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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14-01-29陆芳春张锦娟

浙江水利科技 2014年2期
关键词:面源水土保持浙江省

江 影,陆芳春,张锦娟

(1.浙江省水利厅,浙江 杭州 310009;2.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20;3.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20)

1 问题的提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清洁水源和良好人居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着力于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面临着内容的拓展和标准的提升。水利部部长陈雷在2009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提出 “省市县都要开展本级的重要水源区水土保持工作,通过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保护水源,净化水质,改善生态,保障饮水安全”;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在2011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提出“十二五”期间 “以东部地区、重要水源区和城市周边为重点,治山治水治污相结合,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建成生态清洁型小流域300条”;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明确作出了 “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的决定;2011年3月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在第36条中规定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这意味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思路需要做相应的调整,必须与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密切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

2 浙江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主要经验

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陆域面积10.18万km2,基本特征是“七山一水二分田”,据2009年水土流失遥感普查结果,全省共有水土流失面积10105.16km2,占总面积的9.75%。水土流失对浙江省的生态环境带来诸多影响,作为面源污染物的传输载体,加剧了江河、水库水质的恶化,对供水水源安全构成了威胁。近几年来,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和指导,浙江省在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2.1 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任务

浙江省水土保持 “十二五” 规划中提出了近期(2011—2015年)“将大力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供水水库水源地得到较好的保护,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50条”的目标;浙江省水利厅连小敏副厅长在2010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指出“十二五”期间 “要继续扎实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突出抓好坡耕地和经济林地水土流失治理”;为全省今后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导向。

2.2 坚持规划先导,逐步实施

为实施县域范围内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浙江省以县为单位编制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如永康市按照水利部部长陈雷提出的“六个率先”工作要求,编制了全国第1个区域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自2008年3月份以来,永康市以小流域为单元,先后对全市53条小流域实施了“污水、垃圾、厕所、环境、河道” 五同步,点、线、面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与开发,初步建立了“养山保水、进村治水、入川护水”等综合治理工程3道防线,从而有效地保护了水土、水源和水质。

2.3 注重政策引导,明确方向

保护大中型水库供水水源水质安全是浙江省一项重要的水利工作。通过控制水土流失,减少其携带污染物进入水体是一项有效的措施。因此,以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为平台,在项目选择上,优先考虑水库水源地供水安全,先后在绍兴市汤浦水库、温州市珊溪水库、永康市杨溪水库、诸暨市东白湖水库上游 (库尾)等地,针对水源地水土流失、面源污染而产生的水体富营养化问题,因地制宜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及水库库尾人工湿地建设,不仅形成保护水质的重要生态屏障,也大幅度改善库区生态环境。

2.4 强化技术支撑,开展科学研究

与浙江大学等合作开展 《大型饮用水源水库富营养化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课题研究,与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合作进行《节水抗旱杂交稻的节水减污试验和推广》的试验研究;利用浙江省水利财政专项资金相继开展《浙江省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技术》、《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措施体系及评价指标研究》等课题研究,并出台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浙江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试点验收试行办法》,为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

3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措施体系

通过总结全省各地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程实践和经验,根据小流域的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水土流失特点,将生态清洁小流域进行分区,构建生态清洁小流域技术措施体系。

3.1 山林地生态修复区

本区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为主,处于坡度大于25°或近远期人类生产、生活活动较少的山林地。通过封育保护、生态移民以及25°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使大范围的林草植被覆盖度得到恢复和提高,有效涵养水源,减轻水土流失。

3.2 农地水土流失治理区

本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土地利用类型以经济林地、园地和坡耕地为主。

(1)坡面水系工程。通过改变坡面径流形态,降低坡地尤其是经济林、园地种植区的水土流失,配套坡面水系工程达到蓄水保土的效果,主要包括截水沟、排水沟、蓄水池、沉砂池等小型蓄排工程。通过合理设置并与农业生产便道结合,控制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减少汛期下泄的水量,并方便农业生产。

(2)整地工程。坡耕地开垦或园(林)地种植过程中,在降雨和径流的作用下,土壤水分与营养物质大量流失,致使土壤肥力和土地生产力下降,不利于作物生长。通过对坡地采取坡改梯或水平阶等整地方式,减少农业生产中的水土流失。

(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生产活动中化肥中的氮素、磷素等营养物质及农药和畜禽养殖等有害污染物质,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和农田渗漏形成的水环境污染,已成为浙江省河流、水库水质富营养化和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因素。通过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建立植被缓冲带或发展节水农业等方式,尽可能减少入河、库污染物。

(4)农田水利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方便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为其组成部分,因此为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结合农田灌排需求,因地制宜配套修建喷微灌系统、田间灌排渠系以及小型塘坝等,发挥其节水、保水、保土、保肥和增产的效果。

3.3 人居环境保护区

该区位于村镇等人口集聚地,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是居住用地以及交通用地等。

(1)农村污水处理。由于小流域范围内村庄分布广,污水分散,难以集中收集,根据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采取MBR膜处理、地埋式无动力处理、庭院式生态污水处理池或沼气池+氧化塘(规模养殖)等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减少流入地表水体中的生活污水量。

(2)生活垃圾处置。配合浙江生态省建设的要求,通过采取 “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 的3级转运机制,对农村垃圾实行有序堆放和集中清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

(3)村庄绿化美化。村庄整洁、美化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地制宜地对居住区的周围进行植树种草,布局上做到 “点、线、面”综合考虑,并见缝插“绿”,减少土地裸露面积,美化居住环境。

(4)村庄水环境改善。为改善村庄环境,对流经村庄及周围河道修建生态护岸以及生态堰坝,并在合适位置修建亲水平台、洗衣埠头等设施,强化河道的自净能力。

3.4 河 (库)周边防治区

该区位于河 (沟)道两侧及湖库周边,土地利用类型有水域、未利用地。

(1)生态护岸。对部分护岸坍塌、冲刷、沟蚀较严重的河道通过建设生态护岸,如抛石护岸、木桩护岸等方法,并在两岸大量种植柳树、枫杨等植物,以其发达的根系固堤护坡,可起到过滤和缓冲的作用,降低污染物的入河量。

(2)拦砂堰坝。为加强对河流、水库水质的保护,实现过水拦沙、削减洪峰,防止沟道下切、沟岸扩张坍塌和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因地制宜在河道上逐级布设拦沙坝。

(3)植被缓冲带。在水库周边设置植物缓冲带,截留并吸收面源污染物,以减少面源污染物入库,改善水库水质,及库滨带的自然景观;同时还能明确水库管理范围,避免附近村民在管理范围内耕作种植,从源头上根除农业面源污染的产生和直接入库。

(4)人工湿地。通过在流域出口入库前建设人工湿地,将流域内较高污染物 (植物营养盐)通过湿地动植物、微生物处理,降低水质富营养化的隐患,美化区域环境。

4 今后工作的建议

(1)结合浙江生态省建设和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通过对全省重要供水水库上游集雨区范围内水土流失状况、环境现状和水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在每年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中给予倾斜。

(2)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涉及专业广,需进一步深入研究有地方特色的技术措施体系,并制订技术规范。同时,针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提高各项措施的合理性。

(3)生态清洁小流域各项措施集中在农村,后期的维护管理需要农民的积极主动参与。建议尽快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将运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到村、镇一级,充分发挥项目所在地村民的积极性。

(4)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供财力上的保障,建议部分建设及维护费用可从每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列支,同时各级相关部门应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

(5)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涉及水务、环保、林业、农业等各部门,建议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纳入生态建设省(市、县)政府责任考核目标,由政府搭建平台,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商会工作推进情况,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1]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水土保持 “十二五”规划[R].杭州: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2011.

[2]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市生态清洁小流域规划[R].杭州: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2009.

[3]张锦娟,叶碎高,徐晓红.基于水源保护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措施体系研究 [J].水土保持通报,2010(5):237-240.

[4]祁生林,韩富贵,杨军,等.北京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理论与技术措施研究 [J].中国水土保持,2010(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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