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周聚焦·政策速递|
2014-02-04
|双周聚焦·政策速递|
我国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日前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报告提出,2020年我国人口预计达到14.3亿人,通过优化政策、加强宣传、严格执法、提升服务、逐人逐户登记确认等措施,力争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数达到10亿人左右,将覆盖率由目前的80%提高到95%。同时,巩固全民医保成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本覆盖职业群体。
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切实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国务院近日发文,就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问题进行规范。《通知》明确:一是切实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规范非税等收入管理,严格财政支出管理。二是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认真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制定出台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特别要对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或会谈纪要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确保没有遗漏。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评估和退出机制,健全考评监督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四是健全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政策,加强舆论引导。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完善标准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到2020年,应急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应急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批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批自主研发的重大应急装备投入使用;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发展一批应急特色明显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创新机制,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并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以预测警报、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为重点方向,以加快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推广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为主要任务。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大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投融资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发展环境。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
《意见》提出,一要准确把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主要原则。转变职能,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责定位。因地制宜,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合理设计,构建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诚信守约,保证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机制,营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二是合理确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范围及模式。三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工作机制。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实施主体,建立联审机制,规范价格管理,提升专业能力。四是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规范管理。做好项目储备、项目遴选、伙伴选择、合同管理、绩效评价、退出机制更各项工作。五是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保障。完善投资回报机制,加强政府投资引导,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做好综合金融服务。六是扎实有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做好示范推进,推进信用建设,搭建信息平台,加强宣传引导。
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为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全民治水、长效治水提供立法保障
根据《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治水工作责任主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治水工作情况;治水工作将实施“河长制”,落实治水责任人,强化督促检查;同时,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工作保障方面,《规定》提出,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将有关工作纳入治水规划或者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有关治水项目的具体安排、投资总额及完成时限等;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吸引民间投资和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等措施,保障治水资金,保障治水基础设施所需建设用地,加大对治水技术的研究开发支持,及时总结和推广成熟易行、经济实用的治水技术和方法,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污水和垃圾处理、河道清淤保洁以及污泥处置。此外,还要加强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建立治水信息实时共享平台,为治水提供地理空间数据服务。该政府规章还对流域协调、激励惩戒、社会参与、执法监督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聚力打造全省战略平台
《方案》指出,经过3年多的规划实施,省级产业集聚区总体上已从“打基础、筑平台”的起步建设期,进入到“引项目、聚产业”的加速发展期。《方案》要求,以提高空间集聚度、加快产业集群化、增强科技创新力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把省级产业集聚区打造成“全省有代表性、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竞争力”的产业发展平台。《方案》明确,要提升定位,强化整合,聚力打造全省战略平台。根据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深入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集聚区创建省级工业强区,进一步强化省级产业集聚区在全省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中的主平台地位。积极引导大项目、大企业、大产业向产业集聚区布点落户,构筑全省总量规模大、产业层次高、产出效益优、产城融合好的高质量发展平台。有序推进产业集聚区内部各类开发区块整合,实施重点开发和优先开发,集中力量建设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方案》要求,明确导向,强化集成,聚焦发展特色主导产业。以国家、省相关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为指导,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强化“优新高特”产业导向,集中力量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交通运输设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着力打造一批千亿级的产业集群。按照错位发展的原则,将全省产业发展战略具体落实到有基础、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形成分工明确、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加强关联产业培育,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化步伐。进一步细化集约、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的控制性指标,高标准设定并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准入标准。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浙江省信息经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信息经济重点领域的产业化,兼顾创业类项目
《办法》规定,设立省信息基金,旨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发展我省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应用、扩大信息消费、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支持我省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省信息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运作,重点支持浙江省内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应用电子、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数字内容、网络安全、电子商务、智慧物流、互联网金融、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信息经济重点领域的产业化,并兼顾创业类项目。省信息基金初期规模为20亿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专项拨款10亿元,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金融控股公司)筹集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