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河南泌阳城郊农民追崇男丁的生育文化
2014-02-12万果
万果
浅析河南泌阳城郊农民追崇男丁的生育文化
万果
(平顶山学院 政法学院,河南 平顶山 467000)
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泌阳城郊农民对女孩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但有生育能力的夫妻都不约而同地保证在整个生育周期拥有一个男丁。泌阳城郊农民追崇男丁文化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男丁拥有绝对的继承权。泌阳的姓氏宗族文化、祖先崇拜、风水文化等都给予男丁绝对的继承权,使男丁在家庭中的重要地位无可撼动。
泌阳;男丁;生育文化;计划生育政策
男女生理上的分化是为了生育,生育却又规定了男女的结合[1]101。生育作为人类社会人口再生产的重要方式,有其独特的文化特质。所谓生育文化,是指人们在生育及相关活动中形成的意识形态和相应的规范制度,即人们在婚姻、家庭、生育、节育等活动中形成的思想理论、价值观念、知识能力、风俗习惯、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等[2]1。因此,生育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口文化的一个分支。
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被推行,90年代后国家对其极为重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计划生育政策推行了40多年后的今天,我国农村经济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中国农民的生育观念和生育文化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正如社会学家波普诺所讲,新观念和新规范会导致人们的行为改变,会相应产生新的文化特征[3]67。基于此,本文着力于描述泌阳县城郊农村农民生育文化观念的变化情况,并且尝试探讨这背后的文化根源。
一、一种新社会规范的建立:计划生育政策
马寅初在《新人口论》中提到,我国人口基数大,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控制人口过快增长[4]45。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是从1971年开始的,当时的生育宣传是“一个太少,两个不多,三个正好”。1973年出生证上对计划生育的建议是:“实行计划生育,只生两个孩子。”到了1982年,我国计划生育的精神变为“只生一个好”。1995年前后国家又倡导“少生优生”。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但可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农村计划生育也是提倡只要一个孩子,但是头胎是女儿的,在四年之后可以生二胎。为了鼓励政策在农村推行,2006年后政府还对独生子女和只有两个女儿的农村家庭实行“奖扶制度”,即: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直接奖励扶助,夫妇年满60周岁时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领取奖励扶助,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政府主导的一种社会规范,把人们在当前我国政策环境下对生育的思考、行动、价值观及其期望以政策和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政府为了推行这个规范,不仅有对遵从者的奖励,更有对于违反者的特定的惩罚。比如,在办准生证之前有孕检,凡是没有办理准生证就怀孕的,罚款500元;凡是已经生育一个孩子,然后再办准生证的,罚款1700元;头胎办了准生证,已经生育一个男孩的,再生第二胎罚款10000元;头胎生了女孩,第二胎生育之后,父母一方要做绝育手术。
生育文化的核心是生育观念,它在精神或意识层面上的表现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对生育子女性别的偏好、对生育子女数量的期望、生育目的和意义[5]36。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目的是,努力将传统的传宗接代、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转变为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及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的社会主义生育观念。
二、农村:传统生育文化的改变与坚持
河南省泌阳县城郊农民一般主张适龄成婚,婚后自然生子,推崇儿女双全,敬仰祖先,坚持对男丁生育的追求,对姓氏宗族延续十分在意。
(一) 物质文化与城市趋同,生育文化独立
河南省泌阳县花园乡杨庄村委下湾村是典型的豫西南城郊农村,人口498人,家庭150户。它位于城郊,和泌阳县城相隔一条泌阳河,跨河大桥相连,南北相望。这个村的村民有自己的土地,是标准的农民,但经济方面和县城联系密切。改革开放后,下湾村的男性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和装修工作,村里的妇女从事蔬菜生产销售和家政服务,这些主要劳动力深受城市文化的影响。下湾村的住房及装修等消费一直在向泌阳县城靠拢,城里流行什么,下湾村人就会迅速模仿什么。
虽然朴实的下湾村人希望能够尽可能地与城市物质生活接轨,但是有一件事情他们是不愿意和城市接轨的,那便是生育子女。泌阳县城有公职的家庭基本上都是只生一个孩子。在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允许头胎是女孩的家庭生育第二胎。泌阳的农村人是不羡慕那些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的,尤其是只有一个女孩子的家庭。泌阳城郊农民多数把城里的独生子女现象看作是城里人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的无奈之举。下湾村村民也不例外,没有人推崇独生子女政策,更不推崇只生一个孩子的行为。他们坚信,每个父母都希望儿女双全。
(二) 生育子女,妇女的天职
泌阳县城郊农村女性大都认为生儿育女是女性区别于男性的最大特征,甚至是唯一特征。这就是说,结婚后,生育子女成了农村女性人生里的头等大事。在当地,成年女性婚后可以不去工作,人们对此习以为常,也没人去追究。但是,一个已婚女性如果拒绝生育子女,她的亲人则会通过各种途径劝说她生育子女,在无形中施加很多压力。另外,如果已婚女性不能生育,那么她就受到公婆、叔伯和妯娌的歧视。甚至有些女性会因此而失婚,尽管人们会同情她们,但更倾向于认同男方对婚姻的选择。
三、男丁追崇:农民生育的核心
(一) 男丁追崇是生育的竞争
在村落文化的狭小空间里,人们不仅会受周围环境的胁迫,循规蹈矩地生活,而且也会全身心地投入整个村落的竞争“游戏”,这是一种以人的一生为单位时间的投入[5]69。在村落的氛围中,就算是当事人自己洒脱,希望从生育的竞争行为中解脱出来,自己的父母亲人也会主动关心他们的生育行为,给予有男丁生育的家庭送去祝福,给予缺乏男丁的家庭关心和同情。另外,在农村,人们大多数都信命信天,他们认为如果媳妇可以生育,家中却总没有男丁,这不是因为男主人的命不好,就是因为男主人家里祖宗不积德。这些都在无形中给那些本来期望生男孩而生了女孩的家庭增加了生育压力,尤其对负有生育任务的女性的心理压力更大。
(二) 男丁再生产是生育的终极追求
尽管农村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最多只允许生二胎,但下湾村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生育三孩或者三孩以上的家庭,基本占到有生育能力的育龄家庭的50%。多生的最根本原因基本是,夫妻想要生育男孩,生育多少女儿都无法让他们放弃生育儿子的目标。也就是说,如果生育多胎仍然是女孩,一般夫妻不会因为政策规定而放弃生育男丁。下湾村有很多三孩家庭,一般是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或者一个女儿、两个儿子。有些家庭生育两个以上女儿后,为了要男丁,就会去做流产手术,或者是把生下来的女儿送给别人,直至生育到男丁为止。甚至,有些80后夫妻为了生育男丁,放弃在外面的好工作,留在家里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
四、男丁追崇的文化根源探析
(一) 姓氏文化:传男不传女
姓氏文化是村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古老村庄的名字都会带有浓厚的姓氏文化色彩。泌阳的许多村庄,多半命名带有姓氏特色:付庄、陈崖、吴庄、杨庄之类。一个村庄的名字基本上留有历史上这些村庄占统治地位的姓氏的影子。下湾村原名夏湾,姓夏的姓氏在本村消失,这个村庄的名字就被简写更改了。这样带着浓厚的姓氏色彩村庄,在泌阳,甚至整个伏牛山地区,是普遍存在的。
在泌阳县城郊,一个有历史的村庄的发展带有明显的姓氏痕迹,其村民也固定由一个或较少几个姓氏组成。而且,一个姓氏的兴衰状况在村庄里的变化十分明显。一户人家如果没有儿子延续姓氏宗族(当地人称这些人家为“绝户头”),等女儿出嫁,老人老去后,在这个村庄里从此就不再有这一姓氏宗族分支的痕迹。这是重视人口再生产和姓氏宗族延续的泌阳县农民无法接受和努力要避免的。因此,在泌阳县农民眼中,拥有延续姓氏的男丁是极为重要的,这意味着有了男丁就有了姓氏的继承人,有了下一代,这一大家族也就有了根。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生育观念逐渐发生改变。但传统的姓氏文化并没有随着生育观念的改变而发生重大变化。维持自己姓氏延续的观念又无形中在80、90年代出生的男女青年的思想中生根发芽。例如,在独生子女的政策下,让仅有的一个男孩放弃父亲的姓氏跟随母亲,是一般家庭所不会接受的。
(二) 祖先信仰文化:先人积德庇护子孙
在泌阳县城郊农村,人们认为一个家族人丁是否兴旺,是一个族里的先人和长辈是否积德的表现。如果家族有男丁降生,就是祖先和当代的全家人道德没有瑕疵,这是先人言行对得起天理的象征,而且只有男丁才能够继承家业。在下湾村,一个家庭没有男丁,在村里会被认为是夫妻福浅命薄,或者长辈失德的象征。为了一个家庭里面下一代人丁的兴旺,长辈应该积累一些功德,以使自己家里的子孙旺盛。下湾村90后夫妻生育男孩后,都会和自己的父母一起放鞭炮庆贺,这是对媳妇的嘉奖和向祖先汇报自己传宗接代的成绩,更是向他人宣告这是自己祖先神灵对孩子的祖父母为人的肯定。
(三) 风水信仰文化:风水兴家
计划生育政策在致力于减少人口数量的同时,也重视提高我国人口素质。比如,国家在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帮助。即便如此,泌阳县下湾村的农民在重视子女受教育时,仍然相信祖先阴宅风水的庇护。他们认为祖坟的风水可以对后代的命运好坏有非常大的影响。当地老人去世后,老人的子女都要请风水先生看墓穴,以保障祖先去世后住得安宁,庇佑子孙人丁兴旺,子女健康。风水兴家,兴的是子孙未来的事业和生活。如果仅仅是女儿取得成就,男丁无所成就,长辈则会遗憾“十八亩地长出来的一颗独苗,挪到了别人家地里”。
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已实施多年,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颇多问题与障碍,其中男丁追崇的生育观是较大的障碍。因此,我们要想改变人们这种男丁追崇的生育偏好,就必须探究男丁追崇的文化根源,重新评估我们对生育问题的认识。
[1]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潘贵玉.中华生育文化导论:上[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2.
[3]波普诺.社会学[M].李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4]马寅初.新人口论[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1998.
[5]李银河.生育与村落文化[M].呼和浩特:内蒙古农业大学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 牛建兵〕
The Analysis of the Fertility Culture of the Suburban farmers’ Preference for Boys in Bi Yang County of Henan Province
WAN Guo
(Pingdingshan University, Pingdingshan Henan 467000, China)
In the influence of the National Family Planning Policy, Biyang suburban farmers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girls, but all the couples in their fertility cycles are trying to have another boy. The reason that Biyang suburban farmers prefer to boys lies in the facts that boys have the absolute inherits right. The surname ancestral culture, ancestor worship culture, and fengshui culture give boys absolute right to inherit, which make their status stable in the family.
preference; boys; fertility culture; family planning polices
伏牛山文化圈研究中心一般资助项目(12ZBYJ021)
万果(1985―),女,河南泌阳人,讲师,硕士。
2013-07-09
C924.24
A
1006−5261(2014)01−01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