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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中的语相特征及语用功能赏析

2014-01-29胡明珠太原师范学院外语系山西晋中030619

名作欣赏 2014年36期
关键词:斜体文体学宠儿

⊙胡明珠[太原师范学院外语系,山西晋中030619]

《宠儿》中的语相特征及语用功能赏析

⊙胡明珠[太原师范学院外语系,山西晋中030619]

《宠儿》是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1987年出版的重要作品,借此她于199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并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一直以来,人们对《宠儿》的研究聚焦于小说内容本身和其叙事方式,而较少关注它的语言特色和文体特征。本文从一个全新的视角——语相入手,探讨小说中标点符号的变异、拼写的创新和斜体违背常规的使用以及它们独特的表达力,同时为读者和研究者提供一个欣赏文学作品的新角度。

《宠儿》语相语用功能

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以她纯熟的文学技巧和现实主义手法取得了卓越的文学成就,她的文学创作将美籍非裔女性的作品推向了20世纪晚期文学经典的前沿。1987年出版的《宠儿》是她最重要的作品,借此托尼·莫里森1988年获普利策小说奖,199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为美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黑人女性,托尼·莫里森的作品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对莫里森的研究数不胜数,研究的焦点涉及五个方面的内容:(1)包括文化寻根、原型分析、历史追寻、民族民运等内容的整体研究;女性主义批评;(2)后现代、后结构主义批评;(3)叙述学研究;(4)文化研究。中国研究者们对莫里森倾注了更大的热情,对托尼·莫里森的研究始于1993年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以后,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托尼·莫里森作品的历史内涵、社会意义、女性主义和黑人文化方面。①综观国内外学者对托尼·莫里森的研究,内容上重作品的寓意者多,对语言和文体的研究者少。然而,语言也是莫里森小说的特色之一。正如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辞指出托尼·莫里森是一流的文学艺术家,她的语言如诗一般璀璨,她深入到语言内部本身,力图将语言从种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事实上,“托尼·莫里森对语言有着自己的态度,尤其是对她的种族语言即黑人语言有着她自己的态度”“她用她自己的方式即写作来保护她的种族语言”②。因此,从文体学的角度、用文体学的方法分析和探讨《宠儿》的语言特征能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小说的魅力和内涵,为欣赏该小说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

文体学是一门交叉学科,是由文学和语言学结合而产生。“它把语言学较为精确的方法跟主观性的文学批评和文艺理论联系在起来,并为之提供系统的理论框架和科学的方法。因此文体学的发展跟语言学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从语言、书写到词汇、句法,再到语义、语用,在语言的各个层次,语言学都为文体分析提供了依据。”③《宠儿》从词到句到段落篇章都有非常鲜明的文体特征,特别能体现托尼·莫里森的语言风格。然而,一篇文章显然不足以分析小说展现出的全部语言风格,在此只集中于小说中的语相特征和其功能的探讨分析。

语相学也称为字位学(graphology),它的研究对象是书面语。“根据语音学和音位学对音位(phoneme)的描述,语相学创立了字位学(grapheme)概念。字位是语言书写系统中最小的区别单位。尽管书写和语音同属语言的表现层,书写体现语音,但是两者还是有很多不同。”④语相和文体的关系非常密切,很多作家通过语相的特殊效果来表达一些用常规的方式无法得到的意义。对小说的语相分析可以通过讨论标点符号、大小写、斜体、空间排列等内容的变体来看待作者的表现力和语言的张力。托尼·莫里森在《宠儿》中主要使用了标点符号的变异、拼写的创新、斜体违背常规的使用来表达意义和彰显语言的魅力。

一、《宠儿》中标点符号的变异及功能

从句法学的角度出发,标点符号的使用一般都按照正常的语法规范,服务于文字所要求的使用密度和分量。违背常规的标点符号使用会令语篇有不同的语相风格并表达出常规语言难以表达的意义。《宠儿》中,托尼·莫里森充分认识到标点符号作为一种语相所具备的表达作用,对标点符号的使用达到了极致。

读《宠儿》的人往往读到第二部的时候就会被一个章节所震撼。这个章节全部是宠儿的独白,整个一个章节八个段落,除了第一句话之外,全文没有标点符号;除了每段的第一个单词和“I”之外,全文也没有大小写的区分,如第一段:

I AM BELOVED and she is mine.I see her take flowers away from leaves she puts them in a round basket the leaves are not for her she fills the basket she opens the grass I would help her but the clouds are in the way how can I say things that are pictures I am not separate from her there is no place where I stop her face is my own and I want to be there in the place where her face is and to be looking at it too a hot thing.⑤

就一般常识,使用标点符号的目的是为了表达逻辑和理性的思维,而没有标点符号恰恰体现了此时宠儿意识的混乱,有文学意识流特征。正是这种缺乏逻辑性的、思维跳跃般的独白让读者感觉到宠儿的神秘性和其有些混乱的意识:一会儿是宠儿对母亲的怀念,一会儿是黑人在非洲摘花的情景,一会儿是黑人在贩奴船上。各种意象跳跃出现,表达了孩子对母爱的渴望,黑人对过去美好生活的怀念和沦为奴隶的惨痛经历。

另外,在第一部中,有一章节描述保罗·D看到光彩照人的宠儿,想到了其他黑人的命运,然后托尼·莫里森就用了这样一句话“Move.Walk.Run.Hide.Steal and move on.”来表现黑人的境遇“挪。走。跑。藏。偷。然后不停地前进。”这句话中,标点符号的使用也很特殊,原本所有的动词按照常规结构是可以形成并列关系的,表示一系列的行为动作,如“Move,walk,run,hide, steal and move on.”但是小说中一个动词后面就用一个句号,一个动词就构成完整的一个话语,突出地表达了黑人生活的不安定和悲惨境遇。这样的寓意恐怕用常规的语言结构和标点符号使用是难以表述出来的。

二、《宠儿》中的拼写创新及作用

拼写在《宠儿》中也有很鲜明的特点,有很多词的拼写违背常规,却传达着特别的意义。托尼·莫里森在接受采访时曾说:“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莫过于失掉了自己的语言。如果不返回到自己的语言,很多东西我都不知如何来表达。”⑥正如有论者所说托尼·莫里森是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她的种族语言。为了体现黑人的语言,进而表现出黑人受教育的程度,托尼·莫里森在拼写上大量采用不标准的方式来显示黑人的话语特征,例如gonna,ain’t,‘fore,‘s等词。在语法上,单词不进行时态、语态、人称等屈折词缀变化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充分表现出黑人的语言状态。另外,托尼·莫里森也很会创造和改变词汇以体现对自己种族语言的态度和丰富自己的语言表现力。这样的词汇有coloreds, coloredwoman,coloredpeople等。

此外,托尼·莫里森还特别擅长使用变形的拼写方式形象地表现小说中人物的性格和状态。在第一部中第三章中,塞丝看到了保罗·D来到她身边后家里发生的变化,同时注意到保罗·D还是一个爱唱歌的人。保罗·D一边干活,一边唱歌,但是,“He couldn’t go back to‘Storm upon the Waters’that they sang under the trees of Sweet Home,so he contented himself with mmmmmmmmm,…”(他已唱不出过去在“甜蜜之家”树下唱的《水上暴风雨》了,所以他满足于“母,母,母”……)在此,托尼·莫里森一连用了九个“m”,生动地展现出保罗·D记不住歌词,但一直在哼唱的状态。

另外,还描写了黑人权力被剥夺和限制,稍有不慎,随时就会丧命,不允许说话,但是在锁链上领头的一个黑人每天早晨被允许发出一声“Hiiii!”、傍晚发一声“Hoooo!”的情节。被变形的“Hiiii!”和“Hoooo!”形象地表达出保罗·D多么珍惜这个机会,尽可能“长”地“嗨”和“呼”出来,同时也是把悲悯喊出来。

三、斜体的使用及表现力

根据文体学理论,斜体一般是用作表示引用的词、标题、外来语、书名或者报刊名等。但是,文学作者常常会违背这样的常识而使用斜体以表达特殊的含义。托尼·莫里森深谙此道,在《宠儿》中她在多处使用违背常规的斜体,借以创造出别样的语体,同时传达出普通文体所不能完全表达出的说话者的情感和态度。例如,在第一部分第二章中,保罗·D与塞丝亲密接触之后,知道了塞丝所说的背上的树不过是一堆难看的伤疤,因而想起了在“甜蜜之家”有很多漂亮的树,以及自己挑的那棵叫“兄弟”的树;想起了西克索连夜走十七个小时去看一个女人,坐了一个小时,掉转身又走十七个小时返回来,然后累得坐在“兄弟”旁边,一直睡得像具死尸。保罗·D想着“Now there was a man,and that was a tree.”这儿”there”和“that”用斜体显然起到的是强调的作用,觉得“那才是个男人,那才是棵树呐”。在同一章节,贝比·萨格斯想到自己的儿子黑尔时,说道:“A man ain’t nothing but a man,”“But a son?Well now,that’s somebody.”此句中somebody用了斜体,读者既能感受到此处的强调,又能听出贝比·萨格斯提到儿子时的自豪。此处的中文即使是用“人物”一词也难以表达出英文斜体的表述力。

在第一部分第四章中,塞丝的女儿丹芙对保罗·D的到来和居住十分抵触,并在第三天不客气地问保罗· D还要在这儿混多久。保罗·D无奈地说:“Maybe I should make tracks.”(也许我该走了。)塞丝不愿意,对女儿厉声说道:“Hush!You make tracks.Go somewhere and sit down.”一个斜体的“you”,读者感受到了塞丝的尴尬,同时似乎听到塞丝加重语气生气地说:“住嘴!是你该走。”类似的例子还有多处,托尼·莫里森无一例外地用斜体表达出说话者的语气和态度。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语相是一个重要的文体特征,是文学作品表达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学作品中大小写的变化、标点符号的变异、拼写的创新、斜体的超常规使用都能帮助作者表达主题,生动地表现小说中人物的个性、状态,甚至心理情感。在《宠儿》中,托尼·莫里森充分而有效地利用语相的形式表达了常规语言难以表达出的语用功能,表现了一个优秀作家对语言的驾驭能力。托尼·莫里森不仅用语相展现了自己种族语言的特点和魅力,而且对恰当语相成分的使用还有效地提升了作品的深度并形象地塑造了人物。更为重要的是,对小说语相的分析和研究为对文学作品的欣赏和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①姚佩芝:《国内外托尼·莫里森研究综述》,《教师》2014年第5期,第117页。

②张迎春:《托尼·莫里森写作特点及对语言的态度》,《时代文学》2009年第8期,第51页。

③④刘世生、朱瑞青:《文体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3页,第87页。

⑤文中小说原文引自Toni Morrison.Beloved.Penguin Books Canada Limited,Markham,Ontario,1988.中文译文来自潘岳、雷恪译,南海出版公司2006年版。

⑥LeClair,Thomas.The language Must Not Sweat:A Communication with Toni Morrison[A].In Danille Taylor-Guthric(ed.).Conversation with Toni Morrison[C]. 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4:26.

作者:胡明珠,太原师范学院外语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语言学、文学文体学、语言教学。

编辑:水涓E-mail:shuijuanb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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