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为桥梁 以法制为保障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标准化工作更好发展
2014-02-03王玮
王玮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增加出口、促进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诸如资金少、技术低、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特别是在作为保障产品质量提高,促进技术水平提升,和加框企业规模化发展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方面,中小企业就显得更为薄弱,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其持续、健康地成长,因此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标准化工作,仍然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需要长期坚持开展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点工作。
1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企业标准化意识薄弱
相当多的中小企业现在仍然是“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完全由企业主个人决定,这样虽然便于企业快速决策、及时转型、灵活应对市场情况,但同时也容易造成企业决策的过度主观化和随意化,企业的经营成败、发展好坏几乎完全维系于企业主,而中小企业主的普遍素质和能力总体还不高,有些很少有、甚至基本没有标准化的意识和知识,这样不仅给企业管理带来困难,更使企业标准化工作成了无源之水。
1.2 企业标准化资金缺乏
资金缺乏历来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这种制约表现在中小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企业的研发、生产、服务、销售等各个环节都面临着资金缺乏的局面,而在中小企业内部长期处于边缘地带的企业标准化工作自然也面临着同样的境地,甚至会出现企业为了一时生存而挤占挪用企业标准化工作资金的情况,这就使得本来就捉襟见肘的企业标准化资金变得雪上加霜。
1.3 企业标准化人才不足
中小企业的资金和人才缺乏的情况,使得企业自身的标准化人才更加稀少,而现有的企业标准化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甚至很多情况下,由企业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兼职标准化工作,一些诸如查询、购买、使用标准等非常初级的标准化工作也不能得到常规性的开展,至于为企业制定标准体系,编制标准发展规划,使用标准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发展等高端的标准化工作就更无从谈起了。
1.4 企业标准应用程度低
我国中小企业为了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去,往往过于追求发展速度和规模扩张,而忽视甚至缺乏标准化工作,即使意识到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也往往由于迫于企业的生存压力而把标准化工作搁置起来,把已经拥有的企业标准束之高阁,一切工作为企业生存和盈利让路,使“无标可用”、“有标不用”的情况屡见不鲜。
2 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2.1 提高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标准作为新技术产业化和市场化的关键手段,已成为企业应用技术创新和稳定产品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者、经营者特别是中小企业管理者的标准化意识,不仅对企业本身的发展,而且对整个标准化事业的发展都是必不可少的。
要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使企业的管理者认识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与企业发展的整体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靠的是市场竞争力,而标准化可以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只有让企业充分认识和理解标准化给企业带来的各种益处,才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自觉地运用标准化手段,以优质的产品和特色的服务满足市场需求。
2.2 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供金融支持
中小企业标准化工作资金缺乏的现状仅依靠企业自身筹措来解决恐怕仍然存在现实的困难,为此国家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从促进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战略全局出发,考虑在国家、行业和地方层面设立“标准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政府、市场等多个方面的渠道筹措资金,为企业制定、应用和推广标准提供贷款等金融支持,以“标准贷款”等金融手段推动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发展。
在标准贷款发放的具体政策和流程方面,可以设立相应指标和门槛,对申请贷款企业进行筛选、评级,然后综合评价企业的经营和所在行业的发展特点以及企业标准化工作现状,并以相应的信用制度作为保障,发放“标准贷款”,贷款的利率、期限、抵(质)押物、担保手段等可以根据企业的综合情况分别给予优惠,鼓励企业向标准化经营的方向进行转型。
2.3 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供咨询援助
对于单个企业来说,其所拥有的资源终究是有限的,而且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的事情,尤其是既掌握标准化理论,又具有企业标准工作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就更是凤毛麟角了,为此国家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从国家的宏观层面,考虑成立“企业标准化咨询委员会”等政策性标准咨询机构,通过职业培训,职业资格评定等手段为企业培养和储备标准化人才,提供标准咨询等援助性服务;还可以引导、撮合中小企业在标准领域开展合作,充分利用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共同研究制定技术联盟标准,支持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使企业的分散资源能够集聚发展,提高企业在标准化领域的协作配套水平和能力。
2.4 加强企业标准化的法制监管
鉴于现在有些企业的“有标不用”和“无标可用”的情况,国家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充分依据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标准巡视”等制度,通过“企业执行标准信息档案制度”等手段,督促、指导和跟踪企业执行和应用标准的情况,并且可以进一步考虑把企业执行和应用标准的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和“企业信用考核机制”,设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奖励惩罚办法,从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三个层次共同推动标准的执行和应用,激发企业使用标准的意识和责任,从而促进标准在我国的实施和应用,进一步提高标准化综合管理水平。
结束语
企业标准化工作不仅是企业的一项基础性技术工作,而且更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制定标准、实施标准的活动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将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提供充足的动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保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2]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2011.
[3]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
[4]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