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GAP基地建设现状及前景展望
2014-01-28宋新丽王玲波
宋新丽,王玲波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黑龙江牡丹江157041)
中药是中华民族医药宝库中所保留的优秀传统精华,其确切的疗效,独特的保健功能,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们所青睐。中药历史悠久,种类、数量繁多,但在世界天然药物市场的占有份额却很低,与其应有的地位不相符。中国加入WTO后,努力实现中药现代化、国际化是大势所趋。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是中药现代化的第一步,也是后续产业中成药品生产的前期保证。为保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就要建设中药材GAP生产基地。本文对近10年间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的中药材 GAP 基地进行统计与分析,探讨我国中药材 GAP 基地的建设情况与发展水平,以促进我国中药材 GAP 基地的建设。
1 中药材 GAP 基地建设的现状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于 2002年 3 月 18 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 2002 年 6月 1 日起施行,为加强中药材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认证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自 2003 年 11 月1 日起施行。经过统计,这10年间共有 65 家中药材生产企业(北京同仁堂的几家下属公司均合并到北京同仁堂旗下)的 82 个中药材生产基地通过了认证,涉及的中药品种共 56 个。从总体看,我国不少地方的生态条件与中药材资源优势明显,种植规模发展很快,但是,各地在推行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的进程中,对中药材GAP的认识及运行管理存在误区。多数基地项目起点不高,投资规模小,没有真正达到GAP建设标准,而且存在低效建设或重复建设现象。
2 中药材 GAP 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优质中药材的生产得不到政策支持
随着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变化,各级政府对粮食生产给予补贴,并提高了粮食价格。而中药材生产基地则没有充足的补贴,价格上也没有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使广大药农按照GAP生产中药材的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国家至今没有出台与GAP认证相关的配套政策,只有少数大型制药企业使用中药材生产基地的产品,多数企业仍然从中药材市场采购原料。优质产品不能在药品招标采购中体现优价,从而缺乏市场竞争力。认证后的资源优势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得不到应有的经济回报;且稍有疏忽,又可能被吊销GAP资格,承担着很高的声誉风险。这种 “出力不讨好”的机制,影响了中药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2.2 中药材 GAP 基地建设存在盲目性
在我国提出实施中药材 GAP 时,由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大量的医药企业和科研单位开始从事中药材 GAP 的研究,建立大量的 GAP 基地。高起点、高质量、高产出、高效益是中药材GAP基地建设的特点和亮点,也是推进此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是在某些地方,把中药材GAP基地当作向外推介、展示形象的金字招牌,企业为争取中药材基地项目立项,大做表面文章,甚至脱离当地实际,把非道地药材的主产地建成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一旦组织实施,因为生态环境不适宜,质量品级达不到应有的标准,导致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不好,往往是轰轰烈烈干一阵子后,就没有了下文。这种违背科学、不注重前期可行性研究的中药材GAP基地自然不会长久,也没有任何实施意义。
2.3 缺乏产业化协调机制与有效管理
中药材GAP基地建设是一项高标准、高投资、高回报的长期性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所能建成,更不是一哄而起就能建设好的,需要实施主体加强严格的组织管理,保持高效率地运行,并一以贯之地执行下去。而目前在一些地方的基地建设中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建设之始能做到合理规划,对照标准,严格把关。一旦建成,后期管理出现松懈或断档,不能保持对中药材在正常生长过程中的监测预报与田间管理。比如在药材的病虫害防治管理上,对按标准应施什么、不应施什么,施多少量,何时施最适宜等问题,缺乏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这样,就不能有效将农药残留量、重金属等关键技术指标控制在国家限定标准以下,保证不了中药材的质量品级。即便是已经通过了认证的中药材 GAP 基地,有少数基地在复查中,达不到中药材 GAP 认证检查标准。
2.4 中药材生产技术人才缺乏
中药材生产与其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是一项涉及中医药学、农学、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管理科学等多学科的系统工程;由于中药材生产与GAP基地建设内容广泛,涉及多学科多部门,而我们的基地现都普遍缺乏中药材生产专门人才,生产科技含量普遍较低。尤其是既有医药知识又有药材种植(养殖)技术的高层人才更为奇缺,致使有关中药材生物特性与生态环境适应性等生产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药材生产产量与质量相关性等研究均较为薄弱,有关珍稀名贵药材、地道药材与特色民族药材的有效保护、抚育、野变家与有效生产等均较为滞后,与GAP技术规范要求尚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中药资源保护与抚育、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选育、种子种苗检测与标准、生产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如病虫害发生与防治、平衡施肥与专用肥、合理采收与产地加工等)、药材优质高产等方面的问题,确实亟待尽快加强研究与切实解决。我们应当正视现实,加大研究力度,加大科技技入,尽快切实解决。
3 对发展中药材GAP基地建设的几点建议
3.1 出台配套的政策和法规
国家尽快出台与中药材GAP相配套的政策和法规,从而加大中药材GAP发展的速度。同时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中药材生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必要性。GAP的顺利实施既需要国家职能部门的监管,也需要国家相应政策的配套和保障,要依靠各级地方政府组织落实好发展药材生产的各项政策,把药材生产中的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联系起来,协调解决中药材生产产业化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间题。
3.2 加强过程监督
有效控制中药材的生产过程,从源头上保证中药产品质量,是建设中药材GAP基地的根本目的。因为原材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药品质量,所谓“中成药要精选道地药材作原材料”就是这个道理。在GAP基地建设中,加强过程监督最关键。作为生产主体,企业和农户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上,严格按规范操作管理;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实行中药材GAP基地认证只是对某一特定时段药材基地生产质量管理状况的认可,无法取代对其生产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更何况这种认证只是对集中规模化栽培养殖、质量可以控制的部分中药材品种的认证。需要监管部门多去生产现场调研,保持长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纠正,使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规范。只有在中药材的种植、采收、炮制、储藏等整个环节中严把质量关,才能保证中药材的质量稳定、可靠。
3.3 完善协作机制
只有把种植、加工、销售三者的利益链条有机地连结起来,才能既保证了药材的质量,又保障了商品药材的销路。这时就需要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由企业牵头,在道地药材主产区建立GAP种植示范基地,带动广大农户推广应用GAP种植技术,采取统一签订种植合同,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收购外销的方式,为种植户免费提供种苗、技术,组织规范化种植管理及市场销售,避免农户由于零星分散种植而造成的药材质量与产品销路问题。同时,地方各级政府应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中药材GAP基地的扶持力度,着重做好企业与农民的沟通协调工作,实现公司与农户长期互利双赢的目标。
3.4 强化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加强教育培训,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尤其是既懂中药学又懂农学的复合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对有志于GAP研究的年轻的科技工作者和基地管理人员的培养和锻炼尤其重要,可通过他们引导药农提高科学文化素质,走上依靠科技兴药的道路。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与GAP基地生产,必须加强产学研结合,强化科技支撑引领作用。要切实研究中药材种植关键技术,提高中药材种植水平,做到在优质基础上高产,在高产基础上优质。建议由各地科技部门和农业部门牵头,药监、经贸等部门参与,组织有关专家对中药种质资源与良种选育、中药材种植区划与分区布局等进行深入研究及科学评价,并将对中药材种植有重大影响的基础性研究作为指令性计划与任务,组织产学研的科技人员联合攻关。
4 中药材GAP基地建设的发展前景
中药材质量的优劣,不仅直接影响中医临床疗效,而且关系到各种中药制剂质量的优劣,也关系到中药现代化的推进及影响我国中药产品能否走出国门实现国际化等一系列问题。规范化和规模化的中药材种植,是实现中医药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中药材 GAP 的实施就是遵循高科技、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建设优质、无公害的中药材 GAP 生产基地,这是在我们伟大祖国医药科学长期实践基础上与现代科学及法制管理成功的有机结合及新进展,是我们伟大祖国医药科学这一古老而又新兴领域的可喜成果,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创新性,它赋予了我们中药研究与生产领域继往开来的更大推动力和引导力,并将对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中药现代化及祖国医药的伟大复兴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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