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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 灾后重建民生工程亮点多

2014-01-04竹枝强

四川劳动保障 2014年12期
关键词:全县岗位人员

2014年,芦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4·20”强烈地震的灾后科学重建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抓重建、保民生、促就业、重人才、维权益”为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提前完成全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截至11月,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46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6.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929 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44.47%;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7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7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2%。

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2314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其中参保缴费10289 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8%,征收养老保险基金125.2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达1169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8%。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40元,达320元。

省人社厅副厅长刘光远在芦山县调研,对人社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实效给予充分肯定。

强化措施,重建项目进展顺利

县人社局组建了灾后重建办公室,选强配齐人员,加强统筹管理,强化监督,全力推进项目重建工作。

全力推进项目实施。人社系统规划灾后重建项目14个,总投资2860万元。其中,乡镇基层劳动平台维修加固项目9个,已全面完工;产业集中区、农业园区新建劳动保障平台项目2个,目前均已完成主体建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维修加固项目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重建项目已完成;县就业训练中心、县委党校及老年大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正在顺利推进。

服务群众推动重建。县人社局深入开展“网格化”和“帮扶一家亲”活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与联系村、城南社区192户重建户结对帮扶,宣传重建政策,建立台账,提供帮扶服务。

服务重建,着力稳定灾区就业

创新灾区就业服务工作模式。县人社局一是将就业工作主动融入新村建设、聚居点“自管委”管理中,建立村级就业工作服务站,将就业服务工作延伸到村级,把部分业务下放到一线办理。二是创新培训模式,采取分散式、滚动式、上门式“三式”方法开展培训,解决灾后群众重建、生产任务重、时间紧,无暇参与培训、学员组织难的问题。三是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垫息”制,垫付小贷贴息资金221.57万元,减轻了270 名就业困难人员的创业负担。四是协调相关部门开发涉及灾区公共安全的公益性岗位,先后开发了286个雨季交通地质灾后监测、血吸虫疫区卫生防疫等短期公益性岗位,安置受灾就业困难群众。

扩大就业援助,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县人社局及时将符合政策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因灾失地、失林、失房的人员列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举办招聘会、职业介绍推荐岗位,鼓励灵活就业等方式保证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实现1人就业。截至目前,已开发公益性岗位541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18名。

开展技能培训,支持灾后重建。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保障灾后重建所需技能人才的需求。共组织2495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其中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354人,品牌培训100人。

搭建平台,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创业服务月、“手牵手—4.20 地震灾区就业援助招聘会”等专项行动,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先后举行5 场大型现场招聘会,293家企业提供岗位1万余个,255 名应聘人员与企业直接签订用工合同,1974人与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协议。通过就业信息平台发布了6批次1万余个岗位的就业信息,帮助1362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

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芦山县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建成市级见习基地1 个,县级见习基地3个,吸纳高校毕业生24人参加见习。组建创业专家服务团,举办专题创业培训班,组织28名大学生参训,实现高校毕业生创业10 人。鼓励企业吸纳13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6名高校毕业生。

狠抓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先后开展创业培训6 期,参训人员180人;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春潮行动”创业培训200 人,其中参加GYB 培训90 人,参加SYB 培训110 人。直接扶持自主创业人数21人,带动就业48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1万元。

实施专项行动,帮扶建房困难户就业。采取进村入户、全面调查、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定期走访等方式,全面掌握567 户建房困难户家庭成员就业状况,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重建项目吸纳、鼓励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多种渠道,帮扶160 多名建房困难户劳动力实现就业,确保建房困难户家庭中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至少1人实现就业。

夯实基础,掌握劳动力转移信息。认真组织入户进行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信息的收集、调查、整理,建立实名制台账,纳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促进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2014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2.9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82亿元。

创新管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芦山县将灾后重建急需的工程、财会、教育、卫生等专业纳入考核招聘范围,增加人才招录招聘批次,充实当地人才队伍。先后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事业人员56名,考试招聘事业人员118 名,其中教师57名、医护类人员23 名、综合类事业人员38 名,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2名,及时有效缓解了人才队伍紧缺的压力,为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柔性引进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创新人才引进方式,采取“柔性引进方式”吸引紧缺人才。开展了引进县住建局总设计师、总规划师的工作,协助做好芦山中学、县人民医院主要负责人的引进工作,为教育、卫生系统注入先进理念和技术。结合灾后重建实际需要,聘用造价工程师8名,注册审计师4名,服务全县灾后重建。开展“智力引进”,举办“专家服务团灾区行”活动,用智力、技术支持灾区建设。

创新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动真碰硬,扎实推进劳动监察执法。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20户(次),涉及职工6000 余人。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现象41件(次),下发整改指令书30份,对违法违规的4家施工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处罚金额8万元。追发劳动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500余万元,涉及劳动者2500余人次;完成了企业劳动用工备案70余家。

狠抓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建章立制,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和监管保障工作,从源头实施治理,从制度上予以规范。认真落实“一户、两款、三责、六制度”,狠抓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监管。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构建问责体系,认真落实业主监管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支付主体责任。整合行业主管和司法部门力量,联合开展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实行动态监管、依法处置。

及时处理劳动纠纷,妥善解决争议案件。依法开展仲裁,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1件,其中仲裁调解51件,依法裁决结案19件,结案率98.59%。

整合资源,保障力度不断增强

落实灾区社保扶持政策。芦山县为5家受灾企业办理缓缴社保费41万元;1家企业预先进行失业登记,涉及失业保险金待遇30余万元。对17 家小微企业和暂时经营困难企业降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全年政策性减征养老保险费70万元。

及时调整社保待遇。完成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全县8175人补发养老金全部足额拨付到位,人均月增加152元。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每月由55元上调至60元,惠及全县13370 人。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的最高支付限额由原先20万元、13万元,分别提高到21.3万元、13.4万元。

做好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全县92家事业单位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参保职工2618人,征缴基金70万元。积极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全县11家煤矿和高耗能企业共计600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实行费率浮动,56家企业下调工伤保险费率,164家参保单位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全年少缴工伤、生育保险费25万元。

强化稽核,确保基金安全。共稽核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1户2243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35户1728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30户1059人。对全县10家定点医院、11家定点药店不定期进行核查,实地稽核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户数534户2051人,补缴医疗费26万余元。认真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发现冒领养老金14人次,追回养老金7万余元,追回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122人次17590元。

求真务实,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县人社局坚持开门开放搞活动,广泛向群众征求意见。采取交心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等措施,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36条,归纳、剖析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细化19 个整改措施,整改问题31个,规章制度修订完善9项、新建2项。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县人社局在全局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艰苦奋斗之风,形成了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发展氛围,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权益维护、医疗报销、养老保险参保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586件次,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增强了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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