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学在词义训释中的运用
2014-02-05裴瑞玲
裴瑞玲
(山西大同大学文学学院,山西大同037009)
文字学在词义训释中的运用
裴瑞玲
(山西大同大学文学学院,山西大同037009)
文字学在词义训释中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主要表现在:通过分析字的构造而释义、通过指明文字现象而释义、通过辨别异文而释义、通过校勘讹文而释义。
文字学;形训;文字现象;异文;讹文
文字学是以汉字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汉字的起源、发展、性质、构造、形音义关系、使用情况等问题。词义训释包括词义的探求与解释,既属于训诂学范畴,也属于词典学范畴。训诂学是以古汉语词义解释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词典学研究收词范围、释义原则、编辑词典针对的目标等,并以大量的词义训释资料为基础进行词典编纂实践。王宁说:“中国训诂学是植根于汉语的,以词汇意义为研究意义,以语义探求(考证)、贮存与解释为应用实践的传统学科。”[1]训诂学和词典学的发展会促进文字学的发展,我国古代的词义训释资料中既有古文字字形,也有今文字字形,这些字形为文字学研究保存下了非常宝贵的文字资料。“文字学对于训诂学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2],对于词典学的发展也有推进作用,文字学在词义训释实践中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文字学在词义训释中的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分析字的构造而释义
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汉字的形体结构与字义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字的形体结构而训释字义,这种训释方法被称为形训。形训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如《左传·宣公十二年》:“夫文,止戈为武。”《左传·昭公元年》:“于文,皿虫为蛊。”《韩非子·五蠹》:“古者仓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东汉时期,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通书采用了形训方法释义,被称为“形书”。如:《说文·自部》:“自,鼻也。象鼻形。”通过分析“自”是象形字说明它的本义是鼻子。《说文·眉部》:“眉,目上毛也。从目,象眉之形。”通过分析“眉”是象形字说明它的本义是眉毛。《说文·下部》:“下,底也。指事。”说明了“下”是指事字,本义是下部。《说文·林部》:“森,木多貌。”说明了“森”是会意字,三“木”重叠表示数目很多,本义是森林。《说文》:“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说明了“祭”是会意字,表示以手持肉献于神灵,本义是祭祀。《说文·至部》:“到,至也。从至,刀声。”说明了“到”是形声字,“至”是意符,“刀”是声符,本义是“至”。《说文·手部》:“操,把持也。从手喿声。”说明了“操”是形声字,“扌”是意符,“喿”是声符,本义与手的动作有关,是把持之义。
因为字的假借义与字形之间没有关系,有些引申义由于距离本义过远从字形也已经看不出什么联系,因此人们通常通过形训训释字的本义,有时也用来说解较近的引申义。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从字体构造分析字义,不一定能准确地分析出字的确切意义,大多数时候只能分析出字的本义类属或关联。汉字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逐渐符号化,尤其是“隶变”彻底改变了汉字古文字的象形面貌,使汉字形体发生了质的变化,汉字进入了今文字阶段,失去了直观性的特点。不过,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分析字的偏旁所代表的意义来分析字义,解释字的本义甚至说解字的一些引申义,只是根据今文字分析字义比根据古文字分析字义的可靠性、准确性大大降低。从今文字来看,象形字、指事字从字形上已看不出字的本义;会意字也不能通过观察字形会意;形声字也不能通过观察意符的形体来分析字义类属或关联,而是只能通过分析意符代表的意义来看字义类属或关联。如:“休”的“亻”表示人,“木”表示树,人靠树以示休息;以“氵”为意符的形声字的意义通常与水有关,以“口”为意符的形声字的意义往往与嘴的动作有关。
二、通过指明文字现象而释义
本文所说的文字现象指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通假是古书中常见的一种现象,古人由于各种原因在书写时有本字而不用,却借一个与它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表示,这种现象叫通假。古今字指先后产生的、读音和意义相同而形体不同的一组字,产生在前的是古字,产生在后的为今字。[3]异体字指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代替的一组字。[4]有时训释资料通过指明文字现象而释义。如:
《汉书·文帝纪》:“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颜师古注:“比犹频也。”从古音来看,“比”是帮母脂部字,“频”是并母真部字,二字帮并旁纽、脂真对转,读音相近,注释通过指出“比”通“频”而释义。
《左传·隐公十一年》:“公孙阏与颍考叔争车,颍考叔挟辀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棘即戟”。“棘”是见母职部字,“戟”是见母铎部字,二字双声、职铎旁转,注释通过指出“棘”通“戟”而释义。
《说文·王部》:“皇,大也。从自。自,始也。……自读若鼻。”“自”是“鼻”的初文,“自”和“鼻”是古今字。
《左传·隐公元年》:“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王力主编《古代汉语》注:“辟,后来写作‘避’。”“辟”和“避”是古今字。
在古代,“A,古B字”、“A、B,古今字”等说法,主要是用来注释古书字义的,“A”和“B”可以是一字的异体。[5]如:
《汉书·司马相如传上》“絝白虎”颜师古注:“绔,古袴字。”“绔”与“袴”是异体字。
考证这类文字现象时,我们需要注意:一是判断一组字在古代是否通假或异体,考察的是它们的古音古义,而不是今音今义,因此我们不能以今律古,不能用现在的音义来比照。二是一定要找到文献上的参证,以使对文字现象的判定更准确、释义更有说服力。假如一组字虽然读音虽近,但是在古书中却找不到它们相通的例子,我们也不能判定它们通假。
三、通过辨别异文而释义
异文就是异字,指同一部书的不同版本或者不同书籍记载同一事物、表达同一意思所使用的不同文字。如:《礼记·王制》:“周人养国老于东郊,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北史·刘芳传》引作“虞庠,在国之四郊。”“西郊”与“四郊”异文。产生异文的原因有很多,有因书籍流传过程中讹、衍、脱、倒而异的,有因异体字、通假字、古今字而异的,有外来词音译用字不同而异的,等等。
古书注释资料中有时看似在辨别异文,其实同时也是在通过辨别异文而训释词义。“古文”、“今文”是汉代学者对比古文经和今文经所使用的术语。汉代把用当时通行的隶书写成的经书叫“今文经”,如鲁、齐、韩三家的《诗经》。汉武帝时,鲁恭王坏孔子宅,在壁中得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等共几十篇,之后又在河间献王等处陆续发现许多战国时遗留下来的儒家经典,是用以前的小篆写成的,这些经书被称为“古文经”。古文经和今文经不仅文字字形不同,甚至字句、篇目也有出入。汉代经学大师郑玄注释经书时常将古文经和今文经核对比较,常用“古文”说明某字在古文经中的写法,用“今文”说明某字在今文经中的写法。“故书”是郑玄在注释《周礼》时用的术语。《周礼》只有古文本,没有今文本,但是也有通行本和旧本,郑玄把旧本称为“故书”。在通行本与旧本不同的地方,他用“故书”说明某字在旧本的写法。如:
《仪礼·士冠礼》:“某有子某。”郑玄注:“古文‘某’为‘谋’。”
《仪礼·士冠礼》:“服纁裳”郑玄注:“今文‘纁’皆作‘熏’。”
《仪礼·士相见礼》:“凡与大人言,始视面,中视抱,卒视面,毋改。众皆若是。”郑玄注:“古文‘毋’作‘无’,今文‘众’为‘终’。”
《周礼·天官·大宰》:“嫔贡。”郑玄注:“嫔,故书作‘宾’。”
《周礼·天官·小宰》:“七事。”郑玄注:“七事,故书为‘小事’。”
《周易·系辞下》:“来者信也。”陆德明《经典释文》:“信也,本又作‘伸’。”
《周易·说卦》:“幽赞于神明而生蓍。”陆德明《经典释文》:“幽赞,本或作‘讚’。”
《礼记·曾子问》:“命毋哭。”陆德明《经典释文》:“毋,本作‘无’。”
《汉书·高帝纪》:“欲苦之。”颜师古注:“今书‘苦’字或作‘笞’。笞,击也。”
《说文解字·玉部》:“玓,玓瓅,明珠光也。”段玉裁注:“光,各本作‘色’。今依李善所引。”“各本作”意思是“各个版本都写作”,说明原文各个版本都写作“色”,“今依李善所引”表明了这儿原文的“光”是据李善所引。
四、通过校勘讹文而释义
书籍在流传过程中会出现抄写、刊印、翻刻错误的字句,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讹文”,也叫“误文”、“误字”。古书注解中常用“当为”、“当作”、“宜为”等术语纠正古籍原文在流传过程中出现的讹文。各种校注中订正讹文时,如果不改动原文,则往往在校语或注释中注明“某字,当为某”、“某字,当作某”、“某字,宜为某”、“某字,一本(某本)作某,当据改”、“某字本作某,当据改”等。校勘者对于某字怀疑是误字但又不太肯定,常用委婉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用“某疑当作某”、“某字疑是某字之误”、“此某疑某之误”等说法注明。训释词义时遇到讹文需要进行纠正,错字纠正了,词义也就明了了。
有时只纠正讹文,如:
《礼记·文王世子》:“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郑玄注:“兑,当为‘说’,《说命》,《书》篇名。”
《吕氏春秋·孝行览第二·首时》:“天不再与,时不久留,能不两工,事在当之。”《集释》引王念孙曰:“当之,宜为‘当时’。”
《礼记·檀弓下》“与其邻重汪踦往,皆死焉。”王力主编《古代汉语》注:“重,当作‘童’,下同。”
《战国策·楚策》:“不知夫公子王孙,左挟弹,右摄丸,将加己乎十仞之上,以其类为招。”王力主编《古代汉语》注:“把黄雀的颈作为弹射的目的物(依王念孙说,见《读书杂志》)。类,当为‘颈’字之误。招,射的目的物。”
古书中出现错字,常常有两种原因:一是由于形体相近而致误,一是由于读音相同或相近而致误。一些注释资料不仅纠正错字,而且指出致误的原因,一般用“字之误”说明是形近而误,用“声之误”说明是音同音近而误。如:
《管子·君臣下》:“四者有一至,败敌人谋之。”王念孙《读书杂志》:“‘败’当作‘则’,字之误也。”
《礼记·缁衣》:“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资冬祈寒,小民亦惟曰怨。”郑玄注:“‘资’当为‘至’,齐鲁之语,声之误也。”
有些注释前边纠正讹文,后边解释字的意思。如:
《诗经·曹风·鹿鸣》:“人之好我,示我周行。”郑笺:“示,当作‘寘’。寘,置也。”
五、结语
我们运用文字学训释词义时,需要坚持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尊重语言实际情况,根据语言事实分析字形、考察文字现象、辨别异文讹文,得出客观结论,不能进行主观臆断甚至蓄意曲解。2、形音义结合的原则。训释词义时不仅要分析字形,还要结合声训方法考察音义的联系,并且运用词义演变规律,推断词的本义,来弥补形训的局限。3、学科与学科相结合的原则。训释词义时,不仅要将文字学与音韵学、语法学、方言学、修辞学等语言学的其他分支学科相结合,而且要将文字学与史学、地理学、校勘学、考据学等其他人文学科相结合,多角度地进行考证,这样的训释才更准确可靠,更有说服力。
同时,我们还需注意以下问题:1、通过分析字的构造释义时,一般仅限于训释词的本义。2、通过分析字的构造释义时,尽可能依据古文字字形,且要考察字形有无讹变,避免“望形生训”。对连绵词、叠音词尤其不能“望形生训”,因为许多记录连绵词和叠音词的字是用来记音的,词义与字形之间没有关系。如:“关关雎鸠”中的“关关”、“伐木丁丁”中的“丁丁”都表示声音,与它们的字形无关。3、切忌只对字形进行孤立分析,一定要有文献例证。缺乏文献资料证明的词义训释是不可靠的,不能立足。
[1]冯胜利.当代语言学理论和汉语研究[A].王宁.当代理论训诂学与汉语双音合成词构词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2]周大璞.训诂学初稿[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10.
[3]宋学农.古代汉语[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114.
[4]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1999.173.
[5]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270.
(责任编辑:王 林)
On the Application of Philology to the Exegetical Studies
PEI Rui-ling
(School of Literature,Datong University,Datong 037009,China)
Philologyisextensively appied tothe exegetical studies,which manifests in the following aspects:analyzing words’formation, pointing out word phenomenon,discriminating word ambiguity,and correcting wrong words.
philology;morphological exegetics;word phenomenon;ambiguous word;wrong word
H12
A
1009-3583(2014)-0025-03
2014-05-13
201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2013328)。
裴瑞玲,女,山西浑源人,山西大同大学文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汉语词汇语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