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规范语用学视角谈中医翻译❋
2014-01-26邓海静罗海燕
邓海静,罗海燕
(南京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南京 210046)
在中医药打开国门迈向世界的今天,由于中西方在文化、语言和民族心理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而且中医语言中包含大量的文学、哲学和宗教术语,中医文化对外交流与翻译的开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纵观近30年,中医的翻译经历了从各自为营到权威部门协调统一、从低俗到科学规范、从约定俗成到精益求精、从音译到意译再到音译的演变[1]。在研究的内容方面,当前中医翻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术语翻译、翻译技巧和策略以及各种译法的利弊研究上,如何在翻译中传播中医文化依旧是研究的难点。当前译法可谓百家争鸣,孰好孰坏,一直争论不休,各种翻译理论也争相被运用于中医的翻译中。仅过去3年就有李永安[2]、张斌[3]、罗海燕[4]、 游越[5]、苏峰[6]、梁琥[7]、赵丽梅[8]等分别从模糊学理论、认知理论、功能翻译理论、跨文化交际、等效翻译理论、模糊修辞、适应选择论等视角对中医的英译进行了探讨,但目前还未见从规范语用学的视角研究中医翻译的先例,本文正是基于这方面的研究探索。
1 中医翻译现状-不同流派的博弈
1.1 科技翻译还是文化翻译
近代中医翻译研究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当数李照国和Nigel Wiseman (魏逎杰)两位先生。李照国早期主张中医的翻译应“以科技翻译为主,文化翻译为辅”,提倡“比照西医构词法造词”的翻译理念。这一理念也为其他翻译大家所共识,如陈可冀、谢竹藩等。因为当前从事中医翻译的译者大多是临床医师,他们精通中医又熟知西医,走的是中西医结合的路线,在他们的翻译中肯定会注入“仿照西医”的理念。然而,对于“比照西医”的理念,魏逎杰认为并不可取。他所代表的西方翻译观认为中医翻译应“以文化翻译为主、科技翻译为辅”。这与李照国先生早期所支持的翻译观正好相对。他倡导中医翻译不应脱离中医文化,中医翻译应当薄文看医、得“意”忘“形”,同时要尊重国情, 保持特色。魏逎杰认为,中医翻译仿照西医的译法虽然能使译文更能为西方人所接受,但是可能由于忽略中医文化而将中西医“混为一谈”,结果并不能真正地传播中医文化的精髓[9]。李照国和魏逎杰两位先生的中医翻译理论一直以来都是中医翻译研究领域争论的焦点。
关于何种理论的运用更恰当,也在译届引起了不小的波澜。李永安建议采用奈达的对等理论,他认为中医翻译应该是科技翻译和医学翻译,要向国外读者传递的是中医的医学信息,而不是哲学信息、文学信息、宗教信息[10]。这一观点和李照国的观点不谋而合。李俊梅则认为,中西医学术语差异不太大的才可以采取“对等翻译”, 差异较大的最好采取“等效翻译”, 如果中西医学术语毫无相近之处则采取音译,并认为音译和解释性翻译在很多情况下可以避免翻译中词汇空缺的尴尬[11]。然而徐象才在 “谈中医术语的错误英译”一文中痛陈20多年来中医英译的错误和弊端时, 矛头直指解释翻译法和比照西医翻译法[12]。
1.2 结构主义还是建构主义
结构主义译学范式认为语言之间具有可译性。并认为所有语言的表达能力都是同等的,语言具有普遍的共性,任何能用一种语言表达的东西必然能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这种译学范式同李照国起初提出的“比照西医构词法造词”的翻译理念同出一辙。但是在提倡该翻译理论的同时,李照国在《中医英语翻译技巧》一书中比照西医词素翻译法的适应范围进行了界定。认为词素翻译法的适用范围一般说来有两个方面:第一,采用其他译法无法保证译语的简洁性。如“温针法”如果译成“acupuncture with warming the needle by moxa roll”就显得冗长不堪,且结构上也不合英语文法,如果改译成“warmed acupuncture”就简洁很多。其次,如果采用其他译法无法保证译语的专业性。如风秘(constipation due to wind-evil)、湿病(disease due to wetness-evil)如果分别被译成“anemogenous constipation”和“hygrogenous disease”,就大大提高了译语的专业化水平,而且有效地简洁了译文[12]。 然而结构主义译学范式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该理论指导下的翻译无形中变成了一种机械的语言转换活动,翻译活动的人文性与译者的主观创造性都被扼杀。而中医的文体包含中国五千年文化和哲学思想,想要通过“对等翻译”而达到交际的目的是完全不可能的。中医翻译中不能丢掉文化的成分,否则会造成词汇的空缺和真正的“不可译”。如将“阴盛”译成“yin sthenia”, 就将一个量的概念译成了一个功能的概念。而将“气陷”译成“因脾气低下引起的内脏下垂(visceroptiosis with hyposplenic qi)”,也是“比照西医”误译的结果。
与结构主义译学范式相对,基于法国著名哲学家、思想家德里达解构主义理论的译学流派则认为,翻译是原文本生存的手段(Gentzler, 1993: 168)[13]。解构主义打破了结构主义流派的单一语言研究,使文化、历史、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等诸多外部因素得以进入语言系统内部,译者是文学创造的主体,翻译是一个新文本诞生的过程。如果按照结构主义译学范式,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可能被翻译成“Yin and yang is the road of the sky and earth”,或者“Yin and Yang is the Dao of the sky and earth”。这种译文虽然做到了语言形式上的对应,但由于缺乏对中医文化的了解,译文并不能表达其本来的含义。所以,我们有必要对原文进行再创造,创作一个新的文本。中医的“天地”应该理解成“自然”或“宇宙”,中医的“道”应当理解为“规律”或“法则”。也就是说,原文本来传达的意思是“Yingyang is the law of the universe”。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解构主义译学范式并没有提出一种更为合理的解决翻译中语言问题的理论。相反,它只热衷于考察外部因素对翻译活动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对语言这一翻译研究的本体层面则采取了规避的态度。尽管中医翻译中要考虑文化的因素,但是中医翻译属于科技文体,文体的再创作受到了很多客观事实的限制,过度的再创作会使中医文献失去其本来面貌,因此中医翻译对语言本体层面的翻译不可小视。
由此可见,结构主义翻译理论用来翻译中医将会使翻译变成纯语言的操作,而忽略中医翻译外部因素的影响,特别是中医文化的影响。它只重视对语言构成规律的研究, 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医翻译中的语言。 而随后出现的解构翻译理论则又将翻译带向了另一个极端,完全忽略语言这一翻译本体层面的研究,从而将翻译变成了“随心所欲,天马行空”的活动。如何在2种翻译范式中找到一种平衡,使中医翻译回归中医语言和文化翻译的本体,这就需要探讨规范语用学对中医翻译的指导意义。
2 规范语用学对中医翻译的启示
2.1 规范语用学及其核心内容
西方语言哲学可以被分为两大系统,即英美语言哲学和欧洲大陆语言哲学。20世纪后半叶以来,两大系统之间开始出现融合与交叉,而欧洲大陆语言哲学家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的语言哲学思想恰好体现了两者的融合。在《交往与社会进化》一书中, 哈贝马斯曾把自己的语言研究称为“普遍语用学(Universal Pragmatics)”, 但后来他更倾向于使用“规范语用学”(Formal Pragmatics)来表述。规范语用学是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语言哲学基础,是其重新构建交往理性的基点。他没有像结构主义语言学那样把语言视为一个禁锢的系统,而是将语言作为人这一主体世界与客观世界和他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世界这3个世界的中介[14]。此外,在言语行为的研究中,他采用句法、语义和语用相整合的语言分析方法,很好地克服了分析哲学句法-语义分析的局限性。因此,规范语用学的研究内容不仅与翻译研究有很好的契合点,而且能从语言哲学的高度为翻译研究提供指导。
2.2 中医翻译活动本质的重新阐释
结构主义语言译学研究范式将翻译看作是对2种语言进行的操作,即用一种语言把另外一种语言所表达的信息重新表达出来的语言转换活动。而解构主义多元译学研究范式则侧重于文化、社会等外部因素对翻译活动的影响,认为翻译就是一种跨文化交际活动,并彻底否定了文本意义的确定性。前者只关注翻译活动的语言转换性,而后者则只关注翻译的文化性。哈贝马斯认为,语言转换和文化性应当并存于翻译活动中,而不是非此即彼。从语言的转换切入并不排除文化因素。他认为人们之间的言语活动是往来于3个世界、涉及3个交往层面的交往活动。而作为交往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翻译也应关涉3个世界和3个交往层面。这3个世界包括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而3个层面则是根据3个不同类型的世界划分出来的,他们分别是主体同事件和事实世界的交往层面、社会中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层面和主体与自身内在本质同他人的主体性关系层面。
在中医翻译方面,中药说明书的英译就是很好的例子。中药说明书的翻译既要满足科技翻译的要求,即符合客观世界的要求,也应当受到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影响,既要满足目标语受众的接受程度,同时还要受到译者的理解和能力限制。也就是说,中药说明书的翻译不仅显示出翻译的人文特点,即它的对话性,而且也反映了翻译活动同样具有理性的一面,即要受到客观知识和社会规范的制约。如中药“六味地黄丸”说明书里有关功效语的翻译。
原文为:肝肾阴虚、虚火上炎所致的腰膝酸软,头晕目眩,耳鸣耳聋,骨蒸潮热,舌红少苔, 脉细数。可用于治疗慢性肾炎、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视神经炎、神经衰弱等出现上述症状者。译文为:Deficiency of the liver-yin and kidney-yin, and flaring-up of fire of deficiency type, manifested as lassitude in loins and knees, dizziness, vertigo, deafness, hectic fever due to yin-deficiency, red tongue with little coat, thready and rapid pulse. Also advisable for the above symptoms occurring in chronic nephritis, hypertension, diabetes, hyperthyroidism, optic neuritis and neurosis.
中药说明书是一种特殊的文体,它不同于传播中医文化的中医药教材,翻译它的目的是为了让国外消费者了解中药的疗效,从而选择购买中药,所以信息功能应首当其冲。关于“肝肾阴虚,虚火上炎”的翻译“Deficiency of the liver-yin and kidney-yin, and flaring-up of fire of deficiency type”和“骨蒸潮热”的翻译“hectic fever due to yin-deficiency”,均属于地地道道的中医词汇,带有浓郁的中医文化色彩,就是对中国普通消费者来说也是很难理解的,更何况是对于完全没有中医和中国文化基础的国外消费者[15]。可见这种翻译没有达到规范语用学所定义的翻译应当涉及3个世界和3个交往层面的要求。
2.3 中医翻译过程中的理解问题
绝对主义理解观认为,文本的意义就是作者的原意或者是文本的字面意义,读者只要掌握正确的方法就能准确把握文本的意义。他们强调的文本的意义就是作者的意图,而且是固定不变和惟一的。按照该理论,翻译就变成一个谁都可以完成、机械的解码-编码活动。而相对主义理解观则认为理解不分对错,所有的理解都是合法的理解。换句话说,文本的意义并不完全是客观、静态地凝固于文本之中的东西。文本与读者的关系不是文本的“独白”,而是二者的“对话”,只有当文本与读者的理解相结合时才会产生意义;离开了读者的理解,任何文本都不会有真正的意义。在规范语用学中,哈贝马斯不仅重新界定了“理解”的概念,还提出了理解可能性的规范条件。从规范语用学的意义上,理解就是“一个在可相互认可的有效性要求的前设基础上导致认同的过程”[16]。翻译中的理解是译者与作者以文本为媒介的主体间的对话活动。二者的对话以生活世界为基础,并受到客观世界自在性规律和社会世界自为性规律的共同制约。
就中医翻译而言,文本的理解向来是译者感到棘手的问题。《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有“清阳为天,浊阴为地”之说。西方著名汉学家将其译作 The clear yang is heaven; the turbid yin is earth,该翻译好像译得字字相应、节节相扣,非常合辙合意。然而仔细推敲便可发现,原文字里行间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和逻辑关系未能在译文中得到比较清晰的体现。其实原文所描述的不只是关于天地是什么的这样一个事实,而是天地何以如此的一个基本认识,即对天地原问题的揭示和阐发。原文是对古代关于天地关系的一个三维立体图解,而译文所展示的却是一幅一维的平面图示。所谓“清阳为天,浊阴为地”,指的是“清轻的阳气上升形成了天,重浊的阴气下降而形成了地”,所以译为“The clear qi rises up to form the heaven while the turbid qi descends to constitute the earth”才较为符合原文之意,才较为完整地再现原文所蕴含的中国传统宇宙观[17]。这样的译文是按照规范语用学的要求,使理解受到客观世界自在性规律和社会世界自为性规律的共同制约。
2.4 中医翻译活动中理性的重建
结构主义语言译学研究范式将理论理性作为翻译活动的理性原则,理性理论主要是人在认识客观世界活动中起重要的作用。在它面前“自然不再存在任何秘密”。结构主义译学研究范式以工具理性为指导,使翻译活动成为机械化的符码转换;而解构主义多元译学研究范式又彻底否定了理性的价值,造成了翻译活动的无序与混乱。规范语用学认为,翻译是一项人类的社会交往活动,为使翻译活动的主体间达成相互理解和共识,确保翻译活动顺利有效地进行,必须诉诸一定的理性原则,以建立不同文化之间的合理交往模式和道德规范。
因此在中医翻译过程中,既要保留具有中医特色的术语,也要理性地处理异域文化的需求;既要承认文化的多样性,也要建立国际翻译公约和中医术语国际英译标准,确保中医文化在交流过程中遵循一定的模式和道德规范。如常用药“六味地黄丸”,目前市场上就有 “Liu-Wei-Di-Huang-Wan”、“Liuwei Dihuang Wan”、“Liu Wei Di Huang Wan”,“Liuweudihuang Wan”以及“Liuweidihuangwan”等多种译文,而“清热解毒”目前可见到的翻译也多种多样,如“clear heat and reslove toxin” 、“clearing away heat and toxic materia”和“clearing heat and detoxifying。为确保翻译的权威性,有必要建立一定的国际标准,避免翻译的无序和混乱。可喜的是,当前世中联翻译委员会正在为此而努力,故建立中医术语的国际化标准势在必行。
3 结论
中医翻译到底应当以“科技翻译为主”还是以“文化翻译为主”,一直以来是译界争论的问题。结构主义译学范式和解构主义译学范式将中医翻译引入了两个极端,前者将翻译变成了纯机械的语言转换活动,完全忽略了中医文化的存在;而后者过分强调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完全忽略语言这一翻译研究的本体层面,使中医翻译失去了应有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故本文从规范语用学的角度探讨了中医翻译活动的本质、中医翻译过程中的理解问题和中医翻译活动中理性的重建,从而在以上2种译学范式中找到了一种平衡。在规范语用学的指导下,中医翻译既要符合客观世界的要求,也要受到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影响。同时,由于中医翻译中的理解是译者与作者以文本为媒介的主体间对话活动,所以翻译以生活世界为基础,受到客观世界自在性规律和社会世界自为性规律的共同制约。此外,中医翻译还要遵循一定的理性原则,有必要建立国际翻译公约和中医术语国际英译标准,从而确保中医文化交流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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