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军委参”的解读
2014-01-11毕建忠
□ 毕建忠
1937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①中共中央军委由11人组成,毛泽东为书记,朱德、周恩来为副书记(实际称主席、副主席)。根据与国民党及南京政府谈判结果,宣布中国工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随之,中央军委参谋部出现了适应当时特殊情况的变化。
一
1937年8月,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下达《军委参谋部组织系统》的通令,内称:“参谋长萧劲光,参谋部长聂鹤亭”,下辖4局、3处、各学校。此令表明,萧劲光既是中央军委参谋长,也是军委参谋部参谋长,且在参谋长与各局、处之间,增设了“参谋部长”一职。这是红军时期所没有的,对此职可以理解为有利于协助参谋长对各局、处的领导、协调与管理。1938年1月之后,继任军委参谋长者有滕代远、王若飞,继任参谋部长者有陈奇涵、许光达。
至1941年2月1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任命叶剑英为中央军委参谋长兼第18集团军参谋长。9月,军委参谋部调整为军委作战部,叶剑英兼作战部部长,“参谋部长”一职不存在了。1945年8月,新的中央军委成立,军委副主席彭德怀兼军委总参谋长,叶剑英为副总参谋长兼第18集团军参谋长。10月,李涛任作战部代部长。1947年8月,周恩来任军委代总参谋长、总参谋长。1948年5月,李涛任作战部部长。在此期间,在编制上便不见“参谋部”、“总参谋部”的名称了。但在文电中却有“中央军委参谋部”或“军委参”的署名,也时有“军委作战部”的署名,尽管仅属通知、信件类,从而使人们产生了不解之谜。
二
许久以来,人们对“军委参”的解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称“作战部实际上履行参谋部职责”,或“作战部行使军委参谋部职权”,有称“中央军委作战部(参谋部)”,或将“军委参”直接解释为“作战部”,亦有对“军委参”不作注释的。故“军委参”是至今尚未被正确理解并取得共识的问题。笔者从考查历史文电成文的过程中,得到对“军委参”使用的初步解读,仅就教于军史方家,以求共议共识。
以“军委参”名义下达文电者,不仅是作战部。据目前所见文电大致情况如下:
(一)周恩来以“军委参”名义拟电:1948年11月13日,周恩来以“军委参”名义起草《淮海战役一周战况》致各局、各分局、各军区野战军兵团首长电。该文电毛泽东做了修改,并批示:“此件待黄兵团①黄兵团,指黄百韬任司令官的国民党军第7兵团。解决后按那时情况修改再发。”②《周恩来军事文选》,第3卷,534页注释〔1〕,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这是中央军委领导人沿用“军委参”名义发电的一种特殊方式。
(二)周恩来以“委参”名义发代电:1949年5月30日,周恩来为贯彻执行由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军旗的决议》,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周恩来”名义起草关于《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致各野战军,各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并各级军政首长电。因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军旗的决议》已经中共七届二中全会通过发出,周恩来所起草的“启用”电便以军委总参谋长周恩来名义发出,故称“委参”代电。这表明,“委参”就是军委总参谋长周恩来代中央军委发出的文电。
(三)作战部以“军委参”名义拟发电:1949年6月3日,有一《关于军旗制作的补充规定》,以“军委参”名义致电各野战军、各军区及各兵团首长。因其系“军务类”事务不应由中央军委下达,便由作战部拟稿以“军委参”名义下达。
以上说明,以“军委参”名义发电,既有军委领导人,也有军委作战部;但为何不直接以军委或作战部的署名发电,这是由文电内容性质而决定的署名等级,即由文电内容的不同类别(方针、决策、命令类,军情、军务类)与职权所决定的。如:
1948年10月16日,有一致林彪、罗荣桓并东北局“关于《蒋③蒋,指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赴沈对军事部署新决定》”的电稿,并旁注为“军情类”,文尾无署名。但是,原电稿上有毛笔所作的修改,文尾加署“军委参”,标有“涛”的签字,右上角标有“AAAA”以及“发 周”的批语。这表明,此文电属“军情类”,由作战部拟稿,经作战部长李涛修改后,呈总参谋长周恩来批示。
1949年4月8日,有一署“军委”致“刘陈邓邓④刘陈邓邓,指刘伯承、陈述、邓小平、邓子恢,时分任中原军区司令员、副司令员、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关于中原已基本解放地区电信建设管理工作”的电稿,内容共四项。其(三)为“决定”电信局长、副局长的人事任职;其(四)为培养电信班干部问题,下款署“军委”,旁边有“军务类”注记,盖王诤⑤王诤,时任中共中央军委作战部副部长兼第3局局长。印。在此电稿上,标有“涛”的毛笔签字,并对电稿作了重要的修改:将“刘陈邓邓”改为“中原局”,“决定”改为“提议”及“你们意见如何请告”;将(四)项删去,特别是在“军委”后加上“参”字,以“AAA”发出。这表明,此文电属“军务类”,改为不使用决定、指示性语言,不用“军委”名义签署,而以“军委参”名义签署。
三
“参谋部是军队的首脑部门”⑥《朱德军事文选》,656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7。。中央军委参谋部、总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都是军队的首脑部门——军委的主要办事机关。自1941年9月至1949年12月以前,未见到中共中央或军委有取消军委参谋部的文电,故产生了“有军委参谋部”与“无军委参谋部”之不同说法,以及将“军委参”称为“作战部”,或“作战部(参谋部)”的表述。
笔者认为:军委作战部不等于参谋部。虽然作战部实际上承担了参谋部的业务工作,但没有直接以“作战部”名义向各军区、野战军首长发出指示类文电,而是以“军委参”的名义发文电,故不能将“军委参”理解为作战部或认为作战部就是参谋部。由此可以理解为:在“军委作战部”存在期间,军委参谋部在编制上是不存在的。对此,我们可以1949年12月2日中央军委决定“以军委作战各局为基础组建军委总参谋部机关”⑦总参谋部作战部:《总参谋部作战部史》,第2册,8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2。得到证实。
基于上述情况,对“军委参”的理解与标注,应视使用“军委参”成文的拟稿者、签批者的情况而定,不可一概认定为“作战部”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