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和琯溪蜜柚通过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
2014-01-23陈世平
中国果业信息 2014年7期
本刊讯(特约通讯员陈世平)6月24—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有关专家来到平和县,对平和琯溪蜜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经过实地查看平和琯溪蜜柚生长的土壤、气候、地理,以及走访考察琯溪蜜柚种植基地、加工企业、农业局植保站、农资公司等,并查阅了相关书面资料,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平和琯溪蜜柚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通则、评定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一致同意平和琯溪蜜柚通过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生态原产地产品指在形成全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可为生态原产地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保驾护航,达到国际互认的核心目标。据悉,从我国于2010年启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以来,平和县一直高度重视加强琯溪蜜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把其作为发展现代果业的一项重要抓手,严格按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有关操作要求,强化政府引导,开展部门协作,建立标准体系,积极宣传发动,举办技术培训,深入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