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机制设计分析
2014-02-07上海电力学院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毛俊鹏
上海电力学院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毛俊鹏
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叶鹏举
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 巫 蓓 刘珈铭 任庚坡
中国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机制设计分析
上海电力学院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毛俊鹏
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叶鹏举
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 巫 蓓 刘珈铭 任庚坡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低碳发展,已成为全球各国经济发展共识。2012年国务院发文正式确定了碳排放交易的7个试点省市,拉开了我国碳排放交易帷幕。文章根据国际碳排放交易机制发展现状,分别从交易类型、配额分配核定方法、抵消机制及奖惩机制等方面分析中国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机制设计特点,进一步分析了开市以来试点省市的成交及履约情况,并从完善机制的角度提出若干建议。
碳排放交易;机制;温室气体
前言
随着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当前各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这已成为产业机构升级,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因素之一,发展低碳经济、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共识。
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签订生效,碳排放权交易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市场机制已在各国实施。2011年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通知》,正式批准两省五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至此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正式拉开帷幕。在我国,碳排放交易仍属于新兴事物,基于全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差异等基本国情,先期选择若干省市进行碳排放交易试点有利于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累前期工作经验,并逐步向全国推广,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最终对促进我国能效水平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和居住环境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1 国际碳排放交易机制发展现状及借鉴意义
上世纪70年代美国环保署和部分州建立的污染物排放计划开启了全球污染物物排放交易体系实践的篇章[1],90年代末《京都议定书》作为第一个温室气体减排的全球性制度框架签订,并于2005年正式生效,此后碳排放交易在各国或地区陆续开展实施。目前国际上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较为良好,机制较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英国等,这些国家的碳排放交易机制的主要特点如表1所示。
欧盟碳排放交易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机制最为完善、市场最为成熟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其中总量控制交易、配额的分配机制和核定办法、交易平台及柔性机制等这些基本机制和实际实施过程中所反映的缺陷和解决方法都已为试点省市学习和借鉴,如针对配额过量及NAP不公平问题,EU-ETS取消了国家分配,减少配额总量;针对“意外之财”,EU—ETS逐步提高拍卖比例;针对减排约束不够有力问题,欧盟提高了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力度等等。
表1 各国碳排放交易机制特点
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气体减排计划(NSW)选择碳排放基数较大,具有战略意义及对国家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电力企业作为参与者,而不是所有行业全面参与,在前期可以减少工作量,提高行政效率。
东京都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为全球城市强制减排,特别是为经济总量大、商业和服务业碳排放量占据相当比例的特大型城市的减排提供了有力的范本。目前各国现有的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均以国家或地区为单位,尚未有城市为单位的先例。国家和地区的总量控制交易体系主要覆盖工业行业,基本很少考虑商业和建筑行业这些领域的碳排放。而试点省市中北京,上海,深圳,天津均纳入了一定比例的商业和服务业,因此东京都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的出现无疑为这些城市在商业和服务业方面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模板[2]。
2 中国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机制特点分析
2009年中国政府作出到2020年单位GDP的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承诺,在此后的几年间我国基于减少碳排放量的碳排放权交易提上日程,2013年和2014年试点省市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碳交易实施管理暂行办法,配额分配,MRV机制(监制、报告与核证机制)等法律及规章制度,当地碳排放交易所先后敲锣交易,正式拉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帷幕。
在碳排放交易类型设定上,目前国际上运行的机制主要有总量控制交易和基线信用交易两种方式,为从总量上限制温室气体减排,当前试点省市的碳排放交易机制通过对试点企业的碳盘查,形成了自下而上的总量控制交易模式。
各试点省市碳排放交易在行业覆盖范围、纳入标准、配额分配及核定方法等方面的特点如表2所示。在碳排放交易行业选择上,国内试点省市综合考虑管理的可行性、行业的竞争性、环境的有效性以及当地的经济结构特点等因素,选择对碳排放量有显著贡献的行业,均将电力、石油、化工等工业行业的碳排放大户纳入管辖,其中深圳、北京、天津、上海还将建筑、商业等非工业行业纳入管辖,此外北京将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也纳入了试点[3],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在碳排放中的表率作用。而在纳入试点企业的准入“门槛”上,大部分试点省市均以CO2排放量作为标准,湖北省则以综合能源消费量作为标准[4],此外广东和深圳要求还不够纳入碳排放交易的部分企业实行碳排放报告制度。
表2 试点省市碳排放交易机制特点(A)
在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上,虽然有偿发放符合“污染者付费”的基本原则,能更有效直接地达到减排效果,但同时也会增加企业支出,引发企业抵触情绪,因此考虑企业积极性,尽快推动交易体系的开展,试点省市均采用无偿免费发放为主的方式。配额发放年度方面,除上海外其他省市均是按年发放年度配额,当地可根据当年的碳排放实际情况制定调整碳排放配额。上海市虽然一次性免费发放2013年—2015年配额,但是明文规定在各年度清缴期前,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可根据企业当年度业务量对其年度排放配额进行调整,对预分配额和调整后配额差额部分予以回收或补足,留下了一定的弹性空间[5]。
免费配额核算方面,各试点省市均采用历史排放法和基准法,其中广东针对企业的生产流程采取两种不同的方法,上海,北京,天津除电力,热力行业采用基准法外,由于基准法的复杂性,大部分行业均采用历史排放法,并考虑先期减排因素,避免对前期采取减排措施企业的“变相惩罚”,天津和北京在这两种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了控排系数,加大了控排企业的减排力度。
在新入企业及停业企业配额上,试点省市对停业企业配额均予以收缴,避免配额流入交易市场,减弱控排效果。在新入企业配额上,深圳、广东、湖北三个省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预留了配额,公平对待新入企业和和已入企业,并保证配额总量受到控制。
各试点省市碳排放交易在交易平台与平台、抵消机制、奖惩机制等方面的特点如表3所示。在交易平台及交易规则制定上,目前各试点省市均成立了碳排放交易所或交易中心,上海、广东、深圳实行会员管理制度,北京、天津实行交易参与人制度,参与交易的对象主要是试点企业(或控排企业)、经批准的组织机构,其中广东、深圳、天津、重庆将个人也纳入交易中,体现了交易制度的灵活性,确保今后与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良好对接。各试点省市对交易品种,交易方式,风险控制,清割结算等内容进行了说明,其中风险控制中规定了对一些异常情况的处理,保证碳交易市场的稳定性。
表3 试点省市碳排放交易机制特点(B)
在柔性机制的设计中,为降低控排对象的履约成本,减弱减排对企业的竞争力及经济性影响,增强控排对象的履约能力[1],试点省市设置了配额储备和碳信用额抵消机制,但又为避免企业只通过购买碳信用额来完成减排任务,最终影响减排目标,试点省市对碳信用额抵消比例设置了5%或10%的上限比例。其中北京和广州对使用本地的CCER做了要求,北京市还建立了本地减排信用。
在执行机制的制定上,参考国际碳排放交易体系,一般碳排放交易机制包括监测、报告与核证机制,即MRV机制,以及激励和惩罚制度。试点省市均已印发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或者相关的文件,根据行业的差异及特点,文件规定了不同行业的核算方法,保证了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性,从而有效的支撑体系的运行。
3 中国试点省市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情况
(1)各省市碳交易成交量及价格走势
截止到2014年8月20日,试点省市共累计成交 11,816,550tCO2,共 累 计 成 交 金 额450,489,079.49元。在成交平均价格方面,2013年12月来各月数据走势如图1所示,由图分析可得7个试点省市每月平均成交价格走势均较为平稳,反映了碳交易市场的稳定性,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试点省市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良好。从每月的成交量上看,除湖北省开市来每月维持较高水平和重庆市刚开市外,其它省市在履约月之前月份的成交量相对不高,在履约当月成交量出现大幅上升,而履约月之后的月份除北京和上海外成交价格均出现小幅下跌,深圳、上海、北京的交易量下降均超过70%[6],履约期对交易的促进效果十分明显,反映了大部分企业更加关注履约情况和自身排放情况,也符合碳排放交易机制初衷。
(2)各省市碳配额履约情况
截止到今年7月底试点省市中共有5个试点省市进行了碳配额履约:深圳试点企业635家,4家未完成履约,企业履约率99.37%;上海试点企业全部履约,企业履约率100%;北京试点企业490家,5家未完成履约,企业履约率98.98%;广东需履约的控排企业184家,2家未完成履约,企业履约率98.91%;天津试点企业114家,4家未完成履约,企业履约率96.49%。5个试点省市除极个别企业外均较好的完成了配额履约,说明碳排放交易机制设计具有较好的实用性。
图1 试点省市碳交易平均成交价格走向
4 进一步完善试点省市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建议
碳排放交易在我国仍然属于新兴事物,任何一种制度在制定之初都不是十全十美的,试点阶段也是一边学习一边积累经验的过程。为进一步完善试点省市碳交易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健全碳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碳交易各项工作依法运行。从国际碳交易市场经验来看,《京都议定书》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碳交易的开展提供了国际法律依据,EU-ETS法律框架除了国际法律之外,还颁布了《气候变化——后京都时代的欧盟战略》,《欧盟排放交易指令》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欧盟碳交易制度的良好运行提供了保证。目前深圳和北京也通过了关于碳交易的人大立法。
(2)适时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纳入交易体系,营造节能减排良好社会氛围,推进碳排放交易工作开展;健全试点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使控排企业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并为相关激励政策提供标准。
(3)完善碳排放报告制度,部分试点省市在试点阶段后可引入新入者配额,可保障本地投资,并逐步加大配额拍卖比例体现排污者付费原则。
(4)推进碳交易价格稳定机制建设,避免价格剧烈波动对碳交易市场的冲击。相关部门可以健全预留少量配额比例,设置价格涨跌限制,配额储备,碳信用额抵消,政府回购及出售配额等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节手段。
(5)试点初期充分考虑纳入碳交易体系企业的竞争力,避免这些企业由于减排义务而与不受控排的同类企业竞争时处于成本劣势,从而造成企业的排放转移,最终造成本地区的碳排放总量下降的假象。
(6)进一步完善和细化MRV机制,增加试点省市机制间的相容性,逐步与国际市场对接。MRV机制作为碳排放交易的核心和基础,存在不断完善和细化的过程,最终提高其可操作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增加试点省市机制间的相容性,有利于试点省市间的机制对接,为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统一市场创造条件;与国际市场的对接,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影响力,增加话语权。
[1]王毅刚等.碳排放交易制度的中国道路[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
[2]骆华,赵永刚等.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比较研究与启示[J].2012(2):153—157.
[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报告报送及第三方核查工作[G].2013.
[4]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G].2014.
[5]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2013—2015年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G].2013.
[6]陈志斌.七月履约热情消退,碳市场回归平静 [EB/OL].http://www.tanpaifang.com/tanjiaoyi/ 2014/0805/36230.html,2014.
闵行区“文明餐桌”行动被列为全市重点低碳专项践行活动
今年以来闵行区广泛开展的“我的美丽闵行——文明餐桌”行动,于10月份被确定为全市重点推进的低碳专项践行活动。
2014年,闵行区机管局积极配合区精神文明办,携手区总工会、区经委等单位,在全区认真收集、整理和推广机关学校食堂、大型企业食堂、大型餐饮企业、农村社区、会所在文明餐桌方面创新思路和特色做法。并参加“2014年市民低碳行动专项践行活动”方案征集活动,经市民低碳行动推进小组初选、低碳领域专家评审复选,文明餐桌行动从“衣食住行用”五个方面的几十个项目中脱颖而出,成为重点推进的低碳专项践行活动。 (闵行)
The Analysis on Mechanism Design of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in Chinese Pilot Provinces
Mao jun peng,Ye peng ju,Wu bei,Liu jia ming,Ren geng po
The reducing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low-carbon development have become a global consensus on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It opened the curtain of Chinese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when State Council issued a document to formally indentified seven pilot provinces.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mechanism features of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at Chinese pilot provinces from type of transaction,the approved quota allocation method,offsetmechanism,incentive mechanism and so on.Furthermore,it analyses the transaction and compliance of the pilot provinces since carbon market opening, and gives some recommendations to improve the mechanism.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mechanism,greenhouse gases
毛俊鹏(1987~),上海电力学院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在读硕士生,研究方向为节能大数据挖掘研究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