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出制度反腐的坚实一步
2014-01-21
十八大以来,中共一系列反腐动作传递了鲜明的信号:“打虎”无禁区。
2013年12月29日,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李是当月第6位接受调查或被处理的省部级官员,是继蒋洁敏、李东生之后被查处的第3位正部级官员,同时是2012年以来继李春城、郭永祥之后四川省被调查的第3位省部级官员。随着他的被调查,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增加到了18人。
除了四川之外,此轮反腐的另一个腐败重灾区是中石油。随着中石油集团原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中石油副总裁兼长庆油田分公司原总经理冉新权、中石油原总地质师兼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王道富、中石油集团原副总经理李华林、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陶玉春的先后被调查,原中石油总经理、国资委主任蒋洁敏也随之落马。蒋是十八大后首个受调查的中央委员,他的落马,使得“打虎”提速。
这场“反腐风暴”的力度远超人们的想象。年末,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再次强调,今后五年仍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个论调也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一贯的要求。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
12月20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接受调查的消息。两天后的12月22日,该网站刊文《重温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从我做起 惩腐不贷》,此文转发自当天的《中国纪检监察报》。随后的一天,网站又刊发了来自陕西省纪委的文章《让延安精神在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中再放光芒》。
回顾中共党史上的反腐,1926年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发出的《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可以说是中共第一个反腐文件,文件这样表述,“在这革命的潮流仍在高涨的时候,许多投机腐败的坏分子,均会跑在革命的队伍中来,一个革命的党若是容留这些分子在内,必定会使他的党陷于腐化,不特不能执行革命的工作,且将为群众所厌弃。所以应该很坚决地洗清这些不良分子。”作为一名革命党,对于腐败分子是毫不留情的清除,这种思路一直延续到建国之后。1952年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天津地区行专员张子善因贪污等罪行被判死刑,此案被称为新中国第一大案。
新时期的中共领导人,如何在承继革命时代反腐方式的基础上应对新的形势,则不仅需要反腐手段的完善,更要思维方式的调整。2013年,中共中央一步步创新并实践自己的反腐新思路。从“八项规定”,到中央巡视组,再到“七项整治”等,都显示了新一届领导集体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纵观这些举措,确实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也在致力于克服运动式反腐的弊端,尤其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更是向制度反腐迈进的一大步。
中国的反腐大业,可贵之处在于有民意支持,若抓住机会,在法治框架内,完善制度反腐机制,将是执政党对全面深化改革期许的回应。
可以预见的是,进入2014年,中共领导层的反腐败行动是不会减弱的。而且正如专家分析的,就目前的情形来讲,举报途径已非反腐机制的瓶颈,民众的知情权是在以制度来保证落实的,因为知情权是制约权力的一剂良药。
对此,《规划》做了相关规定,包括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还包括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制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以科学的态度完善反腐机制,是新一届领导集体的新思路。引人注目的是,《规划》还对于改革中共的纪律检查体制做出了新的部署,包括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推动中共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等。“打老虎”让民众收获信心,而身边腐败现象减少乃至消失,才能真正让民众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