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本《周易釋文》校勘劄記
2014-02-05丁林
丁林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中華本《周易釋文》校勘劄記
丁林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以中華書局本《周易釋文》爲底本,對校南昌府本、江西書局本,參校北大標點本,考訂是非。關鍵詞:《周易釋文》 版本 校勘
唐陸德明是著名的音韻學和訓詁學家。鑒於當時經典舊音太簡,後人穿鑿的現象,他在校理群書的基礎上,“精研六典,採納九流,搜訪異同,校之《蒼》、《雅》”,著《經典釋文》30卷。《釋文》是爲先秦《周易》等十四部經典著作注音釋義的一部音義書,它按經文及其舊注的順序,摘錄字句,注釋音義,絕大多數字都標明反切或直音,來幫助人們讀懂經文和注文。這對它以前的經籍傳注是一個總結,對之前的文字、聲韻、訓詁之學也具有總結性意义。它的注音釋義被分附在各經傳注之後,成爲閱讀這些經典不可缺少的工具。
中華本《周易正義》後附《經典釋文》一卷,这給我們讀懂《周易》帶來了巨大的便利,然而《釋文》在後人流傳抄錄的過程中並非盡善盡美,難免會出現錯訛,故筆者不揣淺陋以中華本《釋文》爲底本,對校南昌府本、江西書局本,參校其他版本,考訂是非,去偽存真,以期方便後來人。
校勘劄記
1.馴,似遵反。向秀云:從也。徐音訓。比依鄭義。(中華本99頁上欄第3行)
案:比,南本、江西本、北大標點本作“此”,《經典釋文》①作“此”。據文意可知應作“此”。
2.其分,符同反。(中華本99頁中欄第21行)
案:同,北大標點本同,南本、江西本作“問”。《釋文》作“問”。分,《廣韻》“扶問切”,“並”母“問”韻。問,《廣韻》“亡運切”,“明”母“文”韻。 同,《廣韻》“徒紅切”,“定”母“東”韻。“文”“東”韻相去甚遠,故“同”誤,應作“問”。
3.錫,星歷反,又星目反,賜也。(中華本99頁中欄第28行)
案:目,南本、江西本、北大標點本作“自”。 《釋文》作“自”。錫,《廣韻》“先擊切”,“心”母“錫”韻。賜錫古音并心母錫部,音同。賜“寘”韻,自“至”韻,戴震《考定廣韻獨用同用四聲表》“寘”“至”同用,則“錫”“星自切”為“心”母“至”韻,與“賜”“斯義切”為“心”母“寘”韻,音近,故“錫”常假作“賜”。而“目”是屋韻,與“寘”“至”相去甚遠。故“目”疑為“自”之形近而訛。
5.彚,音胃,類也。李于鬼反。(中華本99頁下欄倒第21行)
案:于,江西本、北大標點本同,南本作“丁”。《釋文》作“于”。彙,《廣韻》“于貴切”,“雲”母“未”韻。于,《廣韻》“羽俱切”,“雲”母“虞”韻。 丁,《廣韻》“當經切”,“端”母“青”韻。“彙”“于”聲母都是“雲”母,而“丁”聲母是“端”母,所以“丁”字誤,“于”字正確。
案:隒,南本、江西本、北大標點本作“嗛”。 《釋文》作“嗛”。三,江西本同,南本作“二”。《釋文》作“嗛”。北大標點本改作“嗛”,且出校勘記:“按阮校:宋本、廬本‘二’作‘嗛’。案‘嗛’字是也。據改。按:阮校所引‘三’誤爲‘二’。”此兩處“隒”“三”應作“嗛”,文意乃通。“嗛”通“謙”,謙虛義。《漢書·藝文志》:“易之嗛嗛。”②班昭《東征賦》:“思嗛约兮。”③《國語·晉語》:“嗛嗛之德。 ”④
7.盱,香于反,睢盱也。向云:睢盱,小人喜悅之皃。王肅云:盱,大也。鄭云:誇也。《說文》云:張目也。《字林》火孤反,又火于反。子夏作紆。京作汙。姚作旴,云:日始出。引《詩》“旴日始且”。(中華本100頁上欄第22行)
案:且,南本、江西本、北大標點本作“旦”。 《釋文》作“旦”。《詩毛氏傳疏》、《毛詩後箋》、《毛詩傳箋通釋》均引作“旴日始旦”。可知,“且”誤,應作“旦”。
8.乾,音干。(中華本100頁中欄第30行)
案:干,江西本、北大標點本同,南本作“千”。《釋文》作“干”。乾,古寒切,“見”母“寒”韻。干,古寒切,“見”母“寒”韻。千,蒼先切,“清”母“先”韻。 干,“見”母“寒”韻,乾,“見”母“寒”韻,音同。千“先”韻,與“寒”韻音近,當屬音近形近而訛。
9.寇難,乃且反,下同。(中華本100頁中欄倒第12行)
患難,乃且反。(中華本100頁下欄第13行)
案:且,南本、江西本、北大標點本作“旦”。 《釋文》作“旦”。難,那干切,“泥”母“寒”韻。又奴案切,“泥”母“寒”韻。旦,得按切,“端”母“寒”韻。且,子魚切,“精”母“魚”韻。又七也切,“清”母“麻”韻。“魚”“麻”韻與“寒”韻相去甚遠,故“且”誤,應作“旦”。
10.戔戔,在干反。馬云:委積皃。薛、虞云:“禮之多也。”又音牋。(中華本100頁中欄倒第10行)
案:干,北大標點本同,南本、江西本作“于”。《釋文》作“干”。戔,昨干切,“從”母“寒”韻。干,古寒切,“見”母“寒”韻。于,羽俱切,“云”母“虞”韻。“寒”“虞”韻相去甚遠,故“于”當屬“干”形近而訛。
11.道浸,子鴆反,下同。(中華本100頁下欄第1行)
案:子,南本、江西本、北大標點本同,錦本作“予”。《釋文》作“子”。 浸,《廣韻》“子鴆反”。 子,“精”母“之”韻,予,“以”母“魚”韻。“精”“以”聲部相去甚遠,故“予”當屬“子”形近而訛。
12.令賢,力呈反,不同。(中華本100頁下欄倒第20行)
案:不,南本、江西本、北大標點本作“下”。 《釋文》作“下”。 據文意可知,作“下”是。
13.涕,徐他米反,又音弟。(中華本101頁上欄倒第6行)
案:米,南本、北大標點本同,江西本作“木”。北大標點本出校勘記:“米,宋本、廬本同,閩本作 ‘木’,監本誤作‘李’。 ”《釋文》作“米”。 涕,《廣韻》“他禮反”,“透”母“齊”韻。又“他計反”,“透”母“齊”韻。 禮,“來”母“齊”韻。 計,“見”母“齊”韻。 米,“明”母“齊”韻。 木,“明”母“屋”韻。 “齊”“屋”韻相去甚遠,故“木”誤,應作“米”。
14.戚,于寂反。《子夏傳》作嘁。嘁,子六反,咨慙也。(中華本101頁上欄倒第3—4行)
案:于,南本、江西本、北大標點本作“千”。 《釋文》作“千”。戚,倉歷反,“清”母“錫”韻。于,羽俱切,“云”母“虞”韻。千,蒼先切,“清”母“先”韻。 戚、千同屬“清”母,而于爲“云”母,去之甚遠,故此處當作“千”。慙,南本、江西本同,北大標點本作“暫”。《釋文》作“慙”。《方言箋疏》、《文選箋證》、《周易考異》均引作“嘁,子六反,咨慙也。”故此處當作“慙”。
15.頄,求龜反,顴也。又音求,又倫反。翟云:面顴頰問骨也。鄭作頯。頯,夾面也。王肅音龜。江氏音琴威反,蜀才作仇。(中華本102頁上欄倒第13行)
案:問,南本同,江西本、北大標點本作“間”。《釋文》作“間”。《說文》、《廣韻》均引作:“頄,面顴頰閒骨也。”“問”當為“間”形近而訛。
案:又,北大標點本同,南本、江西本作“也”。《釋文》作“也”。《周易要義》、《周易會通》、《易通釋》均引作“井,深也”。據文意可知作“也”義勝。于,南本、江西本同,北大標點本作“子”。《釋文》作“子”。井,子郢切,“精”母“清”韻。子,“精”母“之”韻。于,“云”母“虞”韻。“精”“云”聲部相去甚遠,故當作“子”。安,世界本、北大標點本同,南本、江西本作“變”。《釋文》作“變”。《周易要義》、《周易會通》、《古今韻會舉要》均引作“周云井以不變更爲義”,故作“變”是。
18.心惻,初力及。《說文》云:痛也。(中華本102頁下欄第19行)
案:及,南本、江西本、北大標點本作“反”。 《釋文》作“反”。惻,《說文》“初力切”。可知,作“反”是,作“及”則文意不通。
19.井冫攵,徐詩救反。又如字。馬云:汲也。陸云:井幹也。荀作甃。(中華本102頁下欄第23行)
20.于于,如字。鄭云:干,水傍,故停水處。陸云:水畔稱干。毛傳《詩》云:涯也。又云:澗也。荀、王肅云:山間澗水也。翟云:涯也。(中華本103頁上欄第19行)
案:于,南本、江西本同,北大標點本作“干”。《釋文》作“干”。 干,北大標點本同,南本、江西本作“于”。 《釋文》作“干”。此兩處應都作“干”。干,水涯也。《易·漸卦》:“鴻漸于干。《註》干謂大水之旁,故停水處者。”⑤《詩·魏風》:“寘之河之干兮。《傳》干,厓也。 ”⑥作“于”則文意不通。
21.磐,畔干反,山石之安也。馬云:山中磐紆。(中華本103頁上欄第21行)
案:干,北大標點本同,南本、江西本作“于”。《釋文》作“干”。磐,博官反,“並”母“桓”韻。官,“見”母“桓”韻。干,“見”母“寒”韻。于,“云”母“虞”韻。戴震《考定廣韻獨用同用四聲表》:“寒”“桓”同用,而“虞”韻去之甚遠,故作“干”是。
22.沬,徐武蓋反,又亡對反。微昧之光也。《字林》作昧,亡太反,云:斗杓後星。王肅云:音妹。鄭作昧。服虔云:日中而昏也。《子夏傳》云:,星之小者。馬同。薛云:輔星也。(中華本103頁中欄第5行)
案:人,世界本同,南本、江西本、北大標點本作“入”。《釋文》作“入”。 集,秦入切,“從”母“緝”韻。 入,“日”母“緝”韻。人,“日”母“真”韻。 “緝”“真”韻相去較遠,故作“入”是。
24.蓍,音尸。《說文》云:蒿屬,生于歲,三百莖。(中華本105頁上欄倒第22行)
案:于,南本、江西本、北大標點本作“千”。 《釋文》作“千”。《說文》:“蒿屬。 生千歲,百莖。”故“于”誤,當作“千”。
25.爲羊……坎後有八,爲宮、爲律、爲可、爲棟、爲叢棘、爲狐、爲蒺蔾、爲桎梏。(中華本105頁中欄倒第23行)
案:棘,北大標點本同,南本、江西本作“林”。《釋文》作“棘”。 《周易傳義附錄》、《周易本義》、《周易通義》 均引作“棘”。故“林”疑為“棘”形近而訛。
26.以觀,宮喚反(中華本105頁中欄倒第16行)
案:宮,北大標點本同,南本、江西本作“官”。《釋文》作“官”。 觀,古丸反,“見”母“桓”韻。 宮,“見”母“東”韻。 官,“見”母“桓”韻。 “官”、“宮”與“觀”同爲“見”母,故此處作兩者皆可。
27.屯見,賢遍反,注及下皆同。鄭加字。(中華本105頁中欄倒第5行)
案:加,南本、北大標點本作“如”。《釋文》作“如”。據文意可知,“加”爲“如”字形近之譌,作“如”是。
通過這幾個版本的比較,可以發現中華本《周易釋文》在傳抄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衍生了一些錯誤,大部分爲形近而譌。通過字義、音韻,我們就可以對其加以考訂分析。《釋文》爲我們理解《周易》內涵帶來了很大的方便,所以對《釋文》進行整理校勘,直到現在還是很有價值的。
注释:
①以下簡稱《釋文》.
②[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藝文志[M].上海:商務印書館,1955.
③[粱]蕭統編.[唐]李善注.文選[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④[吳]韋昭注.國語[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⑤[魏]王弼,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疏《周易正義》[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⑥[宋]朱熹.詩集傳[M].北京:中華書局,2011.
參考文獻:
[1]十三經註疏·周易正義.阮元主持校刻.中華書局,1980.
[2]十三經註疏·周易正義.阮元主持校刻.中華書局影印南昌府本,2009.
[3]十三經註疏·周易正義.阮元主持校刻.江西書局,同治十二年.
[4]周易正義.[魏]王弼,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疏,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5]經典釋文.[唐]陸德明撰.中華書局,1983.
[6]漢字古音手冊.郭錫良編著.商務印書館,2011.
[7]說文解字注.[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