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之必要性
2014-02-03张世湫
■ 张世湫/徐 杰
(1.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工程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3;2.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昆明 650221;3.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3)
再论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之必要性
■ 张世湫1,2/徐 杰3
(1.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工程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3;2.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昆明 650221;3.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3)
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是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国家推行的“公益先行、商业跟进”矿产勘查模式为矿产勘查市场化运行提供了契机;地勘单位企业化以适应矿产勘查市场化方能有市场立足之地。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使矿产勘查生产要素活力迸发:矿产勘查市场化将深度挖掘探矿权的财产属性,探矿权价值将体现得淋漓尽致;遵从矿产勘查“高风险”性,保护探矿权人的“高回报”可能性,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矿产勘查市场;能使矿产勘查主体在矿产勘查市场进退有序。
地勘体制改革;矿产勘查;市场化;生产要素;探矿权价值
在发达国家,商业性矿产勘查是矿山生命周期的起点, 是矿业产业链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矿业产业链由矿产勘查、可行性研究、矿山建设投产和闭坑复垦、选冶加工、矿产品贸易组成。由于历史原因,我国1999年以前实施的是矿产勘查与开发分体运行:商业性地质勘查的产业链脱节。计划经济体制下, 国家作为一个“超级企业”, 矿产勘查主要由地勘单位负责, 矿业运作的其他环节按矿种由各产业部门负责, 以国家制定的各类规范加以衔接。随着国家对地勘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矿产勘查作为矿业链中的一个环节必将进入市场,由市场对矿产勘查的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并由行业主管机构进行监管成为未来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方向。
经济发展就是要提高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投入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市场化是用市场作为解决社会、政治和经济问题等基础手段的一种状态,在开放的市场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竞争的优胜劣汰为手段,实现资源充分合理配制、效率最大化目标的机制。市场化意味着对经济放松管制,利用价格机能达到供需平衡的一种市场状态。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意味着将用市场解决矿产勘查主体——地勘单位的改制问题,并在矿产勘查领域引入竞争机制,让市场扮演资源配置的主要角色。
1 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是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地质勘查单位在原体制下是纯粹的事业单位,其主营业务是找矿,花国家的钱为国家找矿,找到了矿交给国家,找不到矿地勘单位也无经济损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对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地勘单位的政策优惠体现为:不受地域和行业的限制,可以承担国家出资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工作,也可承担其他投资主体投资的地质勘查任务,亦可自行投资矿产勘查、开发,成为矿业权的经营者或探采一体化的资源公司。新体制下,地质勘查单位依据改革方案分体运行:国家层面,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调院或地质调查局,属于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三性”(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属地化后的地勘单位按照国家改革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推进企业化经营;有的地勘单位是“戴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但事业帽子会制约、限制地勘经济发展壮大。我国到2020年要建成基本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地勘单位的改革主要通过改革内部管理制度、经营制度来增强地勘单位的动力及活力,最终形成综合竞争的实力,这样才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存与发展。所以今后地勘单位的改革结果只能有两条路径:要么事业单位体制、要么企业化运作。
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文),为地勘单位企业化落实政策,创造条件。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61号文)提出:“坚持国有地勘单位改革方向,按照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总体设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深化国有地勘单位内部改革。建实建强地方公益性地质队伍,做大做强地勘企业,逐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并要求在2011年以后的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据此规定,各级地勘局机关可以定位为行政事业类事业单位;各级公益性地质队伍定位于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地勘单位则逐步转企。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地勘单位的发展方向,有助于加快推进地勘单位改革步伐。这说明大量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独立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地开展矿产勘查工作,对于绝大多数地质勘查单位而言,企业化改制将成为其必由之路。内蒙古地矿局、华东有色地勘局、河南有色地勘局、江苏地矿局、云南地矿等地勘单位的成功,企业化改革是最主要的前提条件。
首先,国家推行的“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矿产勘查模式为矿产勘查市场化运行提供了契机。
国家为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发挥矿业企业和地勘单位在商业性矿产勘查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实施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为商业性勘查提供基础地质信息。国家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引导盈利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向更有找矿前景的区域开展。如果加大重要矿产资源前期勘查力度,将提供更多的找矿信息并可降低商业性矿产勘查的风险,引导更多矿产勘查主体进入矿产勘查市场,为矿产勘查市场繁荣奠定基础。
地勘基金目的在于着力化解风险,促进勘查市场繁荣。通过投资找矿潜力大、风险大、工作程度低的矿产勘查项目和实施退出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的衔接。截至2011年,中央地勘基金共投资合作项目115项,占项目总数的60%,直接拉动社会资本前期勘查投入5.26亿元;商业性勘查开发跟进意向踊跃,据测算,中央地勘基金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的比率达到1:10。地勘基金的投入拉动社会资本投资商业性矿产勘查,促成勘查投入机制良性循环,使我国矿产勘查市场得到完善。
其次,地勘单位企业化以适应矿产勘查市场化,方能在市场中立足。
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改制需要依托于矿产勘查市场的改革与完善。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使矿产资源勘查与市场联系起来,探矿权成为勘查市场交易的对象,矿产勘查项目成为吸引资本来源的重要因素,地勘单位凭借技术、装备优势抢占矿产勘查市场份额。地勘单位企业化使勘查主体的各类勘查工作、地质技术劳务和咨询服务以及为特定项目服务的矿产勘查工作均按市场机制运作。矿产勘查主体根据市场需求来选择目标矿种,根据地质矿产专家的研究选取靶区,再组织资金与专业技术劳务配合开展探矿工程,从而实现矿产勘查产出效果最优。
地勘单位企业化需要自动规避风险,受到资本约束,不仅要找到市场需要的矿产,还要时刻规避找矿风险,以尽可能少的风险损失获得尽可能多的找矿成果。地勘单位为自身生存,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促进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实现了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化经营,促使矿产资源勘查产业化发展。
2 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使矿产勘查生产要素活力迸发
计划体制下,矿产勘查从矿业中人为分出,割裂了矿产勘查与矿业开发的内在联系。地勘单位与矿产开发企业自我封闭、相互封锁,缺乏信息交流,供需关系严重失调。地勘单位按国家计划开展基础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及地质科研等工作,风险由国家来承担。地勘单位利用国家投资探矿,仅追求储量增长,不考虑地质成果经济转换的价值实现,无需考虑经济成本及效率控制问题,缺少对勘查投入、产出特点的研究,其无收益就无法形成资产积累;矿产开发企业可以无偿利用矿产勘查成果,无法使矿产勘查主体从矿产开采、选冶环节获得收益,矿产开发企业亦缺乏矿产勘查动力。这使矿产勘查与矿业产业链其他环节脱节, 矿产勘查游离于矿业开采选冶之外, 矿产勘查产业链发生断裂, 影响矿产勘查市场化的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这说明需要调动一切生产要素来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主要目标为将矿产勘查主体引入市场,以探矿权的出让及转让交易作为纽带,使矿产勘查的各生产要素得以解放。矿产勘查工作主要有两个要素,其一是要有资金保证,其二需要探矿者的专门知识和智慧。矿产勘查是否能成功, 主要取决于地质人员对靶区的选取、对选定区块找矿潜力的认知以及野外找矿的经验和运用的找矿理论、模型、技术和方法。
首先,矿产勘查市场化将深度挖掘探矿权的财产属性,探矿权价值将在矿产勘查市场体现得淋漓尽致。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需要借助产权制度来实现,没有明确界定的产权制度,就不可能充分发挥好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矿业权是基于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由行政机关依法授予具有适格资质条件的市场主体,勘探、开采、销售矿产品并维护周边环境的经济权利。探矿权作为我国矿业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立法中虽然规定其内容为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而在实践中对矿产资源的勘查是一项具有风险的工作,经过勘查并不一定能发现矿产资源,只有在经过勘查发现矿产资源的情形下,探矿权的财产利益才能表现出来。探矿权所包含的财产利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矿产勘查工作从普查阶段推进到勘探阶段,使得勘查精度逐渐提升,矿产勘查成果的描述也愈加精确,因此探矿权的价值也越来越大。到探明矿产储量阶段时,勘查成果以及探矿权的价值都达到了最大值。探矿权人为深度挖掘探矿权的价值,必定会将与矿产勘查有关的各种要素如技术、资金及人才进行优化配置,从而实现探矿权的最大增值。
其次,遵从矿产勘查“高风险”性,保护探矿权人的“高回报”可能性,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矿产勘查市场。商业性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长周期的特点, 矿产勘查项目只有2%到6%可以最终成为矿山项目, 大多数项目在预查、普查阶段就终止。矿产勘查一旦发现或探明了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探矿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有升值的可能,这时,投入的资金和智力就凝结在探矿权中。由于探矿风险大,成功率较低,若一次探矿成功,原来若干次探矿不成功的资金和智力成本就会在本次摊销,这样,对本次成功的探矿活动而言,就会显得是高风险、高回报。正因为这样,甘于冒险的投资者和自认为有探矿经验的人才会乐于去申请取得探矿权,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高回报意味着矿产勘查活动一旦获得成功,其投资的增值率非常高,有的可达数百倍。智利1969年至1998年铜、金矿产勘查总投资18.18亿美元,发现矿床40个,总价值2368亿美元,勘查投资增值率达到130∶1。资本的“逐利性”必然会使矿产勘查领域受到青睐。矿产勘查市场化保障探矿权人实现投资收益的方式多元化及程序的顺畅,将会吸引更多的理性投资主体携带大量资本金进入矿产勘查领域,促进矿产勘查市场的进一步繁荣。(参见图1)
最后,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能使矿产勘查主体在矿产勘查市场进退有序。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将要求制定明晰的探矿权得、丧、变更条件及程序,使得潜在的探矿权申请人能对自己的行为选择进行理性分析。健全的制度将为探矿权人的市场进退提供准则,进则可随着对探矿区域的资源情况的掌控程度而选择探采一体化道路,退则可选择转让或终止矿产勘查活动而退出,这将不会导致资本沉淀,从而可以进入下一个矿产勘查项目以期获利。进退有序能让探矿权人产生良性预期,才会使得探矿权流转得以实现,从而实现矿产勘查市场昌盛。
3 小结
地质勘查体制改革促成了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也带来了地勘主体的创新,将大量专业矿勘主体释放进入市场,使其发挥专业优势,在矿产勘查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并能吸引其他投资主体进入,从而发展壮大。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能使勘查市场要素——市场主体、资本、探矿权相互结合,在有序的市场规则下实现矿产勘查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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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rther Discussion on the Necessity of Mineral Exploration Market-Oriented Operation
ZHANG Shiqiu1,2, XU Jie3
(1. Faculty of Land Resource Engineering of Kunm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unming, Yunnan 650093,China; 2. Law School of Yun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Kunming 650221,China; 3. Faculty of Management and Economics of Kunm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unming Yunnan 650093,China)
Mineral exploration market-oriented operation is inevitable demand of reform in 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system of geological prospecting troops. “The public first, commercial actions follow-up” is the mineral exploration model carried out by our country has provided opportunities for mineral exploration market-oriented operation. This paper is discussed that geological exploration units become business enterprises must fit the marketization of mineral exploration. Factors of production of mineral exploration have released the gushing vitality because of market-oriented operation. And the depth of the property attribute of exploration rights will be excavated, so the value of exploration right will be embodied. 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we must comply with the high risk of mineral exploration, and protect the high return possibility of exploration-right possessor. Only then can we attract more capital into the mineral exploration market, make the subject of mineral exploration access to and withdraw from mineral exploration market orderly.
structural reform of geological prospecting; mineral exploration; marketization; factors of production; the value of exploration
F407.1;F062.1
C
1672-6995(2014)03-0038-04
2013-12-17;
2014-01-2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矿产勘查市场化运作法律保障研究(11CFX040)
张世湫(1977-),女,云南省文山县人,讲师,法学硕士,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矿产资源与法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