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最高可处2000万元罚款
2014-01-29王建
中国设备工程 2014年9期
安全事故最高可处2000万元罚款
【本刊讯】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赋予安全生产以坚实的根基,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鉴于某些企业为节约成本,忽视安全生产投入,特新增第一百零九条,加大了安全事故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企业,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