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力量+慈善力量“1+1>2”
2014-01-27牟正华阮海鹏
慈善 2014年1期
牟正华+阮海鹏
2011年,国务院决定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此前,由我国众多的慈善机构发起的“中国贫困山区小学生免费午餐”活动已在进行。从免费午餐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舆论普遍认为,慈善力量引领了政府行动。
其实,慈善力量引领政府行动之说,并不过分。2010年秋,台州市黄岩区慈善总会就对全区贫困家庭的寄宿制高中生提供了补助,每位学生每年1000元。2011年3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文件,其中就包括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谁先行动做善事,谁引领了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全社会都知道了政府与慈善联手,共同面对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
2013年,黄岩区慈善总会在调研中发现,黄岩区西部山区六乡一镇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并未完全到位,原因在于学生营养餐中的每天5元补助,包括了临时聘任炊事员及工勤人员的工资。学生吃到嘴的只有3.5元。为了弥补每个学生每天1.5元的缺口,我会拨出善款30万元,解决了西部山区10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每天实实在在的5元营养餐。
通过“免费营养餐”,我们不难发现,在事关民生问题上,慈善力量如能有效地配合政府力量,共同解决百姓关心的下一代体魄健壮这件大事,二力相合,就会“1+1>2”。一句话,政府力量和慈善力量,目标一致,目的达到,发出的声音就会是和谐的“二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