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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2014-01-11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陈长寿徐赞军

国防 2014年2期
关键词:兵役大学生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陈长寿 徐赞军 镇 瑜

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至夏秋季以来,畅通了青年学生从校门到营门的“直通车”,推动了征兵工作向提高部队战斗力聚焦,为破解征兵难题打开了突破口。同时,仍然存在不少值得进一步研究与思考的问题,须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推进征兵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快车道。

一、征兵时间恰逢学校暑期放假,致使工作难开展,需进一步科学合理安排征集时间确保征集质效

征兵时间调整至夏秋季,为征集更多优秀青年学生入伍提供了便利条件,但同时也产生新的矛盾问题:首先,义务兵调整至9月1日批准入伍,但退役时间仍为12月1日,服役时间比以往增加了3个月,与现行《兵役法》不符,且12月份退伍,大学生实际从入伍到复学要等2年半时间,易造成复学后学习跟不上和完成学业时间过长等问题,成为大学生入伍的主要顾虑。其次,7至8月份正值各级各类院校暑期放假,老师、学生大多离校,给征兵宣传和政审等工作带来不便。第三,义务兵征集时间与直招士官招收时间相近,但仍分两次分别组织,造成一定程度的工作重叠和资源浪费。

建议进一步研究论证征集时间和服役时间,确保征兵时间调整改革改出成效。一是调整服役时间。尽早启动《兵役法》修法工作,明确服役时间为2年3个月,确保改革依法依规。同时,为不影响大学生士兵学业,针对部分提出复学申请的高校录取新生和大学在校生,相应明确其在经部队审批同意后可于9月1日前办理提前离队手续,以消除因服役时间延长而造成学业耽误的不利影响。二是提前征集时间。针对学校基本在6月底放暑假的实际,将5月份确定为征兵宣传月,同时,5月底前完成预征工作与初审初检工作,实现两项工作的有机结合;6月1日开始体检,6月底(学生离校前)完成体检政审,并由县级兵役机关和学校与学生共同签订入伍协议,建立跟踪管理、定期汇报等制度,确保兵役机关实时掌握预定兵员动态;新兵起运前两周由兵役机关统一组织复查复审,合格者安排入伍,避开因暑期放假老师、学生离校给征集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三是改革征集模式。统一征集口径,将义务兵征集与直招士官招收工作合并,实行网上报名,应征青年根据自身情况分别填报应征类别,兵役机关统一安排体检和政审时间,对符合直招士官招收条件的优先确定为直招士官,其他的确定为义务兵征集对象。这样即便于学校和兵役机关集中开展工作,避免组织两次造成的工作重复和工作量增大;又增强学生对征兵工作的统一认识,方便其参加应征;同时还整合了资源,节约了经费开支。

二、现行兵役法规缺乏硬性约束力,致使拒服兵役现象难禁止,需进一步提升兵役法规的权威性和操作性

我国《兵役法》经过不断修订,在立法理念、立法内容和法治实践上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征兵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依据。但目前现行法规原则性重于操作性,特别是对拒服兵役行为缺乏硬性约束力,执法主体不明,惩处措施较弱,导致兵役机关束手无策。拒服兵役者“不服管、不怕管”,有关部门“没人管、没法管”。据抽样调查显示,每年主动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仅占极少数,而体检政审中搞自我淘汰的、定兵时因分到边远艰苦地区而放弃入伍的、到部队后因思想原因拒服兵役的都占有不同比例。特别是征兵时间调整改革后,思想退兵人数多的现象并未得到有效缓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兵役机关的正常征集秩序,为实现优中选优带来较大阻碍。

建议从法制层面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兵役法规制度,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推动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由个人随性向依法征集转变。一是强化兵役登记功能。探索普及网上登记,依托现有国防部征兵网站或各省征兵网站具体实施,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必须参加登记并通过网上下载打印制式二维码兵役登记表(也可到基层武装部现地办理),填写完毕加盖县级兵役机关公章后放入个人档案袋,作为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之一。推进兵役登记网站与校园网、公安内网的有机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发放制式统一的《兵役证》并建立年审制度,明确适龄男性公民考大学、出国留学、报考公务员、打工经商、考驾照和办理结婚证等必须出具《兵役证》,否则不予办理,切实提高兵役登记的重要性,推动兵役登记由“被动”变“主动”。二是细化兵役惩处措施。针对我国人口众多,不可能人人都服兵役的实际,兵役执法主要以教育为主、惩处为辅。探索推行“国防代役金”制度,对未服兵役的应征青年征收一定数额的代役金,一方面用于平衡兵役负担,另一方面促进适龄青年积极主动履行兵役义务,化解服役与不服役区别不大的矛盾。对经反复教育仍拒服兵役的适龄青年采取坚决惩处措施,如交纳多倍代役金、取消入(复)学资格、在就业经商等方面给予多重限制、在个人银行信誉方面给予污点记录等,直至刑事处罚,让拒服兵役者付出相应代价,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完善兵役执法程序。明确赋予县级以上兵役机关行政执法权,由县级人民武装部具体办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标准和权限,增强法规操作性。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将兵役执法人员培训纳入地方公安、司法、工商等行政执法培训体系,统一发放执法工作证。健全军地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地方监察、公安、民政、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定期执法督察制度,促进法规末端落实,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有据,违法必惩。

三、社会上国防观念淡化,致使征兵宣传效果难奏效,需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措施提升感召力

由于受长期和平环境影响和市场经济冲击,广大适龄青年在选择参军入伍时,更多考虑的是经济利益和个人成长发展,依法服兵役和为国防做贡献的观念逐步淡化;加之现行国防教育课程不属于主课,学校重视不够,教育效果欠佳;征兵宣传阶段性、突击性、“一阵风”现象普遍,宣传没有真正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宣传内容相对固化,创新力不够,单向灌输式和居高临下的说教式占主要地位,宣传效果的针对性和效率性降低,导致适龄青年入伍动力不足,“当兵冷、征兵难”现象尚未得到有效克服。对某高校300名大学生问卷调查显示,其对国防知识和征兵政策比较了解且感兴趣的约占26%,兴趣不大但知道一些的约占44%,完全没有兴趣且不太清楚的约占30%。情况不容乐观。

建议进一步加大全民国防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征兵宣传氛围。一是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把国防教育纳入各级各类院校升学考试内容和学校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纳入各行各业领导干部业绩考核项目,纳入文明村组、文明社区的考评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各级地方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主流媒体的管理引导,充分发挥红色旅游景点和国防教育基地资源优势,积极开展过“军事日”、唱红歌和国防知识竞赛等喜闻乐见的活动,将单调的宣讲与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宣传相结合,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经济与国防、局部与全局、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使大家在潜意识中接受国防教育,强化国防意识。二是创新宣传方法手段。坚持“一季征兵,四季宣传”,要求各级电视台每天黄金时段必须安排一定时长的国防公益广告。建立军营开放日制度,定期邀请广大群众参观军营,增强广大民众对部队的了解。选定征兵形象大使,邀请明星代言,推广军队形象。开发军事题材的游戏软件,通过游戏互动,增强适龄青年军事兴趣。开展军事技能大比武,通过电视直播,宣扬崇军尚武精神,激发适龄青年参军热情。推开新兵入伍批准大会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举行新兵入伍欢送仪式,树立“青年当兵光荣、政府送兵光荣”的鲜明社会导向。三是充实完善宣传内容。在以往传统宣传口号基础上,改变说教式的宣传内容,注重“尽义务”与“求发展”、“做奉献”与“炼身心”相结合,把当兵尽义务的大道理与个人成长进步的现实需求有机结合,激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内在动力。针对不同对象,制定相应宣传方案,避免千篇一律老生常谈,增强宣传针对性。在社会上广泛开展征兵宣传标语征集活动,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汇集更多形式新颖的宣传口号,增强宣传感召力。

四、高校征兵制度不规范,致使大学生难征集,需进一步健全完善高校征兵机构和机制

近年来,随着征集主体和征集时间的调整改革,大学生逐渐成为征兵的主要对象,高校成了征兵工作的主要现场,但因各项配套制度不够完善,致使高校征兵工作遇到难题。首先,高校武装部机构不健全、人员兼职、人手不够等矛盾突出,导致工作体制不顺畅,工作经费难保障。其次,在校大学生入伍对高校教学秩序和高校经济效益产生了一定影响,大部分高校主要支持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对其他学生不太支持。第三,部分高校担心录取新生退伍后造成生源流失,要求入伍新生在办理保留学籍时必须先交纳1至2个学期的学费,导致新生在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时受阻。第四,高校征兵工作开展得好坏没有具体衡量尺度和奖惩措施,不少高校积极性不高,特别是二本以上高校,每年实际入伍人数屈指可数。以某省为例,全省100余所高校,在校大学生约120余万人,兵员潜力相当雄厚,但每年入伍者还不足万人,二本以上入伍的不足千人。

建议进一步完善高校征兵工作体制,处理好高校征兵与高校教学之间的矛盾。一是健全高校武装机构。在专科以上高校设立武装部,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安排专职武装部部长和干事,有条件的可设副部长,专门负责高校的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兵员征集和学生军训等工作。健全完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妥善处理武装工作与学生工作间的矛盾,避免工作冲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由兵役机关、教育部门和学校根据工作情况共同分担经费保障任务,确保工作有人干,经费有着落。二是建立责任考评机制。明确赋予高校义务兵征集任务,将征兵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奖优罚劣,引起重视,改变无论大学生入伍多少都与学校无关的现象。建立教育部门和兵役机关定期专项督导检查制度,细化检查评比标准,确保各项政策制度末端落实。三是完善对口征集制度。针对基层部队反映大学生并不是征得越多越好,关键看能否发挥其学历和优长的实际,在征集过程中不盲目追求大学生入伍比例,而是要征得合理。在高校探索建立士兵预备班,把部队需要、本人意愿坚定的大学生作为预征重点培养对象。改革以往部队被动式领兵方式,利用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等时机,与地方招聘企业一样,由各接兵部队大单位在校园内开设咨询展台,实现部队与大学生的双向选择,由接兵大单位根据部队需求和大学生个人意愿按一定比例确定拟征名单,兵役机关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合格者按之前协议定兵,力争使大学生到部队后既能发挥专长又能安心部队服役,实现接兵部队、兵役机关和应征青年三方满意,真正做到精确征集。

五、优抚安置政策缺乏吸引力,致使军人服役难安心,需进一步拓展成才渠道加大优抚安置力度

优抚安置政策一直以来是适龄青年及家长选择入伍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入伍动机和入伍顾虑”问卷调查可知,39%的人为了到部队后实现提干、考军校和转士官等目标;25%的人希望通过当兵的身份转换来改变现状和曲线就业;21%的人为了优待金和学费资助等经济补偿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仅有15%的人表示参军光荣,是为了从军报国,锻炼自己。入伍顾虑主要有四点,一是担心影响学业,占30%;二是担心不能实现考学和提干等既定目标,占28%;三是担心退役后的就业发展问题,占23%;四是担心不能适应部队训练生活,占19%。可见,当前适龄青年的价值取向已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发生了悄然变化。

建议进一步完善优抚安置政策,拓展部队成才发展空间,切实解除军人后顾之忧。一是增强部队内在吸引力。扩大士兵提干、考学比例,逐步实现基层指挥军官主要从优秀士兵中选拔产生的合理状态,增强士兵服役动力和热情。提高士官待遇,赋予士官更多工作职权,充分发挥士官“兵头”的引领作用,扭转部分士官不愿留、留队“混日子”的不良状态。加大技术学兵培训力度,搭建军地通用技能培训平台,积极为士兵创造多方面、多途径成才渠道。推行科学化训练、人性化管理模式,使训有成效、管服人心,营造官兵融洽、拴心留人的良好氛围。二是细化完善优抚安置措施。调整改革优抚金发放的统筹主体,建立“中央财政统筹支付+地区补助”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切实解决各地标准不一、地区差异大的问题,同时化解“出兵越多,负担越重”的现实矛盾。规定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时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给退役大学生士兵,且把比例及操作程序具体明确,确保真正兑现。遴选大学生村官要优先考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明确工作3至5年后可作为乡镇基层干部的选拔对象。深入推行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建立退役士兵就业信息网站,定期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搭建一体化就业服务平台。对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给予减免税收、低(无)息贷款等扶持政策,切实解除退役士兵后顾之忧。三是营造拥军优属浓厚氛围。建立重大节日对军属走访慰问制度,军地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解决军人及其亲属的实际困难。落实立功受奖送喜报、挂光荣军属牌等以往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增强军人军属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积极妥善解决军人涉军维权问题,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在社会广泛营造拥军优属浓厚氛围,切实让军人在部队服役感到安心,退役返乡后感到暖心,使参军报国成为社会发展的新风向,成为有志青年的无悔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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