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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福义先生关于“来”字概数结构的研究

2014-01-15◎王

语文教学与研究 2014年19期
关键词:数量词概数数词

◎王 耿

王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语言学博士。责任编校:秦晓燕

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都是用来指导实践,语言研究也不例外。转换生成语言学在解决计算机人工智能问题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神经语言学能辅助失语症患者恢复部分语言能力,系统功能语言学有助于语言翻译以及各专业领域的语言规范,而以“朴学”思想为指导的中国传统语法研究在语言教学方面有着独特的价值。本文拟以邢福义先生关于“来”字概数结构的研究为例,谈谈朴学风格语法研究对语言教学实践的意义。

邢福义先生在《语言研究》2011 年第1 期上发表了《事实终判:“来”字概数结构形义辩证》一文,从构造形式和含义状况两个方面对“来”字概数结构进行了深入研究。“来”字概数结构是指“十来个、三十来碗、两万来斤”之类表示概数的结构。

关于该结构的构造形式, 《现代汉语词典》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都断定为“数词或数量词+来”,也就是说,“来”的前边或是数词,或是数量词。邢先生认为这样的描述没有错误,但“过于宽泛,不够精确”,因为还需要弄清“来”字前边的是什么样的数词和数量词。通过对大量语料的分析,他认为:概数助词“来”前边的数词要么是一个段位数词,如“十来、百来、千来、万来”,要么是复合的“个位数词+段位数词”,如“二十来、三百来、四百来、四千来、五万来”;概数助词“来”字前边的数量词为由度量衡单位构成的数量词,即“数词+度量衡单位”,如“五斤来、三尺来、六厘来”。归总起来说,精确的认识应该是:“来”字概数结构中,“来”字直接用在段位数词或者度量衡单位量词后边,前头常常出现个位数词。

关于该结构的含义状况,“来”对于本数来说是表示“略多”、“略少”还是“左右”众说纷纭,《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认为“通常略小于那个数目”;姚德怀先生(1997) 认为“来”同整数词连用,表示超过该数的约数;吕叔湘先生(1967) 认为“来”字概数结构表示“左右”。那么,究竟实际情况如何?邢福义先生检索了自1981 年 到2006 年 将 近16 年 的《人民日报》,共计九百多万个句子,通过分析,邢先生认为:现代汉语里“来”字概数结构的含义存在两种情况。第一,无法确认,可能见仁见智;第二,可以认定,但不会一边倒。如果用“>”号表示“多于”,那么可以列出“略多于本数>本数左右>略少于本数”这样的顺序,也就是说概数结构“X来”在含义上既可以是可左可右,又可以是或左或右,还可以是既左又右,但人们的语用心理可能更倾向于“略多”。

从上述论证可以看出,邢先生在调查大量语言事实的基础上修正了前人的看法,得出了更为精确的结论。文章的最后,邢先生附有一个简短的结束语“事实终判”,即“以语言事实作为最终判定的权威依据”,他再次强调了语言事实的作用:研究问题,必须在事实的发掘上多下功夫,因为,结论的可靠,决定于证据的真实充足,而过硬的证据,是事实。

我们认为,重视语言事实是“朴学”精神的重要体现,朴学风格语法研究植根于汉语泥土,没有过多华丽的理论装饰,其论证过程实事求是,所得结论真实可靠且与语言生活贴合紧密,易懂好用,因此有利于指导语言教学实践。语言教学的核心是语法教学,其目的是让学生掌握语言规则,所以为了便于学生理解,语言学家往往将“理论语法”化难为易、化繁为简、去粗存精,改造为“教学语法”。朴学风格语法研究没有繁复的理论演绎,得出的规律质朴无华、简明易懂,对语法教学的适应性很强,几乎不用加以改造便可直接用于语法教学,不仅中国的中学生能理解,外国留学生也能看懂。

语法教学有两大领域,一是中学语法教学,二是对外汉语语法教学。我们先来看中学语法教学。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规范当时混乱的语言文字状况,语文教育界非常强调语文学科的工具性,因而非常重视条分缕析式的语法教学,但造成了语法知识与语言实际应用之间的脱节,因此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语文界开始对中学语法教学进行反思,“淡化语法”的呼声由弱渐强,语法教学被一再缩减。客观地说,语文学科人文性的回归对提升学生的文学素养大有裨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容易矫枉过正,使得学生基本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跟不上其思想内涵的提升,写作和言语交际常常辞不达意。所以,“淡化语法”不意味着“取消语法”,而且,作为“指挥棒”的高考语文也一直通过“修改病句”“仿写、扩写、改写”等形式来考察中学生对语法知识的掌握。比如“修改病句”就经常考察“概数结构”,举例如下:

(1) 与空中航路相对应,在沿途的地面上,平均间隔300公里左右就设有一处雷达、通讯导航和众多空管中心等设备,为“天路”上的飞行提供服务。 (2006 年高考湖北卷)

(2) 参加这项比赛的选手平均年龄19岁,平均身高1.68米,平均文化程度大专以上。 (2007 年高考江西卷)

(3) 这次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据有关部门保守估计,直接损失至少在三千万元以上。 (2012年中考临川卷)

以上关于“概数”的病句摘自各地语文中、高考试题,例中划线部分都有语病,比如例(1) (2)中“平均”数一般为确数,所以不能跟表概数的“左右、以上”搭配;例(3) 中表示最低限度的“至少”不能跟“三千万元以上”搭配。

经过分析,我们发现中学语文关注的是“概数结构的组合功能”,也就是概数结构与其他词语的搭配情况,但是对概数结构本身的组构方式有所忽视,比如“来”字概数结构的构成。诚然,由于具有强大的母语语感,中国学生即便不知道“来”字结构的组配规律,一般也不会出现“四来个、八来斤”之类的偏误。但是,老师在讲解的时候可以不拘泥于应试解题,而是对中国学生“日用而不知”的现象适当发问,比如问问学生“我们能不能说‘十二来斤’?”,“‘二十来个’到底是多于‘二十个’还是少于‘二十个’呢?”这样一来,可以激发学生对母语的思考,让学生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锻炼其逻辑思维能力。

再来看对外汉语教学。语法教学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地位更为重要,这是因为中国学生或许说不出汉语具体的语法规则,但能够自如地运用汉语,造出合乎语法的句子,但外国留学生没有汉语语感,不懂汉语规则就很难说出正确的句子。笔者目前在武汉某高校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为汉语高级班留学生讲授“汉语综合”课,所用教材为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的《发展汉语·高级综合(Ⅱ)》,其中第三课《三个丽友》涉及到了年龄的概数表达法,比如“近五十岁、十来岁、二十多岁”等,课本上只列出了例子,而没有进行语法归纳,所以一位德国留学生在练习时写出了偏误句“我的妹妹四来岁”,这是由于留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将语法规则过度“泛化”造成的。笔者此时联想到邢先生的“来”字概数结构研究,便告诉他“来”前不能接“一到九”这些数字,只能接“X+十、百、千、万”类数字(X为任意数字),比如“二十来、一百二十来、三百来、四千来、五万来”等。添加限制条件后,学生基本不会出现“五来岁、六来岁”之类的偏误了。紧接着,笔者又针对“来”字结构进行了适当扩充,告诉留学生,如果“来”字前出现的不是数词,而是数量短语,那么这个数量短语中的量词一定是度量衡量词“斤、尺、米、亩、寸”等,而且度量衡单位前可出现个位数“一到九”,比如“四斤来重、五米来高、六尺来长”,可以归纳为“X (X 为个位数) +度量衡单位+形容词”格式。课后,笔者查阅了《对外汉语教学语法释疑201 例》《汉语课堂教学技巧325例》 《图示汉语语法》 《对外汉语教学实用语法》等多种对外汉语教学著作,发现涉及汉语概数表达的内容极少,其中只有《对外汉语教学实用语法》讲解了“来”字概数结构,但没有指出“概数助词‘来’字前边的数量词为由度量衡单位构成的数量词”这一重要规律。因此,对外汉语教学语法需要在实践中积极吸收汉语本体研究的有益成果,不断地加以完善。

从“来”字概数结构研究在教学中的应用可以看出,朴学风格语法研究植根于汉语泥土,论证过程质朴无华,所得结论可靠、易懂、好用。由于这类研究“从事实中来,到事实中去”,因而不会产生“水土不服”的状况,对于语言教学有很强的适应性,具有独特的实践价值。

[1]邢福义 2011《事实终判:“来”字概数结构形义辩证》, 《语言研究》第1期。

[2]耿二岭 2010《图示汉语语法》,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3]卢福波 2011《对外汉语教学实用语法》,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4]彭小川、李守纪、王红2004《对外汉语教学语法释疑201例》,北京:商务印书馆。

[5]周建 2009《汉语课堂教学技巧325例》,北京:商务印书馆。

[6]王耿 2013《语用价值与中学语感教学法》, 《文学教育》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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