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产地检疫监管模式的探索
2014-01-25
( 天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甘肃天水 741020)
天水市产地检疫监管模式的探索
马荷芳
( 天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甘肃天水 741020)
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迅速发展,动物疫病的复杂多变,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然而动物卫生监督模式与产地检疫的不配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制约着产地检疫工作的快速提升。天水市在总结近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创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模式,动物产地检疫取得了成效。
1 产地检疫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产地检疫报检率长期较低
天水市产地检疫工作近几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进展不大,出栏动物检疫率仍然不高。以2013年为例,全市出栏动物2220.6万头(只),但全年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各类畜禽451万头(只),检疫率仅为20%。养殖户报检意识不强,逃避检疫,不执行报检制度是检疫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1.2 县区所对产地检疫的推进力度不够
动物检疫的着力点和推动力在县区所,但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县区所产地检疫工作推进的力度明显不够,工作中采取的措施不多,检疫监管和执法落实不到位,对逃避检疫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
1.3 基层设施及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目前,乡镇动物卫生监管机构基础设施简陋。人员不管是从数量上,还是业务技能上都存在和产地检疫工作不相适应的情况。另外,到目前为止仍然有个别乡镇分所存在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未完全开展,或没有检疫出证人员的现象。
2 采取的措施
2.1 开展调研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产地检疫工作,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乡镇分所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动物贩运人员和村级动物检疫报检点等环节的调研,研究和分析辖区内实际状况及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影响,将其纳入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范畴,探索发挥其优势,协助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2 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培训
强化基层检疫执法人员培训,从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培训,同时把尽职履责和爱岗敬业教育当作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创造条件、树立典型,市县两级分别举办交流活动,通过组织检疫执法人员到产地检疫工作规范的乡镇进行参观、学习和交流等,达到重点学习和培训的目的,全面提升基层检疫执法人员的素质。
2.3 充分发挥乡镇分所职能
乡镇分所重点抓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培训、立章建制,让制度管人管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量化、细化工作任务指标,针对不同工作岗位和人员情况建立健全责任制,任务落实到人,做到有奖有惩;建立健全各种档案,包括执法人员档案、协检员档案、区域内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统计表和监管档案等。
2.4 实行源头责任管理,落实检疫人员分片包点制度
结合县区所派驻包片工作的实施,在较大的规模养殖场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全程的检疫监管,使产地检疫工作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充分发挥协检员的作用,推进产地检疫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5 做好辖区内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和定期巡查工作
乡镇分所建立动物卫生监管和巡查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执法活动,落实动物落地报告制度,出栏动物检疫申报制度,配合县区所做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督促养殖场规范建立养殖档案,实行标准化生产,落实动物养殖者是动物疫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发现出栏不报检等违法行为时第一时间上报县区所,并协助县区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依法进行处理。
2.6 规范动物检疫行为
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申报行为,乡镇分所检疫出证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地检疫规程,准确把握检疫对象、严格执行检疫程序,做到检疫合格的动物必须是来自非疫区、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期内、临床检查健康、养殖档案和动物标识符合规定,严格按照检疫合格标准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按照规定填写产地检疫记录单,落实动物出栏健康保证书制度。
3 成效
全市在武山县洛门镇、山丹乡,麦积区石佛、渭南、中滩等区域,进行了三年试点,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动物发病率明显降低,病死动物无害化规范处理率达到100%,产地检疫率从以前的18%提高到了20%;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动物卫生执法力度,与规模养殖场建立了紧密联系,动物卫生监管服务难度明显降低,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人员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规模养殖中的饲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增强了全程监管,与动物贩运人员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加强了互动和信息交流,发挥了其在动物卫生监管中的协助作用,促进了动物出栏前执行检疫申报,实现了动物出栏调运前的最终监管。
经过三年的工作实践,全市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动物卫生协作监管模式:市级统筹,县区为核心,乡镇为重点,依托兽医技术服务人员、动物贩运人员、动物检疫村级报检点,实现畜禽及其产品从生产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全程监管。
S851.33文献识别码:C
:1005-944X(2014)05-0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