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财政监督工作的重心下移——安徽省霍邱县乡镇财政监督工作侧记
2014-01-21
●本刊记者 周 菲
在六安市乡镇财政监督现场会上,与会人员观摩学习霍邱县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相关资料
2012年,安徽省霍邱县财政收入首次跨过20亿元台阶,财政支出实现47亿元,位居全省第一。其中专项资金、惠民补贴、民生资金等通过乡镇实现的支出近20亿元,占总支出的近40%。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面对不断做大的“财政蛋糕”,如何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特别是乡镇财政资金的安全,成为财政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霍邱县财政局在2012年确立了“一年打基础、两年促规范、三年上台阶”的工作思路,将财政监督工作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通过强化乡镇财政监管,有效保护好这块来之不易的“财政蛋糕”。
将财政监督的触角向乡镇、向基层延伸
“监管不严、监督缺位、措施不力、制度不健全”,霍邱县财政局局长李春对过去该县乡镇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作出了这样的概括。这些问题的存在,如同一道桎梏,拖住了乡镇财政工作的步伐。要解开束缚,必须探索出一条强化乡镇财政监督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延伸,财政资金不断向乡、村倾斜,乡镇财政职能打破了原有的财政收支管理格局,管理和监督的内容也要求进一步科学化、精细化。在新形势下建立规范有序的乡镇财政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的监管优势,最大限度地确保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保驾护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李春特别强调了当前加强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财政监督的关口前移,一步步将财政监督的触角向乡镇、向基层延伸”正是霍邱县财政局基于这一认识作出的科学决策。
第一步是健全机构,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方案、有经费。2012年,霍邱县在全县13个乡镇财政分局设立财政监督检查室,其余19个乡镇财政所均明确一名财政监督检查员。人员从当地财政部门现有干部中择优安排;经费由县财政局补贴,每年安排资金20 余万元,加大对基层财政所(分局)软硬件基础设施投入,补贴乡镇财政监督工作办公经费;具体业务受县财政监督机构的指导。此外,为确保乡镇财政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监察、审计、财政、国地税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财政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财政局下设办公室,负责乡镇财政监督的组织领导、检查督导及协调保障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财政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乡镇纪委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农经、农技、民政等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乡镇财政监督活动,具体协调本乡镇部门检查、保障工作。
监督范围较之以往也大大拓宽。具体来说,监督内容主要覆盖四个方面:一是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督,包括乡镇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基金收入、收入质量监督及乡镇财政支出执行情况监督,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执行的约束力。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将上级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纳入乡镇财政日常监督范围。从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理、竣工验收,直到资金报账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加快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县乡沟通,让乡镇及时掌握下达到本地的资金、项目信息,实地察看项目建设,监督资金使用,评估项目实施效果。三是加强债务管理监督,建立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化解历史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镇债务。四是加强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的购买、使用、处置及资产收益管理等规章制度,严防资产流失。
为确保监督效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强培训,县财政局多次召开乡镇财政监督座谈会及培训会,进行业务交流,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辅导,分析相关政策,解疑理论与实际中的差异,提升监督检查人员业务能力。加强考评,年底将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管理,设立乡镇财政监督工作单项奖,在年初的财政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切实增强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保障和激励了乡镇财政监督工作高效运转。
把好监督的关键环节和着力点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霍邱县财政局深知,只有把好监督的关键环节和着力点,才能把乡镇财政监督工作开展得更扎实、更规范、更有效。在霍邱县,县财政监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已经形成一项制度,专门研究解决乡镇财政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财政局有计划地开展考察调研,掌握乡镇财政监督的第一手资料。在确定检查项目时,紧紧把握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在充分考虑群众诉求和反映的基础上,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确保党政领导认得上、盯得住,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
“检查难,处理更难”是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为使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纠正,霍邱县专门成立由纪委牵头,财政、审计参与的审理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定性、逐个处理的原则,根据部门职能依法处理处罚和追究责任,情况严重的,立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帮助被检查单位分析原因,指导被检查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监督对象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不断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严密操作程序,实现了由“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监督、由“处罚型”监督向“服务型”监督的良性转变。
“乡镇财政监督要做到规范操作,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制度建设很重要。”财政局局长李春强调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向记者介绍,县财政局在考察学习山东、江苏等地经验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了《霍邱县乡镇财政监督暂行办法》,制定了实施方案、操作规程、考评细则等配套文件,统一检查流程、统一检查规则、统一检查纪律,并编印成册,确保了乡镇财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室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从选项、审批、委托、查证到最后的处理,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做到取证规范、资料齐全,保证了监督工作的合法、合规。
由“看得见,管不着”到“看得见,管得了”
“对于乡镇财政监督工作,我最大的感受是:县财政局将财政监督工作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能够及时地发现并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办了我们想办而不能办的事,支持了镇里的中心工作,我们非常满意。”一位乡镇领导对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给予了这样的评价。
新的工作思路已经实施两年,“促规范”的效果已经显现。2013年的一组数据可以说明一些问题。数据显示,2013年,全县32个乡镇共申报检查项目51个,批复51个,共检查项目51个,涉及土地流转资金奖补项目6个,种粮大户奖补资金项目资金21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9个,低保资金7个,五保资金7个,村医医疗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个,资金总额1.86亿元。通过检查共审查核减资金112.2万元,收回奖补资金261.5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 人。“我们通过对查出问题的严肃处理,给违法违纪行为以极大的震慑,使财政资金‘看得见、管不着’的弊端彻底扭转,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及广大群众的好评,有力发挥了财政监督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霍邱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股长潘光亚欣慰地对记者说。
霍邱县财政局新店财政分局是该县设有财政监督检查室的13个财政分局之一,对于乡镇财政监督工作发挥的作用,新店财政分局负责人吴成贵感触也很深:“乡镇财政监督的优势在于其接近资金使用的第一线,能够把资金的使用效益反映完整,能清楚掌握财政资金在运行过程中是否安全合规。通过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既能保护广大基层干部,又能维护群众利益,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