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工作市场化、监管工作法制化
2014-01-25马鹏燕王学涛
马鹏燕 王学涛 高 锐
(宁夏吴忠市农牧局,宁夏吴忠 751100)
防疫工作市场化、监管工作法制化
马鹏燕 王学涛 高 锐
(宁夏吴忠市农牧局,宁夏吴忠 751100)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促进养殖业发展,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我国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该法2007年8月又经过修订。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
近几年,随着多种动物疫病在我国及世界范围内的发生与流行,国家对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实行免费防疫和免疫标识制度,各级地方政府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保障了动物防疫及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所需的经费,并且允许基层动物防疫组织聘用一些人员充实到动物防疫工作的队伍中来。笔者在基层从事兽医和动物防疫工作多年,对现行的动物防疫制度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作用深有体会。本文分析了防疫制度的欠缺,提出了进一步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新的思路。
1 防疫工作市场化、监管法制化的模式
该模式是设想将动物防疫工作交给专门的防疫组织(如防疫公司)来做。防疫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但目前的防疫组织都是官办机构,市场没有专门机构。监管法制化是设想按《动物防疫法》要求规范。监管法制化包括2个方面内容:(1)对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动物所有人)的监管法制化,即动物所有人的动物必须按照法定的强制免疫计划的内容,法定的程序进行免疫。具体操作由动物所有人聘请有资质的动物防疫组织来做,动物防疫组织给动物所有人出具相应的工作文书。如若不然就取消动物所有人的饲养、经营资格或警告、罚款、暂扣动物,取消、中断相关的各种政策批复、项目支持、补贴等真正切实的法制化强制措施。(2)对动物防疫组织的监管法制化,如其办公场地、设施、人员、疫苗,实际工作中的操作程序,工作文书的填写,所负责实施免疫的动物的免疫保护质量(血清抗体水平)、收费等,按标准依法监管。如若做不到或不按标准、规定办也同样采取警告、罚款,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等真正切实的法制化强制措施。
防疫市场化并不会改变强制免疫的性质,结果恰恰是强制免疫的项目,疫苗的质量,操作的规范性等内容不会被削弱,反而会被加强。正如现行的车辆管理制度,交强险是由几家商业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但是车辆必须要买交强险,交管部门负责监管,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赔偿事宜的职能。同样的道理,施行防疫市场化后,防疫组织承担防疫活动的具体实施和免疫失败后赔偿事宜的职能。
按照设计的模式施行后,只要某个人或某个单位要想成为动物所有人,就要申办许可证,办许可证的时候,监管机构就会通过考试、宣传,告知申请人成为动物所有人有哪些法定的义务(动物防疫的内容和程序必定是其中重要的内容)。申请到许可证的动物所有人自然就应了解防疫是饲养动物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内容,以及自己所饲养的动物有哪些强制免疫项目,哪些是预防计划项目,以及具体的免疫程序。动物所有人对什么时候防疫、防疫哪些项目、如何操作最省力和最省时,请哪一个防疫组织,如何约定都要做准备和调研。和做奶牛人工授精一样,当牛发情时,动物所有人就考虑请哪一位配种员,技术高、服务好,双方通电话的时候就会约定好时间、冻精及其他事项,这样双方各自要做的事都彼此心中有数。
现行的动物防疫制度是动物所有人对防疫是被动接受,对自己饲养的动物的防疫项目、程序不太清楚,再者动物所有人和防疫组织之间没有选择。实际中可能遇到以下情况,动物所有人认为某个防疫员技能水平差、工作不认真,不满意,但还得接受让他服务;或防疫员认为某个动物所有人有无理要求,为人刁钻蛮横,但作为这片上的防疫员还得去给他服务。可是动物防疫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以后,双方都有了选择,动物所有人就会选择那些信誉好的防疫组织来为他服务;防疫组织采取公司化的运营模式。防疫组织为了获利,争取客户量,就会在服务上、防疫技术上、研发上下功夫,有竞争才有发展。防疫组织对防疫结果负责,如果防疫过程中出现技术失误或监管机构检测时动物在免疫保护期内但是却没有免疫保护等由防疫组织负责。这就如车辆的交强险,车辆必须要投保交强险,至于车主要在哪个保险公司投保,交管部门不管,车主自己认为哪个公司信誉好,收费合理就在哪个公司投保,是车主的权利和自由。交管部门只管监管交强险保了没保,没保绝对不行。车辆出了意外,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样做动物所有人的权益可以得到有效保障,如果动物发生免疫保护失败,被强制扑杀时,可以得到防疫组织的赔偿和国家的政策性补偿,这样当动物有疫情发生的时候,动物所有人就不会不报、瞒报疫情,为国家快速,最小区域内扑灭、控制疫情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而现在的情况是政策性补偿和动物的价值差距非常大,当有疫情发生的时候动物所有人为了减少损失大多采取不报、瞒报的做法,如此会使疫情快速蔓延而致无法控制的局面。
2 实施目标
实行动物防疫市场化,监管法制化以后,国家就会节省下来大量的人力、财力,防疫工作就会更彻底一些,绝对的完全是不可能的,就像什么时候都有黑户车一样。但是随着监管的得力,没有防疫的动物数量是极少的,疫情会得到控制。就像证照不全的车,不可能在全国畅通无阻。这样一来,政府对动物防疫的任务就落在了监管上面。动物的监管比车辆的监管那可就难操作的多了,但是难也要想办法,花大力气,我想把以前用在动物防疫上的力气的一半加在监管上,把监管干好都是没问题的。监管那就涉及到的面很多了,如饲养地、交易市场、运输等。
我国目前对查处的有问题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处理力度不够,不是实实在在践行了监管的法制化、强制化。如若监管力度不加强,动物防疫实行市场化以后,肯定许多动物所有人对防疫还是抱无所谓的态度,防疫的事不做又怕啥!监管力度加强就是要明明白白告诉动物所有人,防疫的事不做,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销售,项目支持等每一个环节都会受阻,并且和动物相关的各项事宜都会以有没有动物防疫组织出具的有效的动物防疫文书为前提,一旦查出,会有毫不含糊、强制化的警告、罚款、暂扣动物等严厉的处罚措施。这就如车辆,如果证照不全,上路被查扣是迟早的事,也没有人敢买黑车。
动物防疫如果实行市场化,那么防疫就要收费。这样动物所有人就要有支出,其实有点支出也用不着恐慌,有些时候免费的服务并不一定就真好,花点钱清楚明白的知道防疫组织具体做了些什么,有哪些保证也是值得的。并且一旦发生免疫保护失败,权益可以得到有效保障。现在的情况是大多强制免疫项目是免费的,防疫组织是官办的,即便是防疫工作看似都做了,但是如果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似乎无处诉说。动物所有人在防疫的事情上有点投入,使养殖的成本略微增加了一点,这也无妨,可以通过补贴的方式给予补偿。国家每年在防疫上的投入其实很大,包括财力、物力、人力,可以说是为了做好防疫这件事,又费钱,又费人。采取防疫市场化,监管法制化后可以把以前投入到防疫上的财力转移到补贴上来,这样动物所有人把防疫工作做好,就可以拿着防疫组织出具的文书以及历史防疫文书(防疫档案)申请补贴,防疫的积极性会很高涨。这会给我们相关部门带来很多好处,如畜禽的存栏数量,变化状况,防疫组织的工作情况等自然而然掌握;使动物所有人被动接受调查为他们主动汇报。同时,为我们的监管法制化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条件,防疫组织的工作肯定不敢有一点马虎,因为他们工作的情况很快就会被送到监管部门的手上。
要防止动物所有人和防疫组织串通起来骗取补贴,需要我们加大力度做好监管,推广动物标识终生化;并将其和动物产品可追溯制度关联起来。同时,防疫市场化、收费,虽然可能使饲养的成本增加了一点点,但防疫的事做好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有了保障,质量得以提升,从而保障了人体健康、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可以做出品牌,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可以提高我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价格。大家知道,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许多国家以我国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有问题而拒绝从我国进口。
在监管上还有个问题,如果实行养殖许可制度,那么必定就对饲养的场地、人员技术水平等事项有所要求。可是现在我们政府有任务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靠养殖致富也是一个重要举措。但我们又要搞饲养许可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又要限制,似乎是堵了一部分农民增收的路。但其实,不管实际情况就让农民养殖不一定真能增收,养殖许可制度是对计划投资养殖行业人员的一种保护。
笔者对动物防疫制度建设提出了一个新的思路,希望引起更广泛的关注和广泛的讨论,献计献策把动物防疫这件事做得更好,有效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人体健康;使我们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畅通地走向全国及国际市场,树立起品牌,增加养殖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