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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国救民:晋西北抗日根据地的灾荒救济

2014-01-25李常宝顼熙芳

关键词:晋西北根据地救济

李常宝,顼熙芳

(山西师范大学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山西 临汾 041004)

抗战爆发之后,为抗日御侮并拱卫陕甘宁边区,八路军一二〇师奔赴华北前线,在贫瘠的晋西北地区开辟了抗日根据地。除抗击日军侵略外,晋西北根据地政府(以下简称根据地政府)还不时救助遭受灾害困扰的民众,并发动民众投身全民族的抗战。纵观晋西北根据地建设历程,根据地政府倾注了相当多的精力用于赈灾救民。在此期间,根据地政府不仅在救济灾荒中积累了丰富的救灾经验,而且赢得了民意,扩大了根据地面积,在朝向抗日救国的政治目标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晋西北自然灾荒概况

晋西北根据地受自然环境影响,生态环境非常脆弱。每年区域性的干旱、洪涝、低温冷冻、风雹、病虫害等自然灾害会给民众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极大的损失。而各种自然灾害当中,旱灾首当其冲,因此有“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说法。较诸其他灾害,旱灾成灾率最高,是滞碍根据地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因素。同时,受季风气候的影响,晋西北根据地降雨多集中于夏季,往往因之形成突发性的山洪,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抗战期间,根据地遭受水旱灾害的损失巨大(见表1)。

表1 晋西北根据地水旱灾害统计表

注:上述资料根据不同时期出版的各县县志整理。

又因为晋西北根据地植被覆盖率低,夏季地面受热增温快,容易形成区域性空气的热对流,促成了冰雹云的生成,使得冰雹成为当地每年常见的灾害性天气。1941年,静乐大部分地区降冰雹五次,庄稼被毁一半。9月,该县一、二、五、六、八区先后降雹,秋季作物损失一半以上。1941年神池15村受雹灾袭击,无法生活者274户1057人。1943年6月,忻县突降冰雹,受灾面积9000余亩,灾民3000余名,饿死70余人。1945年,静乐大严村下了两个多小时的冰雹,打伤了3人,打死了2人,损失粮食1.1万石。同年,岚县65个村遭遇雹灾,21000垧土地受损,减少粮食1000石。神府10村遭灾,减少粮食300石。临南61村遭灾,损失粮食21055石。兴县10村遭灾,粮食损失2/3。[1]813

另外,该地区蝗灾亦较厉害。1945年7月,一场蝗灾使得灵石秋季作物减产五成左右。[2]678月,汾阳县蝗虫侵入文水县,危害20多个村子,并涉及北张、南武乡及城关镇的部分村庄,遭灾严重之处,秋粮颗粒无收。[3]95

二、日军侵袭加重灾害

自然因素是晋西北根据地灾害发生的主因,但日军的扫荡和掠夺则更加剧了该地区的灾荒。1940年,日军在华北施行“囚笼政策”以分割封锁敌后各抗日根据地,妄图达到限制抗日军民的活动、摧毁抗日根据地生存空间之目的。为此,日军对晋西北根据地连续发动了3次大扫荡,并在冬季扫荡中实行了“三光”政策。据资料统计,抗战八年间,晋西北地区仅被敌迫害致残者就达12462人。[4]而据战后晋绥边区统计,整个抗战期间,晋西北根据地因日军侵略所造成的人口损失更为巨大(见表2)。同期,日军还随意抓捕壮丁去修筑碉堡和公路,迫使大批劳动力脱离生产,耽误农时,使根据地粮食生产大受影响。此外,日军大肆屠杀根据地民众以及由此引发的大量人口逃亡,使得根据地农村劳动力较战前减少了1/3以上,土地因无人耕种而荒芜。加之农户普遍缺乏牲畜、种子、肥料和生产工具,农业生产能力远不如前。据统计,1940年根据地的耕地面积减至战前的84.5%,土地产量亦大幅下降,一般山地比战前减少了1/3,下等山地每亩仅产粮折小米3升多,棉花总产量5.5万斤,仅及战前的3%。[5]53

表2 晋西北根据地因敌灾天灾引起之人口重大损失

注:根据晋绥行署《晋绥边区因敌灾天灾引起之人口重大损失》整理,山西省档案馆A90-1-28。

另外,日军于扫荡期间还大肆掠夺粮食、牲口等。1942年9月,日军对临县一、五两区进行了扫荡,计杀当地民众63人,伤13人,“抢粮食计有细粮三十七石一斗三升,粗粮一百七十八石九斗八升,白面五千一百零九斤,杂面一千三百零四斤”[6]。1942年的7月间,驻扎在崞县的日军强行向老百姓征集粮食,第一次27.5万斤,第二次5万斤。1944年夏,朔东平川等地遭受冰雹袭击,30多个村庄没有收成,日伪乘机勒索,据川中被勒索最少的一个村子统计,“一亩地要摊银元四元多,合粮食一大斗,白面每亩三斤,马料每亩一小斗”[7]。所有这些都加剧了灾民的贫苦。

三、根据地政府的救灾

根据地政府成立之前,救灾工作由各县区开展。1940年1月根据地政府成立,2月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颁布了救济灾难民的条例。[8]101942年10月,《中国共产党中央晋绥分局对于巩固与建设晋西北施政纲领》中规定:“救济灾难民,使其取得职业和受教育的机会。”[9]373根据地政府负责救灾的专门机构为民政处,其下属为各区署和县府的民政科,县辖区设民政助理,村设民政委员会。

灾害发生后,根据地政府救灾的首要任务就是勘灾和救济,主要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首先要抽调人员前往灾区对灾民进行思想安抚,增强战胜灾荒的信心,并初步确定救灾的措施;其次是勘灾——对人员、粮食、衣物、牲畜、房屋、财产方面的损失进行调查;最后就是拨发救灾的物资,包括救济粮,救济款,帮助灾民渡过眼前难关。

1940年,根据地政府派南北两路慰问团发放救济款5万元用来救济受到日军侵扰的灾民,同时为救济因旱灾引起的损失再发赈款1万元,贷款13万元。岚县为救济难民发放赈款4万多元,粮1400大石。[9]243并且,根据地政府在日军春季扫荡后,救济灾民3万元,夏季扫荡后救济2760余元,发放救济粮两次合计1419石。各区县对辖区也进行了救济,五专区给兴县县府救济粮1129石,救济款1844元。日军扫荡后,县府救济灾民946元,粮75石。方山县府救济难民粮食400石,白麻200斤。朔县政府还把没收的敌占区粮51.3石分给灾民。[9]321

1944年河曲县三、五区春荒,行署发给公粮150石,县府拨救济灾民米40石,共救济131户340人。[10]1944年8月,根据地政府拨给塞北分区雹灾救济款50万元,9月拨给八分区75万元以救济庄稼被毁的灾民。[11]根据地政府1941至1945年历年救济粮款统计如表3。

表3 边区历年救济粮款统计表

资料来源:晋绥行署《晋绥行署历年粮款统计表》,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A90-2-184。

为配合救灾工作,根据地政府灵活执行了减租减息政策,规定“因敌匪破坏以及水旱虫等灾害,使得作物歉收者,其正产物实有总额由出租人和原租人分;其正产物全部被毁,地租停付。”[12]在日军扫荡之际,根据地政府指示灾害严重地区可免田赋一年,粮食损失1/3以上者减免1/2的田赋,损失一半粮食者,田赋可全免。1942年11月正式公布的《晋绥边区减租交租条例》和《晋绥边区减息交息的条例》规定:“山地以前的原租额先以七成五折算(因战后产量约及战前的七成),再减25%,水地平地只减25%。”[1]25根据这一政策调整,1943年兴县的交租额减至1942年交租额的57%。[13]284减息方面,根据地政府规定,抗战前所欠旧债的利息,已达到了本金的,可不必再还本金。抗战以后所欠的租金按二五减免,再按收成减,分五年还清。1943年河曲三、五区等24个行政村受到了雹灾,根据地政府结合实情减少了租率。因为1941年产量比战前减低28.7%,1942年比战前减低55.7%,1942年比1941年又减低45.9%。政府规定按当年产量的20%至25%交租。[14]

此外,为从源头上缓解财政困难和减轻民众负担,1941年底,根据地政府深入贯彻“精兵简政”政策。至1942年底,全区主力部队由三万九千余人减至三万五千余人,裁减公务人员731名。另据兴县等28县的统计,共减少各种人员(包括干部、工勤人员、警卫人员)5949名,区公所工作人员由15人减至7人,村公所脱产人员由8人减少到3—5人。以上各项共计减少了5564人。全区的行政人员由18073人减至7489人。[13]192—193此举相应减轻了民众的负担,有力地推动了根据地的建设。

四、帮助民众开展生产自救

抗战期间,根据地政府救济遭受自然灾害和日军侵害的民众是义不容辞的义务。但不容否认的是,对灾民直接提供资金或物资的生活救济,长此以往,根据地则难有此等经济实力,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灾荒问题。为标本兼治灾荒问题,中共中央专门做出指示:“应坚决实行生产自救的基本方针,应提出生产自救,大家互助,渡过困难,政府以一切方法保证不饿死肯自救的人等口号去动员组织党内外的群众进行生产自救。”[15]304根据地政府积极贯彻中央方针,通过无息农贷、开荒、兴修水利、植树造林、发展副业等方式帮助并指导民众开展生产自救。

因自然灾害和日军的掠夺,1940年至1944年的根据地人民普遍短缺耕牛、工具、种籽等生产资料,根据地政府针对实情发放无息贷款,帮助民众恢复生产。1943年晋西北农民银行增发兴县耕牛以及纺织贷款各10万元。其中,耕牛贷款一、二、四区各2万元,三、五区各15000元,六区与十区各5千元。[16]八分区1944年贷款480万元,贷粮700石。临县1944年青贷30.44万元。1945年离东二区发放农贷26.06万元。[1]831另外,五区专署对辖区除提供贷款之外,还发放春耕贷粮,计平鲁贷粮1300石,贷款13000元;右玉贷粮850石,贷款15000元;右南贷粮880石,贷款12000元,东边的其他县贷粮2千石,贷款1万元。[17]

同期,针对战争造成的耕地抛荒状况,根据地政府于1941年颁布了《晋绥边区开荒条例》奖励垦荒,“生荒开垦及林地开垦后免征公粮三年,免征地租五年,熟荒开垦后免征公粮一年,滩荒开垦与淤坝成田后,免征公粮五年,免征地租三年。同时还规定开垦他人荒地者,仍依照上述规定减免外,还减免地租如下:生荒开垦后免交租五年,熟荒开垦后免交租三年,滩荒开垦与淤坝成田后,免交地租十年至二十年”[1]141。在边区政府和群众的积极努力下,兴县灾民1941年开荒3000垧,1942年14951垧,1943年24419垧。1944年军民共开荒748000亩,共计产粮16万担。耕地面积从1940年的390000垧增加到1943年的498296垧,增加27.8%。棉花的种植面积也有了很大发展,1941年棉花种植面积为32000亩,1942年增加到56000亩,1943年增加到71000亩,1944年全区种植棉花的面积为18万亩。[18]177另外,针对区域性人多地少的状况,根据地政府还组织群众到别处开荒。1942年初,二专署动员河保等地的无地群众一百户到岢岚进行开荒,并出台帮扶优惠政策,“本年三月至五月底三个月内,无利贷给粮食和所需的种子,秋后再还;村公所帮助开荒的群众寻找住所、耕地、耕牛;无力购置农具的,由村公所农救会证明后,无利贷金,分期归还”。[19]

为建立起预防水旱灾害的长效机制,根据地政府重视水利兴修和植树造林工作,并制定奖励兴办水利办法,“新开自流水地,上水的第一年按旱地计算收入,征收公粮;兴修的吊杆水地,二年内按旱地计算收入,征收公粮;利用洪水淤地,按原产量计算收入,征收公粮,奖励一年;水利合作社投资股本与利润,均不计算负担”[13]343。通过根据地政府的政策导向与群众的积极开发,晋西北根据地的水地面积大增。据统计,1941年神池的水地有24300亩,朔县有14500亩,忻县有12000亩,崞县5400亩,文水234725亩,交城9018亩,汾阳64312亩。边区在1940年有水地42850亩,1941年增加到56235亩,1942年又新增16563亩。[1]681受此推动,民众还自发组织兴修水渠。据统计:临县的大川陈庄新修水渠一条,可增灌水地400亩,郑家湾新修水渠500条,可增灌水地310亩。[20]通过水利兴修,根据地内原来的盐碱荒滩等不毛之地逐渐变为良田,对救荒渡死起了很大的作用。1944年,根据地政府还发布《清明节植树造林的指示》,要求各县专员、县长发动群众在荒地及山地较多的地方多加植树,并要求保证树木的成活率。[1]189

为鼓励民众生产自救,根据地政府还通过提高副业税收起征点的方式来鼓励民众发展副业。如原规定副业收入不超过一石者免征,超过者按超出部分以七折计征。新条例修正为,“畜养蜜蜂免征,其余副业的收入全家在一石米以上者,免征;超过者,依下列折合征收其超过的部分:一石以上至二石以下者以五折计,二石以上者以七折计”[18]469。此外,根据地还发动群众开展各种副业生产。如,1944年五区有27个村子802人打干湿色叶170000斤,共卖本币73万余元。[21]1944年8月,阳曲县遭遇雹灾,庄稼被毁,县府号召生产救灾,西庄等三个自然村458人,除了留下开秋地外,都参加各类副业生产,儿童也参与了此类活动,“二十一个儿童,四天从地里拣回长了芽的豌豆一石六斗八斤,他们还上山采菜,拾蘑菇,割条子,帮助家庭生产”[22]。

除此之外,根据地政府还广为宣传灾害的成因,破除民众的迷信观念,使他们明白要战胜灾荒就要自己动手及时改种、补种、抢种,尽量减少灾害损失。同时,还引导民众兴办义仓储备物资,帮助民众树立备荒观念。

毋庸讳言,抗战期间中共领导的抗日武装的要务肯定是驱逐日军出中国,为此势必要努力壮大自身武装才行。然而,中共围绕山西所开辟的各个根据地都无法回避一个客观现实,即如何在贫瘠的黄土高原上扎根生存与壮大问题。为此,一方面需要打退日军的历次扫荡并反击,实现救国的政治主张;另一方面,还需要帮助民众渡过灾荒,实现中国共产党与民众切身利益一致的政治先进性,从而实现救国救民的终极目标。晋西北根据地在抗战期间所开展的灾荒救济工作,正是中共救国救民政治实践的真实写照。围绕救济灾黎,根据地政府探索出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其生产自救工作,不仅一改过去消极救灾赈济的不足,而且帮助灾民树立起战胜困难的自信力,更是提升了根据地民众追随中共的政治觉悟,从而使得根据地由草创阶段的7县壮大到35县350万人,面积近6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山西全省面积的五分之二。[23]60这充分说明中共赢得了民心,也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民众基础。并且,根据地政府当年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等前瞻性的防灾举措,对于当代依然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1]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编.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农业编)[Z].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

[2] 灵石县志编纂委员会.灵石县志[Z].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3] 文水县志编纂委员会.文水县志[Z].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

[4] 晋绥行署.晋绥边区因敌灾天灾所引起的人口重大损失[Z]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A90-1-28.

[5] 刘欣,景占魁.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

[6] 临县一五区遭敌浩劫[N].抗战日报,1942-10-27,(2)

[7] 朔东平川的灾难[N].抗战日报,1944-11-29(2).

[8]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现代经济史.中国革命根据地经济大事记[Z].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9]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总论编)[Z].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

[10] 行署拨粮五十石救济河曲受灾人民[N].抗战日报,1943-5-22(2).

[11] 行署拨款百万余元救济灾难民[N].抗战日报,1944-10-18(2).

[12] 山西省第二游击区减租减息单行条例[N].抗战日报,1940-11-12(2).

[13] 张国祥.山西抗日战争史(下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

[14] 减租交租工作在河曲[N].抗战日报,1943-3-9(2).

[15] 中央关于克服财政困难和生产自救问题给豫鄂区党委的指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4[Z].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

[16] 兴县增发耕牛纺织贷款二十万[N].抗战日报,1943-3-13(2).

[17] 五行政区长会议春耕贷粮贷款已发放[N].抗战日报,1942-3-17(2).

[18] 陈廷煊.抗日根据地经济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19] 二专署决定动员群众赴苛开荒[N].抗战日报,1942-1-29(2).

[20] 临县大川群众修成水地千余亩[N].抗战日报,1943-4-3(2).

[21] 副业生产收获巨大[N].抗战日报,1944-10-29(2).

[22] 阳曲五区降落冰雹县府发动生产救灾[N].抗战日报,1944-9-24(2).

[23] 魏宏运,左志远.华北抗日根据地史[M]北京:档案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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