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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各地频出新举措

2014-01-21

农民科技培训 2014年1期
关键词:经理人培育农民

编者按:2012年8月,农业部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100个县(市、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近一年半来各地结合实际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农业部决定2014年将试点县规模扩大到300个,进一步探索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式和制度。为配合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本刊推出《试点动态》栏目,专题介绍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进展、做法、成效,为试点县及关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各界人士提供一个交流平台。欢迎大家将试点工作中出台的工作方案、政策措施,在制度创建、培训模式方面的实践探索,对典型经验、培育成效的总结,以及教育培训中涌现出的优秀职业农民、先进职教工作者的事迹整理成文,踊跃投来本刊,共同打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专业论坛。

本期,编者选择四川崇州、山西榆次、湖南平江和福建龙岩四地的试点工作经验,按照“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项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将四地在三项制度建设方面的新进展、新成果与读者分享交流,供各地探讨借鉴。

探索教育培训的有效模式

教育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优势,从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路径等方面大胆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模式。

四川崇州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选拔条件,采取自愿报名与乡镇推荐相结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选择合适培育对象。遴选市、乡、村三级技术人员,组建30人的市级培训教师团队。建立定期教研制度,编印培训教材。建成市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中心1个、实训基地2个。围绕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需求,优化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将过去单一技术培训转变为职业素质、经营管理、职业技能相结合的综合能力培养,采取理论培训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现场指导与交流学习相配套的培训方式,突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创新建立了职业农民“双培训”机制,市级教师开展农业职业经理人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农业职业经理人依托土地股份合作社,对职业农民进行“面对面”指导、“手把手”示范,让职业农民在“干中学、学中干”。在系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整合市级和基层农技专家组建了农业技术指导组,在全市分12个片区对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开展一对一“保姆式”教学指导和跟踪服务。

湖南平江根据农民培训需求、产业发展需求和新型职业农民素质要求,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了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管理、其他涉农部门协作、乡村两级组织发动、培训基地和农技推广体系具体负责、农民积极参与”的培训体系。以“农业专业从业人员、新增农村劳动力”为主要对象,从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安排、培训组织、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三年培训规划。2013年,对已参加过职业技能和农民创业培训的560名培育对象,进行了以引导性培训为主、职业资质培训为辅的培训,着重提升培训对象的从业技能。对已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共200名进行了农业创业性培训。对经营规模较小和有志愿从事农业规模发展的种养大户和回乡青年农民共240人进行了以技能培训为主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入门技能。配合其他部门农业项目的实施,以科技指导员为主体,进村入户开展现场培训指导,着重提升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截至目前,共计整合农业、扶贫、移民等各种涉农培训资金近300万元,培训培育对象3000多人次,培训农民5万多人次。同时以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实训基地,开展现场培训和观摩2000多人次。特别是对1000名培育对象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建立了培育对象申报档案,技术培训2000多人次,进村入户指导1500多人次。认定的430名新型职业农民全部参加了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全年人均收入将达到1.5万元以上。

福建龙岩选送了1600多名新型职业农民免费参加全省大中专涉农专业学历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教学采取面授、函授、网络教学和实地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在进一步提高职业农民技能的同时,让农民了解掌握各级政府出台的农业农村法律政策,用好用足惠农政策,全面提升职业农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综合素质,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骨干队伍。实施了“2553”培训工程,即统一编印本土系列教材,采取农民讲师团、科研院校、农业专家对接帮扶和核心示范农户“一带十”等培训模式,每年引导扶持200名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培育500户种养示范户,每户种养示范户联系带动10户农民,培养5000名农业技术工人,组织3000名青年农民参加自主创业培训。指导3个试点县结合本地产业和农民需求,因地制宜开展阳光工程培训。依托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挂牌建立了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心”,设立教务处、后勤处、办公室等部门,授牌9个实训基地。利用培训中心平台,集聚全市农业局、林业局、农科所、农校、关工委等培训资源,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20期,培训人数1600多人,其中创业培训6期,培训人数400人。

山西榆次围绕“粮、菜、果、牧、花”五大主导产业,制定实施了“百千万工程”,其中的“万”即为万名农民技术经营大培训,由农委指导,农业中心、蔬菜中心、果树中心、畜牧局、农机局、农经办等农口各专业部门负责实施,区技术人员、乡包村干部、村两委主干和区委组织部下派的帮扶干部联合组织开展,利用春节前后的农闲时节组织举办了各个专业的培训会52场,参训农民达1万多人次。依托阳光工程和基层农技体系建设开展培训教育,主要涉及蔬菜果树园艺工、农产品加工与贮存、农村经纪人,乡村旅游服务、地方特色、农机操作与维修、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等多个方面,截至目前,已经开展引导性培训7200人、依托阳光工程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250人。与山西农业大学的“校地合作”也在继续稳步开展,由农口各单位的技术骨干和山西农大专家团的46位专家共同组成的10个项目组分产业、接龙头,对口指导全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为吸纳农业产业工人提供空间。endprint

形成认定管理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认定管理是衔接教育培训和政策扶持的关键环节,各地围绕认定主体、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管理服务等内容进行了有益探索。

福建龙岩组织各区县开展调查摸底,把55周岁以内、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骨干社员、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有意愿从事农业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返乡农民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建档管理,跟踪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建档立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达8630人。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和各区县农办,多次组织讨论,研究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形成了统一规范,明确了在认定标准及条件方面,必须包括学历年龄、技能水平、产业规模等;在认定程序方面,由农民自愿向村提出申请,经村、乡镇、业务主管部门层层把关推荐,县农办汇总,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核认定后报市农办备案,最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发证;在准入及退出机制方面,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若有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服务的、不按要求参加培训的等情况,经研究给予劝退。统一设计、制作、印发了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3个试点县根据《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按规范程序认真审核,认定了8个试点产业首批238名新型职业农民。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00多名农民提出申请,正按照程序推荐,按照条件筛选、审核。

湖南平江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与管理办法,明确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综合素质、产业规模、农业收益、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分别制定量化或定性标准,制定了农民自愿申请、村乡县逐级审核、政府批准的认定程序,并通过平时跟踪服务、年度审核,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确定了从水稻和养猪两大主导产业进行新型职业农业培育试点工作,经村、乡、县三级审定,从现有的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主要成员,以及有志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经济基础、文化素质较高的返乡创业农民中遴选1000名,年龄50周岁以下的农民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其中从事水稻生产的培育对象800人,从事生猪养殖的培育对象200人。截至目前,已对所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建立了基本情况档案库,实行分类培育管理,按照“个人申报、乡镇初步审定、县主管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程序,已对430名新型职业农民进行了星级认定,其中一星级新型职业农民185名、二星级150名、三星级95名。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建立了完整档案,实行年审制。

四川崇州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制定了农业职业经理人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对符合评定条件的颁发农业职业经理资格证书。截至目前,取得农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有1230人,占培训人数的87.23%,根据其生产技能、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等,给予初级农业职业经理、中级农业职业经理、高级农业职业经理资格等级评价。建立了农业职业经理人才库,对获得资格证书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全部纳入人才库管理。建立了农业职业经理人考核机制,采取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及退出制度。采取优先推荐、公开竞聘等方式,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农业职业经理人有序交流。

山西榆次按照农业部和山西省农业厅“政府统筹、农民自愿、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初步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机制。在事权划分上,农委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总体组织和资格审批,农委下属的农广校牵头与农业中心、蔬菜中心、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质量检测站等部门共同负责培训、教育、监督、考核等具体实施内容,由农委授权农广校进行职业农民证书发放和人事管理。在认证对象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范围为全区从事农业生产、研究、经营的农民、农业院校毕业生、农业企业员工和其他有意从事农业并提出申请的人员。在认定标准上,一是要求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在60%以上,二是要求生产经营规模在划定的标准以上,三是要求具有中专以上农业专业学历或接受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通过考核审定。在认定程序上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教育培训、考核审定四个步骤,其中,个人申报环节由乡镇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由乡镇进行初审、农委进行复审,教育培训和考核审定由农委统一组织进行。

创设一批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

制定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扶持政策,是吸引更多农民从事农业,争当职业农民的重要举措。各地在试点中,注重整合集成现有惠农政策,因地制宜积极创设新政策,成效十分明显。

湖南平江研究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制度试行办法;明确了惠农政策具体途径、重点支持对象、额度、发放形式、支持环节、操作规程;出台了水稻、生猪、农机政策性补助资金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的具体规定和操作办法;有关银信部门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小额贷款的操作细则。种粮动态补贴、种粮奖励重点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政策,对种植双季水稻的每亩增加30元的集中育秧补助,对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由乡镇按面积、产量分等给予400元、800元、1600元、3000元的奖励,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由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验收,给予8000~10000元的奖励。农业项目重点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优先选定为科技示范户,优先承担有关农业试验示范项目。对新型职业农民生猪规范养殖、年出栏生猪达到要求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能繁母猪补助按实先补的扶持政策。对购买新农机的按同类产品最高补贴额度优先解决农机购置补贴。邮政银行可按相关要求申请5万~10万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汇丰村镇银行推出“贷得乐”个人无抵押小额贷款和合作社成员联保贷款。信用社、华融湘江银行、农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贷款,对从事农业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照上级规定优先予以小额贷款贴息。截至目前,整合农业项目5个、共计700多万元,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已经发放惠农政策资金210多万元,银信部门发放优惠贷款1200多万元。

山西榆次在《贯彻强农惠农政策促进产业富民十项措施》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深入推进产业富民若干措施》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规模经营户大调查成果,制定了更细、更实、更有针对性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对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设施蔬菜按照6.6%的固定利率给予每亩5万元以内贷款的贴息,对新型职业农民新建规模50亩以上温室和拱棚小区给予每亩5000元的补贴,对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农民给予200~1000元不等的补贴等。近三年来,每年均划拨25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用于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此外还整合了大批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扶持产业发展,为培育造就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了丰沃的土壤。endprint

福建龙岩针对职业农民创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资金筹措难的窘境,从2012年起实行担保基金奖励制度,要求各区县组建100万元以上规模的担保基金,并逐年增加投入,扩大基金规模,市政府对县级完成担保基金组建且运行良好规范的,第一年给予30万元、第二年给予15万元奖励。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1600万元组建担保基金,按放大倍率可帮助农民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8000万元以上,实际已为农户贷款担保457笔,贷款额达6074万元。为解决职业农民流转土地难、成本高的问题,出台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扶持政策,市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对流转面积达3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300元,对当年实现土地信托面积50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奖励5万元,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村,全村80%以上耕地实行统一流转,且流转面积达500亩以上的,奖励40万元,对运作规范、成效显著的区县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补助2万~3万元工作经费。截至目前,全市耕地流转达10亩以上的有14.65万户,总面积达52.28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62.73%。为了提高职业农民抗风险能力,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了农民“用得着、买得起”的三农综合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先易后难、协同配合、整乡推进”的政企合作模式,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工作网络,在全省统一的水稻保险等五大农业政策性保险险种之外,还推出了农业生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露地蔬菜种植保险、温室大棚种植保险、茶果种植保险、鸡鸭兔养殖保险等11个险种。近年来,全市农业产业保险承包面积达243.65万亩,收取农民保费约1亿元,市级财政补助1100多万元,县级财政补助2700多万元,已支付受灾赔款6286多万元,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建立了一道全天候立体保障网。3个试点县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投保试点产业的险种,除享受普惠制补助外,财政对自缴部分再补助50%。

四川崇州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整合各级扶持政策,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政策扶持体系,给予产业、科技、社保、金融等扶持,如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享受水稻规模种植补贴;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农业职业经理人可持证直接信用贷款并享受贴息扶持,初级、中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分别可贷款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优先推荐农业职业经理人担任村级农技推广员等,进一步稳定了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激发了农业职业经理人创业热情。

(本文摘编自四个试点县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所做典型发言)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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