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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2014-02-04曾耀传许春桥

质量技术监督研究 2014年2期
关键词:责任保险特种设备受害人

曾耀传,许春桥

(1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福建 龙岩 364000)

(2福建省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 龙岩 364000)

浅谈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曾耀传1,许春桥2

(1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福建 龙岩 364000)

(2福建省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 龙岩 364000)

通过公共领域电梯专项整治活动和最近电梯事故频发引起对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思考,认为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可靠、有效地落实,对电梯事故防范以及风险规避是很有必要的。

责任保险制度;电梯;必要性;风险

1 概述

福建省在公共领域电梯专项整治活动中,把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推行当做一项重要的整治目标,为电梯责任保险的推广做了很好的起步;再者,电梯现行的发展状况、管理模式也给电梯保险业务的推广带来了很多的契机首先,电梯数量庞大,电梯安全事故、投诉各类媒体频频报道,给大家带来了很多警示;其次,电梯数量急剧增长,据报道:“2012年电梯保有量为245万台,……。近年来,国内一直保持着电梯保有量、年产量以及增长量世界第一。”[1]电梯的“盘子”大了,什么情况都可能存在;最后,由于国家没有关于电梯强制报废的要求,电梯老龄化日益严重,电梯故障、事故时有发生。因此,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落实,转移责任风险将越来越受到重视。

2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第十七条要求“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2]

(2)《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引导电梯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参加电梯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3]

(3)《关于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质监特〔2012〕429号)中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尝试引入责任保险,促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提高赔付能力,达到预防事故、促进和谐的目的。”[4]

(4)《福建省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整治目标中明确提出:“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5]的要求。

3 责任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

3.1 责任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

责任保险制度是迎合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在各类事故频繁发生的严峻形势下应运而生的,产生的背景为:一是社会环境,二是法律背景。

3.1.1 社会环境方面

19世纪初欧美国家,随着工业技术的革新和进步,给人类社会创造前所未有发展的同时,也给人们生活带来更多、更大规模的隐患,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频繁发生,以致于侵权主体无法承受而倒闭,造成了大量社会财富的损失。社会迫切需要一种制度,将这种风险转移出去。如果由于风险的存在,而将新技术、新工艺等科技进步成果搁置,那么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更会阻碍社会的进步等。这些都为责任保险制度的诞生提供充足的社会基础。

3.1.2 法律背景方面

随着事故发生数量的急剧增加和履赔责任的凸现,无过失责任得到了扩张,侵权主体可以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但是不难发现,侵权主体很难承担这种风险,尤其是重大责任事故(一起重大事故,可以使侵权主体经营不善,甚至倒闭),这样也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和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对于风险行业,对社会发展又很有价值的,大家都会惧怕参与。如何让这种风险通过法律途径转嫁给专门的社会机构,分担侵权主体的责任,确保权益双方都能受到保障?这些为责任保险制度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

从责任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来看,根据电梯运行机理以及电梯事故的特性,随着电梯市场的发展,责任保险制度引入是很有必要的。

3.2 责任保险制度的定义

“责任保险又称为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在从事各项业务和日常生活时,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或者虽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受赔偿请求时,由保险人对此承担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6]就险种而言,“责任保险一般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专家责任保险、汽车责任保险和环境责任保险等。”[6]

4 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4.1 从责任保险制度产生的机理上看

从责任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和定义来看,这种制度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而又不致使侵权主体受到沉重打击这一主题来展开的。电梯作为特种设备中的一种,具有特种设备共有的特性—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一旦发生事故而引发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是很大的,如何将侵权主体的无过错责任转嫁到社会机构中去,分散侵权主体的负担,是很有必要的。

4.2 从规避企业风险,增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上看

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制度是落实电梯相关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电梯管理有效性以及做好电梯事故善后处理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用商业化手段实现责任风险转移,解决电梯责任赔偿、法律纠纷和缓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方式。电梯使用企业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将面临巨额的赔偿责任,有的企业可能直接面临倒闭的风险。建立电梯责任保险制度,一旦发生电梯事故,这些企业的赔偿责任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分散负担,增强单位抵抗事故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4.3 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上看

电梯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这时已超过侵权主体履赔的承受能力,受害人的利益往往得不到可靠保障。如果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制度已经建立,可以使事故受害人的损失得到有效的赔偿,既减轻了侵权主体的负担,规避了侵权主体的风险,又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4.4 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上看

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保险体制向新领域的拓展,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这种保险制度的实现是对保险制度完善和补充,对维护利益方的权益、社会秩序的安定以及经济可持续性的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构建社会稳定发展的环境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5 从提高电梯安全运行的管理水平上看

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进一步促进电梯责任单位的管理,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电梯责任单位加入电梯责任保险后,保险公司将会监督其完善电梯管理手段和建立良好的运行环境,减少不规范的做法而导致电梯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从上述因素综合考虑,设置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其作为一种新推行的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5 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不足

5.1 责任保险体制本身应进一步完善

责任保险制度起源于侵权主体的责任转移,受托于保险公司,其目的是以盈利为主的保护受害人的权益的一种制度,权利和义务应进一步明确,责任认定程度把握较难,认定程序较为复杂等,因此,从保险制度本身建设上需要进一步完善。

5.2 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法律体系应进一步完善

虽然《安全法》和其它规章、地方性文件中对于电梯责任保险有所提及,但是对于电梯发生责任事故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支撑,当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纠纷时,仍然无法可依,有可能产生法律漏洞,而使受害人权益受到侵害。

5.3 进一步落实好电梯责任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目前电梯相关单位涉及到电梯制造企业、安装(改造)企业、维护保养企业、电梯使用单位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相关单位较多,要落实好职责分工,防止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不要因为有了保险,而重使用轻管理。要充分发挥法律的惩戒和促进作用,扎实推进电梯责任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5.4 做好险种的设计和选择

电梯责任保险是商业险中的一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每一种险种都是有履赔上限的要求。因此,做好险种的设计和选择对于保险双方都是很关键的,做到既能节省成本,又能规避风险就行。

6 小结

通过上述论证,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推行是很有必要的,它既可以合理规避电梯责任单位的风险,提高其可持续性发展的能力,又促进了保险行业的完善,推动了保险业向不同行业进行渗透,合理整合社会有效的资源。但是作为一种新的险种、制度,其社会认知度不高,人们接受程度不足,制度还不够完善,需要电梯相关部门以及保险行业加大推动力度,让其为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参考资料

[1] 中央电视台.视点栏目.北京. 2013年5月18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北京.2013.

[3]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福州.2011.

[4] 福建省质监局和福建省保监局第429号.关于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福州.2012.

[5]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第184号.关于转发省质监局关于福建省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州.2012.

[6] 孙积禄.保险法论.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北京.1997.

Talking about Necessity of Elevator Liability Insurance System

ZENG Yao-Chuan1, XU Chun-Qiao2
(1 Fujian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 of Longyan Branch, Longyan 364000, Fujian, China)
(2 Longyan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Bureau, Longyan 364000, Fujian, China)

Thinking of the elevators liability insurance system, through the special rectification activities of the public field elevators and recently the elevators’ accidents occurred frequently. That reliable implements of the elevators’ liability insurance system effectively, the prevention and risk aversion of the elevators’ accidents are very necessary.

Liability Insurance System; Elevator; Necessity; Risk

2013-08-06

曾耀传,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

许春桥,男,福建省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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