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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师音乐院系试行学生导师制工作实践初探

2014-01-28乐山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四川乐山614000

大众文艺 2014年4期
关键词:导师制声乐导师

杨 玲 (乐山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四川乐山 614000)

岳圣东 (成都师范学院 四川成都 610000)

学生导师制是指把具有某种专长的学生组织起来,经过适当的培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其他学生担任起某些方面的指导或辅导工作,并逐步使学生之间的相互教学活动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科学化、合理化的制度。[1]

一、学生导师制的形成与发展

由学生担任助理教师起源于18世纪末期,实际上是一种学生之间相互教学的教学法。当时伦敦的一所初等私立学校囿于经费相对短缺、学生人数过多、无力聘请师资的窘境,便开始尝试一种先教育一些程度较高、成绩较好的学生,再由他们担任教学助理去指导其他学生的办学方法。一名教师在学生助理的帮助下可以为数百名学生服务,解决了缺乏教师和教育经费的困难,花费少,招生多,被誉为“廉价的教育制度”,又因有利于推动初级教育的发展,而受到广泛的欢迎。那时的学生导师制度是用学生完全直接代替教师的教学活动,但是某些初、低等级学校的学生年龄小,知识、能力有限且经验不足,很难独立承担指导教学的任务,无法保证教学质量,因此没有能够大面积地进行有效推广,至19世纪中叶以后就鲜见于正规的教学实践活动中了。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演进,这种学生导师制度逐渐开始规范化、科学化,并陆续被更多的国家了解和采用。新中国建国初期,学生导师制度也曾一度被放到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位置,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一些规模较小、师资缺乏的学校,学生导师制度更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学生学习情况的差异性和不平衡性,构成了学生导师制度存在的物质基础。学生的学习进度总有快慢之分,学习程度总有深浅之别,因此就会有进度更快、程度更高、成绩更好的个体自然而然地成为其他同学眼中的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委员”和“生活委员”。如果这类人曾经为其他学生答疑解难,那么他们实际上就已经扮演过“小老师”和“小导师”的角色。但是这种学生之间相互学习、相互辅导的现象若我们只是仅仅让其在较小范围、有限时间内自发产生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就浪费了其可能具有的巨大潜能和强大作用,相反,在这个基础上要是能够加以正确的引导和培养,小老师们就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学生导师”。

当前,虽然会有城市或乡村的差异,儿童或成人的区别,但是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校教育到职业教育,在教学活动中却普遍存在着学生之间互教互学的现象。究其原因,除了信息时代带来的知识来源多元化趋势造成学生学习知识的渠道日益复杂化以外,尤其值得注意和分析的还有教学活动中学生的沟通能力、沟通习惯等方面的特点。一般情况下,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疑难、需要求教的时候,在老师面前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有些害羞和腼腆的情绪,甚至有为数不少的同学在其学生生涯中几乎从未向老师提出过问题,而只是向同学请教。实际上,对学习和生活上的疑难和困惑,多数学生基本上都更加倾向于求助于同学。

因此,建立、实施和完善学生导师制度,将同学之间互助互学的偶然现象发展成为常态的、有规律的、系统的、大范围且有组织有领导的教学学习机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学生导师制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培养其良好自主学习习惯的同时使之成为积极的主动学习者,从而让学生的“学”变成教学活动的中心,进而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效益。

二、在高师音乐院系推行学生导师制的必要性

笔者所在的单位是一所省属高等师范院校下属的音乐院系,据初步摸底排查,有大约三分之二的学生是为了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而进入音乐学院,只有少半的学生是因为真的爱好音乐,从而选择了学习音乐。然而,这些占比较小的同学却已经较好地掌握了音乐方面的基础知识,因为他们在中学阶段就立志走上学习音乐的道路,所以接受了较为规范的训练,拥有了相对扎实的积累。尽管作为学生其主要的职责是学习知识而不是传授知识,但是由于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具备了胜任初级助教的水准,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对低水平、低年级学生进行辅导,因而这实际上是他们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充分利用所学知识进行教学实践,为其将来走上讲台进行提前演练。总之,这种实践活动能够让参与者得到双赢的局面,因此在当下的高等师范院系中,学生导师制的实行是具有可操作性的。

学生导师制的具体操作模式一般是选拔高年级的优秀学生,在其任课老师的指导、帮助下,利用课余时间为低水平或低年级学生解决一些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基础性问题。这些问题甚至可以是如何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如何提高学习上的自我控制力、如何加强自学能力等等。因为学生导师本身是学生,在与同学朝夕相处的过程之中,他们尤其了解学生的情况,熟悉学生的困难,因而有能力以学生最容易接受的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学生解决疑难,就这个层面而言,他们拥有教师所不能比拟的优势。

让学生担任助理导师,既是对学生的学识和才能的肯定,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赞赏和鼓励。就其自身来说,学生导师将学习和教学实践相结合,使得他们对所掌握的知识不仅仅是“学会”,而且“会讲”“会用”,与此同时也必然会促进他们在“学”与“教”的互动过程中总结、改进,从而提升其学习上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实行学生导师制显然不能完全取代教师系统教授知识的工作,它只是一种辅助学习手段,但是通过学生导师制可以在教学中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使教学中的教与学关系得到一种平衡,并充分挖掘学生潜能,改善学习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三、在高师音乐院系开展学生导师制工作实践

高师音乐教学本身的授课方式很特殊,与其它专业方向的授课方式有着较大的差异,虽然也有几十个学生一起上课的理论课和大班课,但钢琴、声乐、配奏、视唱练耳等等专业性较强的课程都是“小课”形式,即小班教学或教师一对一教学,其目的是让教师更好地对学生进行辅导和给学生留出更多的有效课堂时间。这些课程既需要学生长期持之以恒地刻苦学习,同时也需要教师付出大量的时间来指导和督促,由于高校扩招以后的学生多,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学生导师制就成为了我院音乐专业课教学中重要的辅助手段。

1.在声乐课教学中实行学生导师制

声乐学习需要较强的抽象思维能力,其中最重要的是学习正确的发声方法,在掌握正确方法之后,要想获得技术技巧的提高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教十余年来,笔者深知学好声乐这门课程对于学生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其原因则在于学生的先天条件和后天基础厚薄不一,且对于学科理论的理解能力也有差别。当学生找到一个理想的声音“位置”,往往需要通过教师反复指导和自己反复练习,才能使整个发声腔体“记忆”下这个正确的状态。对于大多数低水平、低年级的学生来说,因为接触这门学科的时间不长、基础不扎实,往往在学习的一开始,由于看不到明显的效果而丧失学习兴趣。有的学生平时用功程度不够,有的学生并不重视正确的学习方法,还有的学生自身条件不好或者无法正确领悟发声的方法,这些因素都会使一部分学生厌学,进而发展到长期以消极的态度对待声乐这门课程。在课堂上,教师与学生见面是在短短十几分钟授课、回课的过程中,没有机会跟学生进行更多地交流;在课堂以外,教师与学生接触很少,即使课堂上解决了部分问题,课后由于缺乏教师的指导,很快又“迷了路”。这种状况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教师而言,教学、科研任务较为繁重,很难对学生课上、课下的学习情况照顾得面面俱到,就学生而言,前文所论及的那种主动性缺乏导致教师与学生在课后并不那么容易得到机会沟通。

声乐是一门表演艺术,只有当歌唱者掌握了一定的发声技巧且对歌曲的内容有了认真、正确的理解,同时又注重了歌曲情感的表达,才能使听众真正获得艺术上的享受。而要达到这样的水平,必定需要一个长期的刻苦学习过程。从每次的声乐考试和比赛活动中,笔者看到,有一部分学生可以很好地完整地演绎歌曲,而另一部分学生却连基本的身体放松和正确安放声音位置都存在很大的问题,更何谈声情并茂的演唱。而比较两部分学生后不难发现,前一部分正好是学习时间长、基础扎实的学生,后一部分则与之相反。

基于这样的现实情况,为了能够在课堂内外及时解决学生学习声乐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和困惑,增强“教”的效率和“学”的效果,笔者选择了在声乐课教学中实行学生助理导师制度。在高年级中选拔那些声乐有扎实功底的优秀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辅导低年级基础薄弱的学生,其目的在于争取在后者学习效率提高的基础上,使前者的教学能力也有所提高,以此来达到学生导师制度的“双赢”目的。具体操作模式是:首先组织一批学习年限较长、技术成型、经验比较丰富的高年级本科生,利用其实训实践时间或是他们本人在琴房进行歌唱练声的机会对部分指定的低年级学生进行指导,并安排出固定的时间,如:每周一 、三、五晚上集中到琴房进行集体练习和指导。其次是把问题比较一致的低年级学生分类编组,每组再由几位固定的高年级学生进行跟踪辅导,且各组之间定期开展交流和讨论。最后是安排学生导师征对个别情况特别突出的学生,进行“一对一”辅导。教师则定期了解和记录学生导师和被辅导学生的情况,并根据各个学生不同的适应程度来展开调整。这样一来,学生之间交流的时间和机会就会逐渐增多,他们在共同思考和相互探讨中可以使声乐学习水平有所提高,与此同时,可以让更多学生增加学习兴趣,从而使教学效果得到提升。摸索

2.在计算机音乐基础课教学中实行学生导师制

现代教育强调学生在认知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调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应用能力、操作能力以及发展新知识的能力。电脑音乐是应用性、操作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性教学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包括了平时作业、习题讨论、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熟悉互联网、上机操作、音乐制作等诸多方面。2计算机的操作实践有较强的连贯性,前面的内容掌握不好就会影响以后内容的理解和掌握,一旦中间有某个环节跟不上学习进度,后面的课程就很难再跟上了。在电脑音乐制作的课程教学中有一些特殊现象,比如,同样的进度,一部分学生反映“吃不饱”,而另一部分学生却觉得“难以消化”。在授课过程中,某些章节往往需要反复地讲解和操作以便让所有学生都能理解和应用,这样一来必然影响课程的正常进度,先前学会的学生也会变得浮躁不安,坐不住。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部分对电脑感兴趣的学生接触计算机时间较早、实践较多,接受起来与之相关的知识就比较容易;而另外一些学生则对关于计算机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都感到陌生,有些学生甚至一窍不通,学习比较吃力。在教学中,笔者为了缓解这种接受能力不均衡造成的障碍,选择了在计算机音乐基础课上实行学生助理导师制度。

让学生导师参与到这门课程的教学中来的时候,除了让熟悉计算机应用的学生帮助部分后进学生进行计算机基础知识的学习外,还可以由电脑操作水平较高、能创作优秀作品的高年级优秀学生对低年级学生进行音乐专业知识的辅导,提高他们的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弥补部分学生计算机基础薄弱的缺陷,还能让他们逐步熟悉计算机及其与音乐相关的专业知识,如互联网使用、电脑作曲、编曲等等,进而使专业修养水平较次的低年级学生提高他们在电脑上运用音乐知识进行创造性学习活动的能力,使之在视野拓展、知识面扩大的同时创作出优秀的音乐作品来。

有鉴于此,笔者在授课时就组织课堂讨论,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并通过集体思考去学会解决问题。讨论过程中,笔者有意识让不同水平的学生开展一些以电脑音乐创作为主题的“研讨会”,通过这样的交流平台,让高水平学生带动低水平学生,使原本枯燥的课堂氛围变得生动活泼。事实上,学生通过相互学习和交流讨论所达到的学习效果是最明显也是最理想的。

四、实行学生导师制的作用和意义

笔者在教学活动中开展学生导师制度实践以后,很多学生的学习态度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变,比以前更积极、更自信,一些内向的学生也变得乐于和同学相互交流、学习,并且在专业知识水平上开始逐步的提升,整个学习面貌焕然一新。作为助理导师的那些学生不仅教学实践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通过辅导别的学生使他们自身的学习质量和效率也有了显著进步。由学生导师辅助同学们进行专业学习,既可以改善学生学习的效果,又增加了相互间的交流和探讨,学生拓宽了知识面,增进了友谊,培养了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

实行学生导师制度还可以使学生树立“能者为师”的观念,正所谓“师不必贤于弟子”“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养成随时随地向他人学习的习惯,对青年学生来说是会终生受益的。另外,高等教育扩招这么多年以后很多,高校授课教师的个人精力和课堂时间有限的情况越来越突出,把学生导师制度作为一种辅助或者补充教学手段,甚至作为一种教学资源充分地运用到课后辅导中来,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教改探索。这样既减轻了教师的负担,又强化了学生的实训实践能力,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实践证明,在高师音乐院系推行学生导师制度是可行的,它对学生的知识学习和全面发展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注释:

1.刘树.发展新的教育模式 实施学生导师制度.[J].河北: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2).

2.张敏丽.完善学生导师制度 提高统计教学效果.[J].教学改革.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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