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
2014-01-30劉亭
规划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
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学术委副主任
规划要不就不出台,要出台就是达成一致的、具有执行唯一确定性(“一女一嫁”)的规划成果
这里指的规划,不是一般的政府规划,而是指连续上了两次全国党代会(十七大和十八大),且每回不止一次提及,特别是在昭示“习李新政”施政纲领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也特别加以强调,并和“生态红线”连在一起表述的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它是我国一切实体性发展的重大“顶层设计”,也可以说是一切实体性的空间开发活动的“宪法”,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占有“母法”的地位。
现如今,不但是国家,也包括浙江,其主体功能区规划都早已发布。但我想,不必面向公众,仅仅是出个题目去征询一下政府官员,对这个规划十有七八也是一脸的茫然。为什么,因为我们的确还就没有好好实施过。
为什么没有好好实施呢?无非一是观念作祟,二是机制障碍,三是配套阙失。这些问题展开来讲不免消极,于是换从主动积极加以解决的角度,就围绕着今后如何更好地付诸实施,谈三点不成熟的想法。
一是树立主体功能区战略地位,形成科学开发意识。所谓主体功能区,就是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市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确定主体功能,明确开发方向,建立差异化的财税、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等政策,以及相应的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制度,最后引导整个国土空间的开发活动逐步走上一条科学、有序、均衡的轨道,保护和建设好我们的美好家园。究其实,“前天”的国土开发,就是“昨天”的投资建设,也是“今天”的产业城乡,更是“明天”的生态环境。如果我们不能从源头抓起,从而实现科学开发的话,整个国家信誓旦旦要实现的科学发展也都无从谈起。正因为如此,国家才会强调“发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所以党中央才会一再要求“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二是合理构建规划体系,理顺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其他空间开发规划的关系。就目前而言,政府规划体系主要包括三大部类:一是发展规划,二是城乡规划,三是土地规划。在发展规划中,又主要包括三大品种:一是总体规划,也即经“两会”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二是区域规划,也即比较重要和特殊的、指向特定空间范围的综合发展规划;三是专项规划,也即某个领域、某个行业的大单项、小综合发展规划。但除此而外,我们还有一个新的视角和断面,也就是把上面林林总总两个层级、六个子项的规划体系,理解为回答好两大问题:一是我们要干什么?二是我们在哪里干?前者就是发展规划,后者就是空间规划。
单拿空间规划而论,还可以分出三个层级,宏观的、中观的、微观的。宏观的当然就是主体功能区规划,中观的或者是区域规划之类,微观的则是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宏观的主要管不同空间的总体定性和总体布局,微观的主要管具体定位和具体格局,中观的则介乎两者之间。从目前情况看,规划的主要问题有二:一是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没有侧重、相互脱节;二是空间规划重叠交叉、“一女多嫁(一块空间资源、多种用途配置)”,“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为此,政府要针对上述问题,有效整合规划资源,依据“宏观统领微观、微观践行宏观”的原则,建立起一个统一的规划协调机制和平台。规划要不就不出台,要出台就是达成一致的、具有执行唯一确定性(“一女一嫁”)的规划成果。
三是以公共财政政策为主导,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最大的挑战来自于——我按规划要求去保护“绿水青山”了,谁来解决我的“金山银山”问题?这就是现代财政或谓公共财政要解决的问题。其中一靠转移支付,二靠生态补偿。过往财政政策对此也有相关的安排,但挂钩的对象还不太对路,更多地是体现为“扶贫补助”。我们需要的不是越穷越“激励”你,而是你越保护生态环境,我越“奖赏”你。让人感到生态环境不但是一个现实的资源,更是一个潜在的“资本”;发展生态经济不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小儿科”,而是“名利双收”的“赚钱买卖”。“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财政政策一马当先,其余政策自然就会紧随其上,从而万马奔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