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煤矿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韩城矿区为例
2014-01-31刘媛
刘 媛
(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有限公司 陕西西安 710055)
我国矿产资源丰富,煤炭储量位于国际前列,然而,矿产资源的高强度开发却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如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面塌陷和地表开裂等,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1],因此,煤矿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已经刻不容缓。本文在介绍矿区生态环境现状后,详细列举了煤矿开采对于本矿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旨在警示人们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1 矿区概况
韩城矿区位于陕西省韩城和宜川县境内,面积1532平方公里。矿区总体为单斜构造,地层倾向北西。其主要含煤地层由石炭系的太原组和二迭系的山西组组成,共含煤13层[2]。
2 生态环境现状
2.1 矿区气侯
本区地处暖温带半干旱区域,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较多。无霜期208d,日照2436h,有利于农业生产。根据2011年末的气象资料,雨量多集中于7—9月。春夏季易发生干旱,夏季多阵雨、强度大,水土流失严重。
2.2 地形地貌
韩城矿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部深山多为梁状山岭,一般海拔900m以上,其中,韩城和黄龙分界处的大岭海拔1783m,为区内最高处。中部浅山区多为黄土丘陵,海拔600m至900m。东部为黄土台原,一般海拔400m至600m,区内的川芝口海拔357m为区内最低处。
2.3 生态系统
该区位于汾渭盆地农业生态区以及渭河盆地农业生态亚区的南北两侧。区内主要地貌单元包括渭河两侧黄土台塬、北山低山丘陵等,是一个南、北、西三面环山,向东敞开的河谷平原盆地。
3 煤矿开发引起的生态问题
本矿区随着煤矿资源的大量开发所引起的环境问题日益加重,其中生态环境破坏尤为突出[3]。
3.1 破坏表层土壤结构
煤矿建设及开采过程中大量使用建筑材料,工业场地的平整以及运输道路的修建等均需大量开挖土地,煤矸石和矿井水对煤矿区的周边环境会形成环境生态灾害链,扰动及改变矿区和周边地区表层土壤的特征,从而造成表层土壤结构的破坏。
3.2 破坏当地植被引起水土流失
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煤矿建设及开采中,工业场地的平整以及运输道路的修建,煤矸石和矿石堆放等均占用大量土地,使该土地原有植被彻底消失;工业场地、煤矸石和矿石堆放、煤炭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扬尘和粉尘,从而使该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3.3 改变当地野生动物活动区域
由于动物生存对环境的植被条件等依赖性较大,生产中的爆破声波、钻机产生的机械噪声都会直接和间接影响野生动物的正常生活条件。据估算每千克炸药当其密度在1.5时,爆破时产生的能量约为4.2×1013erg,采用震级和震源发出的总能量的关系换算,震级相当于小于里氏2.5级的地震。
3.4 污染地表水质和地下水质
煤矿排出的煤矸石经风化、雨蚀、自燃后,其表面的风化层物质在风力作用下进人大气,严重污染大气环境。下雨天,在雨水的冲刷下,会携带其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地下,同时还会将煤矸石伴生的硫铁矿中的硫离子和亚铁离子等浸取出来渗入地下,污染地表水质和地下水体环境。
4 结语
矿区的生态保护是关系到煤矿开采及矿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不管采取何种生态恢复的措施,在矿山的生态环境防治中都要明确以下几点基本原则:
4.1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原则,将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贯穿于煤炭生产全过程中。
4.2 坚持“煤炭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原则,正确处理好煤矿生产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4]。
4.3 坚持“预防与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将矿区环境保护的重点放在预防和保护上,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逆转的损害;以预防生态破坏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基础,做好采煤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的恢复治理工作,以恢复自然生态环境;对破坏的生态环境积极实施治理,尽快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实现其功能。
4.4 坚持“景观相似,功能恢复”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制定生态治理措施,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充分考虑该区域为花椒种植大区,注重成效,达到恢复和保护煤矿整体生态功能的根本目标。
4.5 坚持“系统全面,重点突出”原则,根据煤炭生产过程中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统筹兼顾。重点针对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影响严重的问题,实施生态治理措施。
4.6 坚持“分类和阶段性特点”的原则,针对韩城矿区为生产多年的老矿区,多年开采形成的塌陷区有部分已经得到有效的治理,借鉴已有的治理方法,制定新的生态治理方案。
[1]朱利东,林丽.矿区生态重建[J].成都理工学院学报,2001,28(3):310-314.
[2]陈练武,陈玲霞.地理信息系统在韩城矿区煤层气资源评价中的应用.西安科技大学学报,2008,28(1):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