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集全国设备管理创新成果的通知
2014-01-29
关于组织征集全国设备管理创新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备管理协会,各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推广设备管理创新成果,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推进设备管理创新,增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动力,探索建立设备创新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国设备装备现代化水平,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决定组织征集全国设备管理创新成果(以下简称创新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成果征集重点
设备管理创新成果是指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新兴技术手段,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从企业实际出发,在管理理念、组织与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所进行的成功探索。征集重点为设备管理、检维修技术、设备改造技术、备件管理、设备管理信息化、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点检管理、再制造技术、设备资产管理、节能环保与安全、设备润滑、设备寿命周期费用管理等。
二、创新成果基本条件
1.创新性。在设备管理过程中,采用了明显优于原来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方式,或者采用了独特的管理原则和管理文化,或者创立了新颖的运营机制、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等。这些创新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
2.实践性。设备管理采取的创新理念和方法,已经过1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可操作性强。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与实践的结合达到了创造性应用,并得到改进和发展。
3.可复制性。创新成果有推广价值,具有广泛的认可度。可以复制或改良推广到同行业企业解决同类问题,或推广到其他企业解决类似或相关问题。
4.效益性。企业实施创新成果后,工作业绩、经济效益等各项指标明显增长,经过科学评估和相关数据资料证明,确实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施后的创新成果要有代表性,在行业、区域或相关范围内具备榜样作用和导向意义。
申报设备管理创新成果年限界定:2010年6月至2014年6月。创新成果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实施和应用、并取得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须得到企业财务部门认可(加盖公章)。
三、撰写要求
全国设备管理创新成果来源于实践,要体现对设备管理创新内容的认知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反映出创新的一般规律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创新成果报告应按照下列格式撰写:创新事由(背景)—解决方案—具体做法(过程)—实施效果—持续改进措施。
全国设备管理创新成果报告应控制在8 000字左右,要围绕主题,突出创新点。文字表述精炼、通俗、科学,图表清楚,数据准确,适合对外公开发表。
四、创新成果评定、奖项和发布
1.创新成果评定及奖项:由协会领导、中国工程院院士、企业领导、行业专家、研究机构教授学者组成全国设备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专家论证情况和其他信息,对报送的设备管理创新成果报告进行比对分析,并根据该成果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力和自身价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出一、二、三等奖。
2. 创新成果发布:获奖作品收入《全国设备管理创新成果集》,拟于12月出版发行,同时召开全国设备管理创新成果大会,在大会上颁发单位证牌和个人证书,获奖单位及个人将在知名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申报企业撰写成果报告,填写全国设备管理创新成果申报登记表(可在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网站下载),详细填写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成果报告和申报登记表一式2份,装订成册,邮寄到全国设备管理创新成果活动组委会,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文本。截至2014年10月20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
本届创新成果评选尚属首次,需在实践中探索,并积累经验。请各地方设备管理协会、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和有关央企等单位积极组织参与,推荐企业参加全国设备管理创新成果评选活动。
六、联系方式
全国设备管理创新成果组委会(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专家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上地信息路1号创业园1号楼2305室
邮 编:100085
联系人: 张凤河、潘海峰、程国灿、袁家良、田 春、王志龙
电 话:010-58950996、0907、0707、0796、0911
传 真:010-58950910
Email:sbglcxcg@163.com
网 址:http://cape.ndrc.gov.cn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