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护理安全问题与管理对策
2014-01-29刘朝霞
刘朝霞
院前急救护理安全问题与管理对策
刘朝霞
目的 探讨院前急救护理安全问题及管理对策。方法 对本院2012~2013年院前急救患者1062例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结果 引起院前急救安全隐患的因素诸多。结论 针对院前急救常见的安全问题进行管理, 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提高院前急救护理质量, 减少或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保证医疗护理的安全。
院前急救;护理安全;管理对策
院前急救是抢救患者的第一个重要环节, 是急诊医疗护理的重要的一部分。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急救环境差、时间紧迫、随机性强、车载设备有限、技术要求高、责任心强及法律意识等因素, 同时人们的健康意识水平提高, 对急诊护理工作要求高, 急救的护理安全隐患也会增多, 护理管理者应积极发现安全问题, 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加大对护士进行职业素质教育、专科技能培训、急救技术培训、语言沟通能力、护理文书书写等相应的培训, 加强院前急救的护理安全管理, 提高急救人员的服务质量及安全意识, 减少医疗纠纷, 使医疗安全得到保证。现将本院的安全问题及管理对策总结报告如下。
1 院前急救安全问题的相应因素
1.1 院前急救特点所致的安全问题
1.1.1 院前急救的患者病情危、急、重、突发、变化快,不可预测性高、流动性大、风险高、病谱广、年龄跨度大。
对抢救效果及急救的期望值过高。院前急救工作随机性强,车载设备有限, 时间紧迫, 若值班者接听呼救电话不及时,或未详细询问患者病情、具体地址、联系电话等, 易导致出车速度慢, 救护车走错地方又联系不到患者, 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 延误患者的救治时间, 家属会情绪激动, 对医护人员不满意, 易引起医疗纠纷和投诉, 影响医疗安全。
1.1.2 现场急救的条件差, 如光线暗分辨率低, 地方窄操作不便, 降低静脉穿刺的成功率。有时在急救现场, 围观人群拥挤在患者周围, 加大护理人员的压力, 不能沉着冷静而忙乱, 不能准确的评估患者病情, 从而做出及时、正确的救护处理, 也易造成医疗安全隐患, 引起医疗纠纷, 影响院前急救的质量和效果。
1.1.3 院前急救的患者疾病种类多, 病情危急, 涉及多学科,抢救的几率大, 护理操作频繁, 工作预见性差, 要求急救人员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良好的心理素质、敏锐的观察力。若急救人员专业知识缺乏, 经验不足, 急救技能掌握不佳, 综合分析判断病情能力有限, 不能果断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对现存的和潜在的护理安全问题预见性不足, 容易造成医疗安全隐患。
1.2 护理行为所致的安全隐患
1.2.1 违反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 在院前急救中, 护士是医疗活动的直接实施者, 也是护理水平和护理质量的集中体现者, 应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如果在护理工作中, 护士未能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如:在护理操作中护士未戴口罩, 违反无菌操作原则;护理交接班制度执行不到位, 急救箱中用过的各种急救药品及物品未及时补充, 各种器械设备未处于备用状态, 如氧气袋氧气不足, 心电图机未能充电, 手电筒电源不足等都直接影响抢救的质量和效果;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 如有口头医嘱时就易造成用错药, 给患者造成生命安全隐患, 这就会导致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的发生。
1.2.2 工作责任心不强, 应变能力不足所致的安全隐患 急诊个别护理人员急救意识不强, 责任心差, 不热爱本专业,工作马虎, 不仔细。同时, 急诊护士年轻化、低年资, 护理经验不足, 安全隐患预见性差, 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欠缺,应急能力不强, 心理素质差, 如失血性休克患者, 静脉穿刺不成功, 直接影响补充血容量;在患者转运途中, 观察患者不认真, 输液管道打折扭曲、脱落、药液外渗等, 延误治疗;用担架车抬运患者时, 安全带固定不牢, 容易导致患者从担架上滑落;如此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 易引起医疗纠纷。
1.2.3 专业知识缺乏、急救技能不佳 由于急诊护理专业理论知识涉及面广, 护理操作技术复杂, 标准要求高, 患者病情复杂, 变化快, 急诊护士需要全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各种过硬的急救操作抢救技能, 还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综合分析判断病情的能力及果断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应变能力。但急诊科一般年轻护士多, 低年资, 工作时间短, 经验又少,专科理论知识和急救技能掌握不熟练, 对现存的或潜在的护理安全问题认识不够, 容易造成护理安全隐患。
1.2.4 护患沟通不良、缺乏有效沟通 在院前急救中, 多数患者发病突然、病情急、危重、变化快, 患者与家属焦急,情绪不稳定, 容易冲动, 抢救的危急时刻, 家属与护士来不及过多沟通, 或护士态度淡漠, 语气生硬, 语言不合理, 沟通解释不到位, 很容易因为与患者和家属缺乏有效沟通而发生医疗纠纷。
1.2.5 法律意识薄弱、风险意识不强 护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主要有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护理过程中的服务意识, 如果缺乏这些意识, 易造成护理安全隐患。如护士不重视院前急救护理记录单的书写, 救护车出车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及回到医院的时间与实际不相符, 忽视抢救记录,记录不完整, 时间有错误、涂改,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 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在转运患者途中, 护士未向患者及家属告知途中可能出现的休克、窒息、呼吸心跳骤停等情况,也未让患者在风险告知书上签字;在急救患者时, 自我保护意识差, 不能确定是否有传染性疾病, 医护人员在紧急的情况下, 有可能不戴手套或口罩, 易造成疾病感染, 或皮肤直接接触患者血液、体液、被患者用过的针头扎伤, 或急救环境存在高危险性, 会导致医护人员自身的不安全。
2 安全管理对策
2.1 健全急诊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 护理规章制度是护理工作规范, 也是护理工作的根本保障, 对护士有一定的约束力。急诊护士须认真执行护理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给药制度、抢救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急诊科须健全各种常见的急诊抢救流程、制定各种应急预案, 应对突发事件, 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 避免医疗纠纷。
2.2 加强急诊护士的职业素质教育, 培养其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 值班人员在接到120急救电话时, 须详细询问患者的病情, 居住地点, 联系电话, 并做好记录, 出车及时、迅速。通过职业素质教育, 培养护士良好的工作态度,慎独精神, 敬业精神, 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树立“患者第一,质量第一, 服务第一”的思想, 强化时间观念, 做到争分夺秒,全力以赴, 迅速, 准确的处理患者, 有条不紊的应对各种突变, 培养忙而不乱, 急而不燥的工作作风, 提高工作责任心,医护密切配合抢救患者的生命, 提高抢救成功率, 减少因服务欠缺引发的护理纠纷。
2.3 加强专科知识培训, 提高急救技能 加强急诊专科护士专业化、规范化的急救技能培训, 使其熟练掌握各种仪器设备及急救操作技术, 如心肺复苏术、电击除颤术、气管插管操作、呼吸气囊的使用、心电监护、呼吸机的应用等操作;定期组织急诊护理人员有计划的学习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各种危重患者的抢救流程, 如:溺水的应急预案, 触电的应急预案, 休克的应急预案, 猝死患者的应急预案及心脏骤停患者的抢救流程等。护士长督促低年资护士加强专业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 高年资护士做好传、帮、带工作, 同时积极参加医院及护理部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和操作培训, 定期考试及督导。培养护士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 及时总结护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 保证医疗安全和护理安全。
2.4 讲究语言沟通的技巧, 减少医患矛盾 在院前急救中,患者病情变化快, 护士要尊重患者的权利, 根据不同文化层次用患者和家属易懂的语言进行沟通交流, 学会换位思考,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心理安抚, 疏导紧张急躁的情绪, 取得患者的信任和配合。尽可能向患者及家属说明护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 使患者有一定的思想准备, 主动承担风险, 就此减少医患的矛盾, 避免医疗纠纷,做好告知。
2.5 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 保证医疗护理安全性 急诊护理文书是护理人员为患者进行抢救治疗, 实施护理时病情动态变化的记录, 是护士执行医嘱进行抢救治疗的主要依据,记录一定要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清楚, 应用医学术语, 不得涂改。如:抢救的时间、用药、护理措施、生命体征的变化等, 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若在转运途中, 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病情变化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危险, 并在告知书上签字, 减少医疗纠纷。
2.6 加强护理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及风险意识教育,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急诊医护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 谨言慎行, 做到知法、懂法, 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强化法制观念与证据意识, 加强工作责任心。健全护理风险管理制度, 制定和落实好风险识别和监控制度、风险分析制度、风险防范制度, 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找准护理安全隐患, 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做好环节监控, 避免医疗纠纷, 杜绝医疗事故。加强急救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如:接触患者时或进行操作, 一定要戴好口罩、手套, 避免针头扎伤自己手指, 勤洗手,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做好标准预防。
3 讨论
院前急救[1]指对遭受各种危及生命的急救, 创伤, 中毒,灾难事故等患者到达医院之前进行的紧急救护, 包括现场紧急处理和监护转运到医院的过程。院前急救护理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职业, 存在相应的护理安全问题, 只有不断加强护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不断加强护理人员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学习, 提高护理人员的自身素养和责任心, 熟练掌握急救技术,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提高急诊医护人员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 加强院前急救的安全管理, 消除安全隐患, 避免医疗纠纷, 及时防范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同时, 随着社会的进步, 人们对健康的要求提高, 患者维权意识普遍增强,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侵权法的实施, 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稍有疏忽, 即可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院前急救护理安全问题也是当前急诊护理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探讨的课题。
[1] 席淑华,潘乃林,赵建华.实用急诊护理.上海科技出版社, 2004: 2.
201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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