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策
2014-02-10王成勇
王成勇
摘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促进自主创新发展的方式和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方式已得到广泛的重视。与传统相比,知识产权融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提供支撑,促使科技成果转化,鼓舞技术创新,都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基于现实的环境,结合具体实例,对质押融资问题,分析并提出可行性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2011603
1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状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或个人的商标,专利,版权(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作为质押融资申请贷款的银行模式。其过程复杂,危险源较多,并具有高风险,高回收,没有实物的资产,股权融资等特殊性。全面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利于识别的风险的各个环节。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在知识产权法的各个组成部分之中的,贯穿整个知识产权的立法、司法以及当事人的行为中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在中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通常涉及几个方面,包括商业贷款,金融机构,政府机构,安全,知识产权交易等。
中国知识经济发展越来越快,知识产权策略资源越来越不可或缺,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更有助于中国的经济增长。据统计,中国科技型企业的总产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8%,并且具有推动其他经济部门的间接作用。行业需要资金来支撑,然而中国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虽然有许多知识产权,却难以以此融资而造成资金不足。对于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都有现实借鉴。2008年后,国内20个地区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制度创新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推出了优惠货币政策。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11年国家专利质押融资总额达90亿元人民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超过200亿元,成功地对部分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支撑作用。2011年中国拥有21665项专利,获得授权专利1953,成功办理融资的,只有授权专利号的9%,超过2008年的增长5.44%。因此,尽管中国人民银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许多商业金融机构已经做了很多的努力,中国的质押融资的发展速度还是不高。自2008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在全国近20个部分展开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一个承诺,在2009年,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融资金额为74.59亿元,2010年为20.66亿元,2011年达90亿元,成功地支撑科技型企业的部分经营和发展。但在中国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仍然缓慢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银行躲避风险,金融机构对其一般不积极。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2.1法律上的不确定因素
一个理想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目标应该是促进信息资产的开发和创造环境,努力创造和资源的融合计划实施。法律应鼓励技术和信息为基础的投资必须鼓励所有权利人提供资源发现,制造,市场,或利用信息。由于当下中国不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决策受到知识产权特征影响,不稳定的无形资产价值,以及不确定的所有权和权利人,这些都会导致权属纠纷。作为核心因素的权属风险决定了知识产权评估和质押是否是有意义,及风险发生时是否能顺利变现。法律方面表现在以下几点:
(1)诉讼的可能性。
中国现在的行政管理体制规定公众对专利或商标有权属争议的,都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商标评审机制提出,经过验证,就可能推翻原来的权属状态。这使得知识产权是在不稳定的状态,给出质人和质权人带来诉讼的风险,不利于质权人和受益人的权利的保护。
(2)法律的完善性。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会涉及民事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如果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没有对现实的具体情况规定相应的规定,则它将给质押的双方带来风险。
(3)权属的不确定性。
不确定性的权属主要包括:权属纠纷,国家授权,侵权行为,授权转让,质押登记。其中,权属纠纷的专利发明人未必是权利人。有争议的授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即授权合同可能会因为其不同的使用形式而影响它的价值。
2.2知识产权因素
由知识经济理论可知,知识产权自身特性是衡量质押风险的关键因素,包括价值评估因素和变现能力。
(1)知识产权价值的可评估性。
对可质押的知识产权,在债务到期时,该质押物能够结算变现的价值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不可或缺一环。如果没有办法评估其质押价值,那么金融机构没有办法核准贷款金额。由于中国的知识产权评估体制的不完备,该行业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标准,所以实际评估过程中评估制度的完整与否和实用与否都会制约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准确性。中国当下的知识产权评估的主要方法: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不同的评估方法会造成评估结果的不同。中国现行评价机制仍处于发展的阶段,质量参差不齐,有好有坏。所以专业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选择其工作人员是否专业将显著影响评价结果。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存在许多难题。所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没有办法得出准确的结论,导致其不能成功的应用。
(2)知识产权价值在经济上具有强波动性。
对于知识产品,其经济价值是没有办法量化和计算的,是不可预测的,它在时间和空间上可以说是无限的。知识产品的经济效益不会因为知识产权而消失。知识产品的经济价值的能力受社会经济的因素的影响。知识产权在经济价值上的波动性影响了评估的正确性。
2.3企业因素
企业因素也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必须考虑的环节。
(1)企业偿债能力不足可能会导致质押贷款人没有办法及时、足额收回债权本息。
(2)企业是否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企业的营运能力是衡量企业资产管理效率的不可缺失的指标,良好的经营状况有利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按时足额偿还。
(3)未来企业发展的能力,是企业通过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扩大累积形成的发展潜力。在一般情况下,总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增长率,销售收入的增长率都影响着未来发展能力的外部因素;知识产权比例,研究发明人员比例反映了一个企业质押融资的内在环境。
(4)信用是金融机构考虑是否对企业贷款的第一个影响要素,信用好的企业才能按期偿还贷款。
2.4银行因素
在质押融资过程中,银行方面的风险因素主要体现在系统完善程度、经营状况和人员素质三个方面。银行自身的经营状况制约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能否成功。银行自身的经营状况包括以下:资本充足率是影响银行经营稳定和抵御风险能力的不可或缺指标,综合反映了银行资本的质量和风险状况;流动性风险是银行直接面对的风险;营利性是银行在从事相关事务时抵御风险的基本能力。
3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3.1多重障碍是致困的主要原因
调查发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因素的制约是多方面的,至少包括银行,政府,企业,融资机构,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方面。
(1)银行方面,因为当下的知识产权评估难和变现难,银行防控金融风险,对贷款抱有不积极态度。
(2)企业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系统,公司的不规范治理和不规范的管理,不健全的财务制度,盈利能力差,知识产权归属不明确等属于融资条件的不完善,银行基本不会对这样的企业放贷。
(3)政府方面,特别是不发达地区的一些地方政府,财政实力紧缩,没有办法发放资金或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这样削弱了政府的作用。
(4)融资机构方面,为知识产权的评估和交易机构运营不顺畅,知识产权评估不易,现金交易不易等问题,加大了参与融资银行的风险。
(5)法律和制度方面,和知识产权融资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严重缺乏,没有能力成功的指引融资业务。
(6)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颇多,对融资贷款质押知识产权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增加了参与融资的银行的风险。
3.2银行惜贷是致困的核心因素
虽然中国拥有基础去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但是银行对借贷抱有观望态度,惜贷现象频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作为中坚力量的银行只看不投。纵观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融资的金融机构中,很少有中、农、工、建行的加入,与此对比,一些经营规模小的银行却成为了主要力量。他们主要为交通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南京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等。然而,经营规模和信贷容量,四大行都具有相当不可或缺的地位,由于他们参与的不积极,直观的促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不可能得到实质性的进展。
(2)参与融资的银行普遍抱有浅尝辄止的态度。由于考虑到规避融资风险的问题,参与融资的银行行动被动。
促使银行惜贷的原因有很多,其核心因素:不是实物抵押贷款,风险高。中国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增长,GDP增速长期保持在9%以上,各种所有制企业发展迅速,但是资金缺口严重。与实物质押贷款相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银行不主动,观望惜贷,也是能够明白的。
3.3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价值不稳定是致困的先决因素
中小企业在生存发展方面的主要困境就是融资。而中小企业由于条件的制约,在研发新产品、更换新设备等方面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撑,所以,融资困难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先决因素。从当下的情况看,只有一小部分企业能够得到国家的财政政策优惠,其他中小企业大多依赖融资,而银行很少发放贷款。这是因为,虽然有技术,知识产权,却缺乏更多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很多拥有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由于资金短缺不能更好地扩大产业规模,从而失去了市场。拥有知识产权,资金不足,是目前行业的概况。快速增长的真正的好处还没有立竿见影的表现在中小企业上。传统的商业抵押既包括有形的物品或债务人的权利从第三方接收付款。这两种类型的资产企业常见的,许多企业的主要是商业贷款,它是相对安全稳定的。与实物抵押相比,知识产权不像任何这些传统的资产,知识产权的变现难且评估难。例如,一个专利,有形财产也不需要复杂的评估过程就有权得到资金。相反,专利,以及版权,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是专有的权利,即对垄断和控制技术,版权信息,产品,或其他工作。所以银行对实物抵押有更高的热情心。但是由于知识产权的不稳定,知识产权的质押难以处理。一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会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吗?在给企业的贷款前银行会对贷款风险的进行调查和评估,当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将实施对企业贷款。这是金融机构规避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必须仔细考虑的问题。知识产权评估和转让的程序严格且复杂,将会使用金融机构更多的物质和财务成本,影响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中国当下知识产权评估难,变现难的问题,银行放贷将面临非系统风险。虽然风险正是银行不能避免的,不可能控制,且长期存持续。所以,大部分银行出于对融资风险的担忧,对非实物资产质押贷款抱有旁观意向。
4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建议
4.1政府助力质押融资快速发展
首先,为了保证中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健康发展,政府应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发挥知识产权融资价值,探索各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在知识产权抵押贷款数额小时,政府有条件的应直接向其发放贷款;中小企业创业期很难在知识产权的使用中获得信贷的信任和帮助,政府应加紧努力出台相关政策。其次,政府应注意完备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尽快出台保障知识产权质押的条例,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有法可依,促进银行对知识产权的放贷。
4.2完善中小型科技企业获取银行融资的自身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自身条件、自主资源储备和运营管理能力有所欠缺是妨碍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不可缺失的因素。因此,想要成功获得融资,企业完善自身条件是相当不可或缺的。为此,企业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在知识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需要着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财税政策、使知识产权登记及处置程序更加简单等,完善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并且使知识产权储备增加,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速度。第二,建立完备的企业的管理制度,以完备账簿的设置为重,理顺现金流和债权债务关系;第三,积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培训。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培训,显著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
4.3担保和保险等中介紧密配合并提供优质服务
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担保,降低银行的风险,这样来提高银行贷款的参与性。然而,由于中国的风险控制能力的保障机制薄弱,此外,缺乏有效的经费来源作为保障,因此与国外的担保机构存在一定的距离。如果我们专门成立一种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地方信用协会,通过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提供担保,并向银行支付一定的保障金,它能够对知识产权质押提供保障。在企业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时,信用协会将代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给予补偿。担保机构按合同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支付给银行,然后申请政策性保险机构的赔偿,政策性机构按照约定的比例对担保机构支付保险赔偿。对中小企业信用保险赔偿80%,剩下的20%由地方信用协会支付,这种模式分散了金融风险,能够支持中小企业质押融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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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飞,郭秀娟.作业预算研究[J].会计研究,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