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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 试点探索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2014-02-11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中国经贸导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试验区试点改革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一、坚持试点探索、先行先试,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这标志着我国改革进入了一个更高阶段,开始了全面转型的新时期。当前上海正处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上海要突破转型发展中面临的经济发展活力不足、土地资源约束趋紧等瓶颈问题,就必须紧紧依靠深化改革推动创新转型,就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学会用更多开放的办法、放宽市场准入的办法、政府为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办法,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

在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上海浦东新区成为全国第一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上海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的一次历史性机遇。上海市以此为契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基本形成了政府和市场各就其位的整体格局。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三个着力”和“四个结合”的总体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总体设计、系统推进,聚焦全国能借鉴、上海能推广、浦东能突破的重点改革事项,从2005年至今滚动实施了三轮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强化对改革试点的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月。

为营造鼓励改革、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2013年上半年上海市研究制定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发布了《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建立改革责任豁免机制,力求采用法律法规形式激励和保障改革创新工作,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支持改革、共同参与改革、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局面。

二、全力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其核心任务是通过制度创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一)创新投资管理制度

核心内容是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形成高效透明、预期稳定、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一是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制定发布了2013年版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以及新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负面清单体现了“非禁即入”的思想,涉及18个门类、89个大类、419个中类、1069个小类,对外商的特别管理措施写到小类,共有190条,实现了越精细、越明确、释放空间越大、透明度越高的目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均改为备案制。二是改革商事登记制度。在试验区内试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登记制、年度报告公示制等登记制度。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建立“一口受理”综合服务大厅并实施“工商一口受理”的业务操作模式,内外资企业完成核名程序后4天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三是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项目和企业的备案实施“一口受理”和“一表申报”,境外投资5天即可办结相关备案手续。

(二)创新贸易监管制度

核心内容是围绕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的目标,创新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推进实施“一线放开”,坚决实施“二线安全高效管住”,促进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一是创新海关监管模式。开展了凭舱单“先进区、后报关”等改革试点,新模式下货物入区通关时间可缩短2—3天,货物到港后在港口滞留和堆存时间明显减少,平均节约物流成本10%左右。二是创新检验检疫模式。开展了预检验、即查即放以及支持境内外维修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等改革试点。其中,预检验和核销管理制度可以使检验检疫监管流程缩短3—4个工作日,在快速核放状态下,最快半天即可完成从入区到验放区。三是加强关检合作。启动实施关检“一次申报、一次查检、一次放行”试点,关检双方通过“一单两报”系统共同办理“一次申报”货物,共同查验货物,联网放行货物。

(三)创新金融制度

核心内容是围绕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目标,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造条件,稳步推进,重点在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并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目前,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已制定发布了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支持意见,正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力争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在金融制度创新的支持下,已有49家各类金触机构获批入驻自由贸易试验区。

(四)创新综合监管制度

核心内容是围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的服务和监管效能。主要改革措施包括建立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综合执法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监管,建立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协助机制以及综合评估机制,建立风险防范体系。目前,已建成“试验区网上行政审批子平台”,实现了工商、税务、质监、发改、商务等部门在企业投资准入环节的系统对接、信息共享和并联办事。其他试点也已形成具体改革方案或正在抓紧研究推进。

此外,扩大服务业开放和功能拓展也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等六大领域23项开放措施中,已有15项措施可以实施,其他措施正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展国际中转集拼、创新融资租赁业务等10多项功能拓展任务,也正在积极推进落实。

2013年9月29日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启动以来,已运行几个月时间,总体上看,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局良好,运转顺畅,各项制度创新得到了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社会创业投资热情得到充分激发,服务业扩大开放势头良好,国内外舆论给予高度关注,自由贸易试验区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坐标。

根据本次会议的安排部署,上海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等改革试验区的先行先试和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努力形成更多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更好地为全国改革开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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