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推动法制宣传工作创新发展的探索与思考
2014-02-03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
田 萍(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
新形势下推动法制宣传工作创新发展的探索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4月21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任务目标和关键举措,特别是对法制宣传工作明确提出了“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切中关键和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新时期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指南。陕西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法制宣传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以省司法厅提出的“六大行动”为抓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谋划和推进法制宣传工作创新发展。
一、回顾过去,创新法制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六五”普法以来,陕西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进了“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分类指导,狠抓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创新。按照省司法厅党组制定的“服务发展大局,建设法治陕西”的工作思路,“法治陕西建设推进行动”抓住重点,不断创新,以制定《法治陕西建设纲要》为龙头,突出了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创新。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创出了新点子。“六五”普法以来,省司法厅组建了“六五”普法宣讲团,创建了“法治陕西大讲堂”,坚持每年百堂大讲,在全国率先创新开展了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还依托监狱、戒毒等单位在全省建立了31个法制教育基地;各市县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宣传思路,铜川市制定了6项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黄龙县一月学一法,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汉中市各县创新开办“定军大讲堂”、“子午大讲堂”、“汉原大讲堂”、“ 司法大讲堂”等,为副科以上和村组干部宣讲法律法规,推动了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特别是城固县建立的全省第一家普法学校,县委专门下发文件,明确了办学的编制规模级别和职能任务,专门负责对全县教育宣传骨干、各镇综治维稳、司法干部、村级调解治保主任、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提拔使用。二是青少年普法走出了新路子。2011年省司法厅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后提出关于“在中、高考中增加法律知识内容”的调研对策,得到刘延东同志批示,被教育部采纳。陕西省2013年高考中法律知识分值首次增加到4分。2012年9月初,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发文,规定每年在秋季开学第一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周“八个一”活动。咸阳市将每个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定为法制宣传周,还在全省成立了首家“红领巾法学院”,开展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演讲等活动。三是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实现了新突破。2011年8月,省司法厅组织成立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下设重点项目、中小企业和党政机关三个分团,共为200多个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宣传咨询10万余件次,为企业发放《企业实用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律类书籍2.4万册。2013年3月,省司法厅集中组织130名处级以上干部、法学教授和律师,深入全省200家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法律体检,帮助企业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全省大中型国有企业普遍注重抓好学法用法与企业各项管理的有效融合,把普法教育与岗位特点紧密结合,学以致用,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二)营造氛围,狠抓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六五”普法以来,陕西省拓宽思路、创新法制宣传方法,在全省深入开展了法治文化建设系列活动。2012年,省司法厅下发了《法治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的现场推进会,评比表彰了30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今年又部署开展了法治文化建设“双千”活动(千场法制文艺演出、千场法治电影巡演)。到目前为止,已经建成法治文化广场238个,法治文化街2332条。各市县、各行业法治文化建设成绩斐然。各县区创新法治文化建设内容,把法治文化融入民俗节庆活动之中,把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中,宣传了法律知识,宣传了司法行政职能,宣传了平安建设,用法治文化的软实力铺就了法治建设的硬基石。
(三)普治并举,狠抓“法律六进”形式创新。陕西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开展了法律进宗教场所、法律进军营、进监所、进网吧、进工地、进景区等,丰富了宣传形式,扩大了宣传面,有力地推动了各行业学法用法和依法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借助“法律六进”活动,助推法治创建工作,全省涌现了一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各层面的法治创建中发挥了示范作用。去年七月,省司法厅联合省民政厅部署了包联创建12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通过深入开展送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推动了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由点到面的全覆盖。
(四)丰富形式,狠抓法制宣传载体平台创新。全省各地积极创新法治网络平台建设,开办了81家司法行政门户网和普法网,微博、微信和法治网络站群建设初具规模,载体平台创新在法制宣传工作中各显其能,作用明显。
二、总结经验,激发法制宣传工作创新活力
普法工作不断深化的过程,就是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创新的过程。思考陕西近年来创新法制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启示,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只有领导的观念创新,才能有效带动法制宣传工作创新。领导的理念和认识直接影响工作的创新步伐和水平。2013年初,司法厅党组提出“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凸现了司法厅党组对创新的高度重视。从在全省组织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和法治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到创办法治陕西网、开通“法治三秦”、“法治陕西”政务微博;到给全系统配备法制宣传设备器材,到狠抓新闻宣传工作,都是领导观念更新、重视和支持的结果。有了司法厅党组的创新理念,才有了每年的金点子和亮点工作评比;有了汉中全市开展的“普法创新年”活动,才涌现了各县区的创新亮点。
第二,只有勇于创新争先,才能不断开创法制宣传工作新局面。法制宣传工作者首先要勤学善思,崇尚创新,勇立创新发展潮头,掌握新思想,宣传新观念,不断学习借鉴全省、全国各地的典型经验和好做法,才能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其次是要用心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要不断开拓思路、更新观念,工作上克服“过得去”,追求“过得硬”。只有勇于担当,躬耕不辍,才能种好法制宣传这块责任田。
第三,只有加大协调力度,才能推动普法宣传工作社会化。组织协调是司法行政工作者,特别是法制宣传干部的必备素质。借船出海,借势发力,才能达到整合资源、齐抓共管的目的。省厅组织的无纸化考试,联合了7个厅局;最近又与8个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都收到了很好的工作效果。今年6 月,西安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举办了 “法治出租车,服务新起点”法制宣传活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整顿交通秩序,服务丝绸之路新起点建设,使依法治理的成果惠及全体市民。
第四,只有结合实际创新,才能切实收到实效。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创新推动已是大势所趋。只有结合实际,认清形势,创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并与服务社会矛盾化解,与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地的社情、民俗和地域文化结合起来,充分考虑宣传方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人为本,为民所想,才能贴近群众接受习惯和需要,宣传工作才能生动有效。
三、梳理问题,弥补法制宣传工作创新短板
新形势下,创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紧紧抓住当前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良好机遇,研究举措,真抓实干。目前陕西省在创新法制宣传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创新理念滞后,理论研究不够。对普法工作规律性的理论研究不够,缺少人无我有、人有我新的创新理念,导致法制宣传工作缺乏理论指导,理念陈旧,工作固步自封,后劲不足。
二是创新动力不足,发展还不平衡。各级都在强调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单位和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劲头上不去的现象,存在着地域、行业、人群间的工作不平衡问题。表现在城市与农村、重点执法单位与其他行业、重点对象与其他人群间的重视程度不同。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亟待研究和创新。
三是创新力度不大、难点仍未突破。比如:法制宣传制度化建设、“法律六进”标准化建设、把法制宣传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新媒体的广泛应用等问题,都是有认识、亟须做,但难度大、推动慢的工作,需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去推动创新。
四是法治文化建设提档升级、创新增效空间很大。几年来,陕西各市县司法局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法治文化建设成效很大。但目前还存在着管护不到位、提档升级不够,运用不好的问题。要创新搞好法治文化建设,就要加强法治文化产品供给和阵地建设,让已有的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发挥更大作用。
四、抓住机遇,推动法制宣传工作创新发展
(一)要深化法制宣传思路理念创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的法治建设任务,制定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目标。“法”的字眼、“法”的精神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无处不在,贯穿始终,法治已经成为推动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推动法治建设的道路艰难曲折,打牢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需要我们激发创新热情,凝聚创新力量,创新工作理念,实现法制宣传思路的“四个转变”:即由简单的条文式宣传向帮助公民树立依法办事的理念转变;由过去的送法与民向帮助公民自主学法转变;由单一的宣传法律向普治并举、以治为主转变,就是由法“制”向法“治”的转变;由法律条文的普遍宣传向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转变。要重点组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专题讲座,切实发挥好“法治陕西大讲堂”的作用,逐步规范全省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无纸化考试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推广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典型经验,以农村、社区和高校为重点,探索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同步推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新路子。
(二)要深化法制宣传体制机制创新。一要始终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要加大协调力度,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纳入精神文明单位评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陕西建设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三要进一步落实普法经费,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保障;要加强普法机构和宣传队伍建设,组织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解决目前体制内人员不足,社会队伍相对松散的问题。四要用即将颁布实施的《法治陕西建设纲要》统揽法治陕西建设各项工作,注重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参与,要坚持“谁涉及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板块式普法牵头单位责任和年度工作汇报制度,落实全社会法制宣传工作责任制,引导普法对象转化为普法主体。要做好建章立制的工作,适时修改《陕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建立健全陕西省地方、基层、行业法治创建工作制度、“法律六进”工作制度等,切实抓好落实。
(三)要深化法制宣传内容创新。要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美丽陕西目标,紧扣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省司法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创新法制宣传内容,策划主题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服务保障陕西改革发展的地方法规,大力宣传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宣传落实即将颁布实施的《法治陕西建设纲要》结合起来,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既定的目标任务。总之,要深入研究适销对路的法制宣传产品,丰富宣传内容,引导广大公民充分感受法治的保障和服务功能,进而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树立法治意识。
(四)要深化法制宣传载体途径创新。一要继续办好现有宣传载体平台,拓展新的功能。二要用好传统媒体,用足新媒体宣传优势。普法宣传离不开传媒,我们既要切实发挥各大报纸、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作用,开办法制宣传栏目,又要与时俱进,加强各级法治网站群建设,充分利用手机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兴载体,搭建新的普法工作平台,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同行,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三要创新宣传途径,根据不同群体,不断拓展“法律六进”。四要利用正在兴建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的法制宣传作用。
(五)要深化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以案说法和警示教育,发挥全省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推广汉中、咸阳、延安等地编写以案说法法制教育读本的做法。要用好普法经验,板块式普法是陕西“五五”普法总结出来的特色经验,要用足用好。普法是大家的事,需要合力推进,要着力探索建立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解决小马拉大车和力量不足等问题。注重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在全省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双千”活动,举办好全省“法治动漫”创作大赛和评选全省十大“诚信守法模范企业”等活动,推动法制宣传工作创新发展,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 赵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