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文化学的学科独立性分析*
2014-01-30江文富
江文富
(广东医学院生命文化研究中心,广东 东莞 523808,337657396@qq.com)
生命文化与伦理
生命文化学的学科独立性分析*
江文富
(广东医学院生命文化研究中心,广东 东莞 523808,337657396@qq.com)
一门学科要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应当要有明确的学科属性,清晰的学科边界,独特的研究价值,属于自己学科的研究特色,自身的元理论体系和核心问题。通过对生命文化学学科发展的分析,认为生命文化学在以上方面都有自身的特征,其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要注意,其独立化需要独立的学科话语,形成独立的生命文化学话语系统,防止话语掠夺,同时也要避免话语扩张和自我膨胀。
生命文化学;学科独立性;属性;核心问题
2010年,在Martin soukup的《文化的概念:生命文化学和社会科学的进化》一文中,首次提出了“生命文化学”(bioculturology)。但是,东西方关于生命文化学的概念有一定差异。
国外“生命文化学”的译名来源于希腊文。希腊文“bios”含有“生命”的意思,但在英语中,凡是作为前缀的词汇通常都是“生物”之意。按照国人之意,真正的“生命文化学”的英文应是“culturology of life”,如“生命哲学”(the philosophy of life),soukup在创立这个学科时也没有“精神生命”这个意思。这个差异导致我们在生命文化研究中,通常认为,生命文化学应该是一门从文化的视角看待人类的生命的学科。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研究对象,英文中“bio”不仅仅限于人类生命,还包括动植物的生命。而国内生命文化的研究对象却仅仅只是关注人类生命。第二,汉语文化中的“生命”与英语语境中的“生物”是不同的,“生命”在古代是两个词,且形而上学的意味更多,而不是我们所理解的“生命体”。如果把生命文化学定义为从文化的视角对人类生命进行研究的学科,这样的一门学科与文化人类学基本重复,并且与西方关于“生命文化学”建立的初衷渐行渐远。其实,按照西方对于这个学科的理解,生命文化学应该是这样的学科:以某种特定的新颖的研究方法、研究对象为生物基因与文化基因的相互作用,其中生物基因包括动物与植物,而文化基因只限于人类的文化。
从世界范围来讲,生命文化学学科理论建设只经历了数十年左右的时间。但是学科的发展总体来说较为缓慢。学科独立性的缺失,应该是造成这一现状的重要原因。下面我们首先来讨论一下学科独立性的标准有哪些。笔者认为,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标准,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要有明确的学科属性;第二,要有清晰的学科边界;第三,要有独特的研究价值;第四,要有属于自己学科的研究特色,主要是研究方法;第五,要有自己的元理论体系和核心问题。
1 生命文化学的学科属性
首先,要界定生命文化学的属性。文化系统内部有很多子系统,相应地,研究子系统就形成各个具体的学科,[1]据此,生命文化学也是这些具体分支之一。生命文化学应该是由传统生物学向文化学、文化人类学渗透交叉而成的学科。
如果界定生命文化学为文化学的分支学科,那么它也应该是一门与生物学关系密切的学科。生命文化学是文化学中以生命文化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更确切地说是以生物的文化性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同时也是生物学的—个分支学科。
当然,文化学和生物学显然有着不同的学术旨趣,前者把文化作为一个整体,研究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后者以生物为研究对象,研究生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生命文化学从属于这两者,学科属性的不确定性显而易见,而这种不确定性也必然为学科理论的发展、充实和完善带来负面影响。
2 生命文化学的学科边界
没有明确的学科边界,学科地位就无从依托。现有的生命文化学学科理论著述尽管明确了关于生物的文化这一研究对象,但与相近学科的边界是极为模糊的。
生物学与生命文化学的关系在于:前者研究的是生物的特殊规律,后者研究的是生物的行为模式以及背后所“突显”的文化。两者之间的关系是:行为模式涵盖发展规律,而对发展规律的研究可以丰富和深化对生物行为模式的认识。生命文化学与社会生物学的关系在于,关于所有生物社会性行为的生物学基础的系统研究,而生命文化学是研究所有生物社会性行为的文化学基础的系统研究,生命文化学与文化学的关系是,生命文化学研究生物因素影响下的文化发展规律,而不是其他因素影响下的文化发展规律。
但是这些边界都很模糊,而且我们发现,如果预设只有人类才有文化,那么与生命文化学关系最为密切的是文化人类学和人类社会生物学。文化人类学是用文化的视角看待人类,而生命文化学是用人类或其他生物的基因与人类文化作用的视角看待文化的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基因-文化”协变问题展示了人类社会生物学的限度,而生命文化学有望打破这个限度,重新构造“基因-文化”协变的进化图景和进化程序,关键的问题在于,生命文化学不仅从研究地位上着重肯定了文化的主导型和独立性,而且将与文化作用的基因外延扩展到了所有生物,而不像人类社会生物学那样,仅限于人类的基因本身。
3 生命文化学的学科特色(研究方法)分析
生命文化学的学科特色主要在于其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前面已经提到,生命文化学的研究对象是文化的发展规律,其特色在于从人类或其他生物的基因与人类文化作用的视角看待这种发展规律。
在种群生物学中,演化博弈论已经成为一个基本工具。事实上,演化博弈论根本上就是具有频率依赖适存性的种群生物学。在整个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经典的种群生物学并未运用博弈论框架。Eshel和Feldman的建议是,运用演化博弈论建造表观遗传(文化基因的遗传)的适合度收益,并把突变基因与所构造的博弈之策略联系起来。通过这些假设,他们证明,在某些限制性条件下,Fisehr的基本原理可以得到重生。
所以,针对生命文化学的研究对象最为自然的场景就是演化博弈论。以适合度为收益指数建立“基因-文化”协变的作用模型,探索文化发展的规律是本学科的最大特色。要注意的是,此处的基因是包含动植物和人类的所有生物基因,而文化指的是人类文化。
4 生命文化学的研究域和元理论体系
美国生命文化基金会提出了生命文化学的基本宗旨:生命文化旨在加深公众的生命伦理学,婚姻和家庭,人的尊严和人的本质和共享的理解,对于生命体之间的团结起到一个辅助性的作用。[2]因此,生命文化学的研究领域应该包括:人类生活、人类性行为、家庭、生命伦理。在美国的生命文化期刊网(Culture of Life)检索生命文化方面的论文,分析认为生命文化学的研究领域应该是:生命权利、战争、婚姻、家庭等。2013年第一届广东省生命文化学会学术研讨会上,有学者提出了一个对于“生命文化”新的更为宽泛的概念,认为:第一,生命文化所涉及的生命,可以主要是人的生命,但不限于人的生命和生活;生命文化应当考虑一切生命形式。第二,生命文化不仅要考察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还要考虑生命的本质和规律。第三,成为生命文化研究对象的,不仅是生命的文化价值和意义,还要包括人类一切文化现象的生命意义。他并提出了一个关于生命文化学的非常清晰的研究域:①生命的文化意义:其他生命对人类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影响,就构成了生命的文化意义。生命的文化意义是通过对人类如何评估各种生命的价值进行考察而被揭示出来的,反映的是人类对于其他生命形式的依赖关系。然而,其他生命对人类生活的意义是在改变的。这种改变又意味着什么呢?这是有关生命的文化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②文化的生命意义,就是从生命的角度去理解人类的生活,或者人类对生命的态度。这里也包括人类生活方式所体现的生命特性。③关于生命的科学理解。在进入了实验科学的通道以后,人类对生命认识的效率大大提高了。在科学的鼓舞下,人类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揭示生命的本质,进而按照人的意愿去改变和制造生命。在生命文化的研究域里讨论人类对生命的科学认识过程,就是要了解人类探索生命奥秘过程的演变,人类为自己规定的各种认识目标是否正当,以及确立这种目标的根据等。人类对生命的科学认识以及所使用的手段,反映了实际存在的人与其他生命形式的关系或对生命的态度,而这种态度最终将影响人类的生活。[3]
对于“生命文化”的概念,之前所有学者对于生命文化的定义,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生命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二是生命对文化的作用,即文化的生命意义。三是文化对生命的作用,即生命的文化意义。在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研究域被忽视,而这也是生命文化学一个更高层次的研究对象: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即文化的“生命”特质。而这一种作用和第一种作用又具有一种完美的对称性,使四种作用构成一个“真正完整”的作用体系。
这四个研究对象构成一个“真正完整”的生命文化概念体系。生命文化概念的定义是:一是生命文化所涉及的生命包括一切生命形式。二是生命文化研究四个维度相互作用的基本规律、价值和意义。这四个维度是:生命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文化的作用,文化对生命的作用,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总括来讲,生命文化就是人类对这四种作用所秉承的根本态度。
我们可以把文化对生命的作用这一点放在生命文化学研究域的首要地位。对于生命科学的理解是生命文化学各种原理的基础理论,也是目前相对成熟的理论。而且我们看到,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流行于欧洲的生命哲学试图用生命的发生和发展来解释宇宙。狄尔泰认为,生命是一种不能用理性概念描述的活力,每一个人都能通过自我的内省而体验得到生命。一切社会生活现象都是“生命”的客观化,一切自然物都是生命冲动的外化或客观化。[4]齐美尔在狄尔泰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生命的持续性和创造性,提出了所谓“生命比生命更多”和“生命超越生命”这两个命题。
西方学者给我们的启示是,生命文化的研究首先要立足于生命科学,以生命科学尤其是生命之间的作用原理作为元理论,继而得出一些推论,可以更好的解释生命文化的一些问题,也是这个学科构建的最好方法。
生命文化学的研究域应该是:①生命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②生命对文化的作用;③文化对生命的作用;④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既然把对生命的科学理解放在研究域的首位,接下来的第二个重要研究域必然是生命对文化的作用。
这其实是之前所讲的文化的生命意义,但是又有不同,秉承着研究域之间的紧密联系的逻辑关系原则,我们这里第二个研究域是从第一个研究域产生的,生命对文化的作用,其实是在对生命的科学理解上,建立了生命科学和生命技术(比如堕胎、安乐死等),这样的“科学理解”的成果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现有的人类文化,我们发现第二个研究域是由第一个研究域推理出来的。
既然生命对文化的作用是一个重要的研究思路,那么第三个研究域就呼之欲出了,那就是文化对生命的相互作用,这两个研究域并不仅仅是一个逆向思维的简单逻辑关系。文化对生命的作用也可以由第一个研究域中得出,随着科技发展,我们对生命的科学理解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但是我们也发现了人和动物之间“生命个体作用规律”的极大不同,而我们推测,这种不同来自于人类具有独特的文化,而这种文化会反作用于人类,使得人类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律“悖离”普通生命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律。在这里我们发现,需要开辟一个新的研究域——文化对生命的作用。
在第二个和第三个研究域的初步研究中,笔者发现,有一个问题是绕不过的。不同的人类群体之间具有差异巨大的文化,这些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和融合也极大地影响着人类对于其他生命所持有的各种行为、态度和价值观。因此,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必然要作为第四个研究域。而且我们发现,研究域④与研究域②和研究域③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
而我们发现,研究域①和研究域④之间有着之前一直被人忽视的重要联系,比如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律非常类似于生命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两者具有对称性和相似性,或者说“文化个体”之间的作用具有“生命”特征。这里篇幅所限,不展开论述。
如此一来,四个研究域之间的逻辑关系会变得清晰明白。这为我们构建生命文化学的元理论提供了一个已然成型的思路。
目前,关于生命文化学的元理论,还没有一种成熟的思路,但是我们从之前学者对于生命文化的定义和研究域的探讨中,看出一种趋势—把对生命的科学理解(生命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放在生命文化学理论体系的首位。
而且,生命文化学四个研究域的基本作用规律,可以作为生命文化学的元理论体系,即:①生命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原理;②生命对文化的作用原理;③文化对生命的作用原理;④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原理。
进一步,笔者认为,对于原理1,我们已经有一个相对成熟的生物学原理——达尔文的进化论原理。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得到两个推论——推论1(生命对文化的作用原理)和推论2(文化对生命的作用原理)。而推论3(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其实也是由原理1得出的,道金斯的“文化基因”学说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借鉴。[5]
这方面的工作,其实近些年来,国外已经有学者提出类似的观点,但是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
那么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逻辑体系,由原理1(达尔文进化论)得出其他三个推论,就是下一阶段我们研究工作的方向,而这必然要涉及到研究方法的问题。
对于生命文化学的研究方法,通过之前的讨论我们已经渐渐清晰。我们在《生命文化概论》一书中提出,生命文化的研究应该有效地运用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适当借鉴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生命文化学首先是一门文化学,应该广泛采用文化学的基本方法。
我们之前的讨论,已经建立了一个初步的理论体系:原理1和推论1、推论2、推论3。那么对于这四个理论的研究有重大作用的研究方法都可以作为生命文化学的研究方法。那么,从原理1来说,生命科学的方法是生命文化学的重要方法。董国安也提出了更细致的设想:①考察各种文化下人类行为的规则,进一步探讨这些行为规则的遗传和适应性;②通过分析系统发育史来比较人类与其近亲(灵长类)的行为特征,揭示人类社会行为与灵长类行为的进化关系。笔者认为,第①种设想对于生命文化学来说尤为重要。
对于推论1、推论2、推论3,我们发现需要使用文化学的一些重要方法,这点前人已经讨论很多,这里不一一赘述。我们还需要一种方法,将四个理论之间的关系研究地更加透彻和清楚,这样才可以真正建立一个完善和科学的元理论体系。
而这一点也是工作最重要和最难的部分。从原理1推出推论4,道金斯等人已经做了初步的工作,我们下一步要做地是使推理过程更加严谨和科学。但是从从原理1推出推论2和推论3,我们认为需要一种新的分析工具——博弈论和一种新的方法——构造生命与文化相互作用的模型体系,而这一方面将在后面加以介绍。
模型的构建对于理论体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在初期也做了大量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构建了“生命个体之间利他文化”的博弈论模型。在构建的过程中,笔者正是从原理1推出了推论2和推论3,而所采用的方法正是博弈论方法和建模的方法。这样的做法,可以丰富生命文化学的研究方法体系,也可以真正构造出属于生命文化学的模型体系,使这门学科兼具理论和模型。
简单的推导过程如下:
原理1:进化论——生命体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竞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推论1:生命对文化的作用——生命体之间还存在着相互帮助的利他行为,这种行为表面上看是与原理1相矛盾的,但是通过研究从原始社会部落个体的互惠利他文化到近代社会个体间的互惠利他文化,再到现代信息社会的间接互惠利他文化的分析,我们看到了随着人类体魄的增强,科技的发展等因素,对于利他文化所造成的重大影响。
推论2:文化对生命的作用——人类的纯粹利他行为背后有着浓重的文化色彩,战场上牺牲自己的生命,保护战友,背后所属群体的文化对这种行为的产生有巨大的作用。而日常生活中,“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也是一种助人为乐文化的体现。
推论3:不同的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由于文化的不同,对于“利他”行为的理解也大不相同,并且互相会影响,比如一些落后地区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帮助的文化受到了工业社会的冲突以后演变为一种新的重视效率的助人文化。
推论3与原理1:我们发现,各种“利他”文化之间也存在着优胜劣汰的竞争,即文化也存在着进化现象。
5 结论
生命文化学学科的独立性特征除了上述之外,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的还容易存在这样的问题。
第一,人们对很多学科独立性的理解,仍然局限在外在的对象、方法、知识体系等具体的方面。其实真正的问题还没有被触及到,没有被揭露。所以,一方面是再清楚不过的定义,另一方面是一点也不清楚的各种关系。这种表面的独立性、狭隘的独立性定义从根本上阻碍了对本真独立性的思考。
第二,很多学科依赖于其他学科的发展,并且从“依赖”变成了“依附”。独立性被遮蔽了,甚至被取消了,而且这种遮蔽或者取消还获得了学术的合法性。
总之,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根本方法和根本观点的前提下,生命文化学学科的独立化同样需要独立的学科话语,形成独立的生命文化学话语系统,防止话语掠夺,同时也要避免话语扩张和自我膨胀。
[1]潘定智.民族文化学[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2.
[2]董国安.生命文化学:可能的研究域、方法和价值[J].广东医学院学报,2013,31(6):641 -644.
[3]狄尔泰.精神科学引论[M].童奇志,王海鸥,译.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
[4]道金斯.自私的基因[M].卢允中,张岱云,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
[5]爱德华·O·威尔逊.社会生物学[M].毛盛贤,等.译.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
Disciplinary Independence of Bioculturology
JIANGWenfu
(Bioculturology Research Center of Guangdong Medical College,Dongguan 532808,China,E-mail:337657396@qq.com)
To be an independentdiscipline,it should have a clear discipline attribute,clear boundary,the unique research value,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ir own,its own theoretical system and the core issues.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bioculturology,this paper thought it has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in above aspects,in its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it needs independent subjectwords for its independence,it should have to form independent cultural discourse system and avoid discourse expansion and self-aggrandizement.
Bioculturology;Disciplinary Independence;Attribute;Core Issue
R-052
A
1001-8565(2014)05-0587-03
2014-08-10〕
2014-09-10
〔编 辑 李恩昌〕
广东省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生命文化学的研究域、元理论和方法论(GD13XSH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