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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文化和休闲农业:互补与开发
——以湘中地区梅山文化为例

2014-01-23

作物研究 2014年4期
关键词:梅山旅游农业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417000)

地域文化和休闲农业:互补与开发
——以湘中地区梅山文化为例

石潇纯,陈慧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417000)

以有着鲜明地域文化特征的梅山文化为例分析认为,地域文化与休闲农业具有互补性,特有的自然文化和民俗遗产可以助力休闲农业的发展,而休闲农业的兴起有利于梅山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梅山文化和休闲农业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整体规划不到位,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不够;基础设施落后,旅游资源开发资金缺口较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不够,传统技艺传承面临断层。因此,提出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做好整体规划,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形成梅山工艺品产业链,鼓励当地民众参与旅游开发,使民间技艺得以传承与发扬,实现梅山文化与休闲农业的互补开发。

梅山文化;湘中地区;休闲农业;互补开发

地域文化一般是指特定区域源远流长、独具特色,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文化,是特定区域的生态、民俗、传统、习惯等文明的表现。它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与环境相融合,因而打上了地域的烙印,具有独特性。休闲农业是指利用乡村特有的自然生态环境、人文资源环境和农村经营场地,为民众提供集观光、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实现农业和旅游业协调融合的旅游活动。它能实现农业资源深度开发,提升乡村旅游质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1]。地域文化和休闲农业互补开发,能将地域文化中所富含的民俗文化以物质文化的形式显现,给旅游者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满足现代人求新、求异及寻根的心理需求。

梅山文化是900多年以前生活在湘中地区的土著部落——“梅山峒蛮”在特定的环境下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种独特的地域文化,是古代湖湘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宋史·梅山峒》记述,北宋章惇开梅山时,划分梅山地域为“东起宁乡司徒岭,西抵邵阳白沙砦,北界益阳四里河,南止湘乡佛子岭”[2]。梅山地区沿资水而下,面积约2万平方公里。梅山文化区域覆盖了湘中、湘西、湘南的广阔区域,其核心区域是今娄底新化、冷水江、涟源和益阳安化等地[3]。境内溪流纵横,山峦重叠,森林茂密,生态资源丰富,域内旅游资源种类繁多、特色鲜明,开发前景极为广阔。长期以来,由于地形复杂、交通不便利,区域经济发展滞后,目前域内尚有8个国家级贫困县和10多个省级贫困县,梅山文化发源地的新化、安化两县县域经济发展缓慢,新化县2011年GDP总量在全省县级排名第60位,明显落后于湖南省其他地区。如何有效利用区域内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通过梅山文化与休闲农业的互补开发,带动当地相关农业产业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大幅提升是湘中地区迫切需解决的问题。

1 梅山文化与休闲农业的互补性分析

1.1 特有的自然文化和民俗遗产助力休闲农业的发展

早在5 000多年前,蚩尤部族就繁衍生息于大梅山地区,在宋朝熙宁年前,新化一直是“不与中国通”的神秘之地。自然条件险峻闭塞,数千年来形成的自然景观基本保存原样,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也有幸保留。梅山地区最具代表性的旅游景点有新化紫鹊界秦人梯田、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梅山龙宫,安化蚩尤界、文武庙、茶马古道,隆回花瑶和高州温泉,冷水江波月洞和涟源湄江等。梅山民俗文化异彩丰呈。新化山歌和梅山傩戏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梅山武术,至今仍保留古传武术功法和技击精髓,多次在海内外武术和拳击赛事中摘得桂冠。隆回县的七江炭花舞,涟源市枫坪傩狮文化和安化梅山狮子舞等。山歌、傩戏和武术已成为梅山文化的名片。大梅山地区特有的自然文化和民俗遗产有力地推动了当地休闲农业的发展,为本地居民提供了再就业、再创业的机会。以新化县为例,紫鹊界梯田景区所在的水车镇,景区和镇上共有当地农户开设的“农家乐”25处,床位200张,入住率在80%~90%,旅游者住宿、饮食消费使景区附近每户商家年收入达到15万元左右。2012年,全县旅游餐饮饭店达到460家,和旅游相关的商贸流通企业达400家,旅游产品生产企业50多家,旅游从业人员达到6万人。新化县从事山歌和傩戏学习的人数超过6千人,已搜集到的山歌有6 200余首,整理谱例54个。梅山武术协会会员达千人以上,外地前来习武者人数超过1万人。

湘中地区山多地少田地被丘陵地势分割成小块,不适合现代规模农业发展,而利用梅山文化的原生态性,发展以农家乐、生态观光、绿色食品体验为主题的休闲农业无疑更符合当地实际。作为有着鲜明区域文化特征的梅山文化对区域旅游起着聚合的效应。2009年,湘中娄底、邵阳、益阳3市及下辖的新化、隆回、安化、桃江、涟源、冷水江6县签署了《湖南大梅山文化旅游协作区宣言》和《湖南大梅山文化旅游协作区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正式启动联手打造湘中大梅山文化旅游[4]。近几年来,以梅山文化为核心的区域旅游经济收入增幅明显,2007年益阳全年旅游总收入28.38亿元,接待国内旅游者459万人次,旅游收入占全市GDP总值的6.9%;2012年益阳市旅游综合收入达110.7亿元,旅游产业在该市国民经济收入中所占比重得到了较大提升。2007年,邵阳新宁县接待游客54万人次,直接旅游收入约1.2亿元,旅游相关的第三产业增长至11.6亿元,旅游业成为新宁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到2012年底,邵阳市接待游客总计1 40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1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7%。娄底市新化县2009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62.8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8.23亿元;2012年共接待游客580多万人次,全县旅游及相关产业综合收入达到38.9亿元,占全县GDP总量的26.02%,旅游酒店、宾馆和“农家乐”客房平均出租率高,极大地拉动了当地的旅游相关经济产业的发展[5]。

1.2 休闲农业的兴起有利于梅山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首先,休闲农业为梅山文化的传承提供了经济支持。3市6县把握大梅山文化旅游开发的契机,充分运用“梅山文化”这张金字名片,文化旅游催生了休闲农业的蓬勃发展,而休闲农业的发展又实现了梅山文化形象的保护和传承。如新化“三大碗”、白溪豆腐和水车鱼冻,安化黑茶、擂茶全国闻名,“三合汤”更是作为梅山饮食文化的代表成功入选2008年奥运食谱[6]。2013年“十一”黄金周,新化、安化两县乡村旅游区和景点实现餐饮创收近5 000余万元。餐饮业的发展大大地延伸了旅游产业链条,丰富了梅山文化旅游的多元性,为满足多样化的旅游市场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梅山饮食文化独具特色,自成体系,从事餐饮业利润大,吸引了大量本地和外地青年加入到梅山饮食学习和发展的进程中。梅山山歌知名度的提升催生了演艺节目的发展,当地民间艺术团体结合本地山歌创作了《寻宝》、《神仙下凡实难猜》、《阿哥阿妹打工去》等一批深受游客喜爱的精品节目,既增强了梅山文化产品的吸引力,又推动了梅山山歌的传承和发展。

其次,政府着力推进旅游产业持续发展战略为梅山文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2002年新化县提出“旅游兴县”战略,对紫鹊界梯田、大熊山和梅山龙宫等主要景区建立高标准旅游规划,县财政对旅游业的投入年增幅达30%以上,为梅山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2013年,新化县争取到湖南省重点打造旅游项目,专项投入资金每年超过1亿元。2007年,安化县政府获省财政拨款2亿元投资建设仙溪镇梅山文化生态园,引资6 000万元开发洞市、小淹、东坪风景区等旅游项目。2013年10月,邵阳市引资100亿元建设崀山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梅山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系列战略,拉长了旅游产业链条,为休闲农业的发展注入了动力,也为实现传统文化的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再次,当地民众可持续发展意识的形成为梅山文化的保护提供了动力支持。为支持大梅山文化旅游协作开发战略,当地民众积极配合进行梅山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村容村貌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村庄环境卫生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民间社会团体自发包装梅山文化项目争取资金。村民配合乡镇整合文化资源,参与针对旅游沿线乡镇群众的文明教育工作,提升村庄文化品位,彰显乡村文化旅游特色,努力做好文化产业与乡村旅游相关的配合工作。许多娄底文化名人大力支持梅山文化研究基地和梅山艺术中心的建设,培养梅山民间技艺和文艺人才。

2 梅山文化和休闲农业开发存在的问题

2.1 整体规划不到位,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不够

首先是整体规划不到位。近年来,某些县市在深化梅山文化管理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如成立文化旅游管理公司、实行跨部门领导等,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区域文化的政府管理和规划开发,但仍存在地方本位主义因素,局部开发、自主开发现象突出,全局性规划不到位,破坏了梅山文化整体开发的思路。其次是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不够。梅山生态旅游重点项目带动力度不够,缺乏富有梅山文化内涵和文化精髓的自主产品。优质的旅游产品是传承民俗文化的载体,既能给游客留下深刻的印象,又能激发游客的消费,从而能够提高当地旅游收入,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7]。一些县开发了一些具有地方民俗特色的旅游商品,包括土特食品、工艺美术产品和民俗类文物复制品等,但旅游产品整体规划不到位。目前仅有安化黑茶形成了怡清源、白沙溪和久扬三大品牌,在国内市场上位列同行之首。其他一些产品虽在本地声誉较高,但存在的问题也较多:一是旅游产品的生产还是以零散的农户自主加工为主,产品的包装没有标准化,缺少企业化的集中管理;二是旅游产品的开发模仿程度较高,与其他旅游地相比差异化程度不高,特有的文化氛围没有产生相应品位和格调的文化产品;三是旅游产品大多以食品为主,其他工艺美术类和民俗类产品由于投资较大,很少有企业愿意参与此类产品的研发,当地有特色的文化产品的附加值没有挖掘出来,没有打造具有梅山文化独特性的文化旅游品牌。

2.2 基础设施落后,旅游资源开发资金缺口较大

相关地区虽将梅山文化旅游作为振兴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积极争取财政投资,但资金缺口仍较大,一些已开放的主要景点也因为缺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主打产品品牌的宣传不够,知名度不高。梅山文化的主要旅游景点除主体基础原貌具备外,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其他要素仍极为欠缺。如梅山文化生态园、紫鹊界梯田和梅山龙宫等景点都离县城较远,道路交通极不便利。大部分景点区住宿主要是农家旅馆,餐饮以农家小店的形式为主,服务质量不高;旅游商品出售市场条件简陋,购物街、文化街建设进程缓慢。文化用品市场尚未形成规模,新化山歌、傩戏除参加赛事和节假日之外,演出机会极少,景区演艺表演的基础设施、节目质量和数量都亟待提高。

2.3 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不够,传统技艺传承面临断层

梅山民间文化遗产分布于各城镇和乡村,随着现代信息社会的发展,民间文化口传身授的传承方式受到了严重威胁,许多民间技艺随着老一代传承人的离世,出现断代甚至失传的情况,对梅山文化传承与发扬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传统技艺多为子承父业的家族式经营,而年轻一代愿意选择从事传统民间技艺学习的人很少,丰富的梅山文化资源和贫困的物质生活成为阻碍年轻一代传承民间文化的主要矛盾。如洋溪的桶花工艺、水车傩戏狮子舞,现存的掌握该技艺的人不足十人。现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基本是对遗迹的修护和景区的建设,并没有落到对传承人的保护上来,这无疑是一个很大的不足。

3 梅山文化与休闲农业互补开发的途径

3.1 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做好整体规划

梅山文化旅游正处于开发的攻坚时期,只有政府拿出总体规划和开发思路,给予财政支持,指导旅游产品的设计与包装,合理调控旅游产品结构,发挥主导作用,避免重复建设,才能保持梅山旅游持续升温的局面[8],保护梅山文化旅游资源,实现综合效益,使农民得到最大的实惠。各地有关部门要利用三市六县打造大梅山文化旅游圈的政策环境,拓展梅山文化旅游生态圈。如积极与省旅游主管部门衔接,将梅山文化旅游纳入大湘西旅游圈,利用张家界、凤凰旅游资源,延伸两地旅游线路,拓展为湘西—湘中文化旅游圈;推介区位优势,打造长沙—大梅山文化旅游圈—桂林旅游线路,环大梅山文化旅游的安化梅山文化生态园—梅山龙宫—紫鹊界梯田—花瑶古寨—冷水江波月洞—涟源湄江的湘中旅游线路。

利用国家对文化旅游的政策扶持,争取更多的国家扶持和开发资金。各地政府可以实施优惠的旅游项目税收政策招商引资,争取项目引进资金。对景区的开发可以采取共同开发、以地入股等形式,鼓励民众参与景区的建设。政府还可通过指导、监督当地民众自筹资金开发文化旅游项目,还可以采用资源入股、以工代资等形式,缓解项目开发资金紧张。

3.2 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形成梅山工艺品产业链

要提升旅游者对梅山文化旅游产品的旅游兴趣,就要提高文化旅游产品的价值,把握游客的观赏性和体验性需求,丰富旅游活动的项目,增强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将文化旅游和休闲农业相结合,让游客通过亲身参与民俗活动和购买文化产品来感受民俗文化的内涵和魅力。文化旅游产品开发要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代表性,让游客感觉梅山文化旅游产品有较高的收藏价值。对有代表性的民俗文化如“打蹈”等反映瑶山风情的花瑶舞蹈,“乌哇歌”的花瑶绝唱,挑花的花瑶绝艺、梅山武术等,要大力宣传与开发相关特色旅游产品,充分挖掘梅山文化的精髓[6]。在做大梅山文化旅游产业的基础上,要延伸相关产业链,开发系列工艺产品。对梅山工艺品的开发,要以市场为导向,注意产销相结合,通过举办相关的工艺产品设计大赛和品牌冠名活动,集合全社会的智慧,打造最优的梅山文化工艺产品。在运作梅山工艺品的销售时,可以以连锁店和网上品牌专卖店的形式,将梅山文化产品推向大众市场。

3.3 鼓励民众参与旅游开发,实现民间技艺的传承与发扬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梅山文化旅游开发的最大受益者是梅山本地民众。梅山传统文化产业如隆回县小沙江蘑芋文化、涟源市龙山药文化、安化县擂茶文化、冷水江市花桥牛肉文化和双峰县辣酱文化和新化县的“十荤、十素、十饮”饮食文化,开发潜力极大。鼓励当地民众积极参与梅山文化旅游相关产业的建设,是实现民间技艺的传承与发扬的最佳途径。因此,政府应做好以下方面工作:第一,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与交流,鼓励当地居民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参与梅山文化旅游相关资源开发。第二,安排专项经费对民间技艺传承人实施奖励,成立专门的梅山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保护和培养梅山民俗文化和技艺[9]。第三,对于梅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建立专门的资料库,使现有的梅山文化遗产较完整地保留下来。第四,对从事梅山文化民俗研究、旅游服务和演艺表演的群众要进行统一培训,建立一定的激励机制鼓励民众从事梅山文化旅游相关工作,助推梅山文化旅游和本地休闲农业的发展。

[1] 闫红霞.休闲农业:优化旅游产业结构的探索[J].农业经济,2013(8):50-52.

[2] 宋史·梅山峒[M].北京:中华书局,1977.14194.

[3] 石潇纯,梁绍辉.以梅山文化为主题的娄底区域文化建设[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2(6):72-74.

[4] 人民政协网.三市六县政协与省政协委员联手助推湖南大梅山文化旅游圈见雏形[EB/OL].[2009-5-15]. http://www.rmzxb.com.cn/pub/epaper/2009/2009051 5/t20090515_251758.htm.

[5] 湖南日报.新化县文化旅游领跑湘中旅游收入3年增长7成[EB/OL].[2013-6-5].http://hn.rednet. cn/c/2013/06/05/3031001.htm.

[6] 伍慧玲.论贫困地区乡村旅游开发——以湖南新化县为例[J].甘肃农业,2007(8):49-51.

[7] 王业良,范大平.湘中民俗旅游开发的关键措施及主要产品设计思路[J].特区经济,2009(8):130-132.

[8] 刘加林.湘中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与梅山文化产业化耦合机理与发展战略研究[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2(12):75-78.

[9] 王业社,陈春贵.梅山文化旅游开发研究[J].邵阳学院学报,2009(9):77-82.

F592.7

A

1001-5280(2014)04-0409-04 DOI:10.3969/j.issn.1001-5280.2014.04.18

2014 03 21

石潇纯(1965-),女,湖南新邵人,编审,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区域文化。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委托项目(11WTB23);湖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2013ZK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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