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国集》到《尝试集》
——论胡适诗学在实践和理论层面的演变
2014-02-12李美慧
李美慧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
从《去国集》到《尝试集》
——论胡适诗学在实践和理论层面的演变
李美慧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
胡适《尝试集》中的诗按其写作时间,依次为附录《去国集》、第一编、第二编和第三编。从《去国集》到《尝试集》,既显示了胡适从文言写旧诗词到创作白话诗的过程,也展现了他的诗学观念逐步形成并成熟的过程。本文拟以《尝试集》为蓝本,通过文本细读来研究胡适诗学演变的过程。
胡适;诗学;《尝试集》;《去国集》
陆游云:“尝试成功自古无。”胡适反击之:“自古成功在尝试!”胡适的《尝试集》在文学史上无疑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其诗歌本身则体现出中国诗歌由旧诗走向新诗的明显过渡。《尝试集》从1920年由上海亚东书局出版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从第一版修补增删到第四版,按写作时间依次为附录《去国集》、第一编、第二编和第三编。从《去国集》到《尝试集》,既显示了胡适从文言写旧诗词到创作白话诗的过程,也展现了他的诗学观念逐步形成并成熟的过程。
一、《去国集》:带有试验意味的文言诗词
《去国集》是胡适于1910年至1916年6月在美国留学时写的文言诗词。胡适在《去国集》的《自序》中说:“今余此集,亦可谓之六年以来所作‘死文学’之一种耳”,其目的正是显示“文字进退及思想变迁之迹”。
胡适出生于晚清,“宗宋”诗风成为诗坛主流,宋诗的特点是“以文为诗”,即用散文化的方式创造诗歌。《去国集》中除四首分别以“满庭芳”“临江仙”“沁园春”为题的现代风味的填词和一首骚体风味的译诗《哀希腊歌》外,其他的以五七言面目出现的诗篇,无一不体现出篇章的散文化。在受宋诗影响的同时,胡适更受到“诗界革命”的启发。如这一时期胡适最具代表性的诗作《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诗中引用了“牛度”“烟士披里纯”“拿破仑”等十一个外国词汇,不禁让人想起谭嗣同的“纲伦惨以喀私德,法会盛于巴力门”,更充分表明其深受晚清“诗界革命”的影响。
但胡适在美国的几年,受西方文化氛围的耳濡目染,诗歌观念也逐渐发生了变化。胡适在美国师从杜威,专攻实验主义哲学,而这正对胡适的诗学观念的转换有着直接影响。
因此,《去国集》里的诗虽仍以文言格律诗为主,但也出现了一些新质。如《耶稣诞节歌》,在这首诗中出现了单句、三句间用段落,单句如“灶前悬袜青丝缕”“堆盘肴果难悉数”,三句如“冬青树上明纤炬,冬青树下欢儿女,高歌颂神歌且舞”,从根本上改变了诗歌“排偶之体”的传统规则。从内容上来看,《耶稣诞节歌》是描述域外社会风俗之作,体现了胡适对新意境的开拓。然仔细研读便会发现,胡适在诗中描写的虽是西方之景,却完全是中国人眼中的外国景象,与实际之景尚有一定差距。
从诗论角度看,1915年8月胡适作《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文中虽还未主张用白话取代文言,但那时胡适已意识到“文言是半死之文字,不当以教活文字之法教之”。1915年夏到1916年秋,胡适与其留美的朋友梅光迪、任鸿隽发生论辩,以白话能否入诗为讨论核心。胡适主张用白话做一切文学的工具,而梅光迪认为“小说词曲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当胡适提出“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时,梅光迪用“诗之文字”与“文之文字”的区别予以反驳。在梅光迪看来,文言是诗性语言,白话是日常语言,非诗性语言不可能诗性化,不能用于诗歌创作。而胡适坚持“诗味在骨子里,在质不在文”,他相信白话同样能创造诗意。因此他写了《沁园春·誓诗》来表明自己的见解:“文章革命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为大中华,造新文学,此业吾曹欲让谁?诗材料,有簇新世界,供我驱驰。”该词表现了胡适与旧文学、旧诗的决裂态度,是胡适发起白话诗文运动的“宣言书”,但他却用词牌填词的形式,极具象征性,是典型的“旧瓶装新酒”。胡适与梅光迪、任洪隽之间的这场小范围学术论争促成了他对白话诗的实验,也因此成就了《尝试集》第一编的诗。
二、《尝试集》第一编:白话写成的旧体诗
从《尝试集》第一编始,胡适开始用白话就旧格律作诗。他在1917年4月9日的《寄陈独秀》中说:“适去秋因与友人讨论文学,颇受攻击,一时感奋,自誓三年之内专作白话诗词。”但当胡适立志作白话诗时,他还未形成新诗形式的概念,只是想用白话作诗,诗体上并无大突破。这一时期他所作的白话诗,还限制在五七言的形式中,即使是长短句,也只是词曲的变调,诗的意境更是旧诗词的意境。如该编的第一首诗《蝴蝶》: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这首诗使用的基本是白话,然其形式依然是五言律诗。第一编中的其他诗词,也多受到旧体诗词的束缚。《赠朱经农》《黄克强先生哀辞》为七言歌行,《中秋》为七言绝句,《十二月五日夜月》《“赫贞旦”答叔永》《文学篇》皆为五言绝句或五言古诗。词如《沁园春》《生查子》《百字令》,不过改字句为白话而已,形式则沿用旧调,毫无更改。不过这一时期虽仍沿用旧诗体式,诗的内容却是更新的。如《病中得冬秀书》,是胡适因得到母亲包办的未婚妻江冬秀的信而写成的一首五言古诗。这首诗所流露出的封建孝道和宿命论的思想都是明显的,但就是这样的白话诗发表于“五四”运动前后,也冲击了不少封建卫道士。
三、《尝试集》第二编:有旧诗痕迹的白话诗
《尝试集》第二编中的诗,主要写于胡适归国之后。胡适归国后写的诗,吸取了前期的教训,诗体上逐渐趋向解放。
从诗论的角度可以看出,在胡适不断试验白话诗的过程中,他的诗论重点也逐渐从诗歌语言转向了形式。总体而言,第二编较第一编有不少进步之处。这时候胡适在诗体上进一步追求解放,提出了“诗体的大解放”说:“若要做真正的白话诗,若要充分采用白话的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非做长短不一的白话诗不可。这种主张,可叫做‘诗体的大解放’。诗体的大解放就是把从前一切束缚自由的枷锁镣铐,一切打破;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尝试集〉自序》)
检视第二编里的白话诗就会发现,诗作多以长短不一、自由奔放的句式呈现,以白话入诗,追求诗歌的散文化,力图打破旧体诗词的形式束缚,在语言表达上践行着“作诗如作文”的理念。如《鸽子》:
云淡天高,好一片晚秋天气!
有一群鸽子,在空中游戏。
看他们三三两两,
回环来往,
夷犹如意,——
忽地里,翻身映日,白羽衬青天,
十分鲜丽!
这首诗虽然在艺术上还显粗糙,但诗行的安排已相当自由了。而其中的“夷犹如意”,则明显与全诗不够协调。在废名看来,《鸽子》只能算是白话韵文,即是句子用白话散文写,叶韵、诗的情调则同旧诗一样……于是一首诗成,结果造成功的是旧诗的空气。(废名《新诗讲稿》)
用胡适的话说,这时期的作品“虽然打破了五言七言的整齐句法,虽然改成长短不整齐的句子,但是初做的几首,如《一念》《鸽子》《新婚杂诗》《四月二十五日夜》,都还脱不了词曲的气味与声调。”(《〈尝试集〉再版自序》)
四、《尝试集》第三编:后“尝试”期的新诗
这一时期,胡适已过了白话诗的“尝试”期,征求友朋的意见,在增订的第四版中收入了1920年至1921年的新诗。
第三编与第二编相比,多了一些配乐歌词,如《平民学校校歌》《四烈士冢上的没字碑歌》等,同时在内容上,随着“五四”运动的发生,革命情绪的高涨,也多了许多与政府、社会事件相关的诗,如《双十节的鬼歌》《死者》等。还有一些节奏明快、主题明确的哲理诗,如《梦与诗》,该诗共分三节,每节四句,遇偶句押韵,并且在句式的长短上有很好的把握。
再如《希望》:
我从山中来,/带得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开花好。/
一日看三回,/望得花时过;/急坏看花人,/苞也无一个。/
眼见秋天到,/移花供在家;/明年春风回,/祝汝满盆花!
这首诗中,胡适依然用着规整的五字句,每节二、四行押韵,增强了诗的节奏感和韵律感,但在形式上决不同于古代的五言诗,它已和旧体诗距离颇远,而更像新诗了。
从1920年3月初版到1922年10月的增订四版,胡适及其朋友对《尝试集》所做的增删和修改也值得注意。有的全诗删去,有的改动了句子或词语。如《新婚杂诗》共五首,其中有四首在增订四版中被删去,因为其中有很多文言词汇和旧诗词意味。
五、小结
从胡适的诗学理论建立至今,就不断受到他人的质疑。如穆木天《谭诗》中说:“中国的新诗的运动,我以为胡适是最大的罪人。”然而在笔者看来,胡适本质上是位学者而非诗人。他的《老鸦》一诗就颇能体现其性格:追求独立,但追求的姿态却是平易的。这只“老鸦”虽有不满,有抱怨,却不像郭沫若的“天狗”那样张狂。因此,胡适成不了郭沫若那样的天才诗人。也正因为胡适骨子里就不是诗人,所以在后来他放弃了新诗创作,而改做学术研究。与胡适类似,初期白话诗人,如刘半农、沈尹默、鲁迅、周作人等,在后来都没有选择做诗人。由此来看,初期白话诗的成就不高,或许与当时诗人的素质及个性有关。但无论怎样,胡适的《尝试集》有着筚路蓝缕之功。
而关于胡适及《尝试集》,笔者比较赞同朱英诞在废名的《新诗讲稿·尝试集》附记中写的话。他说:“胡适之先生最大的新诗功绩恐怕还是在白话而不在诗,但是,白话也不是容易说的东西,这正如白昼的光辉之不容人轻视,虽然现在我们已是日用而不知了;我们也可以嘲笑他在诗国里是一座‘没字碑’,却是不能随手就推倒这块白石头或漠然去之。”
[1]胡适.尝试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2]姜义华.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M].北京:中华书局,1993.
[3]废名,朱英诞.新诗讲稿[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4]吴奔星.《尝试集》新论[J].社会科学战线,1985(3).
[5]周军.现代转型背景下的诗学尝试——论胡适新旧诗学的转换[J].宁夏社会科学,2013(4).
[6]穆木天.穆木天诗文集[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1985:263.
I206
A
1673-0046(2014)3-018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