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历史使命
2014-02-03刘海涛
刘海涛
社会基本矛盾普遍存在。矛盾解决的过程就是社会发展的过程。解决矛盾的途径无非有二:一曰斗争与革命,二曰调和与改革,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改革就是革故鼎新。在当代中国,1978年兴起的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它的最主要的成果是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30多年后的今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通过改革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这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改革所肩负的历史使命。
一、消除封建社会影响
“革故”之“故”就是“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但是,这种弊端并不是来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矛盾,更不是来自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是传统的“苏联模式”。尽管这种模式被冠以社会主义的称号,但本身带有明显的旧社会——封建社会的“痕迹”。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没有彻底完成的反封建任务,留给了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
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基础上发现了社会主义新社会。这是一个阶级消灭、国家自行消亡的“自由人联合体”,是一个在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为满足每一位社会成员的需要组织生产的制度,是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差别、没有竞争、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按需分配的美好和谐社会。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对未来社会的设想方面,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有许多共同点,但在实现途径问题上则有革命与改良之分。20世纪欧亚一些国家通过革命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国情的缘故并没有达到“科学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水平,反而在与当代资本主义进行历史性竞争的过程中逐渐被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甩在后面。社会主义改革由此应运而生。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透过“苏联模式”清晰地发现隐藏其背后的传统社会的“痕迹”,正是它阻碍了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妨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1986年5月20日,邓小平在会见澳大利亚总理霍克时指出,中国长期处在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的影响至今还有,也要在改革中逐步消除。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8页。
封建社会影响长期存在的原因在于中国没有经历过资产阶级革命的洗礼和资本主义的独立发展阶段。1949年,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诞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认为,以此为开端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但是,这个“过渡时期”与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的“过渡时期”有着本质的差别——前者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后者特指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而且“相当长的时期”算下来也只有七年时间——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七年的时间恐怕不足以实现社会形态的根本转变,尤其是从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转变。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产生的社会主义必然要继承前资本主义的历史传统,这种传统中既有文明成果,也有封建社会糟粕。因此,中国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形成的以“公、大、纯、统、全”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模式,在体现科学社会主义若干原则的同时,也深深打上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烙印。“公”是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即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具体表现形式是国营经济与合作社经济,后者又进一步发展成人民公社经济;“大”是指经济实体的规模,以此来体现“公”的性质;“纯”是指国民经济中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基本要求是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统”是指国民经济的管理体制,即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或曰“计划经济”;“全”是指经济实体的功能,即政企合一,工农商学兵一体化,生产自给,取消商品货币关系。从生产资料属于“国家”而不是属于“社会”这一点,就可以看出现实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之间的差别。正是“国有国营”的体制和“统”的手段,带来了“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对“全”的追求导致了小农经济的复活,只不过男耕女织的家庭经济扩大为人民公社经济而已。
权力过分集中现象不仅来源于计划经济体制,也深受高度中央集权传统的影响。但历史上正是在这个体制下,中国才能保持国家的统一、政令的畅通、社会的稳定、文明的连续。而中央集权一旦衰落和解体,后果必然是国家的分裂、社会的动荡、文明的破坏。由此,每个封建王朝的“盛世”或“中兴”都与中央集权的加强密不可分。这说明高度中央集权的长期存在具有历史必然性。在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独立发展阶段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也需要国家政权力量的推动。正因如此,无产阶级专政学说长期以来被视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精髓。即使是今天,权力仍有集中必要。但问题在于,这种集中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旦“过分”,便会与现代化和科学社会主义的要求背道而驰。事实上,在社会主义建设走上正轨、时代主题发生转变之际,“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就已逐步开始显现,成为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障碍。虽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但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是国家而不是社会,一个“统”字实际上剥夺了直接生产者的生产经营权,使“公”成了一具空壳,失去了本来意义;由于生产资料的归属相同,商品经济受到极大的限制,社会分工变成了“作坊内”的分工;“作坊内”的分工导致“小集体”、“大集体”、“国营”之间的等级差别,造成工农产品之间的价格“剪刀差”不断扩大,以至到今天城乡差距还没有缩小的迹象;按等级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盛行起来,在产品极不丰富的情况下,人们又开始了争得最低限度的必需品的斗争;人们的个性由于物质的匮乏而难以张扬,集体主义演变成为传统社会的“整体主义”:“统治集团的整体利益绝对高于个人的利益,个人在国家社稷面前是微不足道的,个人的个性、尊严、价值等等,都只是某种‘偶然性’的东西,它们如同个人是国家的‘偶然性’一样,只有当它们被纳入这个利益范围之后,才是可能的。”①罗国杰:《当前有关道德问题的几点思考》,沈一之主编:《理论纵横——哲学篇》,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57页。这种体制“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也是新的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在中国,“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产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②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1、329页。这种“沉重的代价”使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虽然改革已度过三十五个春秋,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求消除封建社会的糟粕。
二、培育社会主义因素
“鼎新”之“新”就是社会主义因素。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一言以蔽之,就是解放人本身。这是社会主义主题在在当代中国的体现。1956年,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通过改革开放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但至今远未成熟和完善。因此,还要通过改革为当代中国社会不断培育社会主义因素。
社会主义起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解放世界的事业。马克思恩格斯将这个历史使命交给了现代工人阶级。一旦工人阶级完成了这个历史使命,“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③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22页。这就是有关人类社会发展趋势或“共产主义理想”的经典表达。但是,共产主义对马克思恩格斯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实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④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6页。恩格斯晚年在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谈话中,又谈到了这个问题。记者问道,你们德国社会党人给自己提出什么样的最终目标呢?恩格斯对记者注视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当我们把生产资料转交给整个社会的手里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了,但我们也清楚地知道,在目前的君主联邦制政府的统治下,这是不可能的。”⑤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1-562页。不论在旧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还是在新版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中,这篇访谈都没有列为正式文稿,只是收在附录里,据说是因为没有经过恩格斯的审阅。但恩格斯在一封通信中提到过这篇访谈,他认为,“像任何访问记一样,一些说法转述得有些走样,整个叙述有缺陷,但总的意思是表达得正确的。”⑥恩格斯:《恩格斯致弗里德里希·阿道夫·佐尔格》,《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53页。这表明,记者还是比较忠实地反映了恩格斯的基本观点。其实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其研究的对象恰恰不是“社会主义制度”,而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尤其是产生于其中的阶级斗争。至于生产资料转交给社会以后的情形,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关注的重点。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乃后人所加。因此,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构想,如果作为一种具体的制度安排,其内容相当贫乏;但如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精神,其内涵则极其丰富。⑦张盾:《马克思的六个经典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1、357页。
所谓“内容相当贫乏”是说,到目前为止实现这样一个自由人联合体的历史条件还不具备或成熟。“贫乏”的原因在于没有实践的支撑。正因如此,马克思恩格斯不可能对这个新社会进行详细的描述,只能勾画一个大致的轮廓。今天看来,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设想还是一个“假说”,一个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废除了商品货币关系、为满足人的需要而组织生产的共产主义社会,在什么条件下、通过什么途径实现,还需要后人的实践去回答。至于有关社会主义特征的“几条”概括,则是出自后人之手笔。虽然无悖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但是否反映了现实、或者能够真正实现则需打一个很大的问号。问题恰恰在于后人将其视为现实。当年中国的人民公社曾被认为是过渡到理想社会的“桥梁”并苦苦经营了20多年,但还是没有抵挡住“包产到户”的冲击,一夜之间就在农村改革浪潮面前解体了。其根本原因在于,“自由人联合体”离现实还远得很。但是,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精神”,情况就不同了。人们创造历史的目的是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即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人们的主观世界,改造人的自身,改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由人联合体”虽然不是现实,但不失为一种社会发展的价值导向,历史进步的精神动力。按照这个原则构建、朝着这样方向发展的社会,即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历史发展规律的体现。在当代中国,人们都热爱生活,期盼着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在社会生活领域,希望形成一个每个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并将这种关系延伸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体中国人民作为一个整体,追求的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这些就是“自由人联合体”精神的当代体现。凡是有助于这些目标实现的体制机制、文明成果都可视为社会主义因素。
社会主义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差异和矛盾提供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动力,同时也赋予了改革与以往“革命”所不同的历史使命。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实现人的个性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是消灭私有制,但是在一个没有经过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国家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能尽善尽美,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初级阶段”。由此决定改革的目的不是彻底消灭私有制,而是消灭贫穷落后状态;中国人民还不可能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只能达到“小康”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还不是“自由人联合体”,而是基本实现现代化。现代化不仅体现在物质层面,也体现在制度、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等层面。基本实现现代化,培育社会主义因素要求社会主义的全面建设与改革。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要求,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与这些要求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都将列入社会主义改革的对象。
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素。形成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充分发育和成熟。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重点是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根本转变。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理解“经济的社会形态”主要从考察生产关系入手。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和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①参见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94页。如果以此认识社会主义就会发现,社会主义应表现为公有制、人与人之间“同志式”的关系,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实行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但这种理解体现的是从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通过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革命斗争而向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逻辑。同时,社会主义的这些特征能否体现出来还要看它以什么样的体制来实现。中国在进入社会主义之前恰恰缺少一个资本主义独立发展的环节,故而这些特征并不明显,甚至出现了扭曲。这倒不意味着中国非要补资本主义的“课”,但是为了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阶段则不可逾越。
苏联模式的以及传统社会痕迹的长期存在,是社会主义与计划经济体制相结合造成的结果。和市场经济不同,计划经济的主体不是生产经营者本身,而是国家和各级政府。生产资料不是归社会占有,而是归国家和政府占有。在这情况下形成的社会主义显然和经典作家所设想的社会主义不是一回事。因为在他们看来,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生产资料归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所有并不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起点,也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确立的标志,而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状态,不过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而已。但是在中国,“过渡时期”很快就结束了,生产资料却迟迟没有交给社会,这样一来,社会主义之“社会”的本质很难体现出来。中国改革伊始就有了市场导向的事实说明,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建设也将遵循市场经济的逻辑,发挥市场的作用,虽然当时人们并没有从理论上给予论证。虽然市场经济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达到高度成熟,但它不仅不等于资本主义,而且是瓦解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马克思曾经把人与人关系的发展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们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同步发展起来。”“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内部,产生出一些交往关系和生产关系,它们同时又是炸毁这个社会的地雷。”社会主义所要求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不仅来源于资本主义所创造的高度的社会化生产力,也来源于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的高度发育和由此导致的阶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高度成熟。全面发展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①马克思:《1857—58年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4、56页。这一点也为中国的改革实践所证实。
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主义成熟发育的机理在于,它有利于肩负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它把资源的配置,生产组织的权利真正交给了社会、交给了供求双方,交给了经济活动的当事人,形成了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经济主体多元化、决策分散化的局面,形成不同经济主体间的竞争机制,使他们在物质利益驱动下自觉按价值规律节约必要劳动时间,用最小的投入求得最大的经济效果,使责权利得到有机的统一,从而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产生经济向前发展的动力,激发出社会的活力。在这个过程中,社会资源也得到了合理配置,经济结构在价值规律作用下不断趋于合理。它所要求的生产资料的不同归属,是生产资料转归全社会共同占有的过渡形态。在中国,所有制发展成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混合经济,通过股份制改造而日益体现社会占有属性;按劳分配由于有了市场这个天然尺度才得以实现,从而激发出整个社会的活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分工协作而逐步呈现出平等和谐的属性。这些都是社会主义的前提和内容。但是,市场经济即使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有“失灵”情况的发生。为此,既要通过发展市场经济培育社会主义的因素,又要发挥社会主义的作用去遏止或制约它的消极影响。由此决定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还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即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这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容和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