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对中国共产党政治权威的重塑
2014-01-23王钦广
王钦广
(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淄博,255049)
邓小平对中国共产党政治权威的重塑
王钦广
(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淄博,255049)
皇权政治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权威的核心内容并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色。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皇朝统治,但是却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超凡魅力型政治权威的本质。邓小平清醒的看到了中国政治权威的弊端,认识到这是事关中国共产党为什么长期执政的问题,由此开始了对中国共产党政治权威的重塑。首先,正确处理了领袖个人权威与政党权威的关系,带头实行了退休制度。其次,强调民主权威和法治权威,坚决要求把党和政府的权威建立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将党的执政活动切实纳入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建立了政治权威的法治基础。第三,加强中央权威,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个伟大而又艰巨的事业,必须依靠中央权威,必须由共产党领导。
邓小平;政治权威;皇权;个人权威;民主权威;法治权威;中央权威
1949年,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凭借党的革命功绩由革命党成为执政党,执政地位的确立使党的政治权威在全国范围得以确立。并因此成为近代中国第一个真正具有全国意义的政治权威。革命的成功解决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执政的问题,也就是获得了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基础——民众认同。执政初期的执政绩效也是有目共睹的,这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强化了民众的认同并因此获得了空前的威望,民众在情感上给予了无限支持并坚决反对任何可能的质疑。基于中国近代社会政治文化的传统延续,以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的体制影响,再加上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斗争的事实环境(这一点尤其重要),中国共产党事实上形成了一个成熟的、睿智的、精干有效的、充满活力的、权威领袖群体。中国共产党作为革命党、执政党的政治权威与这个领袖群体的超凡魅力是分不开的。人民对党的权威的认同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对领袖的热爱与崇拜,尤其是这个领袖群体的核心——毛泽东更是得到了空前的热爱。来自民众的无限爱戴凝聚了一个国家的力量,推进了一定时期的社会发展。但是,当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将前途和命运寄托在一个人身上时,政党权威被个人权威所取代时,传统政治权威的弊端又会再次重新上演,领袖个人的失误也就成了政党的失误,社会的发展也就会面临可能的空前的灾难,而这种灾难的发生必然会冲击已有的政治权威,消解人们内心对党的牢固信仰。
作为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复出后的邓小平清醒的看到了中国政治权威的弊端,认识到这是事关中国共产党能不能长期执政的问题,由此开始了对中国共产党政治权威的重塑。
一、正确处理个人权威与政党权威的关系
政治权威,其实质是阶级的权威、政党的权威、领导集体的权威,而不是领袖人物个人的权威。鉴于个人崇拜在历史上给我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造成的灾难性后果,邓小平对个人崇拜深恶痛绝,积极反对个人崇拜、反对突出个人、神化个人。他说:“我有一个观点,如果一个党、一个国家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并不很健康。那样,只要这个人一有变动,就会出现不稳定。”[1](272)
邓小平首先就如何正确理解毛泽东思想和对待党内长期形成的对毛泽东同志的个人迷信、个人崇拜问题进行了马克思主义的解读。他尖锐地指出:“一些同志天天讲毛泽东思想,却往往忘记、抛弃甚至反对毛泽东同志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根本方法。不但如此,有的人还认为谁要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谁就是犯了弥天大罪。他们的观点,实质上是主张只要照抄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同志的原话,照抄照转照搬就行了。”[2](114)邓小平强调:“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如果不同实际情况相结合,就没有生命力了。”[2](118)在邓小平的支持下,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有力地批判了“两个凡是”,批判了个人崇拜,促使人们去正确地认识领袖及其思想。在他主持制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他虽然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严重错误,但是就他的一生来看,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我党许多卓越领导人对它的形成和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一定要树立党必须由在群众斗争中产生的德才兼备的领袖们实行集体领导的马克思主义观点,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3]在肯定毛泽东的历史功绩的前提下,将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从“毛泽东思想”中剔除,为开创全新的政治权威,避免重蹈个人权威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邓小平认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个人权威对政党权威的消解,反对个人崇拜必须从自身做起,坚持把功劳归于党的领导集体,归于人民群众。1985年10月,美国记者普拉格问邓小平:你希望中国人民将来怎样纪念你?邓小平明确地回答:“永远不要过分突出我个人。我所做的事,无非反映了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人的愿望,党的这些政策也是由集体制定的。”[1](151)1992年7月他在审阅中共十四大报告稿时指出,“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报告中讲我的功绩,一定要放在集体领导范围内。可以体现以我为主体,但绝不是一个人脑筋就可以钻出什么新东西来。……这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4](1350)
邓小平在党内解决个人权威与政党权威方面尤其重视制度建设,强调要靠制度来制约个人崇拜,解决党内民主。邓小平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权威,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2](333)
邓小平认为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退休制度,顺利完成新老干部交替是从组织上保证改革开放政策的连续性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措施。也是解决个人权威与政党权威的长效机制。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说:“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任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任何领导干部的任职都不能是无限期的。”[2](331-332)在建立退休制度问题上,邓小平不仅大力提倡,而且身体力行,正式提出并带头在中国建立了领导干部退休制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立退休制度做出了榜样。他在会见老挝领导人时又说:“我本人多年来一直提出要求退休,现在年龄越来越大,难免有一天出差错,而且身居高位,一旦突然发生不测事件,影响倒不好。所以现在我要集中一切力量争取退休,要求同志们理解。我们要坚持党和国家的退休制度,任何人都不能例外。”[4](1292)邓小平为最终在中国正式建立领导干部的退休制度做出的表率作用,不仅为实现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逐步解决党政机构过于臃肿、克服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作风等问题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证,而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长足发展和后继有人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同时也有利于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培养和增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利于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正规化和法制化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作风的建设。
对于政党权威中如何看待个人的作用,邓小平在强调权威的集体性的同时又指出,权威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即“班长”来负总责。他认为,中央集体要有个核心,“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一个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1](310)是不可能发挥好权威作用的。我们党第一代、第二代领导都有一个核心,“进人第三代的领导集体也必须有一个核心,这一点所有在座的同志都要以高度的自觉性来理解和处理。要有意识地维护一个核心。”[1](310)权威集体中的每个人都要自觉维护权威集体的核心,没有一个核心,权威集体就会群龙无首,遇事议而不决。但邓小平所讲的核心绝不是类似于个人崇拜的核心。早在五十年代中期,邓小平就告诫大家,绝不能将维护权威集体的核心同搞个人崇拜等同起来。“对于领袖的爱护——本质上是表现对于党的利益、阶级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的爱护,而不是对于个人的神化。”[5](235)“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是同共产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是必然要犯错误的。”[5](229)邓小平关于个人与政党权威的观点实际上为党的领导体制理顺了关系,也为未来构建高效有力的政治权威新体制准备了理论基础,当然也有利于实现政治权力的平稳过渡交接,保持执政党长期有效的政治权威。
二、强调民主权威和法治权威
现代政治权威合法性的基础就是民主。民主政治制度能够有效地维护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并使这种合法性真正成为执政党治理国家和社会的重要基础。“合法性形成了治权的基础,是法治体制中开展政治活动的基础。合法性作为政治利益的表达,它标志着它所证明的政治体制是尽可能正义的。”[6]任何一个执政党要维护其政治权威的合法性认同,都要首先使其主流意识形态得到人民的认可。政治权威合法性认同,一般来说指的是政治体系使人们产生和坚持对现存政治制度的信仰能力以及政治统治依据传统或公认的准则而得到人民的同意和支持。它具备的是一种社会自我凝聚力,不需要某个主体来强制发动,依靠的是民众心理已形成的认同感与自觉服从来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它以实现人民共同利益为政治取向。如约翰.密尔所言,制度化权威机制的设计至少应该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必须为人民所乐意接受,二是人民必须愿意并能够为这种权威的维持去行动,三是人民必须愿意并能够为国家目的的实现去做需要他们做的事情[7](5)。只有建立在民众自觉自愿基础之上的政治权威才是持久得以维系的,如果这种权威主要靠国家权力来维系,那么这种权威的存在可能就会出现问题,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就深刻说明了这一点。
邓小平同志就曾多次把“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健全革命法制…”等作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重要要求之一。[2](322)而且提出继续努力发扬民主,“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今后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2](359)
邓小平坚决要求把党和政府的权威建立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上。离开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中央的政治权威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早在1956年党的八大上就指出:“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做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它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确认这个关于党的观念,就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5](217-218)
邓小平认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树立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执政意识。他强调,我们任用的干部,一定要取得人民群众的公认,我们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一定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依据。在邓小平看来,一切政党,一切领导者,都要真正把人民群众作为自己的上帝,都要接受他们的选择。人民群众选择了你,你就有政治权威,否则的话,已经获得的权威也会丧失掉。
邓小平开创的民主政治权威思想在党的执政理念上得到了充分体现。为增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确立执政党的法理政治权威指明了新方向,提供了新思路。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并通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8]
法治是民主建设的目标,现代政治权威就是建立在法律与制度基础上的政治权威。必须坚决树立法律的权威地位。法制权威至上,是法治的精髓所在,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和标志,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前提。邓小平特别重视法制建设,针对国家制度不健全,民主不充分的情况,邓小平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完善民主政治的主张。1980年邓小平指出:“现在我们正在研究避免重复这种现象,准备从改革制度着手…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2](348)他还多次强调,“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2](359)
构建法理权威,加强法理权威建设对于提高政府的政治权威,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民主化进程有着重要的意义。法理权威就是权威的制度化而非个人化,也就是以法律为载体来确立权威的合法地位。构建法理型政治权威既是中国共产党提升执政能力的要求,更是其表现和保障。执政党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意志贯彻到法律、制度中去, 对执政党的执政活动作出规定,实现依法执政。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考虑要将党的执政活动切实纳入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建立政治权威的法治基础。党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能否模范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是实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他强调要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至上权威“全党和全体干部都要按照宪法、法律、法令办事”。[2](371)“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关于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的原则,也将在宪法上表现出来”[2](339)。
邓小平针对长期以来那种权大于法的不正常现象,1978年12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尖锐地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2](146)提出要通过改革处理好人治与法治的关系,并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方向是从人治走向法治,努力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作为执政党,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保证法律的实施方面具有特别重大的责任。要“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2](332)。“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业、学校和全体人民中都要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2](163)“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够积极维护法律”。[2](360)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254)对我国法制建设的主要领域包括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提出了基本的要求。
三、加强中央权威
虽然寻求发展民主政治是现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然道路,但是在任何一阶段都不能抛弃适度权威而一味地奢求纯粹民主。任何现代化的改革努力都必须保证一定的政治权威的生存。邓小平认为“中国正处在特别需要集中注意力发展经济的进程中。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1](284)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后发型现代化国家尤其需要具备足够的政治权威,惟其如此,才能承担其推动现代化的重任。国家和政府如果没有足够的权威,就没法动员社会资源为现代化建设服务;执政党如果没有足够的权威,就不能领导和团结全国人民实现现代化,就没有强大的凝聚力。权威真空的国家容易陷入无政府状态。中国社会庞大而复杂的状况决定了党和政府必须具备足够的政治权威才能具备实现现代化所需要的政治整合能力。改革开放以来为保证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的现代化社会成功转型亟需足够的权威保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中国的社会发展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和社会思潮交融碰撞,这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不稳定因素。怎么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邓小平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个伟大而又艰巨的事业,必须依靠中央权威,必须由共产党领导。“各顾各,相互打架,相互拆台,统一不起来。谁能统一?中央!中央就是党中央、国务院。”[1](277-278)在经历了1989年的政治风波之后,邓小平更加明确地、斩钉截铁地指出:“前一段我提出党中央的权威必须加强。陈云同志讲,各路诸侯太多,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各自为政。这个批评是正确的。中央的话不听,国务院的话不听,这不行。特别是有困难的时候,没有中央国务院这个权威,不可能解决问题。有了这个权威,困难时也能做大事。”[1](319)
经济现代化的顺利推进,特别需要政治秩序的稳定性。秩序来源于权威。权威政治的存在就是必不可缺的。邓小平通过强调中央权威的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权威保障政治稳定,排除“左”和右的干扰,保障改革开放顺利推进。邓小平认为,要实现党的领导,必须要有权威和服从,“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不能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不能搞违背中央政策的‘对策’”[1](277),“人人各行其是,不在行动上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党就要涣散,就不可能统一,不可能有战斗力”[2](235-236)。
维护和加强中央权威,实质上是要确保中央对国家的统一领导权,确保中央的政令畅通,这样一是维系了政治稳定,二是可以避免争论,目的就是保障经济改革和发展,致力于发展市场经济。“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我赞成边改革,边治理环境整顿秩序。要创造良好的环境,使改革能够顺利进行。中央定了措施,各地各部门就要坚决执行,不但要迅速,而且要很有力,否则就治理不下去。[1](277)
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中央权威,决不是要回到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中的老路上去,旨在集中意志、集中力量、统一政策、统一领导、把握方向、宏观控制,能够统筹全局,兼顾各方利益,计谋长远,进行综合改革和重点建设。“过去我们是穷管,现在不同了,是走向小康社会的宏观管理。不能再搬用过去困难时期那些方法了。现在中央说话,中央行使权力,是在大的问题上,在方向问题上”[1](310),强调维护中央权威,决不是把应该赋予地方的权力收上来,而是要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职责和权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
维护和加强中央权威关键是要形成一个有坚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一个党不集中不行,如果没有中央的和各级党委的集中领导,这个党就没有战斗力。”[5](347)“只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有一个好的常委会,只要它是团结的,努力工作的,能够成为榜样的,就是在艰苦创业反对腐败方面成为榜样的,什么乱子出来都挡得住”。“ 国家的命运、党的命运、人民的命运需要有这样一个领导集体”。[1](310)
作为一个几千万党员的执政党,维护和加强中央权威最重要的是严格维护党的纪律。组织纪律性是保证党执政权威的重要条件。在1980 年的《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他写道: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必须严格地维护党的纪律。在“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任何人如果严重地破坏这一条,要接受严格的纪律处分,“ 因为这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是维护和加强中央权威的重要条件。“ 中央决定了的东西,必须服从,不允许对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任意散布不满。”“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严格地维护党的纪律,极大的加强纪律性,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必须严格执行这几条。否则,形成不了一个战斗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2](271-272)
四、结语
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古国之一,中国在历史的长河中为人类文明的进步贡献了灿烂的篇章,这当然包括悠久的制度文明,但是也正因其古代时期的成熟发达,所以在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尤其艰难缓慢,虽步履蹒跚而勇往直前,一次次转型而后浴火重生,从辛亥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再到社会主义革命进而社会主义建设,中国政治权威逐渐摆脱了个人权威而向着民主权威,法理权威的现代转型。这是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也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然,当然更是中国共产党90多年革命历程、64年执政经验的总结。如果说28年浴血奋战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执政的问题,那么60多年的执政绩效则告诉了世人中国共产党为什么长期执政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对中国政治权威的重塑无疑是在解决中国共产党今后继续长期执政的具有深远意义重大战略意义的根本问题。辛亥百年,中共90余年,新中国64年,回眸历史,权威更迭,邓小平的政治权威观必将对中国政治稳定、社会发展具有特殊的指导意义。
[1]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3.
[2]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 .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4.
[3]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81.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卷[M].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4.
[5]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4.
[6] 让·马克·思古德. 什么是政治的合法性[J]. 外国法译评, 1997(2): 11-18.
[7] 密尔. 代议制政府[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7.
[8] 胡锦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 2007-10-15.
How Deng Xiaoping reshaped the political authority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WANG Qingguang
(Law School,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ibo 255049, China)
Political imperial power of Chinese traditional political authority means the core of Chinese traditional political culture. The Xinhai Revolution (1911) overthrew the royal rule, but did not fundamentally change the nature of political authority. Being aware of the disadvantage of the long term governance of a political party, Deng Xiaopingstarted to reshape the political authority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First of all, to solve their authority and party leaders, he carried out the retirement system. Second, he emphaed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 authority, and insisted that the authority of the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s authority should be based on people’s democracy. He led the party into a socialist legal system to the orbit of political authority, and established the foundation of law. Third, he strengthened the central authority and believed China’s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construction is a great and difficult course, which he led the must depend on the central authority, and must be led by the leadership of the communist party.
Deng Xiaoping; political authority; reconstruction
A849
A
1672-3104(2014)01-0047-05
[编辑: 颜关明]
2013-06-25;
2013-12-01
王钦广(1970-),男,山东淄博人,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