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疑云
2014-01-21唐纳文
唐纳文
比特币最近吸引了足够多的眼球。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早已存在,并被广泛用于网络交易。与由政府发行的官方货币相比,虚拟货币的信用当然要弱一些。但现如今官方货币贬值与对政府债券违约的担忧足以显示,政府信用已经不如以往,这对虚拟货币来说似乎是一个相对较好的时代。
所有虚拟货币中最具国际知名度的当属比特币。比特币是由一位化名为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士发明的算法产生的。中国央行将比特币定性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并已经严令中国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不能用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韩国央行紧随其后,宣布不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一个比特币的价值最高峰曾达到1200美元,目前已经跌去了70%。
相比之下,西方国家对待比特币更为宽容,但亦不乏质疑者。挪威政府将比特币视为一种资产。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则将比特币形容为泡沫,认为其价格已高得无法持续,而它本身没有内在价值。不过,只要是资产当然就会有泡沫,即便是官方货币也会有高估的时候。
其他虚拟货币的情况也类似,电脑游戏的玩家可以在游戏中获得虚拟货币,也可以通过支付官方货币购买虚拟货币。这种虚拟货币与官方货币之间的交易至少已经存在了十年,政府也意识到要对出售虚拟货币的收入征税。
那么哪些因素在影响着虚拟货币的价值呢?
首先当然是供求关系。央行在管理官方货币时也是基于供求关系。假如虚拟货币的供给是无限的,那么其价值就会消失。而在另一个极端,如果供给消失,虚拟货币同样一文不值。美国内战前夕,由刚刚成立两个月的美国南方同盟所发行的同盟美元(Confederate dollars),就在南方同盟战败后消失。对于那些游戏中的虚拟货币来说,如果游戏公司倒闭,那么玩家游戏账户里的虚拟币值也会成为没有意义的数字。不过,政府垮台比公司倒闭少得多,因此官方货币的币值显然比虚拟货币更稳定。
官方货币往往已有多重安全保障。例如储户存放在银行的存款,除非极端情况下有黑客入侵以外,基本不会承受盗窃或者是欺诈的风险。但是互联网犯罪如果把目标瞄准虚拟货币,则会更容易地窃取所有者的这些“虚拟财富”。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任何作为产品或服务交易的中介就可以看作是货币。但是在税务处理上各者之间就有着显著区别。在国内的交易当中,货币升值是免税的,而资产的升值则会被征税,例如房地产。如果虚拟货币被看做是资产,那么持有者在其升值后也应当交税。
明白了以上这些情况,我们仍然需要追问虚拟货币到底价值几何?如果用这个问题去问一位经济学家,很可能得到的回答是,虚拟货币的价值取决于对方愿意用什么和你来交换。如果最终虚拟货币不能换取任何的产品或者服务,那么其价值就可以视作零。
目前还没有规定赋予虚拟货币强制支付效力。债权人不能拒绝官方货币的清偿,税收也是用官方货币征收的。强制支付效力给官方货币创造了需求和价值,但这一点正是虚拟货币最缺少的。
另外,如果把虚拟货币和黄金之间进行比较,还能发现一些有趣的关联。首先,二者在价值由各自作为交换媒介来决定这一特征上颇为一致。黄金价格在2013年历史高点之后已经跌去了约27%,这又和比特币的暴跌何其相似?除了一些可流通的金币之外,多数的实物黄金被视为一种资产,而黄金交易也会被征税。
1971年7月,美元危机爆发,尼克松政府于当年8月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停止履行外国政府或中央银行可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的义务。至此,美元黄金挂钩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名存实亡,在某种意义上,黄金在此之后变成了最初的一种虚拟货币。考虑到过去黄金价值的剧烈波动,比特币持有者们恐怕应该感到些许担忧。
作者为瑞银投资银行环球经济学家,魏枫凌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