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建构路径
2014-01-22田贵平
黄 燕,田贵平,竟 辉
(天津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87)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五位一体”建设整体布局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1]。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和体制改革作为我国未来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在宏观和微观层面都作了相应部署,这就进一步“使我们党确立了生态文明是一种独立的崭新的社会主义现代文明形态,意味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上彰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使它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信念,标志着我国开启了建设生态文明与和谐生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航程”[2]。可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五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建设,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人民的抉择,更是30余年来我国改革开放的现实诉求。现时期,我们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所蕴涵的精神实质和时代价值,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地位与引领作用,并以此来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建设应有的视角,积极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不断为开拓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而奋斗。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选择与世界愿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整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经济建设价值取向之所在。作为一种价值取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对人们如何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保护提出了基本要求,引领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基本方向;同时,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的科学生态观作为基本的指导思想,从而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美丽中国建设相协调、相一致,建成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当然,这一价值取向也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所应坚守的道路与所应遵循的视角。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对未来我国发展道路的意义深远。正如有的学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一次飞跃”,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拓宽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赋予了发展道路新的时代特征”[3]。可以肯定的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借助于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继续做大蛋糕,继续扩大经济总量,继续夯实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然而,经过30多年经济快速增长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对的资源约束问题日益突出,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生态恶化、资源紧张的矛盾日渐加剧,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也更为恶化。很明显,这一不和谐现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价值理念是不相吻合甚至是相悖的。也正是基于中国30多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基于全球范围内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困难重重和发达国家频频陷于生态危机的现实情状,中国共产党人汇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凭借极大的政治勇气和决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失时机地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并随之将建设美丽中国和推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为实现“中国梦”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习近平同志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4],他还进一步强调,“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5]。可以说,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关键环节;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就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和提升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从这一点就能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是在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上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改善和优化人们生存生活、生产的环境,不断促进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在21世纪工业化突飞猛进的进程中和当今全球经济政治格局深刻调整的环境下,任何国家都不可能重蹈早期资本主义国家那种单纯依靠资源掠夺和能源消耗的发展模式来实现本国经济社会虚假繁荣的覆辙。目前,巴西、印度等中等发达国家的发展困境就一再表明单纯依靠消耗资源能源来实现经济增长的潜在危害性。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更是把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所要解决的资源约束和能源短缺的矛盾推到了风口浪尖。综合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经验,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是当今坚守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选择。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型文明形态、一种价值追求和理想目标,符合未来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走向,也为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面对日益膨胀的现代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有些欧洲专家学者对工具理性日益背离价值理性这一现实问题提出了尖锐批评,他们发出了“增长的极限”的呼声,号召人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关爱地球、保护生态环境,酝酿并推动了“绿色和平”等民间环保组织的建立与发展,促使人们渐渐将目光转移到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协调一致上来。
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对生态环境的关注远早于20世纪60年代那些欧洲生态社会主义者。马克思恩格斯面对早期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方式所带来的严重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严厉斥责正是资本主义强盗式的发展方式打破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相互依存、彼此关联的平衡状态。所以,他们在谴责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同时,一再强调自然环境是人类自身生存、生活和发展的物质源泉。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演化的结果,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就是“人对人来说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来说作为人的存在”[6]。他还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贪婪性和腐朽性,必然会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颠覆性的破坏。在以“资本逻辑”为主导的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势必会营造出一种“金钱决定人生价值”的社会氛围,进而造成人与人、人与自然界之间“异化”现象的不断加剧和人类社会的非理性发展。马克思指出,就是在这一生产资料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里,那种“肮脏,人的这种堕落、腐化,文明的阴沟(就这个词的本义而言),成了工人的生活要素。完全违反自然的荒芜,日益腐败的自然界,成了他的生活要素”[7]。继而,马克思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只有人类历史发展到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即“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解”才能成为现实,生态文明社会的建成才会成为可能。在未来“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中,“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8]。按照马克思的这一设想,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既符合人类本身改造自然、遵循自然规律的伦理要求,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和自然“和解与和谐”理论的道德实践。当然,我们坚信,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将会为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巨大的贡献。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遵循视角
生态文明建设视角是指人类社会在整个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活动过程中所体现和渗透的一种内在的原则遵循,它是引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追求人与生态环境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根本指针。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指针就是“遵循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和谐协调发展规律,推进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自身和谐共生共荣,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2](70)。 可 见,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以人为本”,目标是把中国建设成一个自然环境良好、生态系统完备而又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这一核心价值理念也内在地蕴涵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所应遵循的几个视角。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视角。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人类在和自然界的相处过程中不是消极被动地适应自然,而是在适应过程中不断地认识自然和能动地利用并改造自然,进而推动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和谐发展。因此,当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时,人和自然的关系也被赋予了一种内在的价值关系。所谓价值就是客体(人类活动的外部世界)满足人类主体需要的程度,即人类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总是需要对自己的活动进行评价,当一种活动被认为满足了主体需要的时候,人们就会认为这是有价值的,否则就是无价值的。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生存、生活和发展的需要,必然要从认识自然界、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中不断地获取相应的物质资料。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对世界所有国家都是一样的。
然而,在明确这一共有价值的同时,我们还应关注生态文明建设所体现出来的社会意义。马克思强调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任何人都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人,人们对客观世界特别是对自然界的态度,与人类自身对物质资源占有和环境保护意识、个人的自我享受,以及对人类整体财富的合理利用的态度有所不同,这也就必然会表现出不同社会人群形成不同的价值认知,制定不同的价值评价标准,进而作出不同的价值判断。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主义生产是“以无限价值扩张为目的的,它丝毫不考虑这种扩张所带来的政治的、经济的、地理或者生态的后果”[9]。这就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本逻辑,其宣传口号带有明显的虚假性质。然而与资本主义社会不同,社会主义社会坚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整体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这也就决定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在其根源深处就拒绝和反对任何危及人类整体未来走向的发展模式。显而易见,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和发展不能以损害人类的整体利益而片面追求经济发展为价值取向,更不能把对自然的消耗和对环境的破坏作为经济增长的手段。从这一层面来说,社会主义国家保护自然、爱护环境、关注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方式也就具有特殊的社会意义;也是在这一层面上,我们逐步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是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脉相承,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融合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3](86)综合来说,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中国目前在从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转化过程中,其对资源的需求也正处在一个旺盛时期,却能毅然决然地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并赋予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性关照,这自然是中国这样社会主义负责任大国的首创,也是任何西方国家难以想象和做到的。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视角不同于世界上其他国家,这里既蕴涵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生态伦理智慧,也有新时期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敢于担当的世界情怀,更有中国人民自觉追求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理性思考。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视角具有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理想追求,也具有马克思主义关注人与自然“和解与和谐”的价值取向,更有中华民族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白云绿水的现实夙愿。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自然视角。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以人为本”的人类实践活动,人既是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制定主体,也是生态文明价值成果的享用主体,人的价值选择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成败。但是,自然界独立于人类社会而存在,那种“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10]。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所应遵循的自然视角。与浩瀚无边的宇宙相比,人类的活动总是在自然界之后、处于自然界之中。人是自然之子,因而人类不能以自然立法者的姿态把自己凌驾在自然之上,造成人与自然之间的尖锐对立。人只有敬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才能为人与自然的和解打下良好基础。对此,党的十八大报告论述道:“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39)这是我们党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转变人们传统“人定胜天”观念和树立现代“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念的一个重要标志。要知道,当人类开始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时候,就应该从自然界客观规律出发,认识自然万物并保持对自然的敬畏之心,约束自己的生态行为,进而热爱自然,学会和自然友好相处。另外,坚持自然视角,还有助于我们在面对人类利益与自然利益发生冲突而难以作出选择时,能够学会用自觉的生态意识指导自身的生态行为来保护整个生态系统,以维护全人类共同生存的家园。现时期,我们只有注意保护生物物种的多样性,注重维护自然的自我修复和自我净化能力,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有序,对人类之外的自然界加以关切和关怀,才有可能不断迈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再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视角。受一定历史条件限制,例如人们的知识结构,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以及人们对自然界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人们有时候很难对自己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行为在价值取向上保持一致性,因而也就无法正确地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规律。这是因为人类对自然界、社会以及自身发展规律的认识需要经历一个不断试错和纠错的过程。在传统工业文明发展过程中,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为资本主义实现利润最大化和追逐剩余价值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资本主义列强借助船坚炮利,跨越国界四处出击,毫无节制地攫取甚至野蛮地掠夺全球资源,借以满足资本内在的贪欲。可见,早期工业文明的工具理性已经把价值理性抛到云霄之外。到了20世纪末期,“华盛顿共识”看似为部分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种追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模式,然而正是在此背景下,一些发展中国家逐步违背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开始对国内自然资源无序开发和利用,罔顾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而盲目地进行经济建设和城市扩张。毋庸置疑,这些国家终将会落入“发展陷阱”。当前,这些国家已经开始意识到急功近利所带来的经济危机和生态危机,不得不面对如何解决制约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瓶颈问题而另寻出路。因此,我们应该正确看待和处理生态文明建设与科学技术进步之间的辩证关系。一方面,科学技术进步的确是人类社会文明演进的必然,但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进步不能代替价值理性的存在。相应地,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一方面必须立足于对科学的认知,将科学研究、科学规划、科学决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前提,只有准确界定人类活动的界限,尊重自然界客观规律,顺应自然界发展的内在要求,并借助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手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规划和设置,才有可能使我们的行动和决策尽可能符合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才有可能实现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也是人与自然界互动所要达到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理想境界。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们必须坚决反对那种借助科学技术进步来放大人类对自然界的贪婪和毫不掩饰地对自然界大肆掠夺的卑劣行径。那种假借科学名义侵夺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发展方式必将会给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带来无法弥补的缺憾,也必会威胁到全球人类的长远发展。这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所应加以警惕的。
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视角。通过一代又一代人的艰苦努力,世界历史发展到21世纪,人类已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创造了丰硕成果,获得了辉煌成就。但是,人类在发展中也常常会迷失自我,特别是在一个倡导消费和崇尚消费的年代,对物质的渴望和占有让更多的人越来越忽视了人类本身所应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甚至让物欲的满足作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唯一目的。同时,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也在斗争中彼此演绎着人类追逐不同价值取向的相应画面。当工具理性位居上风的时候,价值理性处在社会发展的边缘状态,这时对金钱的膜拜成为人们唯一的价值信念。而经过资本主义近四百年的发展,那种“金钱决定人生价值”的腐朽价值观也让人们开始认真反思科学技术对人类造成的“异化”后果。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人们只有回归到人类本身来思考人类社会应该如何保持自身发展,才能避免侵略、战争和厮杀。这就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立足点,而不是把物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本原。“以人为本”既是生态文明的本质特征,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价值取向。生态危机是人造成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类自身的生存危机,也只有人通过建设和发展生态文明这一新的文明形态,才能有效解决人类自身生存的危机。因此,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要始终围绕“人”的价值来开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要求将“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立场落实到实处。我们坚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中华文明发展的一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新时代正在到来”[2](71)。所以,我 们 只 有 坚 持 科 学 发 展 观,将“以人为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价值立场,充分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和发挥人的主体力量,才能使人在拯救自然中拯救人类自身,才能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为实现美丽中国的美好愿景创造有利条件。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建设美丽中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遵循上述所解析的社会视角、自然视角、科学视角与价值视角,并以此来分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所要面对的重重困难。同时,在遵循这些建设视角的基础上,我们更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根本指向,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努力强化党对生态文明建设核心领导,积极探索推动生态文明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有效途径。
首先,立足现实国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总结国内各方面建设经验教训和借鉴国外发展成果的基础上逐渐认识到,片面强调经济社会发展必然会引起一系列其他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如打开了的潘多拉之盒频繁涌现,尤其是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污染、能源紧缺、资源枯竭、荒漠化漫延、生物物种锐减……不可否认,我们今天在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着生态环境破坏而带来的现实困扰,比如饮用水质不达标、食品安全、雾霾天气等问题,不仅严重损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还严重制约着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实现当前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在生态文明理论兴起后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上的最新反映,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实践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11]可见,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新的时代内涵。为此,我们一方面要认识到,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在面对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所需要的资金、物质、人力的困扰,以及长期以来片面强调经济发展所造成的一系列在短期内难以克服的困难。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它不仅能够团结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之中,还能够实现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两者的结合来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现时期,让13亿民众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视角,就是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就是要培育科学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念。只有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我们才能够在发展过程中对土地开发、资源利用、水利土壤和大气系统循环等方面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才能够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和体制建设,才能够更为有效地实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才能够确保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价值目标的实现。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所遵循的相应视角与世界各国生态文明建设遵循的视角具有一致性,但也有特殊性。尤其在当今世界各国主流意识形态存在巨大差异的状态下,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大力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围绕“中国梦”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所遵循的视角增添了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唯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亿万民众的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观能动性。我们还应认识到,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整体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自古以来所梦寐以求的夙愿。伟大梦想需要伟大人民的支持和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来推动完成,并能够让人民群众在推进生态文明社会建设过程中切实享受到生态环境改善所带来的福祉。因此,只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活动深入到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之中,激发群众热情、凝聚群众力量,汇集群众智慧,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够取得真正的实效。一方面,我们要在强化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研究中,善于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对人民群众的鲜活实践从理论层面上加以研究和概括,不断提炼和总结人民群众的智慧结晶,不断使之上升为指导我国保护生态环境的科学思想理论,进而形成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成果。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善于在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培养其生态文明意识,使其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从而使其形成正确的消费伦理观和合理的消费道德观。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促使全体社会成员为不断创造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而努力,才能使天蓝地绿水清的人间愿景变为现实。
再次,深化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体制,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强调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同时,首次提出了“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概念,并强调“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12]可见,用改革制度和健全体制来保护生态环境,进而规范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是未来时期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得以获取的重要保障。另外,全会还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还要健全相应的生态文明体制。例如制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具体制度。这些具体制度和体制就为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和体制支持,必将会为我国生态文明社会的建成提供切实的制度和体制保障。当然,这些符合中国国情的具体战略部署和制度要求,不仅会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必然有利于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个体和企业从“经济人”向“生态人”成功转化。但也应当看到,我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仅意味着国家将出台更多有可操作性的关于国土资源、水土保持、大气环境等监控指标和具体法律法规,还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评估标准、领导干部的政绩评价、全国各地监督管理等方面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更意味着中国政府将要通过一系列适合现实国情的方针政策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形成舆论上的监督、立法上的支持和道德上的关怀,进而为世界各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一种示范。当前,我们需要做的正是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将这些政策方针转化为市场个体、企业乃至全社会成员的具体生态行为,使其不断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继而为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奠定基础。
最后,不断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必然也对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挥着统领作用。现时期,如何加强和完善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领导,日益成为我们必须给予重视和迫切解决的现实课题,这一现实课题也日益被提升到我们党科学化建设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日程之上。早在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周年之时,江泽民同志就曾明确强调,中国共产党及中国共产党人要发挥保护生态环境的核心领导作用,“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改善生态环境和美化生活环境,改善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13]尤其在生态环境日渐恶化、生态危机日益严峻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党更要时刻牢记宗旨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科学执政理念,切实把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看作一项汇集民意、凝聚民心、惠及民利的重大民生工程狠抓落实,不仅把广大人民群众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力量推动主体,还要将其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享用主体,以此来团结和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为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而不断接续奋斗。与此同时,我们党还要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积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共识、包容多样,主动配合行政和司法部门完成有关自然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体制的立法与执法工作,真正使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要知道,中国共产党的这些政策和措施,也就为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既彰显了中华民族孜孜追求与自然界共生共存共荣的和谐理念,也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勇气与责任担当。为此,我们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上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世界愿景及其所应遵循社会视角、自然视角、科学视角和价值视角。现时期,我们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依靠人民群众主体力量,健全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积极建构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有效路径。我们坚信,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必然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同样我们也坚信,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过程中,也必然伴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断实现。通过13亿中华儿女的接续奋斗,中华民族必将开辟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必将迎来“中国梦”成为现实的历史时刻。
[1]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9.
[2] 刘思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初探[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3):70.
[3] 张弥.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内涵、特征及实现路径[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3(2):85.
[4] 习近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N].人民日报,2013-5-25(1).
[5] 习近平.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的贺信[N].人民日报,2013-7-21(1).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96.
[7]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25.
[8]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928-929.
[9] 段忠桥.当代国外社会思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59.
[10]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78.
[11] 刘勇.生态文明建设: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与时俱进[J].社科纵横,2012(12):8.
[1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
[13] 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