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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水工程建设浅谈

2014-02-02薛清洁

科技致富向导 2014年2期
关键词:工程建设水利主体

薛清洁

【摘 要】介绍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水工程建设面临的新情况,阐述了农水工程建设应注意的问题,指出明确建设主体是农水工程建设适应市场发展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主体

0.引言

当前,运城市不少灌区在农水工程配套建设中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其根源在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建设主体不够明确。从表面上看,农水工程主要由政府组织发动并适当补助,农民投工筹资兴建,政府认为是在给农民办实事,农民又认为是在给政府出工、谁都没有真正把自己当作建设主体;另外,不少灌区的控灌受益村由于集体经济状况较差,单纯依靠政府补助和农民投工不能完或相应配套建设任务,造成水在地头过,不浇旱垣田、群众望水兴叹:尽管国家已经在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中付出了相当大的投人.但由于农水工程建设主体不明确,使其持续发展缺乏后劲。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水工程建设面临的新情况,迫切要求明确建设主体

1.1家庭联产承包的经营体制与“喝大锅水”的矛盾

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已有20多年,党中央、国务院也多次反复强调要长期坚持不变。这种经营体制是对原来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重大变革,农村其它工作都应适应这一变革,否则就将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然而,长期以来,农水工程大多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办法,农民种自家田,喝大锅水,对农水配套关心不够,投人不多,管理不强,不利于农村水利事业的持续发展。

1.2农村推行税费改革,农水建设面临挑战

税费改革涉及到农村的方方面面,对农村水利工作同样产生重大影响。税费改革后,原来农水工程投人所依赖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被取消了,如何建立新的投人机制,以保持农村水利事业的持续发展,这正是税费改革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的一个严峻挑战。

1.3农村城镇化建设加快,非农业成分逐步加大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高速发展,整个农村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第一产业稳定发展,产值逐年增加;第二产业高速发展,产值增幅较大;第三产业异军突起,增幅逐年上升。多种经济齐头并进,=大产业共同发展,使第一产业的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在逐年下降。由此可见,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设施的农村水利已经不仅仅是农业的命脉,而且是工业的命脉,城镇的命脉,整个国民经济的命脉,农村水利的服务对象和范围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客观上要求进一步改进农水工程建设办法。

1.4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农业产业化速度加快

在计划经济时期,农业生产一方面是为国家作贡献,另一方面是农民白己养活白己。如今,农业正朝着产业化的方向迈进,农业生产也不再是单纯地追求粮食产量,而是一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大园地,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农业产业结构出现了重大调整,过去大一统的麦稻两熟制格局被彻底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多品种、多制式、多结构的组合。因此,同样是农田,对水利设施的需求不同,效益也就不同。

1.5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水建设应与国际接轨

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的国际化竞争已是大势所趋,按照WTO规则,限制直接对农产品实行价格补贴,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和自然风险。然而,如何加大农村水利建设力度,进一步适应人世需要,就要求我们必须研究探索符合国际竞争要求和市场经济规律的新途径。

2.新时期农水工程建设主体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对于农水工程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应首先确定划分农田水利建设主体的原则,即: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法规的条件下,谁收益、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加强监管体系,厉行节约用水,鼓励多元办水,形成全社会用水、全社会办水、全社会管水的良好氛围。

2.1公益性工程——建设主体是政府部门

水利是一种基础设施,其中有许多公益性工程。所谓公益性,就是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公众性,这类工程的受益者不仅仅是农民和农业生产,农村中的各行各业以及所有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无不受益。

因此,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就应当由所属地方政府部门作为建没主体,负责规划、投资、建设和管理。

2.2经营性工程——建设主体是经营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水是一种商品,水利工程供水已被明确界定为一种商业经营行为,因此,经营性的农水工程就应当由经营者负责建设和管理。根据市场经济法则,这里的经营者可以是农村集体组织;可以是农户个人单独或者联合组成;也可以是以国家、集体、个人以及外资等多元投资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市场经济法则,从项目的立项、设计、投资到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全权负责。

2.3生产性工程——建设主体是农业生产者

这里所说的生产性工程,主要是指农田水利配套建设工程,如斗、农、毛渠引水渠道和建筑物,以及田外排水工程等,这些直接与农业生产紧密联系,并为之服务的生产性工程,其建设主体应当是直接从事农业和生产者,包括农户和其它受益的经济组织、团体、个人等。他们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的投人实际上是农田种植业的基本投人和必要成本。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水工程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1要分清工程性质,明确建设主体

政府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设施建设。国家支持、鼓励社会闲散资金向经营性工程投人,允许经营者通过合法经营取得合理的收益。对于与农业生产者直接联系的农水配套工程,主要由生產者集体投工、出资兴建,地方政府和所属灌溉管理单位重点加强引导,并在财力许可的条件下,适当给予原材料补助。

3.2要讲究经济效益,核算投入产出

农水工程建设必须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必须要有长远规划和近期安排,必须要讲究经济效益,核算投人产出,把有限的资金优先用在回报率较高的农水工程,不能搞形式主义,欺骗政府和群众。

3.3要发挥组织作用,实行统一领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论农水工程建设主体是谁,都离不开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的支持、引导。因为经营性工程,在设计、施工、经营等方面,需要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统一协调,排除矛盾;生产性工程,在占地、出资、管理等方面,需要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宣传、发动;公益性工程,其建设主体是当地政府部门,从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应重点研究。

只有坚持市场经济规律,正确发挥三大建设主体作用,大力扶持、培养水利中介组织,使各级政府抓大放小,管少管好,才能使水利事业真正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实现建设、管理和投人、产出的良性循环。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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