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标准的测算
——基于山东省328份城乡居民支付意愿问卷
2014-01-19庄皓雯赵凯胡娟
庄皓雯,赵凯,胡娟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a.经济管理学院;b.应用经济学研究中心,陕西杨凌712100)
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标准的测算
——基于山东省328份城乡居民支付意愿问卷
庄皓雯a,b,赵凯a,b,胡娟a,b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a.经济管理学院;b.应用经济学研究中心,陕西杨凌712100)
文章根据在山东省临沂市收集的328份城乡居民有效调研问卷,运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对临沂市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算,并进行情景模拟分析。结果表明:2012年临沂市城乡居民耕地保护年均支付意愿分别为46.21元/hm2和24.51元/hm2,临沂市耕地保护的总补偿价值为300.81亿元;情景模拟结果表明,若实施全额补偿,则农民年均纯收入可增加4 180.32元,实现纯收入13 329.32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37.42%提高到54.51%,将会有效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标准;条件价值法;山东临沂市
一、引言
在我国,由于粮食主产区的粮食总产量占到全国粮食总产量的70%以上,因此,粮食主产区的耕地保护显得尤为重要。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具体包括保护耕地面积、保护耕地质量、保护耕地环境条件和保护耕地的时空,是一个由实现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所构成的多元目标体系[1]。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商品粮生产大省和粮油猪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鼓励主销区通过多种方式到主产区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基地,更多地承担国家粮食储备任务,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可见,构建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是当前经济发展迫在眉睫的任务。我国按照粮食产量、播种面积等因素,划分了粮食主产区、平衡区和主销区三大功能区,粮食主产区是中国商品粮生产的核心区域,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然而,我国粮食主产区在自身建设中付出的代价大,得到回报小;承担义务多,享受权利少。“产粮大省、财政穷省”,“产粮大县、产业小县、财政穷县”成为粮食主产区的写照,这与粮食主产区的重要地位是极不相符的。因此,针对我国粮食主产区建设过程中的困境和矛盾,必须借鉴经济外部性理论,特别是实现外部效应内部化的公共政策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晰中央政府、粮食主产区和粮食主销区的责任,形成“粮食主销区支持粮食主产区,发达省份反哺欠发达省份”的模式[2],构建与完善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模式。而要建立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机制,其补偿标准的确立是核心问题。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标准进行了广泛研究。陈志刚和黄贤金等(2009)研究表明,农户对耕地保护补偿标准的意愿相对较低,且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户对补偿标准的要求明显低于经济发达地区;地区差异、农户受教育水平及农户对征地的意愿等因素在影响农户耕地保护补偿意愿的诸因素中发挥着比较显著的作用[3]。吴泽斌和刘卫东(2009)依据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损失和区域粮食安全状况,考虑在粮食自给率90%和95%情景下测算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耕地保护补偿或支付金额数量[4]。陈秧分和刘彦随等(2010)基于农户生产决策理论,认为需要对限制完整耕地使用权所导致的农户利益损失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5]。雍新琴和张安录(2011,2012)依据农户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提出测算补偿标准的思路是以耕地保护的年度机会成本损失为基础,结合农户补偿意愿及政府经济的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具体年度补偿标准,并以江苏省铜山县茅村镇小张家村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6],测算出全国耕地赤字省份一共有17个,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总额合计为2567.67亿元人民币[7]。廖和平等(2011)通过分析耕地资源价值体系及其测算方法,提出2007年重庆市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标准为3.92元/m2·a[8]。王利敏和欧名豪(2011)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运用数理经济学分析了农户耕地保护补偿标准[9]。综观现有研究,学者们大都运用机会成本损失法、耕地资源价值法及委托代理法等对全国范围和个别地区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算,对于以粮食主产区为视角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基于居民支付能力,运用山东临沂市的328份实地调研数据和CVM分析方法,对其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标准进行测算,以期为确定我国不同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标准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数据来源及其统计分析
(一)问卷设计
本次研究是基于条件价值法,采用支付卡式问卷调查山东省临沂市居民对耕地资源保护的支付意愿,由此测算临沂市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标准。在广泛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10-12],设计基于CVM的调研问卷。调研问卷设计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涉及被调查者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家庭人口数、职业、家庭收入、收入来源、农户类型、分地面积、每月最低生活水平等因素,这些都是分析影响居民耕地保护利益支付意愿的主要因素。第二部分是居民对本区域耕地保护的了解情况,主要有居民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知及对耕地保护和破坏程度的了解,耕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带来的正面、负面双重影响,国家征用土地的影响,当地是否存在土地纠纷及其解决方案等几方面。第三部分为耕地保护支付意愿调研,主要调查当地居民愿意以何种方式(出钱、出义务)参与耕地保护以及参与程度。在对比CVM方法各种方式有效性的基础上,采用支付价值卡询价的方式,确定了居民支付意愿数值及间隔区间为1~50、51~100、101~150、151~200、201~250、251~300、301~350、351~400、401~450、451~500、501元以上。意愿耕地保护天数为1天、2天、3天、4天、5天、6天、7天、8天、9天、10天、10天以上。第四部分为本区域耕地保护利益补偿问题,主要包括本区域现有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模式、当地政府实施的补贴措施及对居民收入的影响、补助发放方式、补偿资金来源、资金监管、如何完善利益补偿模式等内容。
(二)调研区域的选择
本次调研选取了山东省临沂市的郯城县、平邑县、费县三大区域。临沂市位于山东省的东南部,地跨东经117°24′~119°11′,北纬34°22′~36°22′,南北最大宽度约228km,东西最大长度161km,总面积17 184 km2,是山东省面积最大的市。地处鲁东丘陵南部和鲁中南低山丘陵区东南部,平原、山地、丘陵各占总面积的1/3。平原有沂沭河冲积平原、山间沟谷平原、涝洼平原三种类型,其中,临郯苍平原属于沂沐河冲积平原,土质肥沃,土层深厚,素有“粮仓”之称,是粮食和蔬菜主要产区。临沂市辖区有河东、罗庄、兰山3个区和郯城、费县、平邑、苍山、莒南、沂水、蒙阴、沂南、临沭等9个县。2012年临沂市土地播种面积为7.39×104hm2,占全省播种面积的10.26%;粮食总产量为473.5×107kg,占全省总产量的10.50%。
截止到2012年底,临沂市共有1 083.77万人,总户数为331.33万户。其中农业人口719.59万人,占66.40%,非农业人口364.17万人,占33.60%。土地总面积为1.72×106hm2,农用地为1.31×106hm2,占土地总面积的76.23%;耕地面积为8.4×105hm2,占农用地的64.26%。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7.44×105hm2,总产量为5×108kg,单产6 724.75 kg/hm2。2012年全市农业总产值为336.21亿元。2012年,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2.98万元,占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16万元)的57.63%;地区生产总值为3 012.8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5.00万亿)的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万元,低于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万元;农村村民人均纯收入为9 149元,比全省农村村民人均收入(9 446元)低了3.1%[13]。
(三)调研方式及问卷统计
本次调研采用以家庭为单位入户调研的方式。由于此次调查涉及内容专业性强,由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进行面对面访谈,对每个问题做出解释,确保被调查者对每个问题有个清楚的认知,进而做出贴合本身及本区域实际情况的选择,以便提高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性。在调查过程中,有计划地选取调查样本,充分考虑样本代表性,确保资料和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获得性。
本次调研共发放380份问卷,在农村和城市分别发放236份和144份,回收率100%。通过对问卷的汇总、统计,剔除52份漏填、错填、前后矛盾等三类无效问卷,有效问卷328份,占总问卷的86.32%。其中,城市居民有效问卷为124份,占37.80%,有效率为86.11%;农村居民有效问卷204份,占62.20%,有效率为86.44%。两者均高于美国海洋与大气管理局(NOAA)规定的使用意愿价值评估法调查问卷达到的回收率[14]。
(四)数据统计分析
1.城市居民基本特征及其支付意愿统计
(1)基本特征。在被调查城市居民中以男性为主,占总调查人数的55.65%。年龄段集中在20~30岁;主要受教育程度为大专和本科,占54.84%,以从事个体经营和服务业为主;家庭规模较小,户均3.44人,其中41.13%的家庭年均收入集中在8~9.99万元;每月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花费在501元以上,如表1所列。
表1 城市居民基本特征
(2)支付意愿。通过对受访居民124份有效问卷的整理统计可得,在询问被调查居民是否以捐钱、捐物、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本区域耕地保护时,有92份调查回答“愿意”,支付率为76.61%。其中,有23人选择“出钱”的方式,占25%,具体数额主要集中在每年276~300元;有26人选择“参加义务劳动”,具体天数方面,大部分人用5-8天的时间参与耕地保护,占28.26%;还有43人选择两种方式皆可,占46.74%。有32个样本不愿意参加。对于“不愿意保护的原因”,有13人认为“没有多余的钱和时间来支付保护费用”,即真实零支付占40.63%,有19人认为“谁破坏由谁负责”,即抗议零支付占59.37%。城市居民的抗议零支付比真实零支付多18.74%。
2.农村居民基本特征及其支付意愿统计
(1)基本特征。在被调查农户中有73.53%的男性,年龄主要集中在31~40岁。受教育程度偏低,以初中学历为主;家庭收入以在本地企业和务农收入为主要来源;农户类型有兼业户和以农为主两大类,各占到40.20%和45.09%;家庭年均收入在2~4.99万元之间,如表2所列。
表2 农村居民基本特征
(2)支付意愿。通过对受访农户204份有效问卷的统计可得,在询问被调查农户以何种方式参与本区域耕地保护时,有132份调查回答“愿意”,支付率为64.71%。其中,有10人选择“出钱”的方式,占7.58%,具体数额主要集中在每年51~100元;有49人选择“参加义务劳动”,具体天数方面,大部分人选择在5~10天之间,占37.12%;还有73人选择两种方式皆可,占55.30%。有72个样本不愿意参加。对于“不愿意保护的原因”,有45人认为“没有多余的钱和时间来支付保护费用”,即真实零支付为62.50%,有19人认为“谁破坏由谁负责”,占26.39%,分别各有4人认为“耕地保护不重要”、“耕地保护是政府的事,与我无关”,比例为5.56%,则抗议零支付为37.51%。农村村民的真实零支付比抗议零支付多出24.99%。
三、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标准的测算:山东临沂市的实证
(一)测算模型
在借鉴现有研究成果[15-16]的基础上,本文采取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测算模型具体如下:
其中,CSn表示第n年单位面积耕地保护的补偿标准;pr表示调研样本农户平均支付意愿;qr表示调研区域农村居民总户数;ωr表示调研区域农户总体的支付率;pu表示调研样本城市居民平均支付意愿;qu为调研区域城市居民总户数;ωu表示调研区域城市居民总体支付率;Qg代表调研区域的耕地总面积。
测算山东省临沂市耕地保护补偿标准应遵循以下基本思路:①确定临沂市城乡居民人均年平均支付意愿;②确定临沂市家庭总户数;③确定城乡居民支付率和合适的还原率;④根据以上数据,最终确定耕地保护补偿标准。
测算分析前,需要确定城乡居民年平均支付意愿,即需要将居民支付意愿折算成货币支付意愿。在调研过程中,对居民支付意愿的调查设置了“出钱”(A)、“参加义务劳动”(B)和“出钱与参加义务劳动均可”(C)的三个选项,因此,在测算过程中,借鉴学者赵凯,谢昕昕的做法[17],将选项C中的出钱意愿与参加义务劳动意愿分别与城乡居民选项A与B的意愿统一统计分析。因此,根据调研数据可得在城镇居民中有79份选择“出钱”(A)的有效样本,其中有13个真实零支付的样本;有69个样本参加义务劳动。同理,农村居民中有128份选择“出钱”(A)的有效样本,其中包括45个真实零支付样本;有122个参加义务劳动的有效样本。由此,可分别计算城乡居民人均年支付意愿。
(二)实证分析
1.确定城乡居民人均年平均支付意愿
城市居民中有79份选择“出钱”(A)的有效样本中,其支付意愿的均值为171.70元,最大值为288元,最小值为13元,中位数为188元。在69份选择“参加义务劳动”(B)的有效样本中,“参加义务劳动”的人均天数为5.31天,根据《临沂市统计年鉴2013年》可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4 452元,按照一年(2012年)工作249天来计算,则城镇居民平均日工资为98.20元。根据其“参加义务劳动”的人均天数,则可将城镇居民每年义务劳动的支付意愿转化为货币支付,总额为521.44元。鉴于城镇居民有“出钱”(A)和“参加义务劳动”(B)两种选择,则两种选择的货币支付相加即可得到城镇居民年平均支付意愿为693.14元。
在农村居民中有128份选择“出钱”(A)的有效样本中,由数据可得支付意愿的最大值为325.5元,最小值为10元,均值为106.74元,中位数75.50元。在选择“参加义务劳动”(B)的122份有效样本中,“参加义务劳动”的人均天数为7.10,根据《临沂市统计年鉴2013年》可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 149元,按照一年(2012年)工作249天来计算,农村居民每天人均工资标准为36.74元。根据其“参加义务劳动”的人均天数,则可将农村居民每年义务劳动支付意愿转化为货币支付,总值为260.85元。基于农村居民的“出钱”(A)和“参加义务劳动”(B)两种选择,进而得到农村居民年平均支付意愿为367.59元。
2.确定家庭户数、城乡居民支付率和还原率
(1)家庭户数的确定。根据上述公式,还需要确定山东省临沂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总户数qr、qu。根据《临沂市统计年鉴2013》可得,2012年临沂市农村居民qr有220.06万户;城市居民qu有111.37万户。耕地面积为842 600 hm2。
(2)城乡居民支付率的确定。在124份城市居民有效问卷中,有13份样本的真实支付为零,可得城市居民平均支付率为89.52%。在204份农村居民有效问卷中,真实零支付样本有45份,可得农村居民平均支付率为77.94%。
(3)还原率的确定。确定合适的还原率是计算山东省临沂市耕地资源非市场价值的关键。一般来说,安全利率加上风险调整值能求得比较合适的还原利率[18]。安全利率是指无风险的资本投资利润率,可以将同一时期一年期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或一年期国债年利率确定为安全利率。风险调整值则可以由地区物价指数的波动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来确定[17,19]。基于此,安全利率选取我国2012年定期银行存款年利率3%,风险调整值选用2012年CPI平均增长率为2.6%,则可测算出临沂市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标准的还原利率为5.6%。
3.确定补偿标准
由上述可得,调研区域农户平均支付意愿为367.59元,农村居民总户数为220.06户,农村居民总体支付率为77.94%。城市居民平均支付意愿为693.14元,城市居民总户数为111.37万户,城市居民总体支付率为89.52%。区域耕地总面积为842 600 hm2,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标准的还原利率为5.6%。因此,根据公式可计算山东省临沂市2012年单位面积耕地的补偿标准为:CS2012=3.57万元/hm2。
雍新琴等人[6]研究了2008年江苏省小张家村耕地补偿标准,得出水田保护补偿标准为每公顷0.72万元,旱地保护补偿标准为每公顷0.87万元,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公顷0.77万元。张效军[20]等人研究表明黑龙江省耕地保护补偿价值的补偿资金以“年租金”的形式支付,单位面积耕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4.47万元。由此可知,本研究结果介于现有研究结果之间,具有一定的可信度。进一步可得,临沂市2012年耕地保护的总补偿价值为:
T CV2012=35 700.39×84.26×104=300.81(亿元)
4.情景模拟分析
根据《2012年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得,2012年山东省临沂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 149元,若对农户开展全额补偿,则每个农户平均每年可得4 180.32元,所以,耕地资源保护补偿金额占纯收入的45.69%。近年来,政府越来越重视加大对耕地资源保护补偿标准的补贴力度,在不同补偿标准下,农户人均可获得的补偿金额及其占纯收入的比例如表3所列。
表3 不同补贴标准下农户人均可获得的补偿金额及占纯收入的比例情景模拟
从表3可得,在未对农户耕地保护利益补偿进行补偿时,农户人均纯收入相当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7.42%;若实行半额补偿(50%),则补贴后农户人均纯收入为1.12万元,相当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5.96%;若实行全额补偿标准,补贴后农民人均收入为1.33万元,相当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4.51%,比实行半额补贴提高了8.55%,比未实行补贴前提高了17.09%。这说明对耕地保护实行利益补偿并高补贴标准,对缩小城乡差距、带动城乡协调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四、结论与讨论
本文利用CVM方法,基于山东省328份有效问卷对山东省临沂市耕地保护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2012年临沂市城镇居民年平均支付意愿为46.21元/hm2,农村居民年平均支付意愿为24.51元/hm2,单位面积的耕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3.57万元/hm2,耕地保护的总补偿价值为300.81亿元。通过对补贴标准进行的情景模拟表明,若实行半额补偿(50%),补贴后农户人均纯收入为1.12万元,若实行全额补偿,农民可实现纯收入1.3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37.42%提高到54.51%,可有效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基于CVM方法测算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平均支付意愿是居民理想中的支付意愿,明显会高于居民实际支付意愿,属于偏高估算。若将政府财政纳入补偿体系,运用该方法测算的平均支付意愿则属于偏低测算。可以用下式来表达居民支付意愿、财政支持和总支付意愿直接的关系:V=V居民+V财政。在居民支付意愿V居民中存在V实际<V意愿的情况,即实际支付意愿低于调研计算结果,两者之间的差用△V来表示,即△V=V实际-V意愿,两者之间的差额一般需要由政府财政来弥补。此外,虽然此次调研采用实地入户式调查方式,问卷回收率较高,也比较科学地剔除了无效问卷,但由于CVM本身存在信息偏差、支付方式偏差、假想偏差、支付意愿与接收意愿不一致的局限性,这会造成支付意愿的差异程度较大,使得评估结果产生误差。而且,我国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标准问题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没有可供参照的详细补偿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补偿价格方案,因此研究测算得出的补贴金额仅为理论标准,如若要应用到实际补偿实践中,还需要更加精确的测算方法和严格的计算过程。
为了推进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补偿利益补偿的有效实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6,21]。一是健全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利益补偿资金的筹集体制,按照本文测算标准,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由县级汇总到省级、国家的自下而上的筹措机制。二是在耕地保护利益补偿资金的发放和应用上,要成立专门委员会对筹措到的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政府和耕地保护补偿区域以年租金或其他形式将补偿资金转移支付给耕地保护受偿区域,政府要监管补偿资金是否发放到位,是否发放到符合耕地保护要求的耕地资源上去。三是逐步确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机制。要明确耕地保护利益补偿的受偿主体和支付主体,在我国,农民是主要的受偿主体;支付主体一般是享受耕地外部性的粮食生产赤字区域以及城市居民。同时,国家要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因此,国家也是给付主体之一。还要确定耕地保护利益补偿的多元化补偿方式,主要可以有科技补偿、实物补偿、社会保障补偿等辅助手段。科技补偿是为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户提供生产过程中所需技术的指导和培训;实物补偿具体是为农户提供物质上的支持,具体包括化肥、农药和农业机械等;社会保障补偿是提高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户的社会保障金额,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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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志虎]
Calculation of the Compensation Standard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in the Major Grain Production Areas—Based on 328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Willingness to Pay Questionnaires in Shandong Province
ZHUANG Hao-wena,b,ZHAO Kaia,b,HU Juana,b
(a.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b.Applied Economics Research Center,Northwest A&F University,Yangling 712100,China)
Based on 328 effective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questionnaires collected from Linyi city in Shandong prov⁃ince,the paper employs the 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CVM)to measure the compensation standard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in Linyi city,and makes a scenario simulation analysis.The results show that:the annual average willingness to pay for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of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are 46.21yuan/hm 2 and 24.51yuan/hm2 respectively,and the total compensation value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is 30.081billion yuan in Linyi city in 2012.The scenario simulation re⁃sults also indicate that:the farmers’average annual net income can increase by 4,180.32 yuan and reaches 13,329.32 yu⁃an,and the ratio of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income will increase from 37.42 percent to 54.51 percent if the full com⁃pensation is paid,which can narrow significantly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income.
the major grain production areas;compensation standard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Linyi city in Shandong province
F127;F207
A
1007-5097(2014)12-0013-05
【DOI】10.3969/j.issn.1007-5097.2014.12.003
2014-05-1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JY12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17317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
目(13YJA630141);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14P21);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D253)
庄皓雯(1989-),女,山东临沂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产业发展;
赵凯(1971-),男,宁夏固原人,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通讯作者,研究方向:土地经济管理;
胡娟(1990-),女,重庆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经济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