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物流费用需着眼经济全局
2014-02-04李冰漪
文/本刊记者 李冰漪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保持快速发展。物流规模大、增速快,重点行业物流需求增势明显;物流效率有所提高,单位GDP的货运需求量逐年下降、物流专业化水平逐年提升。然而,我国物流费用与GDP的比率仍然偏高,不仅高于美、日等发达国家、也高于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降低物流费用、提高流通效率是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重点课题,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经济运行效益和质量的关键。为此,本刊记者 走访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业内专家,请他们针对这一焦点问题阐述自己的看法及对策。
我国物流费用总体偏高及成因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主任蔡进表示,1991年以来,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依然保持在较高水平。2013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10.2万亿元,与GDP的比率为18.0%,高于美国、日本和德国9.5个百分点左右;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约6.5个百分点;高于“金砖”国家印度和巴西6个百分点左右。对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为,造成我国物流费用总体偏高的具体原因有以下这样几点。
一、经济发展模式相对粗放
首先是产业结构因素。第一、二产业增加值占比较高而第三产业占比较低,导致物流需求规模偏大,这是我国物流费用与GDP的比率高于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甚至高于巴西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基础性原因。
其次是产业布局因素。受财税体制、地方政府GDP导向的政绩观影响,部分高能耗、高物耗产业不能按照地区比较优势布局,导致上下游产业逆向分布、煤炭等大宗商品长距离、大规模运输。加之产业结构影响,我国货物周转量大幅高于美、日等发达国家,单位GDP的货物周转量差距更为明显,从而推高物流费用。2010年,我国货运周转量合计为14.1万亿吨.公里,相当于美国的1.9倍、日本的17.9倍、德国的27.1倍。单位GDP的货运周转量为2.41吨.公里/美元,相当于美国的4.7倍、日本的16.7倍、德国的15.3倍。
第三是生产力因素。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工、农业产品的附加值较低,2010年,我国工业产品增加值率为20.7%,而美国为33.3%,相当于我国的1.61倍;日本为37.4%,相当于我国的1.81倍。产品附加值低,意味着单位商品流通金额创造的GDP偏低,导致单位物流费用支撑的增加值偏低,从而物流费用与GDP的比率偏高。
二、生产方式相对粗放
生产方式粗放是我国物流费用难以降低的重要原因。相比之下,日本在上世纪50年代就出现了准时制精益生产模式,将企业生产流程与市场需求有效整合;美国在上世纪90年代实现了柔性化敏捷制造模式,以有效和协调的方式响应客户需求。生产方式的变革大幅降低了美、日等国企业的库存水平,显著地降低了物流费用。2012年,我国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周转次数为2.7次,远低于日本和德国9~10次的水平;我国工业企业存货率为9.4%,远高于日本等发达国家5%的水平。
三、流通方式相对粗放、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低
流通方式粗放,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供应链为主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展相对缓慢。另一方面是物流一体化建设相对滞后。
这两大因素导致了供应链体系的建设步伐迟滞。物流作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手段,从趋势上来看,供应链是基本发展方向,然而,由于生产方式整体上没有转变,生产企业还不能根据自身行业特点提出有效的物流和供应链需求,造成供应链发展缓慢,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进程。此外,由于供应链理念和专业化分工理念缺乏,导致社会物流低水平重复建设、供应链体系不能有效构建。
而物流一体化建设相对滞后,物流市场分割、物流功能分割,导致了物流效率低、物流费用高,这集中体现在四个“不匹配”。一是物流基础设施与现代物流发展的要求不匹配,重要的物流设施设备投入不足、物流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滞后、物流设施之间的衔接性较差。二是社会管理模式与物流发展不匹配。突出表现在,城市物流运行规范和标准化建设滞后,“物流围城”现象和“最后1公里”问题突出。三是税收征管模式与物流发展不匹配。营业税税制与一体化的现代物流运行模式极不适应,而同时,营业税改增值税又出现不可抵扣问题,导致物流业实际税负增加。四是企业竞争理念与物流发展不匹配。主要是供应链思想缺乏和专业化分工理念缺乏,导致整个产业链物流效率低、物流费用高。
降低物流费用的基本思路
物流费用产生于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因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专家贺登才认为,降低物流费用要着眼国民经济运行全局,要从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比重。促进经济增长由依靠“高投入、高消耗”向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转变,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单位GDP的物耗和能耗。
二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体制改革。通过财税体制改革和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体制转变,优化产业布局。通过产业转移降低上下游产业之间的逆向分布程度,例如,加大坑口电站建设力度,由运煤向输电转变。
三要引导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转变。引导生产方式向“小批量、多批次、低库存、少环节”为特点的精细化生产方式转变。促使生产企业释放物流需求,提高物流运作的专业化水平。鼓励大型国有企业率先转变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
四要打破物流一体化运作瓶颈。基础设施建设要满足现代物流一体化运作特点,要加强各种设施的标准化建设以及标准之间的匹配,加强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性、提高多式联运比例。城市规划充分考虑到物流一体化运作要求。物流业税费体系适应物流业一体化运作模式。
五要加大物流业支持力度。要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加大铁路、甩挂车、货运飞机、冷链设备、基础信息系统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支持力度。调整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在不改变试点方案基本框架的前提下,将“货物运输服务”从“交通运输服务”中剥离,纳入“物流辅助服务”,采用6%的税率。切实落实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进一步明确物流企业认定范围,政策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仓储型物流企业,统一执行标准,减少和限制地方自由裁量权,使物流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实惠。
六要加大供应链推广力度。把推动企业开展供应链管理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同时提供支持企业参与供应链管理的公共性服务和基础设施。通过制造业、商贸流通业两业联动重点示范工程,鼓励制造业、商业与物流业的联动发展。支持和鼓励大型国有企业通过与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开展战略合作,率先构建供应链体系,提高关键行业和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七要加大物流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加强基础信息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G P S、G I S技术服务的应用范围和应用层次。加大信息标准化工作力度,提高物流信息数据之间的共享性和物流网络之间的兼容性。
八是物流管理突出整合。法律法规、体制和政策安排上要突出整合的概念,关键点在于加强部门之间、省际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协调,打破阻碍大流通体系形成的体制性和机制性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