矛盾交织叠加,涉林不稳定因素多样多发,林区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屡禁不止,维护林区稳定和生态安全的难度明显加大。特别是随着网络化的迅猛发展,珍稀动植物制品犯罪组织化、智能化、网络化特征更加明显,打击查处难度不断增大,林区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显得更加特殊。只有不断创新,着力在社会管理中未雨绸缪,及早谋划,才能牢牢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

(二)推进林区防控体系建设是满足广大林区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常言道,林地林木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我省林业用地面积3.71亿亩,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4.71%,有3600多万农村居民生活在山区、半山区,占了全省总人口的74%,人均林地面积达8亩,相当于人均常用耕地面积的近5倍。随着经济社会和林业改革的发展,林区群众越来越期待社会和谐、社区平安、民生改善。林区防控体系建设,正是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是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础上,通过高效、有序的社会管理,感受到社会和谐稳定及文明进步。因此,森林公安的林区防控体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林区群众的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使社会管理“为民、利民、惠民”更加突出。

(三)推进林区防控体系建设是建设生态文明和森林云南的客观需要。维护生态安全是林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是“森林云南”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面向西南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是桥头堡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保护好森林资源,对于改善全省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减少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山区脱贫致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包括对我国长江、珠江中下游广大地区乃至东南亚部分国家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深远意义。因为林区防控体系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森林云南建设的客观需要,有利于预防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减少林区不和谐因素。所以对于维护好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

二、找准问题,深刻剖析,切实增强林区防控体系建设的驱动力

(一)队伍思想观念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有的森林公安机关对林区防控体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只要抓好案件查处工作就行,管理方式粗放,特别是全省森林公安执法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的现象还比较突出。部分领导同志和民警对新形势下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的新要求认识不足、研究不透,循规蹈矩、方法守旧,不愿接受新思维、新观念,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执法理念落后,工作比较被动。

(二)治安管理手段与复杂局面不相适应。一些地方林区治安防控力量薄弱和分散、多头管理,形成了众多防控盲区。再加上运行机制不畅、效率低下,保障机制缺乏、防控体系形同虚设,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森林公安机关习惯单打独斗,不善于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没有形成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合力;有的地方林区治安管理手段严重滞后,存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信息不灵、动态不掌握、阵地控制基础薄弱等许多管理空白,涉林重点人口和涉林重点行业场所管理亟待加强;全省信息化建设实现从无到有,但滞后于新形势新任务发展需求,基础平台、应用系统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体应用水平不高。

(三)队伍能力与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云南省林区面积广、边境线长、自然村寨多等“面广、线长、点多”的突出特点给林区管控增加了相当的难度。目前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基层民警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普遍存在,信息网络、涉林刑事技术等专业人才缺乏,民警年龄结构、知识老化问题突出。部分地区重建设、轻管理,警风不正、形象不佳,队伍管理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林区群众利益诉求的多样化,涉林矛盾的复杂化,给当前做好群众工作带来严峻挑战。部分民警群众工作能力不强,致使森林公安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严重制约了林区防控体系建设的驱动力。

三、全面谋划,突出重点,不断推动林区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创新发展

(一)积极构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整合林业行业内外各种资源和林区治安防控力量,在地方党委、政府、林业和公安部门统一领导下,以森林公安为主,构建全方位、多层面的林区防控体系,全面推动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充实基层力量。加强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站、木材检查站和林场等基层站所建设,以及天保工程、重点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护林员队伍管理,有效发挥其在林区治安防范方面的作用。二是强化基础工作。加强对涉林重点单位、行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堵塞犯罪分子可以利用的空隙和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三是加强技防手段建设。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木材检查、植物检疫等行业视频监控站点资源,提高林区综合管理水平。四是结合“山情、林情、社情”实际,深入实施林区警务战略。完善警力配置、推动警力下沉,整合林区治安防控力量,建立边界联防、案件协查、情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有效推动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及时开展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期性林区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制度,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常态化。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调处力度,确保集体林改中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全部成功化解。进一步规范各地林权流转,建立健全服务中心,提供公平信息平台,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减少矛盾,确保林农利益。二是严格落实天保工程政策。统筹考虑资源和人员配置问题,妥善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好天保及森工企业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三是认真开展集体林和国有林地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即将启动的国有林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保障。高度重视预防和化解涉林群体性矛盾,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做好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四是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措施。狠抓接访、下访、信访积案化解、网络信访管理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及时化解突出信访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三)全力推进警务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提升社会管理效能的基础,也是优化警力配置,改善警务工作模式,实现科技强警的必然要求。与行政公安相比,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差、困难问题较多,加快信息化建设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根据形势发展和森林公安业务需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建设。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主动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常态化机制,积极利用林业和公安现有资源,加快步伐、迎头赶上;二是抓紧推进公安网改造、民警计算机配备、信息机房、标准化信息采集室、身份核查即信息采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基础性、支撑性项目建设;三是启动警综平台、情报平台、林政案件网上办理系统、互联网应用平台、网上督察、重点信息管理、布控应用等综合性项目建设;四是按需启动视频抓拍机动车系统、警务通、无线通信、森林公安地理信息和视频监控、执法质量考评、涉林资源监控,以及信息管理、指挥中心等重点系统项目建设。

(四)稳步推进林业执法改革和创新。按照林业综合执法改革的总体要求,确立森林公安在林业执法中的主体地位。一是进一步改革和拓展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和权限。积极推广由森林公安整合林业执法队伍,实现森林公安统一承担林业行政执法任务的模式。二是不断改善和创新执法方式。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等方面的关系,主动服从和服务于林业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打牢队伍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理念,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四是针对推进桥头堡和森林云南建设中,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区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动态,切实加强对国有林、生态公益林保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涉林执法和打击犯罪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手段,不断适应林业经济、社会发展和执法形势的需要。

(五)不断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林区社会管理。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思想,有效激发广大林区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一是强化教育引导,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拓宽服务林区群众沟通交流渠道,积极利用开展专项行动和查处典型案件的时机,深入林区一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二是倡导爱护环境、保护生态、尊重自然的生产生活方式。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林业生产方式和资源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实际,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和林业“三防”体系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引导林区群众以及其他各类林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不断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服务的能力。

(六)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广大民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探索森林公安领导干部交流途径。二是切实加大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力度,狠抓各项条令制度的贯彻执行。三是认真落实关爱民警措施,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四是深入推进大教育大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水平。五是加强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广泛开展警民共建、挂钩扶贫、下派锻炼、走访慰问、捐资助学等活动,实实在在地帮助林区群众解决大批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林区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努力增进同林区群众的感情,把森林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林区群众之中。六是牢固树立“文化育警、文化强警”的理念,把文化建设融入到队伍管理当中,积极推进森林公安特色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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