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与建议:基于SWOT模型的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现状分析
2014-02-05程接力
程接力 杨 晓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北京 100875)
1952年,伴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我国重组了当时所有的民办高校并收归国有。此后直到20世纪80年代左右,我国民办高校才得以重生。尤其是过去20年,民办高校抓住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快速扩张的发展机遇,在数量和规模上得以迅速发展,已然成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力量。
然而2008年以来,很多民办高校开始面临日益严重的生源危机。在这种背景下,作为一种严重依赖学费生存和发展的客户支持型组织,民办高校之间展开了生源大战,甚至出现了某些欺诈和违法行为,如篡改考生志愿等。这突出反映了民办高校生源短缺的现实。*陈健、党文伯、吴晓颖:《高考志愿遭篡改的背后》,《新华每日电讯》2012年7月11日,第001版。原武汉大学校长顾海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预言,“随着出生人口基数的下降,特别是随着18岁到22岁适龄大学生青年数量的减少,某些院校,特别是某些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离破产可能不遥远了。”*武大校长:《未来十年部分院校将面临破产危机》,2010-03-24,http://www.edu.cn/gao_jiao_news_367/20100324/t20100324_459550.shtml。
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过去几年间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生了什么,前景如何?本文将借助SWOT矩阵模型,分析当前中国民办高校的优势和劣势以及所面临的外部机会和潜在威胁。SWOT矩阵是由美国斯坦福大学艾伯特·汉弗莱(Albert Humphrey)教授于20世纪60年代最早提出并应用于评估企业或项目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的一种常用规划方法,据此判断利于或不利于实现目标的内外部因素。其中,优势是指企业或项目优于别人的特点;劣势是指相对不利的特点;机会是指可以利用的外部条件;威胁是指环境中可能给企业或项目带来困境的因素。此分析方法目前被广泛应用于组织发展和战略管理领域。
一、优势识别
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具有更加独立自主的运行管理机制。它们可以自行决定其管理体制、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学科与课程、教职人员聘用以及学费和资金运转等。这主要缘于民办高校是由非国有组织和个体出资成立的,没有公共财政资金的介入,意味着它们具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首先,民办高校能够更加灵活地调整自身以适应就业市场,换句话说,对企业需求更具敏感性;其次,民办高校在行政管理和财务运转上更有效率,这缘于它们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或撤并专业,可以根据短期内教职员工的表现聘用或解聘他们,以尽可能地提高办学效率。
这是民办高校一个非常重要的优势。一方面,学科专业设置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可以使人才培养目标更加灵敏地回应市场需求,更有利于培养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有利于毕业生在就业市场取得结构性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独立自主的财权和人事权使其相比公办高校而言更易于排除来自政府方面的不当干涉,按照自身既定目标的战略规划稳步发展。
不过很显然,目前这些对于我国民办高校尚只能被称为“潜在优势”,因为它们大多并没有充分发挥和利用这一优势。究其原因,可能受到内部其他因素(如师资水平、经费不足等)和外部环境(如政府政策、社会文化等)的影响和制约,但也不可否认,办学者对自身优势和办学规律的认识不足是更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事物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内因。而当前很多民办高校的举办者较多关注外部的、短期的和表面的因素,急功近利,忽视自身发展的立足点和对自身优势的深入发掘与充分利用,盲目模仿公办高校的发展模式,在“路径依赖”的思维模式下追求学科专业设置的“高大全”,*虽然这种模式的选择也是环境所逼,但是民办高校大多“以学养学”,必须要有足够的办学规模才能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从而放弃了自身优势。
二、劣势识别
相比公办高校,当前我国民办高校最大的劣势在于其向学生收取的高昂学费与所提供的教育质量之间的不相称。
根据2007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民办高校的学费要明显高于公办高校。比如,北京城市学院是一所民办高校,每学年收取11 500元~13 500元不等的学费;而作为公办高校的首都师范大学,每学年仅收取5 000元~5 500元不等的学费。在福建,根据不同的学科和专业,民办的仰恩大学每学年收取13 000元~14 000元不等的学费,而公办的集美大学每学年仅收取3 600元~4 000元不等的学费,前者是后者的3倍之多。高昂的学费无疑阻碍了众多学生进入民办高校求学的机会,尤其是将许多有才华的贫寒子弟拒之门外。一时间,“民办高校成为富裕家庭的专利品。”*倪小敏、林可松:《民办院校收费的合理性分析》,《现代教育科学》2003年第9期,第74-77页。
当然,民办高校学费比公办高校高确实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即缺乏政府公共财政扶持和社会捐助,经费来源渠道单一,这是外部因素,后文将进一步分析。但同时也应充分注意到,民办高校的高学费也是其逐利特征驱动的结果。从它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我国大部分民办高校属于投资办学,首要目标之一就是营利。这与西方国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其大部分私立院校是非营利性的。*应注意区别盈利性与营利性,二者均包括办学利润或结余的产生,但后者强调举办者自身要求获得、提取这些利润或结余。大学就其本质而言,是人才培养的场所,逐利性无疑违背了大学的基本职能和精神。
与此同时,大多数民办高校在向学生收取高昂学费的同时并未向学生提供与之相称的高水平教育。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三十年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但目前其整体教育质量仍处于较低的水平。从民办高校自身来看,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清,学科与课程规划设计不合理,依赖于对传统的精英型、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简单修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教育教学内部质量保障机制。二是师资力量非常薄弱。根据一项针对“百所民办高校”的调查显示,近80%的高校师资力量非常薄弱,主要体现在师资数量总体不足、水平起点较低,兼职教师比例过大、师资队伍稳定性差,公办高校退休教师和刚毕业的年轻教师比重大,缺少作为教育教学骨干的中年高水平教师等。*徐磊:《民办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之探讨》,《现代教育科学》2005年第1期,第80-83页。尽管一些民办高校采取措施引进优秀人才以提高师资整体水平,但较差的科研环境和学术气氛对优秀专业人才而言缺乏吸引力。其实,整体师资水平的提高关键还在于高校自身的大力培养,但这显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急功近利的观念使得很多民办高校通常很少做这样的长效投资。
三、机会识别
“机会”在此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限定下,存在于外部环境中有利于组织发展的资源和条件,往往隐迹于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中。通常而言,对机会的识别、把握和利用对于组织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当前值得我国民办高校期待的“机会”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法律和政策环境日益完善
2002年通过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指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2年后,国务院又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为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提供了进一步的制度保障。基于此,民办教育事业的存在和发展获得了法律上的保障,法制环境日臻完善。除此之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提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07-29,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0-07/29/c_12389320_2.htm。同时,自新一届中央政府上任之后,我国开始了新一轮的经济与社会改革。它对高等教育未来产生的积极影响也很值得期待,在5—10年内有望实现民办教育发展的公平环境。当前各省市也已开始积极致力于民办教育的发展。如重庆市2008年出台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指出,“建立政府财政性经费扶持民办教育的制度,从2009年起,市财政根据民办高校生均投入情况按比例给予适当补助,并视财力情况予以增加。”浙江省2013年出台的《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建立健全财政扶持制度,在省市县三级建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并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可见,民办教育正在迎来日益公平合理和有利的政策环境。
(二)经济转型对人才培养的多样性需求
过去30年我国经济实现健康快速发展,尽管近年来的发展速度有所下降,但世界各国对我国未来几十年的经济发展仍持乐观态度。事实上,目前我国也正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众所周知,现代经济是知识经济,其发展更是离不开强有力的人力资本的支持,而这种庞大的人力资本主要依赖于高等教育系统的培育。换言之,经济社会的发展变革需要人才与技术的支撑,而人才培养与技术研发不仅需要少数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更需要众多定位于应用技术大学的民办高校,因为后者更有利于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它们既具备良好的理论知识和文化基础,又具有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可以为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与技术支撑。而这种重要性已在瑞士等欧洲国家得到印证,据某课题组研究指出,瑞士坚持高、精、尖技术路线的重要保证是人才的充分与高质量供应,应用技术大学为瑞士产业结构顺利提升立下了汗马功劳。它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为“研发—实践—培训”的各环节提供智力支持;二是具有区域特征的专业设置助推产业集群式发展;三是成为中小企业兴盛不衰的主要动力;四是鼓励国际合作,吸引大批人才,保持创新动力。*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欧洲应用技术大学国别研究”课题组:《欧洲应用技术大学国别研究报告》,2013年11月。
目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的关键期,需要更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尤其是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再加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也鼓励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培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产业结构相对接的应用型人才。而民办高校大多设立在省会和地级市,与地方经济社会联系密切,并为之服务,可以说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生力量。总体而言,民办高校具备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的有利条件,因此应充分利用机会,努力抓住机遇,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以及校地的和谐发展。
四、威胁识别
“威胁”在此与“机会”相对,是指存在于外部环境的不利于组织发展的障碍和困难。一般而言,威胁也同样并非都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不能提前预判并采取相应的规避和补救措施,就会对组织的发展带来风险,有时这种风险还可能是致命的。当前我国民办高校面临的“威胁”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高等教育目标群体的持续减少
毋庸置疑,高等教育直接受到生源目标群体缩减的影响,对民办高校来说更是如此。2008年以前我国高等教育基于规模庞大的目标群体而迅速扩张,快步进入到大众化时期,但2008年以后接受高等教育的目标群体人数持续减少。
据统计,2008年以来参加高考的人数急剧下降。2012年考生数量下降到915万人,比2008年减少了约135万人。这种下降趋势将持续到2020年左右。*《2013年高考招生调查报告》,2013-12-07,http://www.eol.cn/html/g/report/2013/report1.shtml。图1揭示了2008年到2020年高等教育目标群体持续快速下降的趋势。因此,若未来民办高校不转变现有的发展模式和办学方式,仅依赖于招生规模,走外延式发展道路,财政上单纯依赖学费,那么这一趋势对民办高校的发展将构成致命的威胁。
图1 2001—2020中国高等教育目标群体
(二)政策歧视
尽管民办高校发展的政策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但其完全实现尚需一定的时间。当前我国民办高校的生存和发展仍面临较多的政策歧视,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财政政策的不公,二是招生政策的不公。
首先,民办高校很少能得到公共财政的支持,也难以享受到与公办高校相同的税收减免。多数民办高校学生既难以享受国家或地方政府设置的奖学金,也难以获得来自国有银行的助学贷款。另外,民办高校教师的专业发展也经常被国家或地方政府忽视,教师要获取来自政府的科研和学术资源相当困难;同时在职称评审和退休待遇保障上也与公办高校教师存在较大差距。
其次,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招生采取政府统一调控的机制。学生想要进入高等院校首先必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然后将所有高校分为三个批次供考生填报选择。第一批次是一流的公办高校,第二批次是其他公办高校以及少数民办高校,大部分民办高校被安排在第三批次招生。因此,入学考试中大部分的尖子生进入到公办高校。甚至当公办高校扩大招生计划时,一些考生便会离开民办高校。这影响了民办高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声誉,甚至使他们面临更加严重的生源危机。由统一入学考试机制带来的不公甚至使得民办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也受到了严重限制。这一点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尤其是在未来5—10年内高等教育目标群体人数持续减少的背景下。
(三)植根于社会文化传统的公众偏见
在我国教育通常被看做是为国家选拔和培养人才的工具。遵循这一逻辑,好的教育通常由国家举办。因此,公众往往认为公办教育要优于民办教育,或者公办高校的教育质量要优于民办高校,且这种观念在计划经济时期更为明显。20世纪90年代,市场体制引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人们的观念开始发生变化,有上百万的学生进入民办高校学习。但当他们毕业时,发现找到一份好工作对他们而言相当困难。即使他们被雇佣,也在薪酬、福利以及职场提升方面遭受不公对待。应该承认,这种偏见部分是由民办高校本身较低的教育质量造成的,但这绝非全部,更重要的是植根于社会文化传统的公众偏见。毕竟,社会文化传统在数年之内不会发生变化,更遑论彻底的变革。
五、建议与对策
行文至此,笔者从民办高校和政府两个角度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有所禆益。
(一)民办高校的角度
基于上述分析,根据保持并发展与机会相匹配的优势、转变并弥补劣势、充分利用机会、在实践中转化或规避威胁的原则,可以从民办高校自身的角度为其发展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以应用技术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和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如前文所述,民办高校具有独立自主的办学机制,较少受到政府行政权力的干预。因此,民办高校应充分利用这一潜在优势,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生源特点,转变发展方式,明晰并科学合理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模式,重新设置专业与课程,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应把握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需求的良好机会,培养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与产业结构相对接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总之,在运用潜在优势、把握良好机会的基础上提升民办高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声誉,实现应用技术型大学的成功转型。
2.加大对专职教师的引进及培训投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师资结构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才培养的质量,而民办高校教育质量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不合理的师资结构。为转变这一劣势和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民办高校应加大对专职教师的引进和培训投入,为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完善激励制度,以吸引更多的专职教师留任,使专兼职教师的比重相对平衡,师资结构更为合理。
3.降低学费,开拓多元的经费筹措渠道。经费是维持学校生存的基础,科学、合理的经费结构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决定了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基于高学费的劣势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民办高校应千方百计地降低学费,探索多元经费筹措机制,如建立校办企业和教育基金会,提供各种优惠以吸引企业投资等。
(二)政府的角度
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符合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利益,也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上述分析也表明,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发挥支持和监管的职能,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点。
1.清理歧视性政策和法规,建立公平竞争的高等教育体制。基于来自政府在财政政策和招生政策等层面不公的威胁,政府应及时修订与上位法相冲突的法律法规,并出台相应的规则与细则,不仅将权利平等文字化,更应付诸实施。严格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民办教育的支持,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真正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2.建立针对民办高校教育质量的准入和监督机制,促进民办高校的规范发展。统一的招生机制和单一的评价体系严重制约了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应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对于学术型、研究型高校采取学术型评价体系,对于技术型、应用型高校采取应用型评价体系。换言之,应构建专门针对民办高校教育质量的准入和监督机制,这样有利于公平合理地评价民办高校,也间接有利于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扫除思想障碍。
3.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提供公共财政支持,促进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利益均沾、责任均等”的理念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自然也同样适用于民办高校。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落实针对民办高校的公共财政支持,如“建立公共财政资助制度”*王幡、刘振敏:《探析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基于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的视角》,《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第3-9页。,切实落实对民办高校的各种优惠政策,如免交税费、土地优惠等;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激发社会与个人捐赠的积极性;为高校与相关企业长效合作搭建良好的平台,给予与民办高校合作的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等。同时,应积极稳妥地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种不同性质的民办高校,对非营利性的民办高校给予和公办高校相同的待遇,对于营利性的民办高校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赵应生、钟秉林、洪煜:《积极稳妥地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探析(三)》,《中国高等教育》2011年第10期,第20-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