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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费税征收范围与税率结构的改革

2014-02-05马殷春

镇江高专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消费税税制消费品

马殷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镇江分院师资处,江苏镇江 212016)

论消费税征收范围与税率结构的改革

马殷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镇江分院师资处,江苏镇江 212016)

消费税在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自开征以来,我国的消费税制存在着一定的弊端。为进一步发挥消费税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应从调整征税范围、完善征税环节、合理设置税率、加强征收管理等方面改革消费税制。

消费税;经济发展;缺陷;改革措施

消费税是国家中央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具有财政收入的功能,而且还能调节和引导消费,更是我国贯彻经济政策的重要手段,因此,消费税在经济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影响。我国消费税是对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以下特征:1)消费税具有政策调节灵活性和征税范围选择性的特点。2)消费税计税方法和征收方式具有多样性。3)消费税纳税环节具有征税环节单一,税负可以转嫁的特点。4)消费税是价内税。消费税的税金包含在计税价格中,计算简便,易于征收。

1 消费税改革的基本思路

《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环节,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目前国家对消费税的改革思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消费税本身进行税制完善,这是消费税改革的基本层面,包括调高部分行业税率、税种扩围,并考虑将征收环节前移。二是国家有意将消费税推动成为未来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通过把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转移到零售环节,实现未来地方主体税种的重构。

1.1 消费税改革的国际借鉴

西方发达国家在税收政策的制定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们曾经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在当今的中国也很有可能遇到。因此,我们要吸取西方国家积累的经验教训,完善我国消费税制。例如,学习发达国家严格的税收管理制度和严厉的惩罚措施;实现全国档案联网,工商、财政、国税、地税、审计等各个国民经济监督管理部门资源共享;细化或明确税目,减少政策盲区等。

1.2 消费税改革的影响

消费税对经济的影响,从宏观角度来讲,主要体现在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即国家支持什么产业发展,限制什么产业发展;从微观角度来看,主要是通过对消费量的调节来影响企业生产。可见,消费税的开征将通过引起商品价格的变动来影响人们的选择行为,进而生产和消费。理论上讲,税收会产生收入效应和替代效用。消费税的征收会提高售价,在收入效应下,人们觉得自己的收入相对而言下降了,因此会减少消费量;而在替代效应下,人们会选择没有征收消费税的同类商品来替代被征税的商品。

2 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及存在的问题

消费税作为我国一项税收政策,其制定的意图是希望通过正确健康地引导人们的消费需求,从而起到调整我国的社会财富分配和社会资源配置的双重作用,最终实现我国的社会经济政策的目标。作为特殊调节税种,消费税体现着国家的宏观经济意图和产业政策,对抑制超前消费、控制国家资源消耗、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有着重要作用。我国的消费税自从1994年开始征收以来,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然而现行消费税的税制虽经过不断改革调整,在税收负担、计税方式、征税环节、征税范围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不断地改进和优化。

2.1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

2.1.1 征税范围

现行的消费税制在确定征税范围时具体分为5个方面:1)对健康、社会以及环境等方面会造成负面影响的消费品,例如烟、酒的过度消费。2)对人的心态和社会风气有一定影响的非生活必须品,例如首饰类等奢侈品。3)高排量的消费品,例如高档汽车、摩托车等。4)以石油为生产原料的消费品,例如汽油、柴油。5)与财政收入相关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护肤品和烟花爆竹等[1]。

2.1.2 纳税人和征税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生产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采用代扣代缴(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除外),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时缴纳消费税。一般应税消费品均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税,只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制品是在零售环节征税。

2.1.3 计税价格的组成

在我国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所谓价内税就是计税基础包含了税费在内,而单是材料费和加工费是不含消费税的,所以要把它换算成含税价,即:(材料费+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然后再乘以税率,才是应征的消费税税额。对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的应税消费品,纳税额等于两种方法计算得到的纳税总和。

2.2 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2.2.1 立法层次不高

目前消费税征收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为法律依据,其法律地位要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其他税收法律。目前我国没有通量消费税法体系的基本法,较多的是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规章,立法层次相对较低,法律效力相对较弱。

2.2.2 征税范围划分不合理

第一,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一些特殊消费品征收特殊型消费税,课征范围比较狭窄,阻碍消费税的调节作用的发挥。第二,我国消费税将少数生产资料纳入了征税范围,不利于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与产业经济结构的调整。

2.2.3 部分税目的税率设置不科学

我国目前部分税目(尤其是对环境有害的物品、高档奢侈品消费品)的实际税率非常低,,很难发挥引导消费方向、抑制高消费、节约资源的作用。对一双价值两分钱的一次性筷子征收消费税,5%的税率体现的是表面文章,对引导人们的消费理念和节约环保意识的提高微乎其微。再如,烟酒类、鞭炮类商品,它们不仅危害身体健康、污染公共环境,过度消费会有诸多负面影响,应大幅提高税率。另外,在小汽车税率结构调整、大排量汽车税率提升上也值得重新考虑。

2.2.4 采用的计税方式不合理

我国消费税实行的是价内税,只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商品等环节缴纳,税款终极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金含在商品的价格中,由生产者代缴而不是由消费者直接缴纳。消费者在购买应税消费品时往往误以为消费税金是由生产者负担的,无形中麻痹了消费者,减少了该税种调节消费行为的作用,与消费税的立法意图不相适应。

2.2.5 征收环节存在瑕疵

1994年中国开征消费税,但仅对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11种商品在生产委托加工、生产及进口等3个环节征收,而国外则是在流通环节上征收。国际上的消费税征收,多选择在零售环节,体现出对消费调节的意图并且可以方便生产经营者的资金周转,从而减轻生产经营者的负担。而我国的现行消费税除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课税以外,其它主要还是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这是因为在生产环节纳税人户数较少,征管对象相对明确,有利于控制税源,并且降低征收成本[2]。但是,生产环节并不是商品实现消费的最后一个环节,其中还有批发零售等流转环节,这为纳税人选择何种经营方式逃税、避税提供了客观条件,会使国家的税收收入大量流失。尽管税务稽查时可以调整,但由于征收成本较高,一旦生产者或进口者逃避消费税,从下一环节进行补征比较困难。

3 完善我国现行消费税制的政策建议

3.1 调整征税范围

消费税改革目的是通过合理性的增减,提高消费税的整体税赋水平。要适应国际发展,逐步实现有限型消费税向中间型消费税转变。1)采取国际通行的办法,大幅度提高危害健康的消费品税率,并逐步将减少国家资源、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2)不断调整和扩大“奢侈品”的征税范围,将高档娱乐用品、高档家具、豪宅列入其中。3)借鉴国际惯例,开征环境税。通过开征环境税可以筹集空气污染、水污染等治理的专项资金,进行环境治理。

3.2 完善征税环节

现行消费税中,只有卷烟增加了批发环节5%的消费税,金银首饰和钻石及其饰品只在零售环节征收。像烟酒、鞭炮焰火、成品油、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高档化妆品和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等不应仅限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更应推广到批发环节,或采用多环节并用的方法,扩大税基,增加税收收入,同时减轻企业负担[3]。也可用将部分消费品的纳税环节推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来杜绝侵蚀税基的现象发生;可以用在生产、消费两个环节合并征收消费税的方法对国家不提倡消费又限制生产的消费品进行征税,例如酒、烟等商品;对高档休闲娱乐场所的消费可以采用在消费行为发生时征税,这样不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税基,而且能够有效地防止逃税行为。

3.3 合理设置税率

我国税率相对较低,不利于体现消费税的立法意图。可以借鉴国际通行的方法,对含铅汽油等实施税收差异,来鼓励无铅汽油的消费。提高实木地板和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的税率,保护国家资源。加大幅度提升焰火和鞭炮等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消费品税率,保护社会环境。对于一般消费品,如摩托车、啤酒、黄酒可以适当降低税率,拉动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发展。适当拉大税率差距,在引导消费方面的同时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是当前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对消费税制的必然要求。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要征收重税。对类似于一次性筷子等可以采用部分行政命令进行束缚,就如对不可降解的塑料袋的政策一样。

3.4 加强征收管理

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主动纳税的意识。规范征管内容和程序,建立健全严密的征管体系。加强对消费税已税证明单的管理,规范消费税抵扣制度。结合征管工作实际,健全并完善征管制度和实施办法,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督促各方履行权利和义务。

3.5 改价内为价外税

目前我国的消费税是价内税,这种税虽然具有征收管理容易的特点,与增值税税基类似,但是仍存在诸多弊端:1)容易造成认识含糊。消费税与增值税同属于生产环节征收的流转税,但是消费税是价内计征,增值税是价外计征,都是消费税承担税款,这一现象易造成认识上的偏差。2)价内税的价税混淆现象易影响价格及税收的透明度,使得消费者对价款和税款区分不清,对提高我国公民的自觉纳税意识具有负面影响[4]。将消费税改为价外税,将大大提高税收的透明度,有效地减少诸多弊端,尤其对我国公民的主动纳税意识的提高起到积极引导作用,价外税更是明确体现国家对于抑制特殊商品消费的意图。

4 结束语

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主体税种,对于我国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产品和消费结构的有效调整、人民消费观念的正确引导以及我国产业和消费政策的体现作用都是积极的、显而易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健全的消费税税收体系,消费税制度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

同时,消费税的完善必须同流转税的改革相协调,在税率结构的调整、征收范围的选择及征管方式的确定等方面须同增值税、营业税等税制的改革相配套。从我国的国情、人民的消费习惯、扩大内需的要求等方面考虑构建完善的消费税制度。

[1]安迪.低碳经济税收法律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2010.

[2]唐琨.浅议消费税纳税环节的税负筹划[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3):48-49.

[3]韩乐江,李维刚.消费税的调节作用及改革思路[J].中国商贸,2011(Z1):76-77.

[4]李维刚,齐语佳.消费税在消费结构中的调节作用[J].商业经济.2013(11):107-108.

〔责任编辑:胡 菲〕

On the reform of consum ption tax scope and the tax rate structure

MA Yin-chun
(Teaching Staff Management Department,Zhenjiang Higher Vocational School,Zhenjiang 212016,China)

Consumption tax has played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justice.Since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consumption tax in China,there have existed some drawbacks in the tax system.To exert better role of the consumption tax in economic development,we should carry out the reform to adjust the tax scope,to improve tax aspects,to setmore reasonable tax rates and to strengthen the collectionmanagement,etc.

consumption tax;economic development;defects;reform measure

F812.42

C

1008-8148(2014)04-0037-03

2014-08-01

马殷春(1972—),女,江苏镇江人,副教授,会计师,硕士,主要从事财务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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